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附表格)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细则(公正、科学)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细则(公正、科学)一、考核内容由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成绩核算。
二、核算方案(一)考核分值设定教学成绩核算以全区全体在校学生成绩前20%为A线、前60%为B线及平均分三项指标分别计35分、35分、30分。
(二)考核成绩核算办法教学成绩核算办法教师单班考核成绩=35×(单班A线率/全区最高A线率×100%)+35×(单班B线率/全区最高B线率×100%)+30×教师个人成绩平均分/全区最高平均分三、考核标准(满分45分,也就是把A线、B线及平均分三项指标分100分折合成45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一)文化课教师岗位成绩考核标准(1)区名次分(该项满分33分)全区共六个同类单位联考,教师个人成绩与全区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 2 3 4 5 6得分33 28 23 18 13 8区名次变化分:初二、初三年级,以升级时教师所接班级学科成绩区名次为基准,任教学期仍保持全区前两名的加6分。
升级时二、三名的升(降)每一个名次加(减)8分,四、五名每升(降)一个名次加(减)5分。
以上均加满(扣完)为止,初一年级第一学期只执行区名次分计分办法。
(2)校名次分(该项满分12分)以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个人所教学科成绩为依据,列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计12分,列同年级同学科最后一名计4分,其他名次成等差计分。
校名次变化分:以升级时教师所接班级学科平均成绩校名次为基准,任教学期语、数、外学科仍保持在年级部前两名的加2分,其余名次每升(降)一个名次加(减)5分;其余学科仍保持级部第一的加2分,其余名次每升(降)一个名次加(减)1分,以上均加满(扣完)为止。
(二)音美教师考核标准1、基础年级区抽测考核(15分)学年末依据区教体局艺体科对基础年级艺体抽测结果,以教师个人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 2 3 4 5得分15 13 11 9 72、团队训练考核(15分)以教师所带训练团队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小学教师月度绩效考核细则表

小学教师月度绩效考核细则表
1. 背景
为了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绩效考核细则。
2. 考核目的
- 评估小学教师在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绩效情况。
- 激励小学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
3. 考核内容
3.1 教学效果
根据学生的研究成绩和研究兴趣,评估小学教师的教学效果。
3.2 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
评估小学教师的工作态度、礼貌待人、与同事和谐相处、对教育事业的热情等方面的表现。
3.3 教案准备和备课质量
评估小学教师的教案准备是否充分,备课质量是否高效。
3.4 课堂管理和教学方法
评估小学教师在课堂管理、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表现。
3.5 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
收集学生和家长对小学教师的评价,评估小学教师与学生和家长的互动效果。
4. 考核标准
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评估小学教师的绩效情况。
评分标准应公平、客观、明确。
5. 考核周期和频次
每个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周期为一个月。
6. 考核结果和反馈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小学教师进行评估和反馈。
评估结果可作为教师职称晋升、薪资调整等方面的依据。
7. 绩效考核记录和归档
绩效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和相关决策使用。
8. 考核责任和程序
确定相关负责人,规定绩效考核的具体程序和责任分工。
9. 绩效考核结果使用和保密
以上为小学教师月度绩效考核细则表。
*注:本绩效考核细则的制定和调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提高考核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
学科教师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学科教师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一、考核细则
1. 考核目的
本考核细则的目的是评估学科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学科教师的职称晋升和工作激励提供依据。
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教学工作:如授课质量、课程设计、教材选用等;
- 科研工作:如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学术成果等;
- 学术管理:如学生指导、学术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
3. 考核标准
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可根据
学科特点和教学科研要求进行具体规定,以确保公正、科学、客观、可操作性。
4.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 面试:对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评估;
- 考察:对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
- 报告:教师提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估。
二、考核表
学科教师考核表采用综合评定方式,包括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
和总评。
根据评分结果,结合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和等级划分。
考核结果将作为职称晋升和工作激励的重要依据。
以上为学科教师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教师工作成绩绩效考核表

课前准备10分
教案和教具(10分)
3.每堂课有教案。教案要体现以人为本,研究和设计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学会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8分)
4.根据教学需要制作教具(卡片、图片、实物、幻灯)一件或课件二件,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2分)
3.统一使用集体编写的教案,不统一的不给分(5分)。统一进度,前后不能超一个周该科课时数,否则不得分(3分)
加减分栏目中的第5条由值周教师提供考核依据;第6条由教务处查教研组,按已听节数÷应听节数×8得该组教师听课的得分(由教研组长制定分配方案分配到人)。
B4
课后工作28分
作业、辅导、检测与评价、质量分析与评语(28分)
7.布置作业符合学生实际,科学合理,针对性强。(12分)
8.主动关心后进生,家访,个别辅导。(5分)
教师工作成绩绩效考核表
项目
评价要点
评价内容
评价细则和得分
加减分
评价时间及办法
A1
教学业务常规考评
B1
计划总结4分
教学计划和总结(4分)
1.开学初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有研究项目、有预期目标、有措施步骤。(3分)
2.期末写出教学总结(总结含得失情况、发扬和改进措施)。(1分)
19.教改成果获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3、2分,获地区、省、全国奖的分别依次递增1分。
20、参与学生同题考试考分在卷面分的80%(含)以上4分,70%(含)以上3分,60%(含)以上2分,60%(不含)以下不得分.
21、因工作出色,个人被评为校级、乡级、县级、地级、省级、国家级优秀分别加1、2、3、4、5、6分;集体被评为以上奖,对应给该集体每人加1、2、3、4、5、6分。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
说明:
注一、其它教学工作量。
由各学科根据各自特点,自行讨论决定实施意见,并报部办备案。
注二、教学改革与研究。
(1)有实施(建设)周期的项目,其业绩点计算可分年计算,也可立项当年一次计算,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协商执行。
(2)多人项目,其成员计分由项目负责人按承担任务大小协商分配。
注三、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
指代表本校为单位参加的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赛事;如非公共教学部组织的参赛,需向部办提交相关资
料备案。
注四、院、部督导的评价成绩由学院教学督导处统一提供。
如有院、部教学督导免听教师按95分计算;教学质量评价如再有缺项按同一学科教师平均值计算。
注五、教研教改分的计算。
由教师本人填写教研教改工作量申报表、提供原始资料及复印件交部初审盖章,部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审核,教研教改分数由教务处统一核定,在学院网站公示后认定。
注六、各项二级指标累计总分超过最高值,就按最高值计算。
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三(教学业绩定量评分表)

1.
2.
3.
1.
2.
3.
记分:
加分:
1.招生宣传、值班:参加招生宣传或招生值班每天记0.5分,最高8分;17天以上每增1天加0.5分;最高加3分。
2.有效推荐学生:每3人可抵作招生宣传、值班1天,记0.5分,或加0.5分;最高加3分。
3.划片管理:完成划片招生管理基本工作,片区内大多数企业已进入名录,且有基本信息登记,记1分;片区内经常联系(以反馈到招生办记录信息为准)企业单位10-19家记1分;20-30家加1分,31-40家加2分,40家以上加3分;分管片区内有单位集体报名,实际报读人数10-20人,加1分,21-30人加2分,31人以上加3分。
1.
2.
1.
2.
记分:
加分:
由学院教学管理科组织实施:
3.专业管理:提供完整的管理环节资料,管理一个专业,一个层次记1分,增一个专业增记1分,增一个层次增记0.5分,最高记3分。
4.课程管理:提供完整的管理环节资料,课程责任老师每门0.5分,最高记2分。
5.组织教科研活动:提供活动计划、安排、小结等资料,组织全市活动每次记1分,全校活动每次记0.5分,院内研讨活动或学生座谈会每次记0.2分。最高记2分。
4.评上精品课程:每门记3分,最高记6分。
5.观摩课、公开课:省级记2分,市级记1分。
6.听课:校内日常听课每课次记0.2分;教研会,观摩课听课每课次记0.5分;最高记2分。
7.业务学习:参与集体组织的业务学习,每次记0.5分,最高记2分。
8.指导学生获奖:获得中央电大奖记3分,省电大奖记2分,市级获奖记1分,多项获奖加1分。
6.
7.
8.
教师教学服务成绩考核评分标准表

備註:
1.本表分項有特殊具體優異績效者,不受至多加分額度限制。
2.本考核採檔案評量方式,送審人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分項彙整檔案卷夾,俾便進行評核。
3.送審人應將自我評估及佐證資料連同申請升等基本資料表、申請升等作業時程表、升等著
作、參考著作等資料送交所屬系(所)辦理。
4.送審人自我評估所提供之佐證資料應力求具體、明確、詳細。
5.學生評量係由教務處辦理學生教學反應評量提供參考資料。
6.行政單位評量,教學部分由教務處,服務部分由學務處及其他相關單位提供具體資料。
7.教師同儕評量方式,由各系(所)自訂,評量結果送各級教評會參考。
8.各級教評會進行成績評核時,得依提供之具體事實酌予加減,至多5分。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保证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专任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业绩的考核。
第三条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是我校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办、校办、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研究生学院、设备处、成教院及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考核的办法和指标体系,审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
学院考核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本办法对学院全体专任教师进行教学业绩考核。
第四条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将由学校职能部门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聘岗、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教师职称评定实行教学业绩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办法与程序第五条教师教学业绩主要依据《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附件1)及学校有关教学文件进行考核。
教学业绩每年度考核一次,其中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凡担任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需参加考核。
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根据一定比例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基本合格)和E(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B级以上(含B级)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学校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60%,其中A比例不得超过20%;C、D和E都应有一定比例。
第六条各等级评价标准的要求如下:A级: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至少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教学工作量饱满,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所主讲课程教学质量测评优秀,未出现教学事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构建“高效课堂”活动,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进行改革,通过评价改革,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学成绩。
一、考核目的
运用科学的评价,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帮助教师发现自己成长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发挥自己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缺陷;解放教师,从而解放学生,使新课程教学改革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学生考试成绩、教学常规、教研教改三大模块,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学生考试成绩:教学常规:教研教改所占的分值为40:40:20。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考核标准
1、学生考核成绩{40分}
学生考试成绩以期中和期末成绩的40%纳入考核。
2、教学常规{40分}
(1)备课{8分}:个人认真钻研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无教学知识错误{4分};集体备课保证时间{2分},积极参与讨论{2分}。
(2)教学案编写{8分}:服从备课组教学案编写分工{1分},在规定时间内拿出教学案{2分},符合要求,设计合理{3分},对组内教学案提出合理建议并采纳{2分}。
(3)课堂{20分}
教师表现:教师微笑授课,课堂气氛民主,学生积极主动,充分表现自我{2分};教学方法选择适当,课堂形式多样寓教于乐{2分};课堂体现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2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分};教师主导活动时间低于学生主体活动时间{2分}。
学生方面:学生主体活动时间多于教师主导活动时间{2分};学生学习效果显著,充满自信,具有出色的语言和口头表达能力{2分};具有自主、合作、探究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2分};学生对学习有强烈的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参与率100%{2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分}。
(4)教学反思{4分}:积极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反思教学过程{2分};提出整改措施{2分}。
3、教研教改考核{20分}
(1)竞赛课{5分}分:A 、B、 C三等,每个等级递减1分,每学期考评一次。
(2)上级教研课{9分}:县级加5分,市级加9分。
(3)研讨课{6分}:学年内积极主动请教年组教师参加个人研讨课,并收到良好效果加2分/次。
四、考核方法
1、学生考试成绩考核
学生考试成绩以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为依据。
计算方法是:学生考试成绩={期中平均分×40%+期末平均分×60%}×40%。
2、教学常规考核
学校领导小组依据教学常规考核标准,在日常巡课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填写在教学常规考核表中。
在各项考核中,“备课、教学案编写、教学反思,”各小项一次未达标扣0.5;“课堂”中各小项未达标扣0.2分。
分项分值直至扣完为止。
3、教研教改考核
竞赛课以课堂评价标准考核为依据。
教师教学常规考核表
教师姓名:考核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