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2024年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小区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小区业主、居民、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管理单位。
第三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完善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并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第五条小区业主、居民有义务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居民应当建立紧密联系,及时交流消防信息,共同维护小区消防安全。
第七条定期开展小区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逃生自救能力,增强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应变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小区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由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代表组成。
第九条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监督物业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配备消防安全部门,负责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部门应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具备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章消防设施第十四条小区应当配备完整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疏散标识等。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第十六条小区业主、居民不得私自拆除、损坏、遮挡和占用消防设施,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当组织开展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消防安全检查应涵盖小区的各个区域,包括公共区域、住宅楼、地下车库等。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并追踪整改情况。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物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住户等在物业管理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所有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依法履行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提高住户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消防技能证书。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物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业主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物业管理机构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测试。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和住户应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畅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和住户应严禁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通行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地方堆放杂物和障碍物。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程一、前言为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单位与业委会、业主委员会之间关于消防安全的合作协调机制,防范和减少因火灾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房屋、商业等建筑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法律及规章制度的依据物业服务单位及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法规,全面履行和执行消防安全工作。
以下是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其他有关的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
四、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1. 物业服务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附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该机构主要担负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监督和检查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转情况,修缮和更新消防设施,保证消防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洗、灭火器充装,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4)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选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5)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紧急疏散、扑救火灾、救助受伤员工等的应急处置能力。
2. 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物业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制定大楼消防安全预案。
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保证员工熟知消防安全责任与操作规程。
(2)消防设施完好性和正常运转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物业服务单位应组织或委派专人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转情况,禁止在消防设施上设置障碍物,并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
(3)消防器材管理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一旦出现失效或损坏就应及时更换或修缮,每季度组织加强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定期对灭火器进行充装,消防设施和器材储存位置要易于找到并标注明确。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单位,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公共场所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做好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下设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计划等,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负责定期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消防安全档案。
第十条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部门应当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部门应当依据消防预案,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和人员安全意识。
第三章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并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明确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畅通使用和有效发挥作用。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住宅楼、商业楼、公共设施以及其他非住宅建筑。
第三条物业公司负责本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确保小区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消防意识;3. 组织并实施消防演练,提高居民应对火灾的能力;4. 协助居民解决消防安全问题;5. 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居民应切实履行防火职责,配合物业公司的消防工作,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积极参与消防演练。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本小区的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六条建筑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并标示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且定期检查、维护、更换设施。
如发现设施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上报物业公司,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住宅楼每层楼梯间和走廊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第八条建筑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九条住宅楼每层走廊内应设置防火门,并保持常闭状态。
防火门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第十条在住宅楼过道、公共区域等易燃物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居民家庭应加强火源控制,不得随意使用明火,不得在阳台上晾晒易燃物品。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档案。
如发现居民违反防火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制定本小区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项措施和责任分工。
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火灾报警系统的操作流程;2. 疏散通道的使用方法;3. 医疗急救措施;4. 灭火器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5. 疏散演练的时间和方法;6. 常见火灾原因及预防措施;7. 应急联系电话。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物业区域,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场所。
第三条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物业经理担任组长,小区项目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2. 制定和修订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5. 组织制定火灾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6.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六条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防火巡查和检查第九条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
第十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十二条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更换、报废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制定火灾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第十五条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灭火和救援。
第十六条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情况,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处理。
物业消防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总则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等。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消防设施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配置,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
2. 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 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定期上报消防安全办公室。
4. 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失效或需要更换时,应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管理1. 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占用或封闭。
2. 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标识应清晰、醒目,不得擅自改变。
3. 定期检查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加强对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宣传教育,提高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 鼓励业主、使用人参与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4.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六、火灾事故应急处理1. 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岗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宣传栏、公告、会议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激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
第四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进行检查,确保畅通无阻。
第五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每日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巡查。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月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第六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同时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配合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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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撰写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1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第 2 页共 2 页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第 2 页共 2 页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第 2 页共 2 页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第 2 页共 2 页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第 2 页共 2 页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第 2 页共 2 页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第 2 页共 2 页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第 2 页共 2 页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第 2 页共 2 页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