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收入明细表营业外收入第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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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 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1]70号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 费、政府性基金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 号)
➢第2至6行“主营业务成本”、第7行至第11 行“其他业务支出”、第12行至第15行 “视同销售确认的成本” 分别与附表一(1) 《收入明细表》对应行次的数据配比。
附表2 成本费用明细表
➢营业外支出不与营业外收入的数据配比 ➢其中: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
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和 非常损失均要进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 报
附表2 成本费用明细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 其实施条例以及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 务成本”、“其它业务支出”和“营业外 支出”,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 收入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
附表2 成本费用明细表
➢第1行“销售(营业)成本合计”:填报纳 税人根据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成 本”、“其他业务支出”,并据以填入主 表第2行。第1行=第2+7+12行。
补(退)所得税额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
➢ 《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 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 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 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 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 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的除外。
附表1 收入明细表
➢ 收入确认的时间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 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 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 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 认收入的实现。
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 主表构成 ➢ 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
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25%=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应纳
税额 ➢ 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抵免)所得税额=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年累计已预缴税额=本年应
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 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 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 所得额。
附表1 收入明细表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 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 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 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 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
除: ➢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
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共包括1张主表和11张附表 ➢附表一 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和事业单位) ➢附表二 成本费用明细表(金融企业和事业
单位) ➢附表三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附表四 弥补亏损明细表 ➢附表五 税收优惠明细表
➢附表六 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附表七 以公允价值计算资产纳税明细表 ➢附表八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明细表 ➢附表九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附表十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附表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附表1 收入明细表
➢ 营业外收入
➢ 第17至26行“营业外收入”:填报在“营业外 收入”会计科目核算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 的各项收入。并据此填报主表第11行。
➢ 注意:
➢ 第20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填报纳税人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行为中,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资产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 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现的 与收到补价相对应的收益额,在本行填列。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 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 不具有商业实质或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 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按照税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金额。
附表1 收入明细表
➢视同销售收入 ➢ 第15行“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
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 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将货物、财产、 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 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 按照税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金额。
附表1 收入明细表
➢第3行至第7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 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在会计核 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
➢第8行至第12行为会计核算中的“其他业务 收入”填报
➢第13行至第16行“视同销售收入”为会计 上不做收入,但税收上确认收入
附表1 收入明细表
➢视同销售收入 ➢ 第14行“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 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 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不征税收入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不需要备案 ➢免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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