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施工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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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管理制度(四篇)

施工队管理制度(四篇)

施工队管理制度一、施工队人员管理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____%,总人数不到____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____人。

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

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____%,总人数不到____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____人。

6、新录用的工人,____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____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二、对外承包的方式、范围的要求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三、分矿对施工队的管理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体系。

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不可进入作业。

人力资源部教培处负责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及文字记录。

施工队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队管理规章制度

施⼯队管理规章制度施⼯队管理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动的⼀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表彰着⼀个社会的秩序。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编为⼤家收集的施⼯队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施⼯队管理规章制度1 第⼀条为了适应公司⽣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的需要,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产环境和秩序,保障外来施⼯⼈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参加公司所管辖单位新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程项⽬的外来施⼯单位及外来⼈员,应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外来施⼯单位(已取得⽣产许可证的公司⼦公司除外)进⼊公司进⾏⼯程项⽬施⼯前,必须经公司HSE管理部门对施⼯单位进⾏确认和查核,才能进⼊公司作业。

1、确认施⼯单位营业能⼒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单位的施⼯管理能⼒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单位施⼯和安全业绩。

5、审查施⼯单位安全负责⼈和现场安全管理⼈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单位的特种作业⼈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有⼯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HSE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HSE管理部门有权对施⼯队伍予以否决。

第五条公司和施⼯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

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单位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HSE监督管理。

2、施⼯单位要承担向施⼯作业⼈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具和设备。

3、施⼯单位要根据国家、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承担对施⼯作业⼈员进⾏安全教育培训。

4、施⼯单位要根据公司的有关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为施⼯作业⼈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

5、施⼯单位要制定确保⼯程项⽬安全进⾏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HSE管理部门审查。

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遵守本工种的设备、工具、爆破等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按时参加本项目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和例会,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和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三、对本人使用的设备、设施、机械、工具在操作前认真检查,发现缺陷或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协助维修技术人员解决。

四、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危险或多人操作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听从现场主管和安全员的统一安排。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从事本工种以外的特殊工种作业和无证或学徒工独立上岗作业,一般技术工种操作非工种设备时,应经领导批准,无独立操作能力不允许进行单人操作。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必须做到:工件未整理、工作面情况未交底、一般隐患未排除、重大隐患未报告、异常情况未弄清、详细记录未做好不进行交接。

七、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或机械事故后,应及时报安保科或项目部领导,并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二篇: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我公司对外来施工承包商,特别是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一章职责第一条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司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对承包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

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队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2. 责任到人: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4.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责任1. 施工队长为施工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队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施工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和监督。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清晰看到。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警戒线、警示牌等。

(4)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施工队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新进施工人员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人员应参加定期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2)施工队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情况,确保其有效使用。

(3)损坏或失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

(2)施工队长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施工队管理制度(4篇)

施工队管理制度(4篇)

施工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队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施工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施工有关规章制度,遵循工作纪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培训计划,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施工队由队长领导,由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劳务人员等组成,并设立施工管理岗位。

第六条施工队应当定期召开施工例会,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分析、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队长负责对施工队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施工管理水平和技能。

第八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进行定期考核并进行奖惩。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施工队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区域和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队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安全技能竞赛和演练。

第十二条施工队应当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施工队应当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较大隐患,组织调查和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施工队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

第十五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十六条施工队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记录施工过程和质量情况,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进度管理第十八条施工队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工期和进度目标。

第十九条施工队应当根据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施工队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队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队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施工队员的管理,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岗位1、工程队员分为项目经理、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等岗位,每位员工一经录用,将被分派具体的工作岗位,并需按照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职责和权利。

2、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如下:(1)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负全面责任。

(2)施工人员:负责具体施工工作,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技术人员:负责工程技术方面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问题,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效率。

3、各岗位的员工应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1、工作时间:施工队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加班需提前向项目经理请示和报备。

2、出勤:所有施工队员需按时到岗,并在工作期间禁止擅自离岗或早退。

3、请假:如需请假,员工应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工作服装:施工队员工作时需穿戴整洁、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装,并佩戴统一标志。

5、工作场所卫生:施工队员在工作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乱丢垃圾或破坏工作设施。

第四章管理规定1、纪律:所有施工队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违反工作纪律。

2、安全:所有施工队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保障施工安全。

3、素质:施工队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不得随意辱骂他人或损害公司形象。

4、奖惩:对于表现优秀的施工队员将给予奖励,如表现不佳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绩效考核1、绩效考核是施工队员工作的重要指标,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通过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水平。

3、绩效考核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晋升和薪酬待遇,是施工队员工作的重要动力。

施工作业队伍管理制度

施工作业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作业队伍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进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施工活动的作业队伍,包括施工班组、施工队、施工项目部等。

第三条施工作业队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为本,精益求精;3. 效率优先,持续改进;4.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人员配置1. 施工作业队伍应按照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作业内容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2. 作业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入职培训1. 新入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知识、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

2.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在岗培训1. 定期对在岗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2. 鼓励作业人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升个人职业能力。

第七条人员考核1.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安全意识等。

2.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八条质量标准1.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

第九条质量控制1. 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2. 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施工结束后,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条质量责任1. 施工队长对施工质量负总责,施工班组长对班组施工质量负责。

2. 作业人员对个人作业质量负责。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负总责。

2. 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各级管理人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作业人员对个人作业安全负责。

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施工队伍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队伍的管理活动,包括施工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

1.3 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施工队伍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二、施工人员的选拔与培训2.1 公司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合理选拔施工人员,确保施工队伍的专业素质。

2.2 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3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2.4 施工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企业文化培训,了解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发展目标。

三、施工人员的考核与评价3.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施工人员考核制度,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3.2 考核结果应当作为施工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3.3 公司应当建立施工人员评价机制,鼓励施工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施工质量。

四、施工人员的奖惩制度4.1 公司应当设立奖励基金,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施工人员给予奖励。

4.2 公司应当设立处罚制度,对违反公司规定和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

4.3 施工人员奖励和处罚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确保公正、公平。

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1 公司应当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2 施工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了解并遵守施工安全规定。

5.3 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整改。

六、施工质量管理制度6.1 公司应当制定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6.2 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6.3 公司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7.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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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维修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各单位维修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维修质量及客户满意度,根据各小区现场实际情况及过去维修中遇到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保修范围:各承建单位和维修组常备维修队伍配置的现场维修人员,负责业主的日常报修项目维修施工。

负责处理业主紧急事项、无法分清责任的事项、承建责任方不履行职责的事项、有偿服务事项及公司责任内需整改的事项。

3.定义:
3.1.甲方:武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下属工程报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3.2.乙方:工程项目总包、分包单位、维修组常备维修队伍(以下简称乙方)。

3.3.现场维修工人:属乙方安排在已交付项目现场的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乙方的保
修责任的服务人员。

3.保修责任:
3.1.乙方:各工程项目总包、分包单位负责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保修、维修责任。

3.2.乙方:维修组常备维修队伍负责处理业主紧急事项、无法分清责任的事项、承建责任方不履行职责的事项、有偿服务事项及公司责任内需整改的事项。

3.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给甲方和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各维修施工队伍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3.4.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修组或业主通知后派人准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并保证在对该维修项目约定时间内完成需维修的项目。

3.5.乙方必须按国家建筑强条、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
3.6.乙方的现场维修工人必须接受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4.保修实施基本要求:
4.1.人员管理要求:
4.1.1.乙方的现场所有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否则甲方可以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维修事务。

4.1.2.乙方必须保证上述人员为专业技术工人。

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技术考核,若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乙方必须立即更换。

4.1.3.乙方在以上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甲方通知8小时内需增加的人员赶到现场。

4.1.4.乙方负责保修服务的管理人员和现场维修施工人员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小区出入证,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1.5.乙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任何物品(包括:领用、借用物品)丢失和损坏,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

4.1.6.乙方安排在现场维修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保修事务主管部门签到、打卡登记二次(8:30、18:00),每人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

该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维修职责的证据之一。

4.1.7.维修人员须在指定区域休息或停留,不得在小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疯狂嬉戏等,避免影响业主生活和休息。

4.2.乙方赶到问题现场和完成问题维修服务的时间规定:
4.2.1.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缺陷或未完工程项目的通知(包括:口头、电话、书面通知),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精心组织施工并最终对维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2.2.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责任,并需业主和甲方维修工程师确认;
4.2.3.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包括: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等)1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维修工程师确认。

4.2.4.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4小时内赶到现场,在天晴情况下5天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维修工程师确认。

4.2.5.乙方同时应严格按承包合同的时间要求履行。

4.2.6.乙方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履行对房屋业主、甲方的约定和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处理完成和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因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3.保修、维修质量要求:
4.3.1.乙方必须保证每项工程质量维修一次性彻底解决。

4.3.2.乙方完成每项工程维修工作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没有业主的房屋或设施由甲方维修工程师签字确认。

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维修职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处理完成,由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3.3.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料,有偷工减料的行为。

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因此发生所有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4.3.4.乙方未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上述规定履行职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处理完成和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因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保修施工作业人员现场服务行为处罚办法:
5.1.乙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整洁(服装由万科提供),出入小区须佩戴管理处的《出入证》,违反一次处罚¥50元。

5.2.乙方人员离开维修现场时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整洁,不得有任何遗留物;必须关闭门窗、水、电开关。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200元。

5.3.乙方人员进入业主家中进行维修前,事先应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不得擅自翻越围墙、阳台、栏杆入内;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的非维修施工作业的区域。

装修后的房
间维修人员应着鞋套。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4.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中大声喧哗、哼小调、开玩笑、看书、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纸屑、返修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快餐盒饭、抽烟或无故逗留等,不得在住户家中抽烟,不允许使用业主家中任何物品。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200元。

5.5.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与业主(住户)或自己的同事发生争吵,说出不文明的语言。

如引起住户投诉,不论原因。

违反一次一人处罚¥200元。

5.6.乙方人员在预约或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并完成维修项目,而引起住户的投诉或赔偿;
5.7.同一维修施工需连续多次到业主家中,维修施工人员在离开维修现场时未与业主约定好下一步工序的到场时间和完成时间的,乙方除应承担业主索赔外,并处一项一次¥200元的罚款。

5.8.乙方人员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当日归还。

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5.9.未经允许,乙方人员不得以万科的名义承担为装修队搬运垃圾,为业主进行装修、改造,处一项一次¥1000元的罚款,造成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5.10.乙方每次维修完毕,须将返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整洁,严禁将将已交付小区的房屋作施工材料仓库和部件加工间。

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外。

5.11.乙方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损坏设施、装修、家具由乙方承担赔偿,并处一项一次¥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5.12.甲方有对乙方现场违规人员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驱逐退场的权利,并责令乙方改正或换人;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改正,甲方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的人员完成属乙方的修缮任务,发生所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13.因工作需要甲方召集举行的有关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会议,在通知到乙方后,如乙方未准时参加或缺席。

无故迟到一次处罚¥50元;无故缺席一次处罚¥200元;
5.14.甲方开出《万科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零星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等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等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5.15.乙方承诺质量保修联系函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真实有效,若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并由甲方签收,因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失去联系,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处一项一次¥500元。

同时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16.对业主电话表扬和书面表扬的,将向公司申请适度金额的现金奖励。

工程保修服务中心
二〇〇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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