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学校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合集下载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与评价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与评价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与评价办法作为教育界的关键议题之一,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和评价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育全面发展的要求,如何科学、准确、全面地考核和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展开,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与评价办法。

第一,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应该具备科学性和客观性。

评价指标应该包括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思维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等。

同时,评价体系需要避免片面追求成绩和印象的问题,而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第二,多元化考核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不能仅仅依赖传统的考试成绩。

多元化的考核方式能够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除了学科成绩,体育锻炼、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等其他方面的表现也应该纳入考核范畴。

例如,可以采用考试、作品展示、实践报告、口述表达等形式,让学生在不同领域得到充分展示。

第三,强化学生自主评价和互评。

学生应该参与到评价中,发挥自主性和主动性。

学生应该被鼓励去评价自己的学习过程和成果,同时也可以进行互相评价。

这种方式可以使学生更加积极参与学习,帮助他们发现自身的长处和不足,并借助他人的意见进行进一步改进。

第四,注重学生兴趣和特长的发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应该只关注基础学科知识,也要注重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的培养。

通过评价学生在课外活动、社团组织、科研竞赛等方面的表现,可以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才能和潜力。

这种综合素质的评价方式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第五,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应该注重创新思维的培养。

学生应该有机会进行创新性的实践,培养他们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评价标准中应该包括学生在实际操作中的创新性和创造性,以及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等能力。

第六,以德育为重要评价内容。

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和评价应该重视德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评价内容可以包括学生的自律、正直、守法、助人为乐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综合测评规章制度

学校综合测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

第二章测评内容第四条学校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学习成绩: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学习、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等方面。

(三)综合素质: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方面。

(四)身心健康:包括体育锻炼、心理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

第三章测评方法第五条学校综合测评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一)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规章制度要求,对自身在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

(二)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对学生的自评进行评议,形成班级评价意见。

(三)学院审核:学院对班级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对学生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认定。

(四)学校复核:学校对学院认定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复核,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测评程序第六条学校综合测评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测评通知:学校在每学期初发布综合测评通知,明确测评时间、内容和要求。

(二)学生自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

(三)班级评议:班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议工作,形成班级评价意见。

(四)学院审核: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认定学生的综合测评结果。

(五)学校复核: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工作,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

第五章测评结果运用第七条学校综合测评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奖学金评选:综合测评成绩优异的学生优先获得奖学金。

(二)评优评先:综合测评成绩优异的学生优先推荐参加评优评先活动。

综合素质评价执行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执行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执行细则1. 背景和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的执行流程,确保评价的公正、客观和可操作性。

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综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评估方法,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具备多元化能力的目标。

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学校能够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为其提供精准的个性化培养。

2. 评价指标和评定方法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科能力、研究动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具体的指标和权重应根据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学生培养目标进行确定。

2.2 评定方法评定方法可以采用定量化和定性化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学业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计分,根据学科考试、作业、小测、大作业等来评定;- 学科能力可以通过学科竞赛成绩、学科测评等来评定;- 研究动力可以通过学生的研究态度、参与度和目标制定情况等来评定;- 实践能力可以通过实、实验、社会实践等活动来评定;- 创新能力可以通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来评定;- 团队合作能力可以通过学生参与团队项目、团队合作成果等来评定。

3. 评价流程3.1 设置评价周期评价周期一般按学期为单位,具体评价时间和频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3.2 评价数据收集评价数据的收集应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科能力表现、参与实践和团队合作的情况等。

评价数据可以通过线上研究平台、考试系统、教师评价及同学互评等多种渠道进行收集。

3.3 评价数据分析与反馈评价数据分析应由专业的评价团队进行,通过比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和学校培养目标进行评估分析。

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及相应的教师和学校。

3.4 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和培养的依据,可以用于学生的选课、培养方案设计、奖励措施制定等方面。

同时,学校应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优化和改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效果。

4. 评价的公正与可操作性评价的公正与可操作性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评价标准应明确、客观,避免主观评价和歧视性评价;- 评价过程应透明公开,学生和家长对评价流程和结果有清晰的了解和参与;- 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学生和家长可以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评价数据应保密,仅限于评价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评价相关用途。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和考核,包括学业水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创新能力等方面。

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公正的方案和细则,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一、评价内容与指标1.学业水平:主要评价学生在各个学科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通过考试成绩、作业情况、课堂表现等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水平。

2.道德品质: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主要包括诚实守信、友善互助、团结合作、尊重师长等方面。

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日常行为、听取班级和老师的评价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

3.身心健康:评价学生的身心健康主要关注学生的体育锻炼情况、饮食健康、精神状态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通过体质测试、体育课表现、心理健康调查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

4.创新能力:评价学生的创新能力主要侧重于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可以通过学生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艺术作品等来评价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评价方法和标准1.定性评价:采用文字描述的方式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例如对学生的课堂参与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进行描述和评价。

2.定量评价:采用数字化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例如按照分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评价。

3.综合评价:将学生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加权综合,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评价标准应该明确、具体,并根据具体的评价指标进行设定。

评价标准可以由学校教师共同制定,也可以结合教育部门的标准进行制定。

在制定评价标准时,应该兼顾不同学科和不同层次的要求,并与学校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相一致。

三、评价过程和反馈机制评价前的准备:学校应该制定评价方案和细则,明确评价内容、指标、方法和标准。

同时,应该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评价的公正和准确性。

评价中的实施:学校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评价,包括考试、作业、项目实践等。

评价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多次评价,以便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德育改革,建设优良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四项内容,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评。

第二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生活俭朴,积极锻炼身体者,可获得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100分。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1.有违法犯罪行为;2.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第四条思想道德素质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2分;2.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视情节加3—8分。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加2—4分。

4.担任院、系部、班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且能敬业爱岗、履行职责,分别加10、8、6分;一般学生干部(学生会部门成员或委员、班级其他干部)分别加5、4、3分;被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另加2分;获得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学生干部,另加4、8分。

担任院、系部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且能敬业爱岗、履行职责,分别加7、5分;一般学生成员分别加3、2分。

本条目所涉及的加分条目不超过2项(另加分除外)。

5.在门卫、宿管、学生会检查过程中受到违规登记的,每次减2分;受院、系部通报批评,每次减5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分别每次减10、20、30分。

6.每旷课1学时减2分,迟到、早退每次减1分。

7.在院、系部宿舍检查中为差的,宿舍值日成员每人每次减2分。

被评为院、系部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6、4分,宿舍长分别加7分、5分。

第五条专业素质1.学年总评成绩在班级(以50人计)前三名,加15分;4—10名,加10分;11—20名,加6分,人数少的班级按比例折算。

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每门减5分。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加8分,通过六级加10分;通过英语B级考试加4分;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加4分,其他专业学生加6分;通过计算机三级以上考试加8分。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1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强化创新意识和技能提升,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个性化发展,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充分发挥评价机制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遵循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相结合、个人总结与组织评定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测评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省XX学院全体学生。 第二章 指标体系

第四条 综合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评价、专业学习、发展素质评价,即德育、智育、文体、社会服务活动等方面,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测评成绩=基本素质评价×15%+专业学习成绩×70%+发展素质评价加分×15% 第三章 测评内容 第五条 基本素质评价。优秀(100—85分)、良好(84—75分)、合格(74—60分) (一)政治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优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为0分。 (二)法纪观念:有很强的法纪观念,能够批评、制止校园内外违法违纪行为为优秀;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违反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定考试违纪、作弊的为0分。 (三)集体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在集体活动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优秀;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为0分。 (四)文明修养:举止得体,勇于批评制止不文明现象为优秀;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为0分。 (五)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个人卫生情况优秀为优秀。 (六)体育锻炼:积极组织或参与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在锻炼中遵守体育道德,具有突出的体育爱好和良好的运动锻炼习惯;能够主动带动身边同学参加体育锻炼,曾代表学院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为优秀;非正当理由不参加任何体育锻炼或课外活动,体育课程成绩不及格为0分。 (七)心理状况:有较强的抗挫折能力和克服困难的意志,良好的心境、稳定的情绪、健康的情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环境适应能力强为优秀;身心状况欠佳,有身体疾病或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学习、生活为0分。 (八)人际关系:待人真诚、友善,尊重、关心他人,有包容心,能与他人友好相处。与班级、宿舍同学关系融洽,待人处事方法有艺术性,人际关系好,受到普遍好评为优秀;人际关系紧张,与班级、宿舍同学时有明显矛盾、冲突,群众评价较低为0分。 第六条 专业学习成绩 专业学习成绩得分为本学期各门课程的平均分。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xx〕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评价目标与原则1. 评价目标: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充分挖掘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在道德品质、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

2. 评价原则:(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客观性:评价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3)主体性:充分发挥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自我评价、自我完善。

(4)多样性: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手段和标准,全面、多角度地评价学生。

(5)发展性: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注重培养学生自我认知、自我调控、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评价内容与指标1. 道德品质:包括学生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以及诚信、友善、责任等品质。

2. 学业水平:包括学生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的学习成绩和学科竞赛成果。

3. 身心健康:包括学生体育锻炼、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4. 艺术素养:包括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方面的兴趣、特长和成果。

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是一个对学生全面发展进行评价的过程。

它旨在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素质、各类技能等方面,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更全面的评价和引导。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展开,探讨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1. 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的背景和目的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的出现源于对以传统考试为主导的评价方式的反思。

学校希望通过综合素质测评来更加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从而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综合素质测评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更注重学生的道德品质、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等。

2. 测评内容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应该多样化,既包括学科知识的评估,也涵盖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除了常规的学科考试,还可以引入项目制评估、实践能力考核、团队合作评价等多种形式,以全方位地了解学生的综合表现。

3. 考核方式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应该探索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以适应不同类型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并防范评价的单一化。

除了笔试和口试,还可以考虑使用作品展示、实际操作、小组讨论等方式,使学生在不同的场景中展现自己的能力。

4. 评价标准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的评价标准应该科学和公正。

评价标准应该明确、易于理解,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相对稳定。

同时,评价标准应该鼓励学生的创新、合作和主动性,引导学生积极发展自己的个性特长。

5. 学生反馈机制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应该设立学生反馈机制,让学生参与到评价的过程中来,让学生能够了解自己的评价结果,反思自己的不足并改进。

学生参与评价的过程可以培养学生的自我认知和自我控制能力。

6. 提供个性化发展方向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应该能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方向的引导。

通过测评结果,学校可以了解学生的优势和劣势,为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自己的潜力。

7. 维护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方案需要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应该是公开透明的,避免任何形式的人为干扰和主观偏见,以确保评价的公正和客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青州经济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青州经济开发区学校初中部学生
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根据《2010年青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与高中招生“硬挂钩”。

现就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规定如下:
一、标志性成果的内容和范围
标志性成果是指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内容和范围不限,由学生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申报。

主要包括:
①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竞赛获奖成果;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
③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果;
④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组织的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中的获奖成果;
⑤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学校学生会及学术社团组织的优秀负责人,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如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公益劳动、艺术节、科技节等)中的优秀组织者
等;
⑥学生个人在校报校刊,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发表的文章,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
⑦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和其他成果;
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有关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⑩能够反映自身素质的其他各项实证性材料
二、标志性成果的申报
经教务处审查公示凡有标志性成果的学生,汇总整理自己的各项标志性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教务处。

确认后,装入《个人成长档案袋》。

三、认定办法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根据各班级小组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及学生级部综合素质情况进行等级评定,综合素质等级分ABCDE五等。

认定分值
①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竞赛获奖成果;青州市级10分;镇校级3分。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潍坊市级
以上5分;青州市级2分
③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果;青州市级以上2分;镇、校级1分。

④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组织的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中的获奖成果;潍坊市级以上2分;青州市级1分
⑤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学校学生会及学术社团组织的优秀负责人,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如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公益劳动、艺术节、科技节等)中的优秀组织者等;潍坊市级以上2分;青州市级1分
⑥学生个人在校报校刊,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发表的文章,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省级以上4分;潍坊市级3分;青州市级2分;镇校级1分。

⑦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和其他成果;青州市级2分;镇校级1分。

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有关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潍坊市级5分;青州市级4分;镇校级2分。

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等级10分,B等级5分,C等级1分。

⑩能够反映自身素质的其他各项实证性材料。

省级以上4分;潍坊市级3分;青州市级2分;镇校级1分。

按学校、学生得分排序,报名人数的前30%确定为A等级,50%确定为B等级;18%确定为C等级;2%确定为D等级.
四、青州经济开发区学校初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组长:王振伟
副组长:王建利
成员:教务处、考核办、级部负责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