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强小学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
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

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公正和科学地评价小学教师的教学实绩,提高小学教学质量,培养素质教育的合格人才,制定本考评细则。
第二条:本考评细则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教育局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小学教学实际制定的,适用于所有小学教师的教学实绩考评。
第三条: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的目的是评价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表现和水平,为学校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激励教师积极工作。
第四条:小学教学实绩考评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实用的原则,注重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生评价、教师自评等。
第六条:小学教学实绩考评应当包括定期考评和不定期考评两种形式,定期考评一般为学期末,不定期考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二章:考评内容第七条:教学设计1.教师的教学设计应当符合小学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引导学生学习。
2.教师的教学设计应当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
3.教师的教学设计应当有清晰的教学思路和逻辑结构,能够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能力。
4.教师的教学设计应当与教材内容相结合,能够发挥教材的优势,提高教学效果。
第八条:教学实施1.教师的教学实施应当按照教学设计的要求进行,课堂秩序良好,教学内容准确传达。
2.教师的教学实施应当注重师生互动,注重学生参与和思考,注重启发式教学。
3.教师的教学实施应当动态调整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学生的反馈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4.教师的教学实施应当善于利用多媒体和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第九条:学生评价1.学生评价是对教师教学实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应当公正、客观、科学地进行。
2.学生评价应当包括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师态度等方面的评价,适度综合考虑。
3.学生评价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班级讨论等方式进行,应当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

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教学成绩考核主要针对担任语⽂、数学、英语科⽬的教师,即全县统考科⽬的教师。
根据有关⽂件精神,主要考核以下⼏个⽅⾯(我校各班统⼀除8%的⼈数再参照本⽅案考核,⼈数严格按照四舍五⼊进⾏):1、班级⼈数(5分)中⼼校(村⼩)班级⼈数标准=中⼼校(村⼩)各年级学⽣总数÷班级总数(进⼀法)班级⼈数考核标准说明:若遇同时上多个班级的语⽂(数学、英语),取所任班级⼈数最多的。
2、单科位次(7分)(1)位次顺序(3.5分)说明:若遇同年级同科⽬只有两个班级的,考核标准不变。
(2)位次升降(3.5分)①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较,若同年级只有三个班,考核标准如下:②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较,若同年级有4个班及以上的,考核标准如下:说明:①连续两个学期进⾏⽐较,若本期位次与上期位次⽐较,仍然位居同年级末位的,最多计2分。
②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较,每上升1位的,加记1分;每下降1位扣1分。
最多不超过6分。
(举例:若本期单科上升了1位,则本项得分4.5分,上升了2位,则得分为5.5分,以此类推;若下降了1位,则本项得分为2.5分,下降了2位,则得分为1.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
)③⼀年级第⼀学期或新接⼿班级教师本项均记3.5分。
3、单科进步(8分)①等于或⾼于本年级同科⽬级平分计满分。
②低于本年级同科⽬级平分依次扣分:低于级平分0.1—5分计7分,低于级平分5.01—12分计6分,低于级平分12.01—15分计5分,低于级平分15.01—20分计4分,低于级平20.01及以上者计0分。
③⾼于本年级同科⽬级平分依次加分:⾼于级平0.01—2.99分加1分,⾼于级平分3—5分加1.5分,⾼于级平分5.01—8分加2分,⾼于级平分8.01—10分加2.5分,⾼于级平分10.01—15分加3分,⾼于级平分15.01及以上加3.5分。
与上期⽐较,进步分在0.1—3分加1.5分,进步分在3.01—5分加2分,进步分在5.01—8分加2.5分,进步分在8.01—10分加3分,进步分在10.01—12分加3.5分,进步分在12.01—15分加4.5分,进步分在15.01以上加6分。
小学教学实绩单项考核细则

小学教学实绩单项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考核对象:全体教师二、考核内容:素养竞赛、质量检测、辅导学生三、考核细则:1.素养竞赛(擅自不参加的扣1分/次):只设团体奖,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但最后一名不得分。
教两个班以上的,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0.5分。
2.质量检测:①平时调研:优秀加8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4分,基本合格加2分,待合格不得分,担任毕业班的各等级另加2分。
②期末检测:优秀加30分,良好加24分,合格加18分,基本合格加12分,待合格不得分,担任毕业班的各等级另加6分。
评比方法为:总评得分=当前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比值-接班时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比值。
各等级评定方法:优秀:平行班总评分最高的;良好: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1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2分;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3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4分;基本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5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6分;待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超过5分的,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超过6分的。
在平时调研中,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1分。
在期末检测中,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3分。
一年级初次调研按班级平均分统计。
备注:①在联盟及全市统一的期末学测中,凡班级总评进入联盟或全市团体前1/4的,均按优秀等级确定实绩,且学校第一名的另加6分;凡班级总评进入联盟或全市团体前1/2的,酌情按优良以上等级确定实绩;如班级总评位于联盟或全市团体后1/4的,学校第一名只能定为良好,其余班级实绩按上述标准降一档处理。
②专职术科教师的期末教学实绩,按《小学术科理论知识考核方案》和学生实践抽测结果确定,优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得11分,待合格不得分。
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范文

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范文一、考核目的小学教学实绩考评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在教学岗位上的工作表现,为教师的教学改进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考核内容1. 教学质量(1)教学设计:考核教师教学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包括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过程合理、方法有效等要素。
(2)教学过程:考核教师在教学中的表现,包括教态、语言表达、教学方法运用、示范能力等方面。
(3)教学效果:考核学生在教学后的学习效果,包括学习成绩、学习兴趣、学习动力等方面。
2. 教育实践(1)班级管理:考核教师对班级学生的管理,包括班级纪律、学生行为、班内秩序等方面。
(2)学生指导:考核教师对学生个体的指导和辅导,包括学生生活习惯、学习方法、心理健康等方面。
(3)家校合作:考核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包括家访、家长会、家长信等方面。
3. 课外活动(1)班级活动:考核教师组织和参加班级活动的能力,包括班级聚会、班级讲座、班级远足等方面。
(2)社团活动:考核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能力,包括学生社团的开展、社团成果展示等方面。
三、考核流程1. 考核计划的制定:校领导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小学教学实绩考核计划,并明确考核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 考核指标的确定:校领导和年级组长根据小学教学实绩考核的目的和内容,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将其通知给教师。
3. 评估工具的设计:校领导和年级组长设计相应的评估工具,包括观察记录表、问卷调查表等,并进行试用和修订。
4. 数据收集和整理:校领导和年级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的教学实绩进行观察和记录,并收集学生、家长的评价意见。
5. 考核结果的分析与评价:校领导和年级组长根据收集和整理的数据,进行考核结果的分析与评价,并形成评估报告。
6. 反馈与改进:校领导和年级组长将评估报告反馈给教师,并与教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四、评估标准根据教学质量、教育实践和课外活动的不同要素,评估教师的表现,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评分。
小学教师教学实绩考核办法

小学教师教学实绩考核办法
一、教学实绩的构成(60分)
教学实绩包括教学效果(40分)、教学常规(8分)、研究与提高(5分)、工作量(3分)、特色工作(4分)。
二、考核组及等级的划分
将全校教师按级部分为高级部、中级部、低级部、行政工勤组。
根据教学成绩、教学常规、研究与提高、工作量、特色工作的量化总分划分等级,每个被考核小组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为A、B、C、D四级,按各个等级的人数比例分配到各组,其比例为25%、50%、20%、5%o具体名额学校分配公示。
三、量化细则
1.教学效果(40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四、五部分“教学效果(300分)和德育工作(IOO 分)”折算成(40分)。
2.教学常规(8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二部分“教学常规(300分)”折算成8分。
3.研究与提高(5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三部分“研究与提高(110分)”折算成5分。
4.工作量(3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六部分“工作量(40分)”折算成3分。
5.特色工作(4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七部分“特色工作(40分)”折算成4分。
说明:
1.因特殊原因缺少教学成绩或检查得分的,按同学期的另一次得分乘2计算。
6.全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事假15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旷班2天以上者,教学实绩不能定为A级。
小学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细则

小学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细则
②教两科以上会考科目的教师,以多科平均分计。
鼓励接手差班(以上期会考人均分低于该层次槛值所对应的人均分),凡新接手第一学期期末会考人均分仍不能得分的,可得槛值分;能得分的另加2分。
⑵其它岗位工作人员由考核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得分为语文、数学、品德与社会、科学、英语科教师平均得分的80%-95%。
⑶个人工作实绩得分=学年上期考核得分+学年下期考核得分
㈣个人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得分=出勤得分+履行岗位职责得分+工作实绩得分
二、个人教育教学实绩奖金=核定数÷全校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实绩总得分×个人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得分
三、年度考核得分=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得分+教师单项奖得分。
班主任、行政管理考核得分只作为评优选模、职称晋升等的参考。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续)
4.招生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推荐,参与研究生招生、就业推荐等;
5.学业荣誉:学校对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选拔与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学生选拔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3.期末考核: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五、成绩评定
1.成绩采用百分制;
2.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成绩评定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律按零分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考核要求
1.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惩罚:对于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影响学位授予。
八、考核监督与反馈
1.考核监督:学校设立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2.考核反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提供考核反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方法;
3.教学改进: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主要标准;
2.毕业资格:学生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毕业成绩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3.学位授予:学生的总评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申请学位。
十、附则
4.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教务处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本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5.学术荣誉:对于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的学术荣誉;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教学成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
绩等多个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
1. 课堂表现: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问和回答问题,与老师
和同学保持良好的互动。
课堂纪律良好,不打扰其他同学学习。
2. 作业完成情况:学生应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科作业,并保持作业
的质量。
作业要整洁,认真完成,错题应及时改正。
3. 考试成绩:学生应认真复习课本知识,参加各类考试,并取得良
好的成绩。
对于不及格科目,应及时进行补课和复习,争取取得更好
的成绩。
二、考核方式与比重
教学成绩考核将采取多种方式,包括日常评定、期中考试、期末考
试等。
具体比重如下:
1. 日常评定:占总成绩的30%,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2. 期中考试:占总成绩的30%,考察学生对上半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
3. 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40%,考察学生对全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办法
1. 优秀:总成绩在90分以上,学生将获得表扬,并有机会参加学
校组织的一系列活动。
2. 良好:总成绩在80-89分之间,学生将获得肯定,并受到老师的
鼓励。
3. 及格:总成绩在60-79分之间,学生需加强学习,争取提高成绩。
4. 不及格:总成绩在60分以下,学生将接受批评,并需参加额外
的辅导和复习。
综上所述,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的细则将有利于规范教学行为,激励
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希望广大同学能够
认真遵守,并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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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教学成绩考核主要针对担任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教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1、单科位次(7分)
(1)位次顺序(3.5分)
说明:若遇同年级同科目只有两个班级的,考核标准不变。
(2)位次升降(3.5分)
①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比较,若同年级只有2个班,考核标准如下:
②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比较,若同年级有3个班的,考核标准如下:
说明:
①连续两个学期进行比较,若本期位次与上期位次比较,仍然位居同年级末位的,最多计2分。
②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比较,每上升1位的,加记1分;每下降1位扣1分。
最多不超过6分。
(举例:若本期单科上升了1位,则本项得分4.5分,上升了2位,则得分为5.5分,以此类推;若下降了1位,则本项得分为2.5分,下降了2位,则得分为1.5分,以此
类推,扣完5分为止。
)
③一年级第一学期或新接手班级教师本项均记3.5分。
2、单科进步(8分)
①等于或高于本年级同科目级平均分计满分。
②低于本年级同科目级平分依次扣分:低于级平分0.1—5分计7分,低于级平分5.01—12分计6分,低于级平分12.01—15分计5分,低于级平分15.01—20分计4分,低于级平20.01及以上者计0分。
③高于本年级同科目级平分依次加分:高于级平0.01—2.99分加1分,高于级平分3—5分加1.5分,高于级平分5.01—8分加2分,高于级平分8.01以上加2.5分。
与上期比较,进步分在0.1—3分加1.5分,进步分在3.01—5分加2分,进步分在5.01—8分加2.5分。
3、合格率(8分)
合格率=本班本科目及格人数÷该科目参考人数×100%
4、优秀率(7分)
教师所教科目优秀率=所教科目优秀人数÷本班本科目考核人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