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附件1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建工程)诚信行为信息评分标准
诚信单位评价标准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一、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评价标准(A1)
备注:1、承建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表彰的,必须同时也获得自治区级的优质工程,才能予以加分;
2、承建项目所获奖项必须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才能予以加分;
3、受表彰的参建单位加分标准,按照承建单位加分标准的一半执行,仅限于获得“鲁班
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天山奖”四个表彰奖项,以发文为准;
4、在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表彰中,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地点的多个单体工程同时获
奖的,只记一次加分;
5、多家企业获得同一项工法的,只对第一单位记加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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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4]1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月10日厅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月17日陕西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加强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记录、披露、使用、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行业信用信息(以下简称信用信息),是指识别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行业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建设类企业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岗位资格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身份,反映其守法情况、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第四条征集、记录、披露和使用信用信息,应当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记录、披露和使用管理制度,发布信用信息记录范围目录、信用评价标准,并监督执行;(二)建设和管理全省统一的建设行业信用体系管理平台和建设行业主体信用档案(以下简称信用档案);(三)建立与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四)按照建设行业分级管理权限和本办法规定,负责相关信用信息的征集、记录、披露和使用;(五)指导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建筑行业诚信良好行为加分标准

序号
内容
加分值
加分细则
1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安全、质量、生产管理、扬尘治理等方面受到行文表扬的
10一25分
部行文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5分;
省级行文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0分;
受到市级行文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5分;
受到区级行文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
2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获得质量安全方面奖项的
获国家级工法,每项加20分,省级工法的,每项加10分
5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举办应急救援演练、观摩会学习
30分
每项加30分
10一20分
每项加30分
7
因工作需要,受我区建筑协会聘请其所属企业专业人员参加我局组织的大型专项检查工作的企业。
10分
每项加10分
10一50分
获X班奖的,每项加50分;
获其他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加40分;
省级奖项的,每项加30分;
市级奖项的,每项加30分。
3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运用的科学技术成果获奖的
10一20分
国家级,每项加20分;
省级,每项加15分;
市级,每项加10分。
4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获国家级、省级工法的
10一20分
8
项目部向XX区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党委申请成立党支部
10分
10
有房地产项目施工合同网签的,经我局申请确认,承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5分
说明:以上同一项目的同一荣誉不重复计分,以企业同一记分周期内该项目获得的最高荣誉进行加分。
西安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附件
格名市建瞪2:彩监理企Q再用评价评分杼港
一、备用评价分鱼材第表
二、包的稔用稔包评价评分杼.堆
备注:1本标准仅适应于承接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含西咸新区)内工程项目,且签订《西安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承诺书》的监理企业;
2 .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表彰奖励类信息,在计分周期内作累计加分;
3 .“表彰性通报”包括:政府部门表彰重大典型和事例的决定性文书;政府部门表扬先进典型、肯定先进经验,
以号召其他单位学习的通报文书等。
表彰性通报以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良好信用信息起始日期以通报文件发文落款时间为起始时间;一份表彰性通报中只针对涉及企业加一次分,不按照项目个数加分。
三、彳&再用存包评价评分杼泡
备注:1.不良信用信息均由评价实施单位采集录入;
2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问题产生的不同程度(轻微、一般、严重)的不良信用信息作累计减分;
3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载明信息中一旦涉及本办法中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内容,则该处罚决定书认定为严重
不良信用信息;
4 .信用信息评价评分标准中不良信息的有效期应以政府处罚文件上的期限为准,若文件中未规定期限,按
信用信息评价评分标准中不良信息的有效期执行;
5 .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评价内容''涉及裁量标准,依据《西安市住房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严重违
法行为表现情形的规范。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最新修订版)

竣工验收备案的;将备案
*A1—1—O8
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 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 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 的;或釆用虚假证明文件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
-1O分-1O分-1O分
-1O分
皿分
严重不良行为
*A1-1-O9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 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 设项目档案
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 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 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 终止招标的
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
-10分
-10分
*Al-2-08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 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 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 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 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 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的
严重不良行为
-10分
♦Al-2-09
(4)对“红牌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较差),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 质监、安监、施工图审査、城建监察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其列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
“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高频次的日常检査,检査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信用评价标准:
信用评价标准分为企业和个人,优良及不良,并按照各方主体进行分类编号,具 体内容详见附表,其中标识的内容为建设部公布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标准。
3、资质晋升“绿牌企业”在资质升级和增项申报等方面享有优先权;“黄牌企 业”有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的推迟半年申报;“红牌企业”有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的
推迟一年进行申报。
以上所有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期限均自信用评价成果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严 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扣分分值为20分的),其所有信用 评价成果的应用期限均自其进入红牌之日算起。
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室内外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工作必须具备:(一)法人资格或者项目法人资格;(二)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并具有三名以上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本单位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三)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五)在近三年的工程建设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将招标事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六条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的5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对投标报价的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自主报价。
第八条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工程上限控制价编制原则和依据写入招标文件,工程上限控制价仅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
第九条招标人应使用有形建筑市场统一的评标软件进行商务标的评审,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标书应符合评标软件的要求。
第十条投标文件一般由投标函、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投标函包括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技术标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和拟分包项目情况;商务标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文字标书和电子标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及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分适用规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及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分适用规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质效,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办法分类二、各类评标办法的评审因素、程序及适用范围(一)有效最低价评审法1.主要评审因素(1)投标报价;(2)企业信用。
2.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商务标、技术标评审,推荐不超过3名入围投标人,并最终按入围投标人信用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其中,信用评审价=投标总报价×信用分系数。
3.适用范围(1)土方类项目;(2)招标人自愿适用的项目。
4.信用分系数(二)总价中位值有效最低价评审法1.主要评审因素(1)投标报价;(2)企业信用。
2.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按总价中位值计算方法及下表规定的数量推荐入围投标人计算信用评审价,最终按入围投标人信用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3.适用范围(1)合同估算价在1亿元以下且技术较为简单的项目;(2)招标人自愿适用的项目(按规定适用有效最低价评审法的除外)。
4.信用分应用(三)技术评分有效最低价评审法(1)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业绩数量累计不得超过2个,业绩金额、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对应指标的50% (2)奖项投标人奖项设置,数量不得超过1个,奖项得分可按级别进行区分。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①主要施工方法;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④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⑤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⑥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⑦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⑧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⑨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⑩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每项分值范围为0.5-0.8分。
2.评审程序(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分,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下表规定的数量确定入围投标人;(3)对入围投标人依次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根据投标总报价3.适用范围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工程施工项目。
XX房屋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XX房屋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一、经营指标得分(满分30分)(一)企业资质得分按资质等级得分:1.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得8分;2.专业承包二级企业,得5分;3.专业承包三级企业,得3分;4∙劳务分包企业获得资质即得满分。
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佐证材料(企业资质证书等)进行确认后提交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计算得分。
(二)注册执业人员人数得分1.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超过15人的,得6分;2.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超过10人不满15人的,得4分;3.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超过5人不满10人的,得2分;4.各类注册执业人员不满5人的,得1分。
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注册执业人员佐证材料(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进行确认后提交XX 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计算得分。
(三)年度产值得分1.年度产值核定超过5亿元的,得8分;2.年度产值核定超过3亿元不满5亿元的,得5分;3.年度产值核定超过1亿元不满3亿元的,得3分;4.年度产值核定不满1亿元的,得1分。
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年度产值佐证材料进行确认后提交XX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计算得分。
(四)纳税情况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在XX行政区域内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M进行计分,其中:1.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M2500万元以上,得8分;2.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350WM<500万元,得6分;3.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200WM<350万元,得5分;4.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50≤M<200万元,得4分;5.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冰50万元,得3分。
企业纳税情况以企业自行在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在XX行政区域内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证明为准。
二、管理指标得分(满分40分)(一)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分企业安全生产得分情况依据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综合考核得分按照40%进行折算给予相应得分,满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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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表彰
LSG-1-2 省(部)级表彰
3
3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LSG-1-3 市级表彰
2
3
LSG-2-1 鲁班奖
5
3
LSG-2-2 国家优质工程奖
4
3
LSG-2-3 詹天佑奖
LSG-2-4 中国安装之星奖
LSG-2-5 长安杯(省优)
例》第三十四条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 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 十条
2
1 1 1
质安站,各区(县)、开发 区(切块地区)住建管理部
门 建筑业处、招标办、质安站 、节能处,各区(县)、开 发区(切块地区)住建管理
部门
质安站,各区(县)、开发 区(切块地区)住建管理部
5
额排名情况
LSG-1-1 国家级表彰
4
3
相关依据
评分规则
采集部门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和安全 生产许可等信息都合格的情 况下,企业可获得50分的基 本分,如有不一致或不完 整,则此项分值为0分
近5年内中标合同总金额, 在全市排名为1至10名的得 25分,为11至20名的得24 分,每10名为一个档次,每 次递减1分,依此类推;210 名以后有工程项目业绩的得 4分,没有工程项目业绩的 为0分
D1-4-6 化,生活区、办公室主要道
2
路未进行混凝土硬化且造成
工程项
扬尘污染的
不良行 目建设 施工现
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塑
为信息 管理信 场管理 息
D1-4-7
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 质和废弃物的。作业现场使
2
用冒黑烟的柴油打桩机的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商品
D1-4-8 混凝土、砂浆,或现场搅拌
2
混凝土的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
D1-4-9 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未能
2
按要求停工,或停工落实不
到位的
施工现场冲洗台、冲洗设备
D1-4-10 不健全或不能正常使用,冲
2
洗制度不落实的
施工现场危险部位(重大危
D1-4-11
险源)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 示(告)标志、危大工程公
2
示牌、不可接受风险公示牌
1
揽工程的
D1-1-2
企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 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
3
资质管理
转让、出借或允许其他企业 D1-1-3 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
3
工程的
D1-1-4
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 质变更及延期手续的
1
企业涂改、伪造、出借、转
D1-1-5 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
3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七 2 条,《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 二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施工招标 2 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 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 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施工招 2 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 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 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以下内容扣分分值直接记入 企业分值。
审批处、招标办、质安站, 各区(县)、开发区(切块
地区)住建管理部门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 1 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审批处
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 2 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十五条,《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LSG-2-17 全国文明单位
LSG-2-18 中国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
LSG-2-19 中国承包商80强企业
LSG-2-20 全国五一劳动奖
LSG-2-21 全国工人先锋号
LSG-2-22 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LSG-2-23
陕西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 秀企业
LSG-2-24 陕西省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
3
3
LSG-2-6 雁塔杯(市优)
2
3
LSG-2-7 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
LSG-2-8 全国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LSG-2-9 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
LSG-2-10
中国建筑业协会AAA级企业信 用等级证书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部门
建筑业处
建筑业处
2
建筑业处
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
以下内容扣分分值,根据在 质安站,各区(县)、开发
本市项目数量,经算术平均 区(切块地区)住建管理部
后,记入企业分值。
门
施工现场工地食堂无有效的
D1-4-2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炊事人
2
员未持有效的身体健康证的
施工现场四周未设置连续稳
D1-4-3
固、整齐的封闭围墙(档) 的,设置环境包抓公示牌、
2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示牌
施工现场土方未集中堆放,
D1-4-4 或集中堆放的土方未采取覆
2
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的
施工现场未对建筑垃圾进行
D1-4-5 分类(未将建筑垃圾与生活
2
垃圾、危险废物分类处理)
项目施工区主干道未铺设砾
石、砖渣或进行混凝土硬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二
十七条 1 《西安市房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措施》
1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 1 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
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市建筑垃 圾管理条例》
等原因造成施工合同不能备
案的 完成施工合同备案后再次订
D1-2-7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2
他协议
D1-3-1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其已过期擅自进行生产的
2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
D1-3-2
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经 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
2
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D1-3-3
企业更换项目经理未按正常 程序在住建管理部门备案的
3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3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3
按照企业自主申报的原则,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将获奖证明材料报市建委建
3
筑业处审核。同一工程,按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同内容获得的最高奖计分,
获奖情况仅限于企业在本市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录入
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3
LSG-3-2 市级结构示范工程
2
LSG-4-1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
3
标准化工地
LSG-4-2 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
LSG-4-3 市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
LSG-4-4 省级文明工地
2
LSG-4-5 市级文明工地
1
LSG-4-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 科技示范工程
绿色示范工程
LSG-4-7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 程
门
质安站,各区(县)、开发 区(切块地区)住建管理部
门 建筑业处、招标办、质安站
、监察队、节能处,各区 (县)、开发区(切块地
区)住建管理部门 建筑业处、质安站,各区 (县)、开发区(切块地
区)住建管理部门
建筑业处、质安站、监察 队,各区(县)、开发区 (切块地区)住建管理部门
建筑业处、质安站、监察队 、节能处,各区(县)、开 发区(切块地区)住建管理
企业被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 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2
企业已获知并确认的人民法
D1-3-14 院及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5
拒不履行
项目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
置员工集体宿舍,或者宿舍
D1-4-1 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或宿
2
舍内的床铺超过2层,或使用
通铺的
0.5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 1 、四十条,《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
2
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投标业务 管理
D1-2-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 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
D1-2-5
分包的,或将中标项目的部 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2
他人的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
内,因合同金额中未将安全
D1-2-6 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单列、
2
未明确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附件1
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建工程)诚信行为信息评分标准
信息 类别
信息内容 信息代码
评价指标
分值
有效期 (年)
基本信息
基础信 息
业绩信息
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要求申报 JX-1-1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后均可获 50 长期
得该分值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西安市近
YX-1-1 五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总金 0-25
LSG-4-8 省级绿色示范工程
2
LSG-4-9 市级绿色示范工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