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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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XXX控股有限公司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巡查工作,提高巡查管理质量,确保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日常巡查管理的内容及要求,适用于管理权属燃气公司的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管理。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巡查原则、周期第四条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巡查遵循“全覆盖”与“重点突出”的原则。

全覆盖原则是指日常巡查须覆盖所有管理权在燃气公司的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重点突出原则是指对不同级别的管线,其巡查周期、巡查重点应有所不同,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分配资源。

第五条巡查分为快速巡查、日常巡查两类,快速巡查主要预防第三方破坏及阀门井盖丢失或者阀井被占压、掩埋,快速巡查可只在特定区域内实施。

日常巡查除包含快速巡查内容外,还应包含管线是否被占压、调压设施外观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阴极保护测试桩外观是否良好等情况。

第六条据管线材质、压力等级、在输配系统中的位置与作用等情况综合考虑,将管线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并确定每级管线的快速巡查与日常巡查周期。

在特殊时间或地点,管线巡查周期可临时适当缩短,以加强对管线的监控。

第七条燃气管线巡查一般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避开夏季每日最高气温时段,但根据临时需要,也可安排在夜在间进行。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八条管线巡查内容:1、在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管线上方及附近是否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管线裸露、悬空等现象;2、燃气管线沿线是否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积雪表面有黄斑或燃气泄出声响等异常现象;3、在燃气管线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管线上方是否有堆积垃圾或重物、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倾倒腐蚀性液体等现象;4、在燃气管线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工程施工、人工取土、挖沙等活动;5、警示帖、警示砖、标识桩是否完好,管线走向图标是否清晰等;6、架空燃气管线、引入管、立管是否有锈蚀;支架和管卡是否有松动、脱落;架空管支架间距是否过大;架空管是否悬挂物体、是否有其它线路缠绕搭接、是否被包裹等现象;7、燃气管线、管件是否有拉裂、变形等现象;8、临近车道的立管、架空管是否加装防碰撞装置,防碰撞装置是否完好、无锈蚀。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职责3.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生产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

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生产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工作程序 4.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次抽查,生产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

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自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燃气公司自然气管道(管线)的安全运营,防止事故发生,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燃气行业标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自然气管道(管线)的安全巡查(巡检)工作,包含巡查(巡检)的组织、流程、要求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等内容。

第三条巡查(巡检)目标巡查(巡检)的目标是及时发现自然气管道(管线)的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保障自然气的安全供应,确保社会公众的人身和资产安全。

第二章巡查(巡检)组织第四条巡查(巡检)组织机构燃气公司应建立巡查(巡检)组织机构,明确巡查(巡检)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员,并落实相关职责。

(一)巡查(巡检)主管部门巡查(巡检)主管部门负责订立巡查(巡检)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巡查(巡检)报告的审核和整改落实。

(二)巡查(巡检)责任人员巡查(巡检)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巡查(巡检)工作的全面组织和检查。

第五条巡查(巡检)计划燃气公司应订立年度巡查(巡检)计划,明确巡查(巡检)的时间、地方、频次和内容,并在计划执行前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巡查(巡检)记录燃气公司应建立巡查(巡检)记录,详尽记录巡查(巡检)的情况,包含巡查(巡检)时间、地方、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并按规定保管。

第三章巡查(巡检)流程第七条巡查(巡检)范围巡查(巡检)范围包含自然气管道(管线)的输气站、调压站、阀门室、管道线路等紧要节点和关键部位。

第八条巡查(巡检)要求(一)巡查(巡检)频次按规定,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并依据自然气管道(管线)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巡查(巡检)频次。

(二)巡查(巡检)人员巡查(巡检)人员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构成,保证其具备必需的技能和知识。

(三)巡查(巡检)工具巡查(巡检)工具应保持完好,确保巡查(巡检)质量。

巡查人员应熟识使用巡查工具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天然气管道巡查制度

天然气管道巡查制度

天然气管道巡查制度
是指为保障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预防和控制管道事故风险,建立和实施的一套巡查管理制度。

天然气管道巡查制度的目的是建立规范的巡查流程和操作标准,强化巡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巡查能力,及时发现和排除管道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

天然气管道巡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巡查计划: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内容、区域、时间和责任人。

2.巡查标准:制定管道巡查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包括巡查的设备、工具和装备要求。

3.巡查人员:明确巡查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计划,配备专业的巡查人员。

4.巡查内容:包括巡查管道的运行状态、压力、温度等参数,设备和阀门的完好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等。

5.巡查记录:巡查人员需按规定进行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间、结果、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形成巡查报告。

6.巡查管理:建立巡查管理机制,包括巡查任务分配、巡查结果评估和问题整改等,确保巡查的及时性和效果性。

通过建立和实施天然气管道巡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安全隐患,提高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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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网设施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天然气管网设施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天然气管网设施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天然气管网设施巡视检查工作,提高巡视检查质量,保障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天然气输气、储气、调压、计量和安全设施等天然气管网设施的巡视检查。

第三条巡视检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巡视检查任务的组织和管理,适用于所有与巡视检查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四条巡视检查管理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所有与巡视检查工作相关人员的基本要求和义务。

第五条巡视检查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巡视检查工作质量。

第六条公司要加强巡视检查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巡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第二章巡视检查机构和人员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巡视检查机构,负责巡视检查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巡视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巡视检查工作规划和方案;(二)组织实施巡视检查任务;(三)对巡视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四)制定巡视检查结果的处理和反馈意见。

第九条巡视检查机构的组成由公司安全、技术、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十条巡视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业务能力,对巡视检查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巡视检查机构负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并向公司领导负责。

第三章巡视检查任务的组织与安排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天然气管网设施的管理需要,按季度、年度等周期制定巡视检查计划。

第十三条巡视检查计划应明确巡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巡视检查计划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巡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巡视检查机构应尽早组织巡视检查工作,分解任务并确定责任人。

第十六条巡视检查任务的执行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流程,并根据巡视检查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巡视检查任务应向巡视检查责任人进行交办,并告知任务的目的和要求。

第四章巡视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第十八条巡视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天然气管网设施的外观巡视;(二)天然气管网设施的设备和构件的完好性检查;(三)天然气管网设施的运行状态和操作工艺是否正常;(四)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等。

燃气管道巡线员管理制度

燃气管道巡线员管理制度

燃气管道巡线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提高巡线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规范巡线员的日常巡线工作,降低燃气管道事故的发生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所有燃气管道巡线员。

1.3 燃气管道事故包括燃气管道因巡线员巡视不到位、监护不力、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1.4 巡线检查范围城市道路、小区燃气管道、阀井、调压设备、过河管道、占压或管道附近施工点、管道标志牌(桩)、通气管道、阀井周围5米附近的其他地下空间等,对可疑路段可扩大检查范围。

二、巡线员职责2.1 熟悉所巡查的管道及附属设备的位置状态、燃气走向。

2.2 每天检查天然气主管线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泄漏;检查敷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现象;检查警示桩是否丢失或损坏,管道安全距离内是否有施工行为,阀门井及检查阀门井内外设施是否完整。

2.3 每天检查小区管线阀门、横杠、立杠外露管道有无生锈、泄漏、裂纹、调压箱、柜压力表情况,及检查调压箱、柜内外设施是否完整。

2.4 及时、到位地完成巡线工作,保证每日至少对负责区域内管网及设施巡视一次,重点地段反复巡查。

2.5 及时上报巡线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并协助处理。

2.6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检查阀门井及调压箱、柜,严禁吸烟、打手机,使用肥皂水或仪器检测阀门、管道是否漏气,检查完毕后盖好井盖,防止行人坠落。

2.7 认真做好巡检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巡线员管理制度3.1 巡线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证和巡线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3.2 巡线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3.3 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4 巡线员应定期对巡线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5 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

3.6 巡线员应保持与调度中心的通讯畅通,随时接受调度指令。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天然气管道管线设施运行安全,确保供气可靠,并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本制度制定。

二、管线巡查巡检范围及周期1. 巡查巡检范围•天然气输气管道、支线、阀门;•储气设施、调压站、气表等相关设施。

2. 巡查巡检周期•西部、北部、东部地区:对中压管道、阀门的巡查巡检周期为3个月一次;对低压管道、阀门的巡查巡检周期为半年一次;对其他设施的巡查巡检周期为1年一次;•南部地区:对中压、低压管道和阀门的巡查巡检周期为半年一次;对其他设施的巡查巡检周期为1年一次。

三、巡查巡检内容及要求1. 巡查巡检内容•对天然气管道、阀门、调压站、储气设施、气表等设施进行巡查巡检;•发现管道腐蚀、老化、破损等问题及时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现管线附近存在危险因素,如易燃易爆、山体滑坡等,及时报告,确保管线安全。

2. 巡查巡检要求•巡查巡检员应定时到岗,进行巡查巡检,劳逸结合,保证巡查巡检质量;•巡查巡检员需要认真填写巡查巡检记录表格,记录设施问题,经过及时反馈处理;•巡查巡检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对问题进行分类,评估风险,进行相应处理。

四、巡查巡检保障1. 巡查巡检设备保障•巡查巡检员配备安全靴、安全帽、口罩等防护装备;•巡查巡检员配备检漏器、天然气检测仪器等设备,确保万无一失。

2. 保障措施•巡查巡检员进行岗前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巡查巡检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和保障;•巡查巡检班组设有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五、巡查巡检考核•每月对巡查巡检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巡查巡检记录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及时解决问题;•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查找根本原因,制定相应改进措施,提高巡查巡检质量。

六、附则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况从轻处罚或纪律处分;对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天然气管道巡检制度

天然气管道巡检制度

天然气管道巡检制度第一篇:天然气管道巡检制度天然气管道巡检制度1.凡从事有关天然气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天然气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2.从事天然气危险工作前,必须定出详细的工作顺序及安全措施,新建的天然气设备必须经过气密性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天然气救护器材应经常检查,确保性能良好,可靠备用。

4.可能易大量泄漏天然气的场所,应有明显警示牌,如有发生泄露现象,抢修人员必须准备好救护器材,并有救护人员现场监护。

5.检修人员在天然气管道设备内外焊接时,必须在动火前30分钟进行天然气检测,确认天然气为零时有防护人员监护方可动火。

6.凡参与天然气管道巡检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业务培训,懂得天然气泄漏紧急处理程序,会使用天然气检漏仪器。

7.天然气巡检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8.天然气巡检人员需认真对管道各部阀门、膨胀节、法兰、放散及调压箱内各阀门、排污口、压力表、过滤器等进行检漏,对管道、支柱、平台外观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

9.巡检人员需延管线认真检查,及时发现故障并作初步处理.10.加强检查,车间主管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长每周检查一次,并要做好记录。

第二篇:外管道巡检制度输转油管道管理制度目的为了更好的保护储备基地以外输转油管道,保证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规范巡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3.1 管道巡线工职责3.1.1 巡线时间:每天徒步巡线一次。

3.1.2 巡线内容:管道三桩(测试桩、里程桩、转角桩)、光缆三桩(光缆标识桩、接头标识桩、警示牌)是否完好;管道上有无违章建筑;管道沿线有无施工;管道周围有无新开挖土方;管道有无露管、漏油及打孔盗油等现象;宣传《管道保护条例》,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管道管理主管汇报公司,并认真填写巡线记录。

3.1.3 协助管道保护工每月全线测试一次管道阴极电位,每半年测试统计一次管道防腐层漏电点。

3.2 管道保护工职责3.2.1 巡线时间:每天巡线一次(周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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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
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
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
的安全巡查管理。

职责3.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生产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

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生产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工作程序 4.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次抽查,生产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

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4.3现场巡查
4.3.1巡查准备。

所有进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查时,必须根据天气状况先穿戴好劳保用品,背上背包,携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通讯工具、记录表格和圆珠笔等。

4.3.2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

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3生产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重点线路巡查
441生产运行部应建立重点检查区域台帐(附录二:管道重
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发放给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到健康安全环保部留存。

重点检查区域应确定专职巡查人员和站场负责人员,重点检查区域包括埋深较浅的稻田、鱼塘和蕉林区、河流穿越区、人员稠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损坏管道。

4.4.2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和站场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
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3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

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
工应提前告知健康安全环保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米取对应措施。

4.4.4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4.5生产运行部应对“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并报告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及时更新。

4.5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
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
V 5米
安排专人,现场全天安全监护
如果有动火作业必须健康安全环保部同意批准。

动土作业应确定管道、光缆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础数据,必须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

审批施工方案,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距管道中心线
5米一50米
专职巡查人员每天查看,报告其施工进度
1.不允许爆破作业
2.在管道周围应建立隔离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距管道中心线
50米—100米
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进度及可能的扩展范围
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报告生
产运行部
4.5.2危害告知
生产运行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发放《石油天然
气管道保护条例》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
和联系人员 4.5.3方案审批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
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得到工程技术部的审批认可。

4.5.4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
由健康安全环保部与对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施工时间,并告知生产运行部。

如有可能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4.5.5施工过程管理
生产运行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4.5.5.1安排监护人员
施工单位在管道附件的施工时,由生产运行部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督,必要时工程技术部派人配合;对于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如动火作业,健康安全环保部也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对于公司没有同意的施工应坚决制止。

4.552 施工进度报告
巡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并在日报上反映报告,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4.6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报告
4.6.1危害行为报告
巡查人员或公司任何人员发现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都
应立即进行制止,并报告生产运行部。

同时巡查人员应向危害活动的实
施人员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手册”,讲清其危害后果,劝阻其停止危害活动。

巡查人员在上报前应了解: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内容负责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危害实施情况462对于巡查人员劝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应报告生产运行部值班调度,值班调度应安排站场管理人员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收集、获取现场的危害活动证据,制止其危害行为。

463当站场管理人员也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人报告健康安全环保部,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协调公司资源进行处理。

4.6.4对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 110”进行处理
4.7巡查记录
4.7.1巡查人员对管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当天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上,生产运行部应在每天的日报中反映报告。

4.7.2巡查人员应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记录”,生产运行部应进行检查其填写的严谨性和真实性。

4.8教育培训
生产运行部每月应组织一次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线路危害识别和风险预防、记录填写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巡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巡查技能和
责任心,确保巡线工作能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

培训活动应建立记录。

4.9考核
4.9.1生产运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巡查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4.9.2生产运行部应对外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订细致的考核办法。

对于巡查工作不细致和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巡查,或巡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以及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劝阻、推委职责的,应进行经济考核。

4.9.3对于已造成管道损坏事实、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应报告综合管理部给予辞退。

5记录
5.1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
5.2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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