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的步骤如何撤销简易公告.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的步骤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

二、点击下方“企业信息填报”,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资料,然后点击“登录”按钮

三、企业正常登录后,进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里面包括 3 个功能,一是公告填报、二是公告查看、三是公告撤销。

1、公告填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该模块在线录入

简易注销公告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注册号、登记机关、公告期自、公告期至、全体投资人承

诺书。其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登记机关”

为系统自动关联出来,无需填写,“公告期自、公告期至”由系统自动计算,无需填写,当事人只需上传全体投资人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为 JPG 版本,上传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

示”即可。

2、公告查看:企业登录后,可通过此模块随时查看自己的公告

情况以及被异议的情况。

3、公告撤销:企业登陆后,可通过此模块撤销自己的简易注销

公告。

注意事项:

1、一个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

2、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 天(自然日)内向登记部门正式提交简易

注销申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