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决策失误的法律评价探析
探析高校职务犯罪及预防对策

10 8・
科
来 慧珍
( 江 水利 水 电专 科 学校 浙 江 杭 州 3 0 1 ) 浙 10 8
,
摘 要: 近年 来, 高校职务犯 罪数数量有增 无减 , 呈现 高发 态势, 且行业特点 日趋明显 , 发案部位集 中在基建、 生、 招 物资采购、 学术腐 败等方面。 职务犯罪严重影响 了高等教育的社会 声誉 , 极大地妨碍 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因此 , 分析和探 讨高校职务犯 罪发生的特点及 类 型、 因及预防对策, 诱 对于做好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预防职务犯 罪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 的现 实意义。 关键词 : 高校职务犯 罪; 原因; 防对策 预 1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及类型 查获 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来看 , 多数犯罪人通常都是利用 了高校管 11高校职务犯罪 的特点 。第一 , . 大案 要案居高不 下 , 20 理制度 的缺失 、 从 03 监督缺位的漏洞 而实施犯罪 的。监督 的缺位 主要表 年到 2 0 0 8年 , 教育领 域厅 级干部职务犯罪呈上 升趋势 , 武汉大学 、 现在以下三方面 : 一是高校 的“ 长负责制 ” 校 自主权过 大 , 缺乏有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主要党政领导贪污受贿案 监督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赋予 了校长相当大 的人 财物等 大 件都在全国引起 了强烈反响 。 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成为近 权 , 这本助于高校 的快速发展。但不 免有少数 高校 的校 长 自身的道 年涉案金额最高 、 唯一被判死缓 的高校干部。 第二 , 职务犯罪主体 日 德素质不高 , 在决策上缺乏民主意识 , 在管理上缺乏法律意识 , 行 在 趋多元 , 既有学校领导干部 , 又有教学科研 一线 人员 , 还有财务管理 使权力 时缺乏谨慎意识 ,使本 已欠缺监督 的权力更加无拘无束 , 使 人员 以权谋 私 、 以岗谋私 , 一所 高校澡堂管理人员甚至从澡 票收人 自身的权力成为众人追捧 的光环 。 二是高校 自身 内部缺乏有效的监 中贪污 了 2 0万元 。从 2 0 0 3年到 2 0 , 0 8年 教育系统 涉案 人员 中 , 督制约。高校纪检 、 厅 监察 、 审计等监督部 门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 、 民 级干部 06 处级干部 1.%, .%, 1 3 其他犯罪 主体 占到 8 . 82 %。第 三 , 主党派 、舆论监督等各 种广泛 的渠道在形式和主体上虽然存在 , 案 但 发部位相对集中 , 主要发生在基建 、 财务 、 物资采购 、 招生等部门 , 这 由于体制等方面原 因, 监督很难到位 。就 高校 的纪检监察组织而言, 些领域 已成为高校职务犯罪的主要趋向。 根据 中央纪委驻 教育部纪 目前实行 的是双重管理模式 , 人员的选任的控制权主要还是在高校 检组和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 出版发行的《 教育 系统职务犯罪案例 自身, 这就直接导致“ 不敢监督 ” 现象 的出现 。 选编》 ,书中涉及高校职务犯罪的案例 和中国职务犯罪预 防网上报 2 . 2拜金 主义享乐思想 的诱惑 , 是领导干部职务犯罪 的主观诱 道 的普通高校职务犯罪 的案件共 9 起 , 9 通过统计和分析 , 发生在基 因 。 近年来 , 社会 上一些人 以休闲享乐作 为其价值取 向, 影响着人们 建部 门的案例为 2 2件 , 生在 采购部 门的案例为 2 发 3件 , 发生在财 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随着 高校 与社会经济交往 日益广泛 , 那 务部 门的案例为 3 件 , l 发生在招生部门的案例为 l 件 。 四, O 第 职务 些大款们一掷千金 、 灯红酒绿 的作 派 , 于手 中握有一定权 力却相 对 犯罪 中受贿案件为主 ,法制 晚报 》 2 0 的 5 个样本 中犯受贿 对清贫的高校领导干部容易造成情绪撞击 , 《 在 0 6年 2 产生心理不平衡 。一些 罪 的有 4 ,0 7 有 4 ,比例都超 过了九成 ;0 8年在 13 党性不强、 8人 2 0 年 7人 20 0 党纪观念 薄弱 的且拥有掌管学校基本建设和物质设备采 个腐败案件样本显示 , 受贿案件也 占到了 9 %。 2 购权力的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 , 面对投其所好 的各 1 . 2高校职务犯罪 的类型 。第一 , 贪利性职务犯罪 , 即行为人利 种诱惑 , 难免产生非分之想 。 尤其是在基建 承包商 、 设备供应商 的多 用 职权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犯罪 。 主要表现为贪 污罪 、 受贿罪 、 挪用 种手段的感情联络和物质诱 惑面前 , 的干部在行使职务所赋予 的 有 公 款罪 、 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 在高校具体表现为采购部门相关人员 , 权力时 , 理想信念抛在脑后 , 思想 动摇 , 引发以权谋私 、 法违 纪。 违 在采购设备 、 物资、 教材时收取 回扣 ; 基建部 门相关人员收受施 工方 3 高校职务犯罪的预 防对策 好处, 为施工方提供便利 ; 招生部 门相关人员收受别人好处 , 利用职 31逐步削减 高校 “ . 行政化” 程度 , 解决高校 职务犯罪 的根源性 权 , 出钱人大开方便之 门; 为 科研经费大量被挪作他用 , 致使课 题无 问题 。2 1 0 0年 6 月颁 布 的 《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国 法进行 ; 为了小团体利益 , 对应予上交 的公 款隐瞒不报 , 自克扣 、 (0 0 2 2 私 2 1 — 0 0年 )明确提 出 : 》 克服 人才管理 中存 在 的行 政化 、 官本 “ 截留 , 形成“ 小金库” 另以奖金、 , 酬金等形式私分所得等。 第二 , 擅权 位 ” 向, 倾 取消科研 院所 、 学校 、 医院等事业单位实 际存 在的行政级 性职务犯罪 , 即行为人滥用权力 , 危害高校正常管理 职能 的犯罪。 在 别 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只有打破行政权力在校园的垄断地位 , 实现 高校具体表现为某些 领导干部为谋一 己私利 , 利用手 中权 力 , 为所 行政权 力与学术权力 、 经济权力 的合理分工与有效 制衡 , 才能使其 欲为。第 三 , 失职性 职务犯罪 , 即行为人在 职务 中严 重不 负责任 , 未 相互补充 、 各显其能 , 同服务于大学“ 共 人才培养 、 科学研究 、 社会服 按规定 履行 职务 , 致使高校利益遭受损失 的犯罪 。主要表现为玩忽 务 ” 的基本 职能 。全 国政协委员 、 中科院院士 、 南方科技大学校 长朱 职守罪 、 失职渎职犯罪。 例如 , 在高校对外经济合作项 目以及高校兴 清 时 , 在接受 《 新京报 》 记者专访时表示 , 高校管理 体制改革时机 已 办 的各类经 济实体中 , 由于某些 领导独断专行 , 在未进行仔 细调研 经 成熟 , 高校 “ 去行政化 ” 将成为未来高等 教育的大趋势 , 南科大将 论证的情况 下乱拍板 , 造成决策失误 , 给学校造 成重 大经 济损失 , 取 消行政级别 , 导 教师不论资排 辈, 学术至上 。 致 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 另外 , 一般工作人员由于工作态度不端正 , 在 32加强宣传教育 , . 筑牢思想道德 防线。一是设立专 门机构 负 工作中极不 负责 , 敷衍塞 责 , 轻则给学校工作造成被 动 , 重则严重损 责落实反腐败教育并将教育工作制度化 ; 二是有专项 资金落实廉 洁 害学校利益。 教育 ,结合本单位及教育系统相关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理想信念 、 2高校职务犯罪的诱 因 从 政道德 、 党纪 国法教育 和警示 活动 , 扩大宣传 范 围 , 强化 宣传效 21体制上 的问题是高校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目前高校实行 果 ; . 三是逐 步培养廉政理论与廉洁教育 的专业研 究人员 , 主动 寻求 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造成 了事实上 的领导决策 中的权力不 同其他职能机关如检察 院的合作 ; 四是不 断创新 教育形式 、 方法 和 均衡 , 权力过度集 中在 党政 一把手或某个部 门和某 一个 岗位 , 缺乏 手段 , 努力提高教育 的实际效果 。 分解制衡。 33完善管理制度 , . 构建制度保 障体 系。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管 权力过分集 中的后果就是权力失控。当前 高校在机 构设 置、 建 理制度是高校预防职务犯罪 的重要保障 。预防职务犯罪 , 必须坚持 设项 目安排 、 经费使用、 学科发展 、 招生 录取 、 备物资采 购、 设 干部聘 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为此 , 要结合高校实际 , 以管人 、 、 财 物制度建 任和奖金分配等方面拥有的 自主权越 来越 多 , 高校领导干部和职能 设 为重点 , 建立一套与工作、 权力运行相适应的 、 行之有效 的制度体 部 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 。 但与此同时 , 许多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 领 系 , 特别要 重视抓好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建设 , 抓好干部人事管理 , 导决策 民主程度不高 、 内部监督又不到位 , 在这样的背景下 , 某些领 财务 、 基建 、 采购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探析

对性比较强。经济责任 审计除 了要查高校领导任职期间 的各项
经济指标 完成 情况 外 , 还要查单位是否存在不良资产 、 不实负债 和虚假损 益等违 法违规 1 司题 ,查清高校领导人有无侵 占国家 财 产 、违反财务收支有关规定和其他违 法违纪问题 ,对经营 者的 责、 能、 绩、 效作出客观公平公正评价 。二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 生 大 。与一般审计相比 ,经济责任审计除了对经济事项进行审计 必然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 如果审计人 员不正确反映客观事实 , 不仅会影响被审计单位的工作 ,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出现 间接纵
管 理 世 界
●■■ ■■■■●●●■■ ■■●● ■■●●■●■■ ■■●■■■一
PO RARYECO N O M l CS
服 务 网 点 密 度 = 丽 壶 矍 蕞 餐 而 x 1 0 0 %
( 3 ) 作业效率。作业效率取决
员 工 生 产 效 率 = 垒 二 寓 莲 台 鱼 型 遇 × 0 。 % 部行政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务收 支及相关经 济活动的真 合法性 、 效益性进行审计 , 评价负责人执行国家财经法规 , 员 工 的 知 识 结 构 = 薹 x 1 0 0 % 实性 、 履行经济责任和廉洁勤政状况 。
性、 合法性 、 效益性 的评价 。第二 , 资产管理情况。审查以核查各 类资产是否安全 、 完整 , 管理是否规 范为主 。第三 , 内部控制制度 建没 隋况 。核查 是否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 ,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 建立健全 , 并得到有效执行 。 第四 , 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重大事项
( 3 ) 内部学 习环境 。其可以通过员工培训率指标来衡 量。
等方面体现 。
和效益性以及经济活动 应当负有 的责任 ,包括主管责任和直 接 部门责任人任职期间 ,在管理职责 范围内履行经 济责任 的情况 依法作 出评价 。高等院校内部经 济责任审计是对高 等院校 、 系、
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决策责任~是指决策者在实施决策过程中~因决策错误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一,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二,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三,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四,决策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实施决策的,,五,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者拖延~不做决策的,,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决策责任追究的方式:,一,责令改正,,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三,给予通报批评,,四,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五,给予行政处分,,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根据过错情况单处或并处。
第五条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分管领导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审核人改变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正确意见~导致主要领导发生决策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应报请而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或者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承办人~是指具体承办决策事项的工作人员,审核人~是指行政机关分管该工作的负责人,批准人~是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
依照内部管理分工规定或者经授权~由其他工作人员行使审核权、批准权的~具体行使审核权、批准权的人员~视为审核人、批准人。
第十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决策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
高校审计发现问题及典型案例

高校审计发现问题及典型案例高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案例包括:1. 某高校下属二级单位所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中未规定大额资金额度,导致日常大额资金决策无标准依据。
2. 某高校未执行该校“三重一大”规定,未经校级集体决策,经个别领导审批,违规借款给所属事业单位(独立法人),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3. 某高校涉及“三重一大” 的8个重大事项安排,未执行该校“三重一大”规定,未经校级集体决策,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
4. 某高校未执行该校“三重一大”规定,其13批资产处置未经校级集体决策,原值合计700余万元。
5. 某高校追加修缮项目经费,未执行该校“三重一大”中关于预算追加达到相关金额应经校级集体决策审批的相关规定,涉及金额110余万元。
6. 某高校下属二级单位3个国拨资金修缮项目经济签证单均由项目业主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处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涉及金额130余万元。
7. 2021年某校就同一合同事项与某公司按季度签订合同,前两个季度签订一份金额为10万余元的合同,第三个季度签订一份金额为6万余元的合同,累计金额近20万元,超过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未执行学校集中采购程序。
8. 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某校一名老师在本人负责的科研项目中,针对同一类检测事项与同一家企业分别签订19份委托测试合同共计约60万元,单份金额1万元—5万元不等,存在拆分科研外协合同,规避学校集中采购的情况。
9. 在建工程追加的补充工程项目,超过规定限额的,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均需要依法进行施工招标。
某校对某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中标金额700余万元。
后未经招标,与中标单位直接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室外工程项目,并将合同金额变更为990余万元,比中标金额多290余万元,变更金额超原合同金额的40%。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更多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建议咨询审计人员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我国行政决策失误的法律规制

行政决策作为政府工作中一项最基本也最为重要 的问题在 握 决策 信息带 有选 择性 , 或 在分 析信 息时不 够客 观 中立 , 从而 导 人民的生产生活中有着极大的影喇 已成为现代行政管理 的核 致 了可 行性论 证脱 离客 观实 际, 造成 决策 失误 。
( 一为 决策者确 定 目标、 制定 决策方 案 、 做 济和 社会 发展规 划 、 年度 计划 : ( 2 ) 编 制各 类总 体规 划 、 重要 的区
出优化选择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 数据、 消息 情报等 政府在决 域规划 和专 项规划 ; ( 3 ) 编 制财政预 决算 , 重大 财政 资金安排 : ( 4 ) 策过程中, 决策者所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完全的, 原因有三: ( 1 ) 重大政 府投 资项 目; ( 5 ) 重 大 国有 资产处 置 : ( 6 ) 资源 开发利 用、 环
从而带来多方损失呢々我认首先宴研究的应该是行政决策失误 决策 是指 县级 以上 人 民政府 作 出的涉 及本 地 区经济 社会 发展 全
的特 点。 :
局、 社会 涉及 面广 、 专 业性 强、 与人 民群众利 益 密切相 关的下 列行 政决策 事项 : ( 1 ) 制 定经济 和社会发 展重 大政策 措施 , 编 制 国民经
亩 良田被淹 没和 6 O 万 移 民流 离失所 的代 价并 未实现 “ 黄 河水 变 和参与 权 , 更 无法 对政府 决 策实施 监督 。 舆 论监 督和 社团 监督 自
清” 的美好愿望, 反而使号称八曹里粮川的关中平原东部不断盐 身的缺 陷也 导致 其不可 能成 为监 督政府 决 策 的主力 军 。 ( 3 ) 决 策 碱化, 渭河因为泥沙淤积而成为悬河 , 两岸水祸不断, 2 o o 3年的 过程 的法律 监督 缺乏 。 。 当前我 国还 没有相 关 的法律 对政 府决 策 大水灾, 更是祸及 5 0 0多方无辜百姓。0
决策失误纠错制度

决策失误纠错制度导言在现代企业中,决策是组织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复杂的市场环境以及各种意外因素的存在,决策者常常会犯下错误决策。
为了改进组织的决策效果,决策失误纠错制度被引入,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的错误。
本文将探讨决策失误纠错制度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实施步骤等问题。
一、决策失误纠错制度的定义决策失误纠错制度是指为了改进组织的决策效果,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机制和流程,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的错误。
这一制度可以包括决策评估、调整和改进等环节,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决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
二、决策失误纠错制度的重要性1. 提高决策质量决策失误纠错制度能够帮助组织发现决策中的错误,进而改进决策过程,并减少决策中可能带来的损失。
通过分析错误决策的原因和影响,组织可以不断改进决策的质量,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降低风险决策失误纠错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组织及时识别和处理错误决策可能带来的风险。
通过及时纠正错误,组织可以避免决策错误不断积累,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的风险。
3. 增强组织学习能力决策失误纠错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组织的学习和进步。
通过在决策失误中吸取教训,并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组织可以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从而为未来的决策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依据。
三、决策失误纠错制度的实施步骤1. 设立决策质量评估机制组织应设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决策质量评估机制,以便全面准确地评估决策品质。
通过对决策进行数据分析、专家评估和客观指标衡量等多种手段,组织可以及时发现决策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2. 建立错误决策追踪体系组织应建立一套错误决策追踪体系,对决策中的错误进行跟踪和记录。
通过分析错误决策的原因和条件,组织可以找出错误的根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此外,组织还可以通过对错误决策进行案例研究和培训,提高决策者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3. 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和决策层之间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和评估决策结果。
法律适用与司法决策的容错机制分析

法律适用与司法决策的容错机制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适用和司法决策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法律的复杂性和司法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必然存在一定的误判和错误决策。
为了确保司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现代社会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容错机制。
首先,审查与监督机制是容错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司法决策过程中,法官的判断和决策往往受制于他们个人的认知和理解,而这些认知和理解可能存在主观性和偏见。
因此,通过建立审查与监督机制,可以将司法决策过程置于公共监督之下,确保司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包括对法官的履职能力和道德品质进行审查,对司法决定的合法性和程序是否正确进行监督等。
同时,通过建立行政和专业性的监督机构,对司法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管,及时纠正错误决策,减少不当结果的发生。
其次,司法审查是容错机制中的重要环节。
当诉讼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通过进行二审和再审等程序,实现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和评估。
这种审查机制可以弥补一审判决中的错误和不当决策,确保判决结果的准确和公正。
而司法审查则是对一审法官的审判行为进行检查,对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规是否正确进行审查,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等情况。
通过这一环节,可以纠正司法决策中的错误和偏差,减少冤错案件的发生,维护司法公正。
此外,还有法律修正机制。
随着社会变革和规范的不断完善,现行法律可能存在陈旧和不完善的情况,不能适应新问题的提出和解决。
因此,通过对法律进行修正和完善,及时纠正法律中的漏洞和问题,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当司法实践中出现频繁的冤错案件时,立法机构可以根据实践需要,修正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并提供更加明确和详细的法律适用指南,为司法决策提供更多的依据。
最后,需要提到的是智能技术的应用。
在当今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利用智能技术提高司法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已成为可能。
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当前,我国高校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规章制度与上位法冲突,导致依法治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此外,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跟不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部分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高校管理工作。
2. 依法治校意识薄弱部分高校管理层对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治校的执行力度不够,影响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
3. 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高校内部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导致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不畅,影响了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 法律服务力量不足高校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滞后,法律人才短缺,难以满足高校依法治校的需求。
部分高校缺乏专业的法律顾问,导致在处理学校内部纠纷和外部法律事务时,缺乏专业的法律支持。
5. 监督机制不健全高校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导致部分违规违纪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
二、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高校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确保规章制度与上位法相一致,适应新形势下高校管理工作的需要。
同时,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使之与时俱进。
2. 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加强高校管理层对依法治校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法治观念,将依法治校理念贯穿于学校管理的全过程。
同时,加大对全体师生的法治教育力度,提高全员的法治素养。
3. 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内部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民主权利。
同时,拓宽师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 加强法律服务力量加强高校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引进和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高校依法治校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5. 健全监督机制完善高校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构,明确监督职责。
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学校内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确保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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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决策失误的法律评价探析收稿日期:2018-10-10基金项目:2017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高校决策失误的法律评价研究”(项目编号:JAS170342)作者简介:曾斯平(1984-),女,厦门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和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
一、法律评价对高校决策的重要意义法律评价在本文中是指以法律作为行为尺度来评价高校决策的活动。
当前,高校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决策的复杂程度也随之不断增加。
在高校的管理决策中,高校和师生的法律关系究竟如何?师生应当享有哪些权利?如何依法开展教学及科研?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不能违法,都应当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的标准来衡量,从而做出判断与选择。
因此,认真研究高校教育决策失误的法律评价问题,对促进高校的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可以减少和防止高校决策权力的滥用。
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高校管理与一般政府部门的管理有一定的区别,高校管理更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点,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中,法律规定的程度偏低,很多管理内容缺乏法律硬性规定,高校管理者在很多方面具有一定的自由决策权和裁量权。
有些管理者在法律或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往往根据自己的认识水平和自己的经验选择行为方案和做出相关的决定。
从学校管理的现状来看,有些高校行政权力过于泛化,个别学校则出现内部管理失范,甚至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
近年来,大学生与高校打官司的诉讼案件呈现出上升趋势,高等学校败诉案件占了一定的比例,其中又有不少案例牵涉到高校管理者滥用权力的问题。
而要减少和防止高校决策权力的滥用,除了高校管理者严格地自律之外,还需要有他律的约束。
而法律评价对权力的滥用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通过法律评价,对学校决策做出法律的判断,从而确定哪些决策是合法的,哪些决策是违法的。
这样可以促使高校各个部门的管理者更加审慎地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从而进一步提高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自觉性。
2.有利于促进高校管理人员及广大教职员工法律意识的提高。
从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及广大教职员工法律意识的角度来看,法律评价是一种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通过聚焦某个典型案例,并对这个案例进行系统的法律评价,可以提升高校管理人员及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
例如,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38号《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
[1]这是一个学生状告母校的典型案例,原告田永是北京科技大学的一名学生,1998年6月,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该校学生田永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理由是田永在1996年2月的考试中作弊而被学校取消了学籍。
田永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于1999年初将学校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对该案前因后果的审理认定,学校虽然取消了田永的学籍,但并未真正执行,退学处理决定和变更学籍的通知未直接向田永宣布、送达,也没有给予田永陈述、申辩的机会,田永继续以该校学生的身份参加学习。
因此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向田永颁发毕业证书。
法院认为学校的处理决定“缺乏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要件,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2]田永在这起官司中胜诉。
法院对这个案件的审定实际上就是进行法律评价的过程,法院的评价和认定不仅给当事学校的管理人员和师生员工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课,而且对全国高校的管理人员及教职员曾斯平(厦门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厦门361024)摘要:高校决策的法律评价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减少和防止高校决策权力的滥用,有利于促进高校管理人员及广大教职员工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利于抑制高校的腐败。
法律评价的实施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机构;二是突出重点,全面兼顾;三是科学合理地做出评价结论;四是厘定责任主体,落实决策失误的责任承担。
关键词:高校决策;法律评价;失误;实施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9)27-0017-03工都具有教育意义。
3.有利于抑制高校的腐败。
近些年来,作为整个社会大系统不可分割的子系统,高校正在不断地受到腐败问题的影响,而高校的腐败问题,严重地阻碍着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重影响人才的培养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条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高校担负着培养人才的神圣职责,在如此圣洁的地方如果腐败充斥,必将严重影响人才的培养,如果高校的风气不正,腐败滋生,学生很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从而背离党的教育方针。
而要抑制高校的腐败,实现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针的要求,应当重视法律评价的作用,要对高校的重大决策做出法律评价。
例如,针对人事部门在教师招聘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必须运用法律评价手段查看相关决策,看招聘的教师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如果招聘的教师中有个别教师品德不良,不能为人师表,这个决策就是失误的。
针对基建维修以及后勤采购部门存在的腐败问题,通过法律评价,看招投标程序是否违规,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看学校的相关决策是否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竞标;针对财务部门存在的腐败问题,必须评价相关决策是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这种法律评价对于防止高校的腐败具有监督的作用。
二、法律评价的实施策略1.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机构。
高校决策失误的法律评价究竟由谁来实施,是从外面聘请专家来评价还是由学校内部组织人员审查,这与法律评价的根本目的及制度设计有关。
法律评价的目的是尽量减少决策失误,从管理的要求来看,法律评价必将成为高校一项重要的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决策的法律评价应以内部评估为主,外部评估为辅。
高校应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可以从高校专职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或具有法律资质的专业人员中选择合适的人员组成,统一由学校纪委领导,可与纪委、监察等部门联合办公,也可以直接挂靠在学校办公室。
它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学校日常的涉法事务,同时,要对学校的决策进行法律评估。
机构人员应加强学习与研究,对自身所从事的法律评估工作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为全面、深刻的认识,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守住“法律评价者”的身份,不受外界的各种干扰,按法律规定对学校的各项决策进行法律判断和风险把控。
因此,学校要重视法律事务机构的建立,已经建立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合理的办公资源,尊重其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机构在学校法治化建设中的智囊作用。
2.突出重点,全面兼顾。
高校内部的法律评价受到人员编制的影响,资源是有限的,因此要统筹兼顾。
首先要突出重点,根据目前司法机关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的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人员提拔任用、基建、采购、招生、科研经费使用等几个方面,这些领域与权、钱甚至还与“色”等因素紧密相关,权钱色互依互生的现象在这些领域常有发生,因此,法律评价应重点注意这些领域的决策,要通过查看文件、审查会议记录、调查访谈、搜集证据等方式,最终确定是否违背决策程序,是否越权决策等。
对于违法的决策,应对照法律标准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处理。
另一方面要全面兼顾,对其他决策项目,要适当安排人员进行审查评价。
一般来说,所有的决策在形成正式执行文件之前都要认真实施法律评价,在确认没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而对“三重一大”的决策除了在正式出台前进行法律评价外,事后还应进行跟踪评估和抽样评估,确保法律评价不留死角。
3.科学合理地做出评价结论。
对于法律评价的意见,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做出评判结论。
第一,要对所审查的决策及相关文件明确表态是否属于违法决策。
要根据法律评价标准对决策是否违法进行分析评价,但不包括决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判断。
[4]要写出判断的依据和理由,主要包括有没有超越法定权限,有没有限制、剥夺师生员工的合法权利,有没有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相抵触的情形,决策的制定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违反相关的程序。
对以上内容的填写必须工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所有的评价记录和文档必须要有评价人的签名和日期。
要重视法律评价的档案管理,对评价的认定要求进行归档,由专人保管,其中电子版本要有备份。
第二,对决策是否执行或修改提出相应的建议。
根据法律的评判标准,提出支持或修改等具体的意见,可分为以下三种:(1)支持型意见。
经过审查评价,确认决策的目的、权限、程序、内容等均符合法律要求的,建议实行或继续实施。
(2)修改型意见。
经过法律评价,发现某项决策在整体上来说没有大问题,但在某一条文或少量条文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可以通过修改进行补正的,就要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使决策得以完善。
(3)否定型意见。
经审核发现有些决策是整体上违法,根本不能实施的,就要做出整体上的否定并建议撤销这个决策。
4.厘定责任主体,落实决策失误的责任承担。
法律评价的后期环节就是要在发现决策失误的基础上,落实决策失误的责任主体,并根据掌握的资讯,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第一,实事求是厘定责任主体。
虽然高校决策是典型的组织决策、集体决策,但是,也可以明确决策责任追究的对象,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度。
根据我国高校特点,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重大决策由党委(常委)会集Analysis on the Legal Evaluation of University Decision-making ErrorsZENG Si-ping(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Xiam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Xiamen,Fujian 361024,China )Abstract :The legal evaluation of university decision-making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It can reduce and prevent the abuse of decision-making power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and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the legal awareness of university administrators and staff,which help curb corruption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The implementation of legal evaluation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following aspects:First,establish and improve legal affairs institutions;second,highlight key points and meanwhile give full consideration to all aspects;thirdly,make evaluation conclusions scientifically and reasonably;fourth,cautiously clarify who bears the responsibility and make him actually assume make him actually assume responsibility of the decision-making errors.Key words :university decision-making;legal evaluation;mistakes;implementation体讨论决定,依据权责一致原则,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为违法或者重大失误的决策承担一种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