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概述

识记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定义

指能够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本质,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贯穿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始终,并能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法律规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定义

指按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确立的,具体表现并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和地位作用

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六章(国际环境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和该法的生效时间)

环境保护法视为我国的环境基本法并非国家基本法

《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与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率先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和基本政策。

其次为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尊定了基础

再次确立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其他相关部分分工负责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体系,促进了环境保护行政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最后促进了全名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提高,推动了其他部门法在修订时纳入与保护环境与资源相关的条款。

领会

1确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具有法律规范的特性,以便执法者,司法者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实践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与矛盾。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不能等同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则必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有原则,与其他部门共有的原则不应该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应该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之中,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范体系具有指导与纲要作用。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战略性宣示性的口号不宜直接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原则。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原理

一具体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二具体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共通性和本质性的法律特征

三依据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对法的立改废逐步完善。

3综合环境保护法的产生背景

一与经济利益相抗衡的环境利益不能及时在国家政治,尤其是宪法上得到反映

二环境问题的对策关系到社会生活文化经济的各个领域,需要综合平衡和统一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

4我国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关

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项法律一般不对基本原则作明文宣示,而是通过具体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规定,隐晦地表现出基本原则的指导性以及对基本原则的从属性。

环境保护法既有通过明文规定确立的基本原则如协调发展原则,又有间接通过一个或几个具体法律条文确立的原则,如预防原则。

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关系

<环境保护法》初步确立和完善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体系

《环境保护法》所确立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制度,为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确立特别制度奠定了基础。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识记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的定义

指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充分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承载力,使环境与资源既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又能够使环境资源保持在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对适当环境质量要求的水平上,从而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预防原则的定义

也称环境损害预防原则

指针对一切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和行为,事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损害结果的发生

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定义

指开发利用环境和资源或者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和危害者,应当支付由其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费用,并承担治理其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责任。

公共参与原则的定义

指公众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开发决策建设项目有相应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

领会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的实施措施

1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一体化的决策

2通过三同时在制度保障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

3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将经济发展建立在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

4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制度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5通过清洁能源制度解决环境对经济的制约

6 通过绿色GDP核算等经济政策促进和保障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预防的含义

预防原则的实施措施

1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决策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2通过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项目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3通过清洁生产在生产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4 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在资源废物循环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5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实施措施

1实现排污收费制度

2 实行生态补偿制度

3 征收环境税

4实行土地复垦制度

公众参与原则的实施措施

1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2环境许可证和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3 建立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4鼓励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参与决策

5 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

简单运用

运用基本原则解释具体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并处理纠纷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识记

环境标准的定义及分类

指为了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社会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就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环境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与规范的总称。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的定义

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环境保护篇章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各类生态建设和保护规划,专项环境保护规划等共同组成,与环境与资源保护为目的的规划的统称。,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于环境的决策。

一般指决策者在作出可能带来环境影响的决策之前,事先对环境的现状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各种不同的替代方案,并就各种方案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和比较,从而选择最适合

三同时的定义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排污费的定义

指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环保部门依法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向法律授权的主管部门缴纳一定费用,以适当补偿环境损失成本的行为规范。

自然保护费的定义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自然环境应当依据自然资源或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对自然资源与环境要素的利用程度向法律授权的主管部门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规范。

领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的类型

1 五年规划纲要中的环境保护篇章

2 国务院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项规划

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的效力

环境标准的法律效力

环境影响评价对象

一政府宏观决策活动

二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与审批

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关系

征收排污费的类别和方法

自然保护费的类别

限期治理的适用条件和决定权限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的内容

简单应用

运用环境标准处理环境纠纷

运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规定处理环评纠纷

运用有关征收排污费的法律规定处理排污费纠纷

综合应用

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判断环境利用行为的合法性,为解决环境纠纷提供法律分析意见。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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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28) 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 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以下要素中不属于环境范畴的是 A.湿地 B.野生动物 C.风景名胜区 D.民俗 2.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体现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是 A.社会性 B.政策性 C.科学技术性D?综合性 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下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不包括 A.检察机关 B.法律规定的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C.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D.个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不适用的领域有 A.雅鲁藏布江大峡谷 B.渤海 r *平注D —yT別百护IV 5:国家禁止?销看象牙制品的规定符合的国际公约是 A.1989年巴塞尔公约 B. 2015年巴黎协定 C. 1963年维也纳公约 D. 1973年华盛顿公约 6.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超标排污的,责令限期治理,所处以的罚款是应 缴排污费数额的 A?1倍以上2倍以下B. 2倍 C. 2倍以上5倍以下 D. 5倍 7.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开展的活动是 A.建设排污口 B?新建供水设施 C.开展旅游经营 D.从事垂钓活动 8 ?依法对造成我国海域污染的外籍船舶行使登轮检查权的部门是 A.国务院环保部门 B.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

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篇一: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 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 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 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 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 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 其它部门的,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经过法务部审查的管理规章制度,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签发。 第七章签发

西方当代选举制度

2013年《比较公共行政》课程论文 题目:论述西方当代的选举制度 摘要 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它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基础,并随其变化而变化。在人类历史上先后经历过奴隶主政治制度、封建制政治制度、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总体而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已经相对成熟,特别是选举制度,已成为人类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中国而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待完善与发展,通过本文对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西方中国当代选举制度政治制度

目录(示例) 1前言 (1) 1.1研究背景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3)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5) 2****** (6) 2.1****** (6) 2.2****** (7) 2.3****** (8) 3****** (9) 3.1****** (9) 3.2****** (10) 3.3****** (10) 4结论与建议 (11) 参考文献 (12) 附录 (13)

我们讲“西方”,在地理概念上主要指西欧北美地区,在政治概念上泛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是指近现代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它是在同中世纪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已经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此外,它是西方国情和政治文化的产物,代表了当代西方国家的政治文明和发展道路。 我们把制度定义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行为规则,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思想文化制度等。事实上,政治制度并不是某些先哲们头脑中的产物,也不只是档案架上陈列的文字条例,而是人类政治文明长期发展的结果。关于“政治制度”的界说,古往今来,众多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早可追溯到2300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中写道:“一个政治制度原来是全城邦居民由以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法国著名政治学家迪威尔热定义政治制度为:“政府机构的总和”。前苏联科学院一致认为:政治制度“是形成个人政治意识和标明参与政治过程的阶级、集团及其组织的相互关系的实际行之有效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政治领导借以实现它对社会的监督和管理特权所用的方法”。如此等等。实际上,政治制度是一个广泛的范畴,不仅包括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制度,而且还包括一些列的具体的政治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是各类政治实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一、西方选举制度概述 选举活动古已有之,但现代的选举制度与欧洲中世纪末期一些国家出现的等级会议有关。中世纪末期,英、法等国出现过等级(三级)代表会议,除贵族和僧侣参加外,一部分城镇自由民(市民)也被邀与会。英国自13世纪开始,每个市镇选派2名自由民(市民)代表参加等级会议。推选自由民代表的方法为后来资产阶级选举制度的创建积累了经验。新兴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提出建立议会、人民主权等政治口号。资产阶级在建立代议机关的同时,也产生了自己的选举制度。现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一、单项选择题(2分×10=20分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括号内) 1、我国在()首次提出排污收费。 A、1978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 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 C、1982年《排污收费暂行办法》 D、2003年《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环境可以分为()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 C、天然环境(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人工环境) D、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 3、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省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环保机构 D、省级环保机构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审批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是() 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C、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D、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说明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是() A、蓝色、黄色、橙色、黑色 B、黑色、红色、黄色、蓝色 C、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D、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7、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或采取制裁措施的依据是() A、环境行政处理 B、环境行政处罚 C、环境行政许可 D、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8、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9、在控制固体废物转移入境的有关法律规定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B、国家限制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C、国家禁止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D、国家并不禁止进口未列入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的固体废物 10、下列关于我国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B、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如属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则仍适用我国国内法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C、国内环境法的效力优于国际环境条约; D、国际环境条约在我国境内直接适用,不需要国内立法机关将它转换为国内法 二、多项选择题(4分×5=20分备选项中有2—4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全部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在() A、清洁的技术标准 B、清洁的能源 C、清洁的生产过程 D、清洁的产品 2、关于我国环境监测机构的论述正确的是() A、全国环境监测机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置 B、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三级监测站,即国家级、省级、市级监测站 C、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四)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重点)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讲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依据,掌握各项原则的作用,了解其贯穿实施,尤其重点理解公众参与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等内容。本章为重点章节,多以选择、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 【03、10单选、论述】 、 【04、10单选、多选】 、 【05、1论述】 、 【06、1单选】 、 【07、10单选】 、 【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的依据 一、含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确定依据第一,它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所体现。第二,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提出和发展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其具体内容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性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人们简称之为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统一)。 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含义和作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大会的要求,提出了一份长达20万字的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人类社会这五种增长趋势的起动因素是人口的增长。

最新00228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2014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2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 1.根据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一般将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 D 】p50 A.原生环境问题 B.生态环境问题 C.第一环境问题 D.次生环境问题 2.“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出自【 A 】P57 A.西周的《代崇令》 B.秦朝的《田律》 C.韩非子的《内储说上》 D.荀况的《王制》 3.环境保护组织一般指由公民依法自发成立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社会团体,也称【 D 】P77 A.政府性机构 B.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C.准政府组织 D.非政府环境组织 4.1968 年,萨克斯教授出版了《保卫环境-公民行动战略》一书,首次提出了【 B 】P78 A.“消洁生产机制”理论 B.“环境权”理论 C.“可持续发展”理论 D.“绿色消费”理论 5.依照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标准主要包括两类,即污染物排放(控制) 标准和【A 】P116 A.环境质量标准 B.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C.环境基础标准 D.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6.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环境费制度具体表现为征收排污费制度和【C 】P132 A.环境受益费制度 B.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C.自然保护费制度 D.环境税制度 7.当前,我国对主要污染物或重点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的领域不包括【C 】P145 A.水污染防治 B.大气污染防治 C.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D.海洋污染防治 8.在我国.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的行政机关是【B 】P165 A.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B.公安机关 C.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9.如果向海洋倾倒毒性大的物质,应当【 C 】P159 A.事先取得普通许可证 B.事先取得特别许可证 C.事先取得紧急许可证 D.倾倒在临时倾倒区 10.为解决诸如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A 】 A.《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 B.《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C.《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D.《大气污染防治法》P146 11.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 】P183 A.市民甲发现有人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金丝猴,遂向野生动物部门举报 B.某高校野生动物研究专家乙,为了研究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C.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象毁坏了丙村村名种植的农作物,后该村村民决定人力驱逐,并打伤大象 D.某个体运输户为获得免费收入,为偷猎者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藏羚羊的皮从丁市是到戊市 12.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外国人进入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接待单位应当报经【 B 】P193 A.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 B.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 C.省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 D.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 13.根据我国2009 年12 月制定的《海岛保护法》,国家对海岛实行科学规划【 B 】P200 A.开发优先、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B.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C.利用优先、适度保护、永续开发的原则 D.开发优先、适度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14.我国地方政府收取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低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B 】P205 A.房地产开发 B.耕地开发 C.补贴财政开支的不足 D.耕地保护 15.根据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 条的规定,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 D 】P229 A.1 年 B.3 年 C.5 年 D.7 年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人类环境分类: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所有能够对人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现象的总和,包括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动植物等自然因素。 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人类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对自然物质加工和改造所形成的环境体系。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条件,包括社会的经济基础、城乡结构以及同各种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念和机构等。 环境问题: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化或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环境结构和状态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变化,由此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有害影响。【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如地震、洪涝、干旱等;次生环境问题——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又可以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指因为人为的因素,使某些物质或能量进入环境之中,引起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性质发生改变,导致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并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的现象。 生态环境污染,又称“环境破坏”,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过度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引起某种或某几种环境要素发生数量减少、形态改变、质量降低,导致这些环境要素固有的环境功能弱化或丧失,从而使环境产生不利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 两者之间的联系:既有区别也有共同点。从差异的角度来看,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生产和生活的排放环节,而环境破坏则主要产生于人类对环境要素尤其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更多地表现为对环境要素性质上的改变,而环境破坏则主要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形态的改变。共性:两者最终都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固有结构或功能的损害,使环境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现实中不可能对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进行截然的划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农业文明时期(农耕火种)——产业革命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日趋严重)——20世纪80年代之后(环境问题开始逐渐表现为全球性的影响) 产生根源: 哲学根源:柏拉图、伽利略、培根和笛卡儿。其中,笛卡儿的“主客二分”对于确立人的主体性和科技的发展的确发挥了进步的历史意义,但他忽视了大自然的整体性和价值尊严,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盲目的、肆无忌惮的征服和改造。 宗教根源:基督教:只要为了人的利益,征服和掠夺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伦理学根源:自然界只有工具价值,没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价值仅是满足人类永无止尽的欲望。 技术根源:技术发展的不足&对技术的滥用 经济根源:1.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和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负外部性即人们的行为对他人或社会不利的影响)/2.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3.经济的贫困化(缺乏资金和技术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因过度开采资源所导致的环境问题而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加剧了经济的贫困化) 环境保护:指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解【1.具有法的一般属性——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保障实施的/ 2.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3.是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三章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信息中心== 【答疑解惑专栏】 疑问1: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否意味着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完全相同? 解答:民事诉讼中规定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完全相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给予当事人平等的诉讼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诉讼义务,这种平等是一种对等关系。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权利是相同的,比如双方都有申请调解的权利,都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都有进行辩论的权利;而有些权权利则是对等的,比如原告行使起诉权以后,被即享有对其提出反诉的权利。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对比如下: 原被告双方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申请调解、和解、进行辩论、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查阅、复制笔录、上诉等权利 原告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撤诉的权利 被告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反驳、承认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权利 疑问2: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原则,是否可以理解为调解是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 解答:民事诉讼法虽然将法院调解规定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这不意味着法院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必须调解以后,才能作出判决。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的法院调解首先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能强制调解。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判决。 疑问3:调解中的合法性原则,是否是要求法院在调解中严格按照程序法以及实体的规定进行调解? 解答: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存在一定的区别:判决是在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法作出的,具有职权性和严格的规范性的特点。而调解则突出了当事人处分权的作用,在程序规范方面,法院必须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调解程序主持调解活动;在实体方面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由于是否能够达成实体协议,以及形成怎样的协议,与当事人的主观判断有密切关系。所以,调解实体方面的合法性,主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2010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周珂、王利明。 本书主要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应用等知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2版)》内容简介: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本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防治法、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加深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能力,以维护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国2016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28)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6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我国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的定义中心增加的环境要素是(B ) A、人文遗迹 B、湿地 C、野生生物 D、乡村 解析:考新法,课本没有。见15年《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复习中要注意新法的内容也会考。近两年的新法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 2、我国历史上,对主管官员失职导致资源破坏,土地荒芜以及提防失修,或者侵占田间街道种植作物、随意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毁坏树木庄稼的行为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条文的文献是( C ) A、《伐崇令》 B、《秦律十八种》 C、《唐律》 D、《全上古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解析:见课本57页。上述四个文件的主要内容都要掌握。其中A和D项也已经考过。 3、根据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共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包括( A ) A、公民个人 B、有关组织 C、法律规定的机关 D、环境保护团体 4、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目标是(D ) A、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B、为环境保护优先论提供理论依据 C、为经济发展优先论提供理论依据 D、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解析:见课本103页协调发展原则的内涵。另外,内涵中的第二点系统调发展的实质是2013年10月的单选。 5、2003年,国家发改委规划在怒江干流上建设2库13级的水电站,此举引起了重大争议。一些环保学者认为,怒江水电开发可能给怒江流域沿岸的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在把这些重大不利环境影响讨论清楚之前,怒江的开发应当慎之又慎,上述观点体现了环境法的(C ) A、公众参与原则 B、受益者负担原则 C、预防原则 D、可持续发展能源则 解析:本题源于教材的案例题,具体见107页案例3.2,主要体现的是预防原则和协调发展原则。而选项中只有预防原则是符合要求的。 6、下列环境法律制度中,属于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B制度的是()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B、“三同时”制度 C、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D、排污收费制度 解析:见教材109页第二段。 7、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D ) A、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B、因国际经济形势变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C、因经营不善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D、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解析:见教材133页倒数第五段。 8、为了杜绝地方各级政府在决定严重污染企业治理方面的不作为现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限期治理的决定权赋予(A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 D、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9、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的规定的是(B )

管理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81 《商场现代化》2006年12月(中旬刊)总第488期 经营管理 企业管理从经验管理进入科学管理以来,制度管理已成为管理者的共识和常用工具。各个企业都有内容不一繁简不同的各种管理制度。按管理制度的规范对象分类,有以管物为主的管理制度、管人为主的管理制度、管事为主的管理制度;按管理制度的规范程度分类,有以强制性规范为主的管理制度、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的管理制度;按管理制度重要程度分类,有主要管理制度、辅助管理制度;按管理制度涉及的内容范围分类,有综合管理制度、专项管理制度。尽管已有的管理制度多种多样,而且人们还在根据新的主客观环境创设新的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是否都取得了好的效果了呢?有些制度受到员工的赞赏,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企业发展,取得了好的效果;有些制度受到员工的责难,导致员工穷于应付,工作质量下降,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应该怎样审视已有的管理制度,怎样设计新的管理制度呢? 所有的管理制度,归根到底,都是用来指导和规范人的行为的。多数情况下,制度是由管理者制定的。管理者持有什么理念则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就体现出什么理念。总结企业制度管理的经验,考虑企业员工文化素质的进步,以及时代的发展,管理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制定管理制度就是在制定规范,但并不意味着管理制度就自然而然地体现着规范性原则。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体现在面对管理对象群体时,要求个体遵循程序的一致性,体现结果的一致性,表现行为的一致性。规范性原则要求压缩个体的自由空间,要求可以明确规定的内容就不给管理对象自由选择权,只有不能够或者不宜明确规定的内容,才允许管理对象个体出现不一致性。 二、合理性原则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强制要求管理对象按制度规定去做,而管理对象的大多数能不能心悦诚服的接受,则取决于所制定制度的合理性。规范性建立在合理性之上。不合理的规范,使企业员工积极性受挫,他们或抱怨,或应付,或准备离职,导致企业凝聚力下降,工作质量下降,管理工作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合理的规范,会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他们会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心情愉快,干劲充足,努力工作,使企业管理取得好的效果。管理制度的合理性体现在对物的管理符合自然规律;对事的管理符合政策、法律、文化取向;对人的管理符合行为科学的规律。 三、系统性原则制度管理作为有效的常用管理手段,应当覆盖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尽可能减少制度空白。制度的系统性可以使各种管理活动都会有制度为依据,保障管理的规范性。制度的系 统性有两层含义:一是企业管理制度应当是一个体系,相互配套,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制度的覆盖是全面的。二是企业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的深度层次上,针对不同的管理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工作的任何一个方面,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纵向链条,这个链条是若干个环节构成的,每个环节的管理工作都应当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这样,就可以管理工作规范化,减少任意性。 四、灵活性原则 管理制度强调规范性,在强制性规范的框架下保留任意性规范的空间是十分必要的。一般的说,制度的规定应当是明确的,可操作的,钢性的,执行的结果应当是惟一的。但是,由于人们对管理活动的预见性是有限的,不可能事先制定十分完善的制度,如果将所有的制度条款都制定成导致惟一结果的规定,就会导致管理活动的僵化与不合理。在管理实践上,通常强调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就是为了克服制度僵化的弊端。因此,进行制度设计时,应当适当预留任意性制度空间,以增强制度的灵活性。 五、人本主义原则 管理制度是用来指导和规范管理活动的,管理在终极的意义上是对人的管理。管理制度除规定行为的标准之外,还会设定鼓励或惩罚的条款,以引导和保障制度的执行。人本主义原则要求尊重人的价值,关心人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员工在企业工作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管理制度的设计在设定工作标准时,这个标准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达到的,少数人可以超出的,很少的人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达到工作要求的员工应该得到正常的报酬,做出超额贡献的员工应当得到奖励,对于应当可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员工,才给予必要的惩罚。制度的设计以鼓励为主,尽可能少用惩罚的手段。如果一项制度的设计使多数人都达不到它的要求,进而带来报酬的减少,生活质量下降;或者多数人经过努力也只能达到它的一般标准,或者说尽管努力工作,却也只得到一般的报酬,那么,这样的设计指导思想是背离人本主义价值观的,把人看成了完成任务的工具,也不可能对员工起激励作用。 六、简明化原则管理制度在范围上会覆盖各个方面,在深度上会覆盖各个层次,内容丰富而系统,信息量很大,这是必要的。简明化原则并不是要削减必要的内容,也不是要削减制度覆盖的空间与环节,而是要求管理制度的规定易于理解,易于掌握,易于应用,使管理对象根据制度的规定很容易了解自己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了解工作行为与报酬奖惩之间的关系。这种了解不需要工作人员的解释,不需要进行相关文件的连环查阅,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推演计算。简明的制度,可以让不同文化水平的职员都能迅速准确地理解它,可以使每个人在纷繁复杂的信息环境中,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这也使制度发挥了它应有的效力。 企业的管理制度很多,范围很广,内容各异,认真研究制度的内在精神,科学的卓有成效的制定管理制度,仍是企业管理界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王立许:管理制度规范化系统 [M].江苏:立信出版社, 2005[2]戴文华:中国著名企业管理制度全集[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6 管理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魏建军 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文件,修订或制定管理制度,既有条款细则的技术问题,更有指导原则的理念问题。本文从制度文明与制度效率方面探索了管理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管理制度 原则 人本主义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分析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如何合理的运用这一权利,如何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对每一个公民,乃至对于国家来说都至关重要。 新中国成立后,选举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为发展民主政治的基本任务与重要形式。1953年我国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全国与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与原则作了具体的规定。根据1953年选举法,于1953年3月到1954年8月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主的普选。全国进行直接选举的基层单位共214798个,共有人口571 434511人,登记选民323 809684人,占选举地区18岁以上的人口总数的97%多,实际参加投票约有278093100人,参选率为86%。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1953年选举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与经验,通过了新的《选举法》。1982年宪法颁布以后,根据国家政治生活的变化,曾对选举法进行了三次修改(1982、1986、1995)。 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确立有其客观必然性。它也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1953年我国选举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是: 1、选举权的普遍性。如《选举法》第一条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由各民族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第四、五条规定,除依法尚未改变成份的地主阶级分子、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精神病患者之外,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及答案

全国200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10-09-03 10:19:07 阅读27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 课程代码:00228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3.环境污染: 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4.动植物检疫: 是指为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对特定区域或者进出特定区域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检测、检验和监督活动. 5.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在国际法上,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国际社会所有的成员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和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二是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普遍的参加和合作。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下列可纳入环境法律保护范围的环境要素包括( D )。 A.太阳 B.人工培育的良种 C.马戏团里的驯兽 D.自然遗迹 2.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 C )年颁布的。 A.1979 B.1982 C.1989 D.1990 3.关于污染者负担费用的范围,国际上大多认为不包括( C )。 A.治理污染源费用 B.恢复被污染的环境的费用 C.排污费 D.环境污染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费用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先产生于( B )。 A.中国三同时制度 B.美国 C.法国 D.日本 5.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哪类许可证?( D ) A.规划许可证 B.开发许可证 C.建设许可证 D.排污许可证 6.关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正确的是( B )。 A.确认取得 B.强制取得 C.授予取得 D.转让取得

2016年秋季西南大学网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业简答题

40、简述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条指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6分) 我国环评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 (1)法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又包括两种,一种是综合性指导规划,其内容就是国家或地方有关宏观、长远发展提出的具有指导性、预测性、参考性的指标;另一种属于专项规划,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的指标、要求作出的具体执行安排。(7分) (2)建设项目,具体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7分) 41、什么是开发者养护和污染者治理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保法中有何具体适用? 42、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答: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4分) 和末端治理相比,清洁生产有下列不同: 1) 清洁生产侧重“防”,末端治理侧重“治”;(4分) 2) 清洁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而传统的末端治理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4分) 3) 清洁生产对于企业来讲有动力,能主动;末端治理对于企业没有太大动力,比较被动;(4分) 4) 清洁生产可以持续,而末端治理不易持续。(4分) 概括而言,清洁生产比起末端治理,更加全面和广泛的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向工业。 43、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自考本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案例及答案汇总 (以下是我花了大量时间精力整理后打字打出来的,对自考生很实用哦) 1、1991年7月,甲化工厂向乙化工厂签订供货合同,规定甲向乙提供工业用三氯化磷10吨。8月初,乙因故暂时停产,于是乙根据《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提出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同时电告甲暂停发货。9月初,甲未征得乙同意即用汽车将货运至乙。乙先拒绝接收,后经双方协商,乙同意暂为保存,并介绍由丙运输公司负责卸车。以后,在卸车过程中由于甲未向丙运输公司交代卸车的必要规则,同时又由于丙运输公司装卸工操作不慎,造成装有三氯化磷的容器阀门断裂,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外泄,使周围6.2万余平方米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事发后,乙所在地市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甲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丙运输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而甲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其一,事故主要是丙运输公司操作不慎造成的。应由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二,货已运抵乙市,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乙,再出事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其三,甲厂属甲市管辖,即使处罚也应由甲市环保局做出,乙市环保局无权对甲厂进行处罚。于是甲市化工厂向乙市环保局所在地的乙市××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问:1、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通知哪几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乙市环保局是否能够对甲做出行政处罚?为什么? 3、甲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1、由于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案,最后的决定将涉及其他行政处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所以法院应当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乙则与本案的行政处罚无关不应当通知其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2、乙市环保局能够对甲做出行政处罚,因为,污染事故的发生地是在乙市,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地方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权,所以乙市环保局对该事故的处理具有法定管辖权。 3、甲的理由不能成立。除了乙市环保局有权对甲做出行政处罚外,本案中甲的主要责任在于:首先,甲仍为该货物的所有人,而乙仅为保管人且事故并不是在保管货物后发生的;其次,甲未向丙交代清楚该化学物品必要的装卸规则,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因此应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998年5月,某居民楼住户李某等向本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该居民楼楼下的一个酒店昼夜营业,人声喧哗造成周围居民夜间无法休息并导致失眠、血压升高等病症。经环保局监测,该酒店夜间排放的边界噪声严重超标,做出处理决定如下:1、责令该酒店立即采取措施治理噪声,并罚款20000元;2、对于李某等提出的赔偿请求,由该酒店向每户居民赔偿500元。做出决定后环保局从该酒店的银行帐户上划拨了20000元罚款。酒店对环保局的决定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做出判决:1、环保局的第一项决定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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