工程质量内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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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三篇)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三篇)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规定1. 总则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是指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

其目的是通过规定和监督各项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最终实现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2. 主体责任(1)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主体责任由工程项目责任人承担,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2)工程项目责任人应设立工程质量专业部门,并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

3. 质量管理体系(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技术监督等各个环节。

(2)质量管理体系应明确各项工程标准和规范,规定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要求,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和评估。

4. 设计阶段质量控制(1)设计人员应按照相关的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安全、可行,尽量避免设计错误和缺陷。

(2)设计阶段应进行专门的设计评审,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5.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1)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2)施工阶段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和检查。

(3)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

6. 材料采购和使用(1)材料采购应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2)材料使用应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和假冒伪劣材料。

7. 质量验收和评估(1)工程竣工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质量评估应定期进行,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质量问题处理(1)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及时进行整改,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隐患。

(2)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应进行调查和追责,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汇总样本

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汇总样本

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汇总样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质量管理方法,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提高工程质量。

二、工程质量管理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二)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保障工程质量;(三)依法应当审查的设计文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四)依法应当验收的工程,组织验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工作;(二)依法应当审查的工程设计文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

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三、工程质量控制第九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协调各质量控制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规划和标准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

第四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人员及职责。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和检测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可追溯和保证。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一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工作。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质量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质量例会,及时分析、总结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领导班子应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承担最终责任,确保质量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应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抓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质量提升。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应在前期规划阶段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招标过程应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并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承包商。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要严格遵守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过程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第四章质量监督检测第二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测,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可靠性。

工程质量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明确工程质量工作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要求及管理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质量工作管理活动,并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工程质量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实效、持续”的原则,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工程质量工作的主要管理机构为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三)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四)协调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五)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评估。

第五条各级负责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定期听取工程质量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推动工程质量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担任主席,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委员,负责公司工程质量工作的全面协调与监督。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七条公司工程质量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责任至上”的原则,主动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应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全程把关,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第九条全员参与是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程质量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手册,规范工程质量管理程序,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四章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明确施工方案、工艺流程、质量要求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应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和质量意识,增强工程质量管理实施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

1.3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二、质量策划2.1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组应组织编制工程质量计划,明确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等。

2.2 工程质量计划应经项目组审批后执行,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3 项目组应根据工程质量计划,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计划等。

三、质量控制3.1 设计阶段3.1.1 设计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分析项目需求,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规定要求。

3.1.2 设计文件应经过审查、会签和审批程序,确保设计质量。

3.1.3 设计变更应严格控制,变更原因、依据和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3.2 施工阶段3.2.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2.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做好施工记录。

3.2.3 施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3 监理阶段3.3.1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3.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向项目组报告。

3.3.3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四、质量验收4.1 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4.2 初步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4.3 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组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4.4 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验收。

质量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

质量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

质量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及相关人员,具体执行人员包括生产、质检、工程等参与质量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所有生产过程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要求。

第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和重视。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

第六条本制度生效后,所有员工都应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质量监督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负责质量监督的岗位,全面监督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质量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质量管理知识,具备相关技术能力。

第九条质量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流程和规定进行监督工作,不得私自放水或疏漏。

第十条质量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有权对任何生产环节进行检查和抽检,并及时上报问题。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质量管理问题,督促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标准化管理。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六条质检部门应设置专门负责产品质量检测的岗位,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全面检测。

第十七条质检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不得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第十八条质检岗位的工作人员对于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流程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质检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生产部门反馈产品质量问题,协助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四章质量改进第二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第一条建立分部负责人责任制。

分部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分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

分部人员素质、内部机构,必须满足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上的要求;第二条建立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分部经理应对承建工程负主要领导责任。

分部必须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客运专线施工技术指南、客运专线暂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

对承担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

分部要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第三条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分部各有关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监(检)人员、计量测试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管理、监督和技术责任。

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管责任人调到哪里工作,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质量职责1分部经理质量职责1)、分部经理在工程质量上分别对上级负责;对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管理和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令、各种制度,认真落实《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目标和管理计划。

针对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本工程《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境综合管理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项目创优目标,组织制定创优规划、创优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3)、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QC小组活动,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订整改措施。

对质量低劣工程责令返修或返工;4)、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做到文明施工,杜绝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外部劳务,支持质量监管人员的工作,严格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力度;6)、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7)、从资金上充分保障质量奖罚、QC小组活动等质量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8)、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任。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完整性,保护环境,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依法程序进行,经过申报、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协调、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

第二章建设单位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行政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拥有相应的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质量监督设备。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手册,明确各项质量管理要求和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沟通与协调。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规定和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和质量监督人员,同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参与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工程质量问题,并协助建设单位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章施工单位职责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拥有相应的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机械。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抽样检测。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并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第五章质量检测与验收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的检测与验收应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确保公正、客观、准确。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的检测与验收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性。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的检测与验收结论应写入工程质量档案,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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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2)第二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制度 (4)第三章、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5)第四章、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7)第五章、劳务用工治理制度 (9)第六章、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及储存 (12)第七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15)第八章、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18)第九章、关键工序、专门工序和隐蔽工程“三检制” (20)第十章、成品、半成品爱护制度 (22)第十一章、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4)第十二章、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26)第十三章、工程试验治理制度 (28)第十四章、质量信息治理制度 (31)第十五章基础技术资料治理制度 (36)第十六章、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38)第十七章、施工质量技术资料治理制度 (40)第一章、施工测量复核制度施工测量复核制度流程图1、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工前交接桩、施工复测工作,以及重要构造物如特大桥操纵网的布控,施工中由工程部组织各种操纵测量及放样,由技术主管具体组织实施。

2、测量记录采纳专门记录薄,记录簿要标明页码,在现场逐项记录测量数据,铅笔记录,测量记录必须规范,字迹工整清晰,禁止随意涂改,撕毁,假如有误要用明显的记号标识,记录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天气情况等应完备并签字。

测量记录资料的结果要注明是否有效,以便其他人员使用或检查。

3、工程复测、重要建筑物的操纵测量、竣工测量成果应形成书面文件,测量成果书资料齐全、计算准确、字迹工整、清晰,必须有计算者、复核者的签字,总工程师签认下发,并在总工程师处备案。

4、技术主管对每道工序、每个分项工程的中线、水平必须进行专门的复核(不包括工程部的复核)。

5、测量仪器的治理制度①工程部应有专人负责测量仪器的使用、保养、治理,建立治理台帐,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测量仪器按计量设备治理规定的周期由工程部派专人定期检定或送检。

③测量仪器保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按规定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制度1、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工程数量计算、施工复测相结合,对本工程按专业分工,逐项审核设计文件,审核的同时比较施工方案,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制造条件,审核工作完成后,须对设计文件(图)标记,加盖审核章确认其有效性,无问题的只须审核人签字和注明审核日期;发觉问题的应在图上简要注明情况并填写设计文件(图)会审记录,为保证准确性,由工程部长安排第二人等复核确认,并填写图纸审核记录及附件,联系建设、设计单位进行订正,并及时填写所提问题的跟踪解决过程以及交底情况。

订正后加盖订正章,用新图代替旧图,原图加盖作废章,工程部对分部及施工队及时下发交底,讲明图纸变化情况。

2、经理部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所需的技术资料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由工程部批准后统一治理、下发。

技术主管接到设计文件(图)后须及时复核,复核情况、结果在接到文件后两天内反馈给工程部部长或项目总工,对反映的问题,工程部或总工都须及时给予答复。

工程部建立统一的收发文台帐并认真填写记录。

关键的和重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如管段贯穿测量、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或工序的施工方案、变更设计等),须经项目总工审核批准。

3、工程部和技术主管关于设计文件(图)审核的侧重点不同。

工程部要紧操纵总体(如大的断面尺寸、桥梁跨度等);技术主管要审核细部(如桥梁下部的细部尺寸等)。

4、建立图纸审核、复核记录台帐,没有通过加盖审核和复核章的图纸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流程图1、甲方会同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技术交底进行学习、讨论,对其中的疑问以书面形式上报建设、监理、设计单位。

3、工程部依照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手册”向施工治理人员进行工程内容的全面交底。

4、工程部对技术主管交底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年、季度施工打算和作业指导书、设计文件补充讲明等。

5、技术主管接到工程部交底书后,须立即对重要数据、资料进行核实,并与现场情况进行对比,有问题的要及时反馈给工程部部长或项目总工。

6、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不讲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当面交接,交细交深,确认可不能误解后双方签认,一份留存备查,并跟踪检查,操纵工程施工。

重要工程部位的技术交底要由项目总工或工程部部长和技术主管主持,相关技术人员、各项目队长、技术工种工人参加,交底完毕,相关资料上报工程部备案。

7、综合性技术交底及关键工程技术交底要有质量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等。

8、建立技术交底台帐,注明交底人、复核人、接收人,工程部位、内容摘要、日期,交底资料须字迹工整清晰。

9、施工过程中发觉问题时,技术主管以及工程部长有权发通知整改,情形较严峻且紧急时可先口头通知整改后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

10、发觉问题不被理解时,可逐级上报或越级上报。

11、因技术交底不清或技术交底错误造成损失且损失无法弥补的,分不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章、开工报告申请制度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要做好各项施工预备工作和施工图综合审核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开工报告申请流程图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或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铁道施工规范要求。

2、征地、拆迁、环保评估差不多完成。

3、中线复测及工点放线差不多进行,施工桩撅完毕。

4、施工组织设计差不多编制完毕,并差不多公司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5、施工图审核工作差不多完成。

6、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预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编制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报业主单位审批施工大临设施编制开工报告报监理、业主单位批准开工 场地、材料、机械 设备及人员预备7、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差不多建立和健全。

8、工地试验室差不多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且已通过资质认可验收。

进场各项材料检验差不多完毕。

9、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便道等临时工程能满足开工要求。

10、向监理递交开工报告并批准同意,开工报告中应包含以下资料:要紧原材料试验报告;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要紧进场人员报审表;进场材料、设备报验单;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

第五章、劳务用工治理制度劳务用工治理流程1、本项目严禁工程分包,但可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提供劳务用工,并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按协议要求治理劳务用工队伍。

2、劳务用工队伍必须配备施工治理人员,并依照施工需要配足各工种作业人员。

由治理人员负责对经理部工作联系,在施工过程中,治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未经经理部同意,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对劳务用工队伍进行资质审查 签定劳务用工协议岗前安全质量教育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 质量验收 综合办记工 合同部、财务部结算 支付工资 过程技术、质量、安全操纵3、工程部对施工技术治理负直接责任。

外协队伍在现场施工时,各道工序、每班作业都必须有技术交底书,现场技术人员在场监督、指导,不得放任自流。

4、安质部对施工质量及安全负直接责任。

劳务用工队伍所施工的各道工序转换时,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质检人员负责检查外协队伍施工的各道工序质量及报检,对验收不合格工序签发《整改通知单》并复查,对验收合格工序签发《工序转换通知》。

5、综合办公室每天对劳务用工队伍的出勤情况依照实际进行记工。

工程的完成过程中工程部对劳务用工队伍的施工生产负要紧责任。

6、构成工程实体的要紧材料由经理部统一供应,采购物资到场后由物机部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施工员及现场材料治理员对材料的治理负责。

7、劳务用工队伍使用的机具要按照规程操作,损坏的机具要按价赔偿。

8、安质部督促并坚持检查劳务用工队伍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9、综合办公室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10、要求劳务用工队伍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治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并对各项安全、环境、污染指标进行检测和监控,对施工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11、深入现场了解合同履约情况,参与调解合同纠纷,及时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12、劳务用工队伍在领取工资前,应将经劳务用工队伍负责人及工人共同签认当月《××施工队工人工资单》报计财部,计财部在付款前,按工资单对工人(用工)支付工资并由工人签字确认。

13、计财部应建立并及时登记外协队伍工资支付台帐。

14、计财部支付工资时应做到:a、拒绝任何领导签批的白条付款;b、合同手续不完备不付款;c、结(决)算签认手续不完备不付款;d、结(决)算依据不完备不付款;e、不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不付款;f、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签字不付款。

15、外协工程清算后,要办理合同履行封闭手续,填写合同封闭记录。

16、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严禁预付或超付工资。

(2)对首次进入项目部的劳务用工,能够采取让其所有务工人员签名。

(3)对劳务用工的工资支付时,按记工表和工资单对用工支付,并由工人签字确认。

(4)及时纠正劳务用工队伍的违规行为。

第六章、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及储存治理制度材料检验流程物质储存治理制度储存设施完善对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均应按规范规定批次、数量由试验人员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中采纳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和先进的检测手段,形成自检与专检相结合的材料检查制度,严格操纵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

1、各项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依照与合格供方签订的物资合同要求的规格、数量等进行进货。

2、对进货的原材料、设备等进行取样送到试验部门进行试验。

3、试验部门对物机部送检的原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

4、试验部门把实验结果对物机部进行反馈。

5、对不合格物资物机部门进行退料处理,合格物资送工地监理审批。

6、合格物资由物机部门入库,并加强材料限额治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治理制度,幸免材料损失、变质,确保材料质量。

7、按规定检查材料的仓储、保管是否合理,特不对水泥料仓,检查其通风、防雨、隔潮、堆放位置、堆放高度、存储时刻等是否符合要求,若发觉有结团、结块、存放期超过规定期限等现象,立即通知材料部门将失效的水泥清出库房另行堆放,禁止用于工程上。

8、加强设备的贮存、保管,做到防潮湿、防高温、防低温、防泄漏等,幸免配件、备件的遗失以及设备遭受污染、锈蚀和操纵系统的失灵。

9、依照施工需要,设置必备的物资储存仓库和料棚。

物资检验计量器具,保管条件必须符合所保管物资的差不多要求。

消防设施齐全,状态完好。

10、入库物资验收记录,技术证件齐全,数量准确,质量良好。

工程盈余物资及时盘点入库。

11、仓库具有防锈、防潮、防腐、防盗、防虫鼠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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