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水保静动态验收内容及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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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一、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基本程序
2、项目法人委托具备相应咨询评估资质的水土保持设施技 术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开发建设项目达到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 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咨询评估资质的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 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分工程组、植物组、财务组和综合 组四个组进行评估。
一、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基本程序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完成的报告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3、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4、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完成的报告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本报告由建设单位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结合工程实际 情况进行编写。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主要介绍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过程和工程完成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 (2)水土保持管理:主要介绍水土保持的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及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情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建设监理、工程投资、完成的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完成的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本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编写。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主要介绍项目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情况及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2)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主要介绍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 项目取土、弃土监测结果。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主要介绍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的 实施情况和实施进度。 (4)土壤流失量分析:主要分析因工程建设造成的项目区土壤流失量动态变化情况。 (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主要介绍六项指标的达标情况。 (6)结论:主要对项目区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并提出项目目前存在的各项问题,并对建设单位提出建议。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知识讲解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知识讲解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知识讲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企业自主验收)一、信息公开1.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

2.企业开始建设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如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

【第一次公开】3.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如:环保设施于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5日。

则在2017年12月1日前公开调试起止日期。

【第二次公开】二、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4.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三、召开验收会议5.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可开始组织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6.组织验收工作组会议,专家提出验收组专家意见7.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8.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9 9.组卷形成最终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四、公示验收报告10.公示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第三次公开】五、录入验收信息平台11 11.登陆验收信息平台。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47.94.79.251),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流程及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流程及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流程及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是保证水土保持设施规范运行、有效保护土壤、减轻地质灾害影响的重要环节。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流程包括:申报验收、现场查验、审核验收资料、会议通报、颁发验收合格证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申报验收1、验收单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主体为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委托。

2、验收时间:申请验收前,应按照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所有工作,如降雨预报、水土流失分析、工程透水试验等。

3、验收资料:提交验收申请表、设计(或复审)方案、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资料。

二、现场查验1、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由相关单位、专技人员、政府部门等组成,包括监理、设计单位、业主代表等。

2、查验范围:确认在工程建设中应用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所安装、建造或施工的水土保持设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了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情况。

同时,也应检查工程的环保办公记录、实测信息等。

3、查验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方案、控制水土流失设施的安装与建设、施工材料的质量等。

三、审核验收资料验收结束后,应对提交的资料逐一审核,核实验收单位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符合要求。

四、会议通报1、开会时间:一般在审核结束后,由施工单位、环保部门、设计单位等单位参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2、通报项目:对已审核通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给予通报。

3、会议程序:验收会议应进行全程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整个过程,包括评估报告、评分表、评估发言、评估结论等。

五、颁发验收合格证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顺利完成后,由环保部门颁发验收合格证书,其中包括验收单位、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要素。

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若涉及更新验收,则需重新申报。

环境行业环境保护工程验收

环境行业环境保护工程验收

环境行业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环境保护工程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而在环境保护工程完成之后,为了确保其质量和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效果,需要进行环境保护工程验收。

环境保护工程验收是一个关键环节,下面将从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等方面进行论述。

验收程序: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应由环保工程承建单位或投资方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应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建设方案和工程竣工情况等内容。

第二步是组织验收专家。

有关部门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第三步是召开验收会议。

在验收会议上,检查验收组应审查验收申请,并详细了解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

第四步是实地踏勘。

验收组应组织对工程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工程施工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最后一步是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组根据实地踏勘和会议讨论的结果,编写并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内容: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是对施工质量的评估。

验收组应详细了解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和相关法规要求,检查工程技术文件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其次是环境保护设施的评估。

验收组应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验证其是否有效地达到了环境保护的目标。

最后是工程运行情况的评估。

验收组应检查环境保护工程运行情况,包括设施的运行指标是否符合要求,管理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等。

验收标准: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的标准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和工程建设的要求来确定的。

通常,环境保护工程验收标准包括项目设计文件的合规性、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环境保护设施的完好性和功能性、环境监测是否合理等方面。

具体的验收标准可以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来确定,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进行评估。

总结:环境保护工程验收是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在保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和效果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环保验收程序_3

环保验收程序_3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工业类项目)一、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建设单位已按照项目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期生态破坏已得到修复或补偿。

2、需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水、气、声、固废、应急)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经现场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明确了各环保岗位职责和人员。

4、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并得到实施。

包括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年度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等。

5、建立了环保档案。

包括环评、环保设施及运行记录、环保制度及实施记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时间环保部门试生产审查决定文件同意开始试生产的时间起原则上3个月之内,经申请同意可延长到1年之内。

三、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1、建设单位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到莆田市环境监测站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委托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1)。

2、市监测站进行现场踏看,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的(划横线部分),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验收监测合同,在达到验收监测工况条件的前提下(生产正常且生产负荷达75%以上(分期验收除外),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进行现场验收监测和调查,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报告)》提交建设单位;不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的,市监测站出具《环保验收监测现场踏看记录表》,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并退回所有材料。

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市监测站并重新委托。

3、建设单位向市局监督科提出环保验收申请,报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一式五份。

4、材料经审核基本符合验收条件的,市局监督科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召开验收现场会,验收组提出现场验收意见,包括整改要求。

5、建设单位按照现场验收整改要求逐项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把整改情况形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改报告》报市局监督科。

环境保护验收程序

环境保护验收程序

环境保护验收程序
环境保护验收程序是指在建设项目完成后,为了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是否符合环保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的一项审查和核查程序。

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后,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申请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产生的环境影响等相关资料。

同时,建设单位还需提供环保验收费用的支付凭证。

二、环境保护验收评估
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后,环保部门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环保设施的建设、环境监测结果等。

专家将根据评估结果,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环保法规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经过评估后,环保部门将做出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如果建设项目符合环保相关法规的要求,将颁发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并公示验收结果。

如果建设项目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建设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整改责任,直至达到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四、环境保护验收监督
环保部门将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的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维护。

如果发现项目存在违反环保法规的情况,将依法追究责任。

总之,环境保护验收程序是保障建设项目环保合规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应加强环保管理,积极落实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最小影响,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流程

2023年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流程

2023年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流程1验收责任主体生产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自主验收时间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水保分期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项目,应在设计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或设计变更中予以明确,在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相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分期验收。

4.验收基本程序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一般按照编制验收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公开验收结果、报备验收材料的程序开展。

5.报告书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6.报告表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7.编制机构要求除实行水土保持全过程咨询的生产建设项目外,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8.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的项目(通常是水保报告表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但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9.验收组的专家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组中应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参加并签署意见,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与否的结论。

10.不合格的情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应为不合格:(一)未依法依规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或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的;(二)弃土弃渣未堆放在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的;(三)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或者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落实的;(四)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隐患的;(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的,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六)未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七)存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其他情形。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验收是指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竣工后,为确保该设施的安全、有效使用,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划、设计、工程质量、施工标准等相关要求,并认可其实现水土保持的功能、效益是否满足要求的一系列程序。

本文将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做详细介绍,包括验收前准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验收结果处理等各个环节。

一、验收前准备1.确定验收时期:验收时期通常在水土保持设施整个工程项目完成的前几个月规划好,以给相关市政结构足够的时期进行统计、审核以及历史记录整理。

2.编制验收计划:由市政处理机构牵头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环节、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人员、验收方式及验收流程等相关内容。

3.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指导验收等相关工作,对验收过程进行全方位管理控制,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合理。

4.组织验收人员:对验收人员进行甄选和培训,要求验收人员具备专业能力,了解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和管理要求;对验收人员进行资格认定、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进行明确。

5.收集验收相关资料:收集整合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和竣工验收期间产生的各类数据和资料,如规划数据、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检、验收和工程交底记录等。

二、资料审核验收人员按照有关程序查阅和审核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程规划、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

1.项目审查资料的审核流程:(1)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检查该报告中的防洪、排涝、山洪、塌方、滑坡、泥石流等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否完善可行,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2)审核工程规划情况:审核工程规划设计是否包括了相应水土保持设施的相关要求,是否与实践相符合。

(3)审核工程设计方案:审核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国家各项标准的规定要求。

(4)审核施工和验收资料:检查是否有最新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图纸相一致。

验收资料是否有实验室测试结果和收集工作的较为集成化记录等。

2.验收资料审查:(1)审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查阅和审核,通常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情况的汇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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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4日之后取得批复的项目,如有占地面积1公顷及以上 或最大堆渣高度超过10米的新设弃渣场以及堆渣量超出原批复量 20%的弃渣场,须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 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 [2016]65号)相关规定报批补充水保。
竣工验收
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 案变更管理
补充说明
•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弃渣场水 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管工技电[2017]40)要求,水保方案在 2016年3月24日以前批复的项目,变化的弃渣场应做好选址合理 性评估,取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水保验收,相关 建设单位需主动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尽快完成变更许可手 续办理。
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报告
静态验收
相关报告
咨询工作总结报告
静态验收报告
设计工作总结报告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 静态验收报告组成
静态验收报告必须包含的内容
1
先期验收:包括铁路局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组织的环水
保专业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2
专家检查: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的专家组对静态验
收、动态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并提出专家意见。
环水保专业静态验收
相关文件规定
PART1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铁建设[2012]107号)
PART2
《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 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实施细则》
静态验收
• 静态验收专注重点及静态验收合格的基本条件 • (2)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达标
• 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全部建成; • 影响行车安全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全部建成,其他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基本建成;
占地不小于5公顷或土石方量不小于5万立方米的弃土(渣)场或取土场的防护措施,周边 有居民点或学校且占地不小于1公顷的弃渣场的防护设施基本建成; • 影响行车安全的临时工程恢复措施全部完成。
• (3)污染防治措施到位
• 声屏障工程全部完成; • 环境保护专业要求的轨道减振、道床吸声等设施全部建成; • 水源保护措施全部完成; • 铁路站、段、所噪声、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成。
静态验收
静态验收专注重点及静态验收合格的基本条件
01
合法合规性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完备; 法定敏感目标的行政许可手续齐全; 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手续齐全;
02
污染防治措施到位
声屏障工程全部完成; 水源保护措施全部完成;
铁路站、段、所噪声、振动、污水处理 设施建成; 环境保护专业要求的轨道减振、道床吸 声等设施全部建成;
03
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达标
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全部建成;
影响行车安全的临时工程恢复措施全部 完成:
影响行车安全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全部建成,其他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基本建成;占地不小于5公顷或土石方量 不小于5万立方米的弃土(渣)场或取土 场的防护措施,周边有居民点或学校且占 地不小于1公顷的弃渣场的防护设施基本 建成;
•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 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水土保持 设施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
01
03
环境保护与水土 保持工程静态验收
环境保护与水土 保持工程动态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水土保持设 施竣工验收
02
04
组织方式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工程竣工验收采用先 期验收、专家检查和 政府验收的组织方式
SR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Shanghai Bureau Group Co
专题培训
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 验收内容及工作程序
Construction proje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tatic acceptance of the content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nd working procedures.
验收分类
静态验收
动态验收
初步验收
正式竣工验收
组织方式
•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采用先期验收、专家检查和政 府(自主)验收的组织方式。
• 先期验收包括铁路局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组织的环水保专业静态 验收和动态验收;
• 专家检查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的专家组对静态验收、动态验 收结果进行评审并提出专家意见;
• 法定敏感目标的行政许可手续齐全;
• 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手续齐全(包括稳定性评估报告)。 注:对堆渣量超过50万立方米或最大堆渣高度超过20米及选址发生变化且
下游有重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业企业或居民点的弃渣场,应开展稳定 性评估,明确结论,并按评估意见完成整改。 • ——摘选计节函[2018]11号。
主讲:丁巍
• 1.建设项目前期环评、水保有关工作 • 2.建设项目环水保静、动态验收有关工作
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环评报批程序
•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报批有关事项的 通知》(铁总计统[2016]257号)
• 建设单位在接到铁路总公司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后,应组织环评、 水保编制单位抓紧完成环评报告、水保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初步 设计批复前完成环评、水保批复。
(铁计[2012]264号)
PART3
《高速铁路环境保护与水 土保持工程技术管理手册》
PART4
《关于做好2018年开通铁 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验收工 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节环电[2018]56号)
PART5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落 实建设单位验收主体责任 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 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发改函[2018]137号)
环水保专业静态验收内容
内业检查
A
B
现场检查
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生态敏感目标、主体工程、临时工程)
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振动防治措施、水污染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电磁防护措施)
重点抽查
静态验收
• 静态验收专注重点及静态验收合格的基本条件 • (1)合法合规性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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