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教学质量监控是依据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通过采集、处理和利用各种教学反馈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和评价,并做出改进决策的教学管理活动。
为全面促进中职学校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的提高及办学特色的形成,制定本办法,并逐步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考核体系,采用文化基础课抽考、专业技能抽查、专业技能竞赛、教学评估、教育督导等方式对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学校要通过教学检查、内部教育教学督导、听评课、学生评教、学生学业考核、毕业生质量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二条学生质量评价学生质量评价以主要以学生素质和毕业生质量评价为主,以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运用知识与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评价的重点,以学生的职业资格获证率和就业率、就业专业对口率、就业稳定率、就业满意率为评价的核心。
1、学生素质评价指标(1)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合格率98%以上;(2)学生到课率达到95%以上,在校生稳定率90%以上,校内考试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学生体质达标95%以上;(3)公共课和专业课抽查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4)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认证获证率达到90%以上,其中获得中级证书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毕业生质量评价指标(1)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达到60%以上;(2)毕业生就业稳定率达60%以上,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待遇、环境满意度达90%以上;(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评价的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第三条教学检查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方式,是获取教学质量信息的有效途径。
教学检查要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不仅要检查各阶段、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也要检查各教学班级和有关教学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中等职业学校)2018修订

附件5
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 工程指标体系(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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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满分1000 分。
900 分及以上评估结果为A 级,800—899 分评估结果为B 级,600—799 分评估
结果为C 级,600 分以下评估结果为D 级。
赋分或扣分以1 分为单位起评,得分不出现负数。
2.评估方法:①随机走访、听评课;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学生、家长等座谈会;③
查看相关档案资料;④实地查看办学条件、周边环境;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学生、家长问
卷;⑥学科和专业测试等。
3.有重大政治事故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除扣除相应条款分值外,并视情况降低评估等级。
4.评估工作中涉及政府及办学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和时限。
若
问题在评估时未得到解决,督导机构应向当地政府或办学单位发出督导意见书,限期整改。
相关评估项
目赋分根据评估时的现状确定。
5.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县级职教中心、职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6.本评估内容与指标要求根据中、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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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动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目的全面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促进各地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指导学校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学校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
第三条评估原则(一)统一标准。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评估指标和标准,并按照统一要求开展评估。
(二)统一程序。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按照“学校填报数据、省级实施、国家总体评估”的程序开展。
(三)客观公正。
以学校实际情况为依据,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数据进行评估。
评估程序透明,评估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重实效。
强化结果运用,为办学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四条评估范围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含职教中心)。
第二章内容与工具第五条评估内容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课程与教学、校企合作、学生发展和办学效益等六个方面。
基本办学条件:主要考察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校舍及信息化教学条件。
师资队伍:主要考察学校教师配备与结构。
课程与教学:主要考察学校校内外实践教学条件,课程开设结构。
校企合作:主要考察学校教师的企业实践时间,企业为学校提供教学设备情况。
学生发展:主要考察学校在校生巩固率,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办学效益:主要考察学校专业设置和主干专业与区域产业匹配程度。
第六条评估工具包括数据表、调查问卷和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
数据表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情况表》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情况表》,由学校填写。
调查问卷包括《校长问卷》和《学生问卷》,分别由学校校长和一定比例的学生填写。
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将以在线方式进行数据信息收集、校验、汇总和分析。
中职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中职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一、前言中职教学检查是对学校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规范中职教学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便各中职学校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检查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检查目的1. 确保教学质量。
通过检查,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提高教学质量。
2. 促进教师成长。
检查过程中,对教师进行指导和帮助,促进其专业成长。
3. 提高学生素质。
通过检查,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辅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检查内容1. 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检查学校各科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
2. 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
检查学校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包括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教材使用等。
3. 教学效果的评估。
检查学校教学效果的评估情况,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业水平等。
4. 教学管理的规范性。
检查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包括教学秩序、教师教学纪律等。
四、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
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职教学检查的具体计划。
2. 组织检查人员。
学校领导组织专门的检查组,负责中职教学检查工作。
3. 实施检查工作。
检查组按照计划,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4. 汇总检查结果。
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五、检查要求1.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动检查内容和方式。
2. 全面公正客观。
检查要全面、公正、客观,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教师或学生。
3. 及时发现问题。
检查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 提出改进建议。
检查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六、总结中职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教学检查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保障。
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附件: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督导评估原则与范围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实施,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职责,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是指对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的定期督导评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第四条督导评估要坚持导向性、发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管理和评价的理论、方法,全面统筹中等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和近期建设重点,发挥教育督导监督、导向、激励、调控功能,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督导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政策建设与制度创新、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发展水平与特色等四个方面。
督导评估的标准依据《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和《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附件2)进行。
第六条督导评估的内容与标准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督导评估程序与实施第七条督导评估分为县级自评、市级督导评估、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抽查四个层次。
第八条县级自评、市级督导评估每年一次。
各县(市、区)政府每年度要按照本办法对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所属设区市教育督导部门。
各设区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含设区市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并形成以设区市为单位的评估资料。
每年3月底之前,将全市职业教育情况报告和《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附件3)的电子版,报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第九条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分别对设区市和县(市、区)的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校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督导组织1. 成立督导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设立督导办公室,负责督导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三、督导内容1. 教学工作:检查课堂教学、实验实训、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质量评估等。
2. 管理工作:检查学校行政、财务、后勤、安全、招生、就业等管理工作。
3. 学生工作:检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学生资助等。
4. 教师队伍建设:检查教师师德师风、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
四、督导方式1. 定期督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督导,重点检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生工作等方面。
2. 不定期督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3. 突击督导:针对学校发生的重大事件或问题,开展突击督导。
五、督导程序1. 制定督导计划:督导办公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督导计划,报督导领导小组批准。
2. 实施督导:督导小组按照督导计划,开展督导工作。
3. 督导反馈:督导结束后,督导小组向学校反馈督导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整改落实:学校根据督导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六、督导要求1. 督导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2. 督导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督导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3. 督导人员应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 督导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信息。
七、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范由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规范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方案

B8集团化办学10分
8.集团化办学
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完善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
②落实中职学校专业分级认定制度,专业设置和培养规模基本适应区域产业发展人力资源需求,专业差异化发展。若达到要求,则计10分;若未完全达到要求,根据落实情况按8、6、4、2、1分五档计分。
③形成一批特色品牌专业。每有1个省级特色专业计1.5分,每有一个品牌专业群计3分,最高不超过5分。
B13教育教学改革25分
②探索专业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办法,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将中职双证书制度试点扩大到所有合格学校。市得分=10×达到要求的学校数÷职业院校总数。
③形成一批精品课程。每有一个精品课程群,计2.5分,最高不超过5分。
B14职业技能大赛20分
14.职业技能大赛
①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
对重点行业每年发布就业准入实施情况报告,计2分。否则,计0分。
B5督导评估制度30分
5.督导评估制度
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督导并向社会发布职业教育发展状况,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依据。
5.督导评估制度(30分)
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计10分。否则,计0分。
③完善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教师培训经费。省级规范化学校年均师资培训经费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5%,省级示范性学校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8%。
20.教师培训(15分)
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与发展。
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发展方向与绩效改善。
以下是我对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建议:
一、明确目标与标准:督导评估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评估的目标和标准。
评估方案需要明确定义所期望达到的教育品质和学校管理水平,以此为准则来指导各项评估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评估机制: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评估机制,包括明确评估的主体与责任人,设立专业评估团队并制定清晰的评估流程,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开展实地调研:评估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实地调研的方式,深入学校各个部门和层面进行全面的观察和分析,以获取真实的数据和情况,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提供支持。
四、搜集多元数据: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搜集多种数据源,包括学生的学业表现、教师的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的效率等多方面信息,以综合评估学校的整体情况。
五、建立改进机制:评估工作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校的发展与改进,因此必须建立起有效的改进机制,及时总结评估结果并制定具体的改进计划,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进步。
综上所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设计与实施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充分重视评估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学校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愿各学校在评估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教育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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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一)近三年学校发展基本情况表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二)
骨干教师情况表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三)教育、教学科研情况表
(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顺序填写)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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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五)
现代化装备情况表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六)
近三年学校集体获奖、受表彰情况
(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顺序填写)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七)
近三年教师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评比获奖情况
(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顺序填写)
近三年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情况
(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顺序填写)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八)近三年教师文章、作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情况(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顺序填写)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材料(表九)
实训设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