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本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精选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精选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协议。
财产保险合同主要以补偿或者填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目的,也被称为“损失保险”。
下面是小编精选的关于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财产保险合同范本1订立合同双方:保险方: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
”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第一条保险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
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条座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
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
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
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 第四条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
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除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 第六条补偿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10篇)(5)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优秀模板10篇)(5)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第1篇家庭财产保险合同1.家庭财产保险单保险单号:被保险人姓名:保险财产地址:保险期限:年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财产名称保险金额是否附加盗窃保险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衣物床上用品家具其他物品总保险金额:总保险金额:保险费:备注: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签字:日期:年月日保险有限公司出单日期出单地点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的范围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物资和财产权利。
第二条责任免除下列各项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期间;二、地震、洪水、风灾、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所致损失;三、盗窃或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四、帐簿、单证、文件、账册、票据、图表资料的损失;五、间接损失;六、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期限与保险金额本保险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保险金额根据投保人的选择按下列方式确定:一、按帐面原值加给成新折扣确定;二、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但最高不超过保险价值。
第四条保险金赔偿方式一、发生本条款第一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实际损失(包括残值,应由被保险人折价收回)减去免赔额后的净损失,由保险人在扣除本公司在处理该损失事故中所支出的费用后,在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致使保险标的的额外损失,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责任免除范围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发生本条款第一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被保险人已从其他来源获得赔偿,则本公司有权在赔款中扣除已获得赔偿的部分。
但本公司对各项责任在扣除前应取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五条其他事项一、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下列有关单证:财产保险综合险投保单(正本)、出险通知书(正本)、帐册、单据、投保清单及有关费用单据等。
必要时,应提供有关部门证明。
保险公司将根据需要,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被保险人应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遵守国家及保险单规定的限制条件。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或解除合同。
三、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24年家庭保险方案范本

2024年家庭保险方案范本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可以为家庭提供保障和安全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险行业也在不断演进和创新,以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的需求。
因此,制定一份适合2024年家庭的保险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份____字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第一部分:概述在本部分,介绍该保险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保险方案名称:2024年家庭保险方案目的:为家庭提供全面的保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和风险。
意义:保护家庭的财产、生命和健康,确保家庭在遇到困难时能够得到及时支持。
第二部分:保险覆盖范围在本部分,列出各种保险的具体覆盖范围和条款。
1. 财产保险- 房屋保险:保护房屋及其内部和外部结构免受火灾、盗窃、水灾等造成的损失。
- 财产损失保险:保护家庭内的财产免受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 汽车保险:保护家庭的车辆免受事故、盗窃、火灾等造成的损失。
2. 人寿保险- 家庭主要经济支柱的寿险保障:提供适当的保额,以保障家庭的日常开支、教育费用等。
- 配偶双保险:提供配偶间相互保险的选项,确保在其中一方不幸离世时,家庭可以继续生活。
- 儿童教育保险:为子女提供教育保障,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3. 健康保险- 家庭健康保险计划:为全家提供健康保险,包括常规医疗、紧急医疗和住院治疗等。
- 终身保健保险:在年老体弱时提供更全面的健康保障。
- 重疾保险:提供保障,以应对可能的重大疾病。
第三部分:保险金额和保费在本部分,详细说明不同保险的保险金额和保费计算方法。
1. 财产保险- 房屋保险:根据房屋的价值和风险评估决定保险金额,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自愿承担的免赔额来计算。
- 财产损失保险:根据财产价值和风险评估决定保险金额,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自愿承担的免赔额来计算。
- 汽车保险:根据车辆的价值、车龄和驾驶员历史决定保险金额,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自愿承担的免赔额来计算。
2. 人寿保险- 家庭主要经济支柱的寿险保障:保险金额根据家庭年收入决定,保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等因素来计算。
2024年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2024年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____年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保险公司)和乙方(投保人)共同缔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合法诚实的原则,依据以下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财产综合保险服务。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乙方名下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家具电器、珍贵物品等,详细清单详见附件1。
2. 保险标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公司的规定,且必须由乙方拥有合法所有权。
第二条保险责任1. 盗窃、抢劫和抢劫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盗窃、抢劫和抢劫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修复或重置费用,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2. 火灾、爆炸和暴雨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火灾、爆炸和暴雨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修复或重置费用,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3. 自然灾害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台风、洪水等)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修复或重置费用,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4. 意外事故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如坍塌、倒塌、车辆撞击等)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修复或重置费用,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5. 其他附加责任:本合同所承保的附加责任详见附件2。
第三条免赔额和赔偿限额1. 对于每起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免赔额,免赔额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将在免赔额之上的部分进行赔偿。
2. 保险公司对于每起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第四条保险期间1. 保险期间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保险期间在投保单上载明。
2. 如乙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暂停保险责任,直至乙方补缴欠费为止。
第五条保险费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标的价值,按年/季/月缴纳保险费。
2024年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协议(9篇)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协议姓名:性别:_____;民族:_____;年龄:_____;住址:身份证号:见证人(代书人):姓名:性别:_____;民族:_____;年龄:_____;住址:身份证号:见证人:姓名:性别:_____;民族:_____;年龄:_____;住址:身份证号: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_____和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代书遗嘱如下:一、由于本人经常患有高血压_____或其它疾病,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银行存款:房屋_____套座落于: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银行存款由_____继承;_____座落于_____房屋由_____与_____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_____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立遗嘱人:_____(捺手印)____年____月____日代书人:_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_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协议(二)甲方: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登记结婚。
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1、____年____月购得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住房一套(房屋处于_____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_____字第____号,____室_____厅,____平方米,为____方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____方单独所有,____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1. 保险合同状态本合同有效期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至保险合同约定终止日止。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财产范围本保险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型家庭。
被保险财产范围包括:住宅、家具、电器、装修、贵重物品等。
3. 承保风险本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入室盗窃、抢劫、纵火等犯罪行为带来的财产损失;•管道破裂、水池溢水等水患造成的财产损失;•火灾、盗窃等导致的贵重物品损失。
4. 免赔额和赔偿限额4.1 免赔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承担不低于保险金额2%的自付金额(即免赔额)。
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将按照实际损失和免赔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
4.2 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于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险金额的80%。
5. 保险费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的具体数额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
6. 保险责任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给予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替换费用、重置费用等直接与事故有关的合理费用。
7.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根据被保险财产的价值和风险等因素进行确定。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保费率将在保险合同中详细说明。
8. 保险事故处理程序8.1 保险事故的通知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申请。
8.2 保险人的调查与赔付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后将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包括实地勘察、取证等。
根据调查结果,保险人将及时做出赔付决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付。
9. 终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被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均未提出继续保险的意愿。
10.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
如发生保险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1740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General family property comprehensive insurance clause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完整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协调配合;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二)衣物和床上用品;(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3篇)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摘要:随着家庭财产的增长和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考虑购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内容,以帮助读者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一、基本概念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指一种综合性的保险产品,旨在为个人或家庭提供财产综合保障,包括房屋、家具、电器、珠宝、车辆等财产的意外损失保险。
该保险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保障范围广泛,灵活可变。
二、保险责任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火灾保险:保障因火灾造成的房屋和财产损失,包括房屋结构、家具、电器等。
2. 盗窃保险:保障因盗窃、抢劫或入室行窃等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财物被盗窃、损坏等。
3. 水渍保险:保障因自来水管破裂、洪水、暴雨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房屋结构、室内装修、家具、电器等。
4. 玻璃破碎保险:保障因意外原因导致玻璃破碎的损失,包括窗户、门窗玻璃、镜子等。
5.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责任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还可以增加额外的保险责任,如地震、自然灾害、公共责任等。
三、保险条款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财产价值和风险情况,确定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财产评估和估价证明。
2.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长期保险或自动续保。
3. 免赔额: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一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在超过免赔额部分进行赔付。
4. 赔偿方式: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赔偿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赔付。
5. 保险责任限制:保险公司对于某些特定的财产和风险可能会进行限制和排除,例如对于珠宝、艺术品等高价值财产可能需要进行单独投保。
四、保险费率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费率主要根据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计算:1. 财产价值:被保险人的财产价值越高,保险费率越高。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文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就其家庭财产投保事宜,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就其居住地址(详细地址)下的下列家庭财产进行投保:1. 房产信息;2. 家具电器;3. 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珠宝、艺术品等);4. 其他财产(请列明)。
第二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该金额为甲方所投保家庭财产的总价值。
2. 保险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缴纳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盗窃、抢劫等意外事故。
具体赔偿范围和金额依据本合同所附的《保险赔偿处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保险财产的情况。
2.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缴纳保险费。
3. 甲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六条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七条保险事故处理1. 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2. 乙方收到甲方的事故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评估和处理,并按照本合同所附的《保险赔偿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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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本General family property comprehensive insurance model [Stan dard Version]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编号:XX-2020-0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本前言: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本文档根据保险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附加盗窃保险:__________________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出单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二)衣物和床上用品;(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xx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
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赔偿处理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
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
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起诉松。
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分项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如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险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
第十六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后生效。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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