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最新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履职责任,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制定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依据及基本原则(一)考核范围。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办四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镇(街),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考核依据。
《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省市区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文件、行动方案、考核办法、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要求。
(三)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公正、注重实绩、考用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坚持督查督导、考核问责。
二、考核指标、权重及责任分工(一)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设置年度工作考核指标(7项量化指标,3项非量化指标,4项保障指标);季度监测评价考核指标(10 项履职指标,4项参考指标);加减分指标(按照省市考核、监测排名及进退位次加减分值,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二)权重分值。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年度工作考核分值由基本分值和加减分值组成,基本分值为共性指标20分,个性指标80分;季度监测评价指标考核分值由履职指标(10项)和参考指标(4 项)组成,履职指标80分,参考指标20分。
加减分考核分值由省市考核评价结果,按照排名、进退位次得分累计计算。
(三)责任分工1.年度工作考核(1)7项量化指标(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获得用电,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分别由区行政审批局、工商X分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电力局、国土X分局、金融办负责。
(2)3项非量化指标(优化企业缴纳税费服务,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分别由区税务局、商务局、经发局牵头负责。
(3)4项保障指标(综合协调,监测评价,调研问效,专项督查),分别由区经发局、统计局、区经济研究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
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一、背景营商环境是指一个地区的投资和经商条件以及政府对企业和市场的支持和监管程度。
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外资和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确保全区县域的营商环境得到持续的改善和优化,我们计划推出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二、目标1.目标一:全面了解全区县域的营商环境状况,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
2.目标二:分析和评价全区县域的营商环境改善措施的有效性和成效。
3.目标三:为各县域政府提供科学、客观的数据和建议,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
三、行动方案1.数据收集和分析(1)收集相关数据:收集全区县域的经济指标、企业数量和投资数据等。
(2)调查问卷:设计并分发调查问卷给全区县域的企业和投资者,以了解他们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和反馈。
(3)政策和法规分析:对全区县域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综合分析,以评估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2.评价指标的确定(1)制定评价指标: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问题反馈,确定用于评价营商环境的指标,如投资便利程度、行政审批效率、企业注册和营业成本等。
(2)权重分配:对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分配,根据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确定不同指标之间的比重。
3.评价体系建立(1)制定评价体系:根据评价指标,建立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包括综合评价指标和各类指标的具体评价方法。
(2)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处理和分析,得出对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的总体评价。
4.结果报告和反馈(1)编制结果报告: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的结果报告,明确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2)各县域政府反馈:将结果报告发送给各县域政府,并与他们进行讨论和交流,听取他们对评价结果的看法和建议。
(3)改进措施实施:各县域政府根据评价结果和建议,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改进措施,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
四、预期成果1.全面了解全区县域的营商环境状况,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
2.分析和评价全区县域的营商环境改善措施的有效性和成效。
县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实施方案

县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县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1. 目标与背景:- 目标:建立县级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系统,提供全面、客观、可靠的评估指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 背景: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本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提升县级营商环境,加强监测评价行动的实施势在必行。
2. 内容与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确定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成立实施方案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组建工作团队,确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 第二阶段: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构建包括政府服务、市场开放、法治环境、企业状况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 制定具体的指标评价标准和权重,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 第三阶段:数据收集与分析- 收集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统计数据、企业调查数据、政府部门服务评价数据等;- 利用专业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加工和分析,得出评价结果;- 在数据收集和分析过程中,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第四阶段:评价报告撰写与发布- 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明确县营商环境的优势和不足;- 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 将评价报告在县级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 第五阶段:评价报告动态更新- 每年对营商环境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及时更新评价报告; - 根据评价结果,修订和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随时关注本地区和全国的相关政策和环境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 预期成果与效益:- 建立县级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体系,逐步提升县域营商环境质量;- 确定县级经济发展的优势和不足,为县域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促进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提升和优化,推动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提高县域企业的竞争力,吸引外部投资和人才流动。
4. 风险与挑战:- 数据收集不准确和缺乏可信度,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制定不合理,影响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 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结果未被政府和企业广泛认可,影响方案的实施效果。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创业热情和投资意愿,可以采取以下实施方案:一、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一套全面、科学、客观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通过对营商环境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方案。
评价指标应该包括政策、法律、制度、服务、信用、司法保障等不同方面。
二、简化企业注册流程全县政府要制订措施,善于用互联网技术优化现有营商环境,使企业开办经营更快捷、更高效、更便利。
新开业的企业首先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完成办理工商执照、税务注册等手续。
三、增加政策支持政府应当制定细致的营商环境改进政策,建立政策扶持机制,吸引人才、引导资本、创新资源。
为有贡献的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补贴奖励,扶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发展。
四、建立失信评价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评价制度,通过惩戒行为,增加企业和个人自律意识,提高市场基本规则的公共认同。
让各类主体对失信行为产生慎重的态度,形成一种诚信的社会风气。
五、优化金融环境建立健全的金融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帮助,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缩小金融领域地区发展的差距,完善信用体系,促进银行和企业的多层次合作。
同时为了保证市场公正、有序,应当严格打击非法融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知道政府正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为他们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倡导全社会对诚信的尊重和守信的努力,树立人人自律,共建诚信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总之,只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落户、发展,并让人民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期望全县政府继续加强营商环境的改进工作,让企业和人才在这里创造属于他们自己的美好未来。
第一、建立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建立一套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
评价指标应该包括政策、法律、制度、服务、信用、司法保障等不同方面,每个方面都应当具有针对性和权威性。
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方案例文

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方案例文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全区上下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根,现制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方案。
二、督查原则1.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确保督查结果真实、准确。
2.高效务实:注重实际问题,提高督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3.动态跟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督查内容1.政策落实情况:对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改革推进情况:对全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3.服务质量情况: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等服务质量进行督查。
4.企业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企业对全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四、督查方式1.现场督查: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2.数据监测:通过数据平台,对各地营商环境数据进行实时监测。
3.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营商环境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企业反馈:建立企业反馈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督查步骤1.制定方案: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任务、时间、地点、人员等。
2.开展督查: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现场督查。
3.数据分析: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问题所在。
4.反馈问题:将现场督查、数据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5.整改落实: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责任分工1.区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制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方案,指导各地开展督查工作。
2.各级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督查组:负责对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反馈问题。
4.数据监测部门:负责对全区营商环境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提供数据支持。
5.企业反馈部门:负责建立企业反馈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拟定了一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目标与指标1. 目标:通过实施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优化县级营商环境,提升县级政府服务水平,吸引更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2. 指标:设立一系列评估指标,包括企业开办便利程度、审批流程透明度、政府服务效能、法治环境等。
二、督查组织1. 组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督查组,专门负责督查行动的实施和结果评估。
2. 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三、督查内容1. 企业开办便利程度:督查各部门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流程。
2. 审批流程透明度:督查各部门是否公布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是否有不合理的审批要求等。
3. 政府服务效能:督查各部门对企业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4. 法治环境:督查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框架,是否严格执行,是否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犯罪等。
四、督查方式1. 定期组织督查组对相关企业、政府部门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实际情况。
2. 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企业和公众的投诉和举报,尽快办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3. 建立督查结果公示制度,及时公布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督查评估与奖惩1. 结合督查结果和评估指标,对各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对业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进行约谈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 对督查结果公示的部门进行适当奖励,以鼓励营商环境改革。
六、保障措施1. 督查组将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确保督查行动的顺利进行。
2. 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和公众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认识和参与度。
3. 加大对人员培训和配备力度,提高督查效果。
本实施方案将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以实现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激发县经济发展的活力。
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最新)

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为全面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客观反映我县“放管服”改革成效,扎实开展我县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根据省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是准确评估全县“放管服”改革成效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
通过开展监测评价行动,客观反映我县营商环境现状,总结梳理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出存在的突出和重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X实现追赶超越、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二、主要措施(一)建立县域营商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内容包含“开办企业”、“纳税”、“获得信贷”、“办事优化程度”、“政务服务”、“施工许可”、“跨境贸易”、“产权登记”等十三个方面,共计26项主要指标,其中企业填报20项,相关部门填报6项。
附加指标若干项。
(二)监测评价时期时点监测评价工作一年开展两次,即年度评价和半年评价。
年度监测评价从X年1月1日开始,3月底前完成;监测评价标准时点为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X年度。
半年监测评价从X年7月1日开始,9月底前完成;监测评价标准时点为X年6月30日,时期资料为X年上半年。
(三)规范监测评价工作流程1.编制企业大样本框。
县统计局负责根据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行业划分等大样本框限制条件,将符合每个监测评价指标抽样条件的所有企业按照成立时间分类进行汇总排列,编制企业大样本框。
大样本框企业名录由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经贸局、发改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局、交通局、国土局负责提供。
X年元月10日前县统计局完成X年监测样本框编制上报工作。
2.现场登记。
县统计局负责依照《统计法》等相关要求,对最终确定的调查样本企业进行现场登记,同时对相关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数据采集并审核汇总,形成最终调查结果,审核无误后统一上报市统计局。
岐山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岐山县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强化企业发展动力,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内容及目的意义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个环节)的各种周围环境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
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是准确评估全县“放管服”改革成效和改善我县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
通过评价行动,及时总结梳理我县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优势及潜力,找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岐山经济实现追赶超越激发新活力,增添新动能。
二、指标体系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开办企业”、“纳税”、“获得信贷”、“办事优化程度”、“政务服务”、“开办施工许可”、“跨境贸易”、“产权登记”、“企业注销”等主要内容,共计37项主要指标(其中,企业调查汇总填报28项、政府相关部门填报9项)、12项附加指标。
三、监测范围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抽样监测,涉及辖区内各类企业及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国土资源局、- 68 -商务工信局、国(地)税局、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四、组织保障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该项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县发改局、编办、工商局、财政局、商工局、住建局、政务公开办、金融办、电力局、国(地)税、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参与,全面负责监测评价行动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相关部门按照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行动指标要求向统计部门提供各自监测数据,密切配合,建立工作机制,确保监测评价行动顺利开展。
五、工作流程1.编制大样本框。
根据县市场监管局(工商部门)提供的近三年所有企业名单、住建局提供监测评价时期内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目录清单、发改局提供监测评价时期内政府建设项目清单,由县统计局负责编制企业大样本框,并上报市局主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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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58号)精神,持续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有效提升县域发展活力,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为确保区委、区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措施落地生效,持续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特制定《X市X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一、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活动的意义
(一)营商环境的基本内容。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
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和区域内的企业经营发展,最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诸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二)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是准确评估全区“放管服”改革成效和改善我区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
通过评价行动,找到并解决政务服务中的突出和重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X经济实现追赶超越、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三)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
省统计局依据各监测评价指标所赋予的权重采取功效系数法,通过市县交叉评价、省统计局复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各县(市、区)调查结果进行统一测算,最终形成各市(区)及县(市、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量化计分结果。
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的工作步骤
(一)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依照X省和X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体系,确定我区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含“开办企业”、“纳税”、“获得信贷”、“办事优化程度”、“政务服务”、“开办施工许可”、“跨境贸易”、“产权登记”等主要内容,共计26个评分子项目。
其中企业填报20项,政府相关部门填报6项。
附加指标若干项。
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评分指标体系(主要指标)
略
(二)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覆盖范围。
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以县市区为总体进行抽样,调查范围包括X辖区4个街办。
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调查步骤及部门职责。
1.编制企业大样本框。
企业大样本框按照行业分类和调查内容不同分为9个样本框,由区统计局按照名录库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行业划分等大样本框限制条件,对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年度更新的企业名单与统计局企业名录库资料对比进行整理,将符合每个监测评价指标抽样条件的所有企业按照成立时间单独进行汇总排列,形成各个行业的最初样本框。
依据样本框企业归属行业及抽选企业样本框
标准等原则确定企业归属部门,由各相关部门对最初样本框企业根据所涉及的调查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定是否满足填报要求,并将核实后的样本框报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统一上报市统计局。
该项工作于元月10日前完成。
略
2.抽取调查样本。
省统计局按照随机等距的抽样方法对全省29个区的9个样本框分别按照“抽四备一”的比例从各自的大样本框中,抽取每个监测评价指标所需的样本企业进行反馈。
样本框反馈后,各相关部门对抽中企业针对调查内容再次进行核实。
因各种原因,企业不能进行调查时,按照相近原则在原样本框的前后重新核实补充。
目前,我区“跨境贸易”样本框由于无满足条件的企业,暂无抽中企业进行登记。
该项工作于元月25日前完成。
3.现场登记及汇总上报。
样本框核定后,进行数据采集。
数据来源共分为企业表和部门表,部门报表由相关部门填报,经主要领导确定后签字盖章报区统计局。
企业表由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现场登记。
区统计局对上报数据进行梳理汇总,汇总结果由区统计局和区编办联合会审,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市统计局。
其中部门表涉及9个部门32项指标,企业表涉及9大类共计50项指标。
该项工作于2月7日前完成。
(部门填报指标见下表,企业填报表格见附件)略
4. 事后质量抽查。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省统计局将组织人力,以交叉检查方式在各县(市、区)随机抽取部分填报企
业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价市(区)、县(市、区)调查结果的质量依据。
该项工作于3月5日前完成。
(四)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时期时点。
1. 年度监测评价行动从X年1月1日开始,3月底前完成。
监测评价标准时点为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X年度。
2. 半年度监测评价行动从X年7月1日开始,9月底前完成。
监测评价标准时点为X年6月30日,时期资料为X年上半年度。
3. 以后各年度均按此时间点进行监测评价行动。
(五)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调查资料上报要求。
区统计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调查表和部门调查表,形成上报文件,并加盖县区统计局公章,经市统计局审核后形
上报文件,加盖市统计局公章上报省统计局。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
全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统计局牵头,会同区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业发展局、区商务办、区住建局、区社会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人社局,以及区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负责监测评价行动的组织实施,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是对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检测评价,同时也是全省县域经济监测考核的重要指标,集中体现在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成效中。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具体由区编办负责,区统计局负责监测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相关企业核实、登记及部门数据填报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各自责任分工,积极配合,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业务人员作为营商环境监测工作联络员,负责和区编办、区统计局进行业务沟通,认真学习调查方案和指标解释,确保全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动加强沟通。
由于区级部门职能所限,需要从上级部门获取数据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的衔接,及时获取我区数据,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区统计局,确保全区数据准确完整。
同时要准确把握营商环境调查工作的各个重点环节,加强与企业的对接沟通,认真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