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增值税直接减征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直接减征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直接减征的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增值税“直接减征”很容易让人将其与政府补助相联系,并套用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式。
但是,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政府补助的定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这个定义强调了“无偿取得”这一首要条件,企业享受的减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的确符合“无偿”这一条件,但并不存在“取得”这一过程。
因为这一政策的方式是直接减征,即在交纳当期的增值税时,并不存在“返还”或者“退还”这样一个从政府取得收入的过程,而是直接减少交纳,与政府补助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差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见上),我们可以判断企业享受直接减征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处理,其会计处理如下:一、按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按照直接减免缴纳增值税时
(1)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2)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1-与增值税优惠相关的会计处理

涉税会计处理——增值税各项优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必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计入成本。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②、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
应于实际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三)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
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3.12.24
•【文号】财会[2013]24号
•【施行日期】2013.1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会计,增值税,营业税
正文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布置本地区相关企业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3年12月24日附件: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处理

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处理2010-07-25 01:04:10|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大中小订阅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减免增值税分为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直接减免三种形式。
因此,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按指定用途返回的会计处理。
(1)用于新建项目。
实际收到返回的增值税税款时,直接转作国家资本金。
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2)用于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时,视同国家专项拨款。
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实际用于工程支出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工程贷:银行存款等工程完工,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对按规定予以核销的部分(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贷:在建工程对构成固定价值的部分,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3)用于归还长期借款。
经批准归还长期借款,即“贷改投”时,可转为国家资本金。
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借: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2.返还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规定对进口的某些商品应计征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的办法,退税额冲减采购成本,退税的直接受益者必须是以购进商品从事再加工的生产企业。
[例1]某外贸企业进口原棉一批,进口棉花所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
该批棉花价值折合人民币500000元,应交增值税8500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外贸企业入账时:借:物资采购5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585000收到进口商品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85000贷: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85000外贸企业将进口商品销售给生产企业时(假设销售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0元):借:应收账款等617000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85000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生产企业购进上述商品实际支付时(外贸企业要出具退税款证明):借:物资采购515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0贷:应付账款等6170003.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和未指定专门用途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全)

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全)新朋友⽼朋友减免税属于增值税税收优惠范畴,随着我国增值税改⾰的深⼊以及减税降费⼒度的加⼤,减免税的类型越来越多,税务处理也各有特点。
本⽂以增值税减免税会计处理为主题,针对不同纳税⼈资格和不同减免税情形,围绕项⽬免税、⼩微企业免税、项⽬减税等会计处理问题进⾏了研究。
随着增值税改⾰的深⼊以及减税降费⼒度的加⼤,我国现⾏增值税的减免税呈现多样性的特点,既有免税,⼜有减税;既有针对所有纳税⼈的直接减免,⼜有专属于⼩规模纳税⼈的未达起征点免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还针对⼩规模纳税⼈出台了降低征收率政策。
本⽂拟针对不同纳税⼈资格,不同减免税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解决⽅案。
01项⽬免税的会计处理 项⽬免税是指纳税⼈发⽣特定应税⾏为免征增值税,项⽬免税不区分纳税⼈⾝份,⽆论是⼀般纳税⼈还是⼩规模纳税⼈,符合条件的均可免征增值税。
如纳税⼈为境外⼯程项⽬提供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农业⽣产者销售⾃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免征增值税等。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22号⽂)的规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贷记损益类相关科⽬。
22号⽂的处理思路是,将减免的税款单独核算,同时确认损益,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法存在⼀定的弊端,举例说明如下: 例1 甲公司为⼀般纳税⼈建筑企业,所属A项⽬为施⼯地点在境外,2020年10⽉⾃业主收取⼯程款⼈民币1090万元。
根据22号⽂的规定,甲公司应先将1090万元的免税销售额进⾏价税分离,确认“销项税额”1090÷1.09×9%=90万元,然后再将90万元作为免税额计⼊“减免税款”专栏,同时确认损益。
借:银⾏存款 1090万元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90万元 贷:其他收益等 90万元 项⽬免税的经济实质是国家对纳税⼈收取的销售额免于计提销项税额,同时要求纳税⼈应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作转出,纳税⼈对外开具的发票“税额”栏显⽰“***”,纳税申报时不单独体现销项税额,因此,本着税会处理⼀致的原则,会计核算⽆需单独体现免税额,应直接按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确认收⼊。
小规模减免的增值税怎么账务处理

小规模减免的增值税怎么账务处理
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现金) 206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6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 6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6
小规模减免的增值税财务处理有哪些法律依据?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精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注:按3%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2013年国税总局公布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该规定明确指出: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我国对小微企业实行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
这一政策为小微企业带来了明显的减税效果,同时也提高了其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针对这一会计处理规定,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规以及会计处理方式,以确保企业按规定进行记账和报税。
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小微企业对所销售的货物或者劳务免征增值税。
因此,小微企业在会计处理时,不需要将销售额包括在应收账款中,也不需要计提应交增值税。
而进项税额,则不允许抵扣。
对于免征营业税来说,目前我国已废止营业税,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税。
因此,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下,也相应免征营业税。
其次,小微企业在会计处理中,需要按照税务要求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
小微企业应当保持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始凭证,并根据税务要求编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同时,小微企业还需要按照原则性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在税务处理方面,小微企业需要每月或每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对于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提交时间,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操作。
此外,小微企业还需将相关会计报表或财务报表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审计。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但仍需按照其他税种的规定进行纳税。
例如,小微企业仍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因此,在会计处理时,小微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计提相关税费,并按时缴纳。
此外,在会计处理中,小微企业还需了解税法和财务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税法的调整和会计准则的变化可能对小微企业的会计处理带来影响。
因此,小微企业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为小微企业减轻了负担,提高了竞争力。
在会计处理方面,小微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同时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报税。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事项会计账务处理

10月需缴回留抵退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100000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1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6.全额退税会计处理。《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商务部税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明确,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根据2021年 度修订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 的税额,但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则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 抵扣。《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未对该事项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结合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从企业增值税管理 风险防范角度,笔者通过案例提出建议。
2.即征即退会计处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应先按税法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然后再申请定额或 一定比率退还,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链条的完整 性。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额,购买方也可按规定抵扣。因此,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购进业务、销售业务和缴纳税款的会计处理,与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的会计 处理完全一致,即购进业务取得合法扣税凭证时,按不含税价记入成本费用科目,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销售业务发生时,按含税价款记入"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借方,贷记"主 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y等科目;月末,企业应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计算 的本期应纳增值税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y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与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不 同点在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缴纳完税款后,按规定可以收到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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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减免增值税分为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直接减免三种形式。
因此,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按指定用途返回的会计处理。
(1)用于新建项目。
实际收到返回的增值税税款时,直接转作国家资本金。
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2)用于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时,视同国家专项拨款。
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实际用于工程支出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工程贷:银行存款等工程完工,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对按规定予以核销的部分(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贷:在建工程对构成固定价值的部分,作会计分录如下:(3)用于归还长期借款。
经批准归还长期借款,即“贷改投”时,可转为国家资本金。
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借: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2.返还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规定对进口的某些商品应计征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的办法,退税额冲减采购成本,退税的直接受益者必须是以购进商品从事再加工的生产企业。
[例1]某外贸企业进口原棉一批,进口棉花所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
该批棉花价值折合人民币500000元,应交增值税8500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外贸企业入账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585000 收到进口商品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85000 贷: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85000 外贸企业将进口商品销售给生产企业时(假设销售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0元):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款贷:补贴收入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款(二)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免征增值税税额。
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补贴收入 2.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empirenews.page--]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2)企业全部产品(商品)免税。
如果按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全部产品(商品)都免税,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参照上年度实现的增值率计算出增值额(产销较均衡的企业也可以按月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计算免缴税额时: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免缴税额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对生产经营粮油、饲料、氮肥等免税产品的企业,虽然其主产品免税,但也可能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粮食企业。
按国家规定价格销售免税粮食时,可免交增值税;但若加价销售,就不能免税。
饲料企业如果将购入的原粮又卖出或在生产饲料的同时还生产供居民食用的制品,则要交纳增值税,会计上应分别设账和分别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