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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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146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146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146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年初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精神,掌握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六月中下旬,省厅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全省17个市州及12个县市进行了建筑节能工作巡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抽查在建和已竣工的工程项目等方式,从全省建筑节能会议贯彻落实、专项规划编制、“十二五”目标责任书签订及具体项目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任务进展、“禁实”及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大型公共建筑和办公建筑能耗统计等六个方面对各市州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并就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与当地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主体交换了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总体上看,各市州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之后,动作迅速,措施得力,有效地推进了全省建筑节能工作蓬勃发展。

各地通过召开建筑节能工作专题会、汇报会、形势分析会,认真传达贯彻全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法规,强化监管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市州与所辖县(市、区)签订《“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任务逐年分解细化,将今年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鄂建文[2011]198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11.21【实施日期】2011.1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19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截止10月31日,2011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8起,死亡23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和23.3%。

现将事故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一般事故情况全省共发生一般事故17起,死亡20人,具体情况如下:1、3月6日11时25分,十堰市郧西县鑫源山庄工程外墙外粉刷人员在搭设自制简易吊篮时,因悬挑构件不符合要求,违章操作造成吊蓝坠落,致2人死亡、1人重伤。

施工单位为十堰天厦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联兴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3月7日13时,随州市湖岸星城11号楼在外墙涂料修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施工单位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襄樊华罡监理公司。

3、3月29日10时50分,武汉市汉南区博学阳光城A栋工程施工中,电梯井内操作平台堆放材料过多,荷载过重,致使操作平台发生坍塌,2名工人击穿电梯井内的防护,坠落到底层死亡。

施工单位为武汉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永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5月18日17时30分,襄阳市民发?盛特公园13号楼工程在开挖基坑时,管理松懈,人员违章穿行,一根桩头突然倾倒,造成1人死亡。

施工单位为襄阳市忠信恒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建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月20日9时40分,十堰市丹江口市世纪星城项目在装修时,装满砂浆的斗车自吊篮上坠落,打击地面施工人员,致使1人死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23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23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23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1]219号)安排,2011年11月下旬,我厅组织5个检查组,分别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及12个县(市、区)今年的建筑节能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检查组通过听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抽查在建和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鄂建墙[2011]7号)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印发的《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11]117号),结合省政府与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签订的《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各市(州)与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书的任务指标,从管理体制建设、配套政策制定、法规制度执行、执法检查监督、宣传培训及重点领域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对各地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评价,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禁实”、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及新增建筑节能量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并就检查评价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当地主管部门交换了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雨季和“两节”期间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雨季和“两节”期间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雨季和“两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鄂建文[2011]212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1.12.09
【实施日期】2011.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雨季和“两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知
(鄂建文[2011]2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目前,我省已进入冬雨季施工季节,又临近元旦和春节的到来,加强建筑工程冬雨季和“两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持今年全年建筑安全生产的平稳形势,为明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好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关于通报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做好第四季度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安〔2011〕15号)要求,现就我省建筑工程冬雨季和“两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冬雨季和“两节”期间,历来都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也是施工现场易发火灾的高危期。

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咸宁、武汉发生的两起较大事故的深刻教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冬雨季和“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在巩固前阶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6.21•【字号】鄂建文[2011]100号•【施行日期】2011.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10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2011年3月到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专项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3月16日,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地实行建筑业资质许可、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行为的检查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检查。

3月中旬至5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省厅通知要求,组织了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的自查。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建管局抽调各地建筑市场管理骨干组织四个检查组,对全省16个市、州(不含神农架林区)的自查工作进行了交叉抽检,共计抽查了75个在建施工项目。

从抽查情况来看,各地加强了对《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宣传学习,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筑市场的意识得到提升。

在实行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加强省外进鄂企业备案管理、开展资质监督检查等方面严格执行省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部分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监管办法,在市场准入、标后合同履约、分包管理和劳务用工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建筑业资质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许可方面,各地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大部分地区能做到严格市场准入,三级总承包企业审批质量有所提高,同时积极培育扶持高等级企业快速成长,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1]14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1]14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1]14号)有关市、州、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安排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30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范围和任务在2011年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和任务下达前,我省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继续界定为:2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2个国务院确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

各地今年危房改造任务先期按照2010年实施户数安排年度建设计划。

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和任务下达后,我厅将根据各县、市上年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以及工作绩效等做适当调整。

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和认定程序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孤儿、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各县(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认定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三、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要求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2011年度上半年建筑工程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2011年度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报【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发文字号】鄂建文[2011]123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7.20【实施日期】2011.07.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2011年度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报(鄂建文[2011]12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切实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工程建设监管责任和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1】114号)文件精神,6月15日至30日,我厅组织对17个市(州)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现场、审资料、溯来源、做抽检的方式,对全省17个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以及随机实地抽取的17个市(州)、16个县(市、区)的65个项目(建筑面积137万m2)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涉及428家企业或机构。

检查主要内容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施工安全情况;为工程提供服务的检测机构及商品混凝土站试验室的质量管理状况等。

检查中共下达省级执法建议书1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督促各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详见附件)。

检查情况表明,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够按照省厅年度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等各项活动,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和诚信管理,开展建筑工程综合检查执法,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得到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相关程序,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基本能够执行国家及省制定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检测管理正渐趋规范;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控管良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持有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通知》的
通知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鄂建办[2016]13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5.09
【实施日期】2016.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
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6〕13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水务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今年5月15日至21日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

为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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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鄂建精文[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建精文[201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直属各单位: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以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深入开展三项教育,筑牢干部职工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以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和建国62周年等重大节庆纪念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窗口,向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广泛开展中国革命史和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

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核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鄂建[2011]85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核的通知(鄂建[2011]85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为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工作实绩、服务效能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和有效运作,实现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金管[2005]123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鄂建[2004]50号)的规定,现对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1年度省级考核对象为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江汉油田管理局中心、葛洲坝分中心、三峡分中心、东汽公司分中心、沙洋监狱管理局分中心。

已实行“四统一”的市、州中心,评为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的,其所属分中心和县市办事处享受与市、州中心同样的表彰奖励政策。

二、考核内容(一)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情况。

包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风险控制情况、保值增值情况,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提取、上交情况等。

(二)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情况。

包括:服务网点的布局,服务大厅的服务设施,服务制度的建立健全,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创新更新,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等。

(三)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情况。

包括管理中心(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管理及运行,配合省住建厅开展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情况;住房公积金中心档案规范管理、达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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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建办[2011]133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1.06.29
【实施日期】2011.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
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1]1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局,武汉市交通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1】73号,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11年9月22日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

为确保该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下列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根据有关要求,签署“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的城市和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为重点开展活动城市。

这些城市有:武汉市、黄石
市、襄樊市、荆州市、荆门市、咸宁市、随州市、鄂州市、仙桃市神农架林区、松滋市、京山县。

上述各城市(县、区)要按照《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扎实组织开展无车日活动,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和总结的上报工作。

二、其他城市要积极开展宣传促进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倡导低碳的生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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