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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18•【字号】澄府办函〔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澄府办函〔2024〕18号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企事业各单位:《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18日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快建设“六个强县”任务目标,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扎实编制“五张清单”,推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不少于215.23亿元,同比增长6%以上。

其中,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08亿元,同比增长10%。

二、细化目标分解(一)实行投资量化考核。

将年度和一季度投资目标细化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县属国有平台公司(详见附件1、2),激活各单位谋项目、促发展内生动力。

由县发改委牵头,对各级、各部门年度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连续2次排名倒数后2名的责任单位,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或全县表态。

鼓励各单位协作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县属国有平台公司作为业主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完成量可以由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和行业部门或乡镇园区共享(原则上,按照项目策划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3:7的比例分配;涉及乡镇征地难度较大的需要三方分配的,按照3:2:5比例分配)。

为鼓励策划高质量项目,对项目策划质量高且项目资金能够全额保障的,项目策划单位投资分成比例可以提高到70%。

项目投资分成比例一般在项目开工前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县发改委确定,明确分成比例前已经产生投资不再分成,因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投资分成比例难以确定的,报请分管县领导确定。

澄迈县龙江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方案

澄迈县龙江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方案

澄迈县龙江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定位今后三年,xx县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把xx县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二、实施原则和方法(一)规划指导。

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县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县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县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

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

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

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三、重点工作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

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二)文化工程。

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三)环境工程。

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根据《澄迈县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我局以“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这一课题开展了调研和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概况2013-2015年,我县以褔桥带、罗美带、永美带等三条美丽乡村带为重点,全面推进县镇两级美丽乡村建设,共投入建设了19个县级美丽乡村和29个镇级美丽乡村。

根据《五年实施计划》,我县71个行政村列入名单,其中,2016年已建成19个美丽乡村,2017年计划建设30个美丽乡村。

其中农业部把敦茶村、罗驿村、龙坡村列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海南省将敦茶村、罗驿村和美朗村列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大美村等15个村落先后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美朗村被评为海南十大最美乡村之一。

我县被全国新农村建设中心评为“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典范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我县7个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我县全域旅游建设夯实了基础,积极推动落实省委刘赐贵书记提出的“日月同辉满天星”建设目标,对我县加强生态保护、改善民生工程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规划编制与实际建设中产生的矛盾。

一是责任主体不清。

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规划编制由县住建局负责,建设指导由县农委办负责,建设主体由各镇政府负责,三者平时工作难以衔接。

二是土地私有化突出。

由于村庄闲置土地已被农户占用,编制规划时建设项目的选址因为与农户之间发生矛盾,致使项目落地有难度,有些美丽乡村在建设过程中因为土地问题无法协商而再三调整规划,影响了建设周期和进度。

有些项目最终无法落地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二)主题不突出,特色不显著。

一是规划编制和设计时间周期短,规划和设计单位没有深入了解当地历史文化、人文地理等情况,致使在编制规划时定位不准确,使得美丽乡村带主题不突出,未能充分发挥连片成带的聚集效应。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澄府〔2015〕147号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澄府〔2015〕147号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澄府〔2015〕14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县政府决定,对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精简和规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即日起,对2014年以来成立的73个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精简,保留64个,撤销9个(保留和撤销机构的具体名单见附件)。

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自公布之日起停止以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工作,相应的工作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二、进一步明确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

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应遵循议大事、抓协调、不代替职能部门工作的原则,依规履行工作职责。

议事协调机构主要的职能任务是对跨部门重要业务进行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商议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等。

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有关工作。

三、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

今后,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独设立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加强对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

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工作任务完成后须及时撤销,并分别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编办备案。

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县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31•【字号】琼府办[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6〕1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落实工作。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下同)是全省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与管理,建立农村公路发展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和交通部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有关规定,以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现就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相比,总体还处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上。

全省农村公路路网技术水平较低,抗灾能力弱,行政村通达率、通铺装路面率、农村公路养护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机制缺乏活力;缺少稳定的资金渠道,投入严重不足;基层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还很突出,建设、管理与养护的能力与实际要求仍存在差距;节约土地与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

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2017年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算说明目录第一部分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七、部门收入总表八、部门支出总表九、部门支出明细表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十一、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第三部分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政务中心(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一)受县政府委托依法从事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

县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统一受理咨询服务、跨部门协调、督办、监察等窗口服务协调工作。

具体职责范围为:一、负债对进入中心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进行审查,并报县政府确定,调整。

统一受理、送达、并对审批(许可)事项的联合办理和确定一个责任部门牵头办理。

二、负责组织涉及多个部门审批(许可)事项的联合办理和确定一个责任部门牵头办理。

三、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并提供服务,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

四、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管理人员和相关政府部门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未在中心派驻人员的部门就政务事项提交的申请,并按管理权限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本部门无下属单位第二部分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第三部分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9.2万元。

其中,收入总计37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323.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岀2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岀12.7万元。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澄府办〔2017〕272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澄府办〔2017〕272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第十三届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澄迈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34号),设立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澄迈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将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有关工作职责划给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⒈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⒉承办中央、省及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⒊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⒋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⒌负责全县房地产业行业管理;⒍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四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和物业服务企业暂定资质资格审批等工作;⒎根据有关规定,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二)承接的职责:⒈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的有关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危房改造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决策部署。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澄府办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有关单位:《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21次“两重一大”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日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为优化澄迈县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文件精神。

在《澄迈县推广“极简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自贸区可先行先试的优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相关条款要求,在《澄迈县推广“极简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极简审批”改革成果,解放思想。

通过精简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机制、分类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各类改革试点范围、强化全程代办服务等方式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提质“拿地即开工”创新,积极为社会建设项目深化赋能,让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报批报建更快捷、更便利、更高效。

二、“拿地即开工”的含义“拿地即开工”指的是有意向获得土地的建设单位在土地出让完成前先行开展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建设五方单位确定,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等设施接入),同时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业务协同。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完成土地出让金缴交并作出相关事项承诺的1个工作日(不含方案公示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发项目准许建设书(具备条件的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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