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良行2019海南伟业·屯昌项目提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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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5〕3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5〕3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屯昌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5〕3号各镇府,县府直各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屯昌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8日屯昌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按照水利部等10部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4〕6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4〕112号)和省水务厅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水资源〔2014〕605号)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目标任务,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的战略举措。

着力政策制定、制度落实、考核监督,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制定我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屯府办〔2014〕8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屯府办〔2014〕8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屯府办〔2014〕8号各镇府,县府直各单位: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洪涝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海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生产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时应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生产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报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发改、建设、国土环境资源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的开发、建设审批手续。

生产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01•【字号】屯府办〔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9〕14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经十五届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屯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日屯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

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第一次视频会议精神、2019年全面部署推动全国县级“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水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琼环水字〔201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核心,2019年12月底完成我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良坡水库“划、立、治”重点任务、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枫木镇雷公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吕镇东岭水源保护区、乌坡镇从良村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立碑定界工作;完成我县15个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保护区前期调查工作。

利用两年时间,完成2个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和5个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确保我县辖区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屯府办函〔2019〕93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屯府办函〔2019〕93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屯府办函〔2019〕93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屯昌县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4日屯昌县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一)列入省级考核断面的6个省控断面(南渡江南坤合水村、南坤河入河口、南淀河中建农场香寮大桥、青梯溪乌坡镇青梯桥、龙州河鹿寨村鹿寨桥、龙州河温鹅村)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

(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良坡水库)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三)城镇内湖文赞水库水质持续稳定在Ⅴ类水质基础上力争达到Ⅳ类水质,城镇内河(吉安河)水质达到消除劣Ⅴ类水体治理目标。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及完成时间(一)河湖污染水体治理工作。

1.加快推进污染水体治理。

一是全面排查吉安河、文赞水库周边的入河排污口。

按照《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屯昌县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我县城镇内河(吉安河)、内湖(文赞水库)污染原因,全力以赴推进我县吉安河红花溪段、文赞水库的入河(库)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举办2019年海南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举办2019年海南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举办2019年海南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23•【字号】屯府办〔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举办2019年海南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9〕20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屯昌县举办2019年海南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组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23日屯昌县举办2019年海南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组织工作方案根据《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海南省奥运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琼旅文体发〔2019〕10号)要求,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和屯昌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9年海南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定于2019年8月22日至28日在我县举行,为做好赛事各项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承办省级乒乓球锦标赛,推动乒乓球运动广泛开展,带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新屯昌。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时间:2019年8月22至8月28日。

地点:屯昌体育馆。

三、竞赛项目和规模2019年海南省少年乒乓球锦标赛设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并根据参赛选手年龄设甲乙丙组别。

来自海口、儋州、东方、万宁、文昌、五指山、白沙、澄迈、定安、屯昌、三亚、琼海、陵水的13支队伍共221名选手参加比赛。

四、裁判员、运动员的食宿和交通裁判员安排住在城市便捷酒店;运动员安排住在康英大酒店和佳捷精品酒店。

裁判员和运动员均在百榕酒楼(康英大酒店二楼)用餐。

所有人员28日上午离会。

比赛期间,由组委会负责安排摆渡车往返酒店和赛场。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2•【字号】屯府办函〔2019〕27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函〔2019〕2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经十五届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2日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发展“四好农村公路”作出重要指示,在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建设成绩的同时,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

因此,为加快改善我县农村客运通行条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实现我县建制村100%通客车目标,结合我县农村道路客运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思路和工作目标(一)主要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扶持政策,解决老百姓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问题,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网络,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互动等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优化乡村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加快建立起与乡村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我县有104个行政村,目前有74个行政村已通客车,按照中央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要求,在2019年底建制村通客车率要达到100%。

2019年底,我县农村公路六大工程中的窄路面拓宽基本完工,104个行政村道路通行条件基本解决,但部分行政村仍存在地处偏远及客流量较少的情况,农村客运班线开通运营较困难。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9〕13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9〕13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9〕13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经十五届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屯昌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28日屯昌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我县确定的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是农村危房改造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是2019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2019年计划全部完成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同时完成因动态调整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改造任务。

2019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54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6户(不含第三方鉴定后新增危房改造对象)。

二、任务分配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的原则,一是结合各镇上报的2019年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数量,优先支持各镇按计划完成2019年脱贫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23•【字号】屯府办函〔2019〕73号•【施行日期】2019.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屯府办函〔2019〕73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屯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23日屯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琼环气字〔2019〕7号)要求,做好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稳定在31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水平,争取有所改善。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基本形成“各镇对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机制,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防控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多措并举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确保全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2019年底前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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