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许多河道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和淤积。河道清淤工程的监理工作对于保护河道的生态环境、维护水资源安全以及减少水灾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
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规范河道清淤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3. 监理职责
3.1 设计审查
监理人员应对河道清淤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3.2 施工现场监理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3 质量把关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把关,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4 文件管理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和整理,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记录等,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监理报告
监理人员应定期编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 总结
本实施细则为河道清淤工程的监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有利于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和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
> 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根据地方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河道治理工程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治理工程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
则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河道治理工程土石方明挖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工程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包括但不限
于河道清淤、河道拓宽等工程项目。
3. 监理责任
3.1 监理人员应了解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
文件,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3.2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土石方
明挖工程的施工,确保施工品质和进度符合要求。
4. 施工准备
4.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监理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提供给监理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
4.2 施工前,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一同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施工条件和安全措施,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4.3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采购和准备所需的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并提供给监理人员进行验收。
5. 监理要求
5.1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记录施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5.2 施工单位应随时配合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沟通,及时汇报工程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5.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和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6. 工程验收
6.1 施工单位完成土石方明挖工程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验收。
6.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验收。
6.3 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员应出具相应的工程验收报告,并向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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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一、前言
河道疏浚工程涉及到防洪、保通、治淤等多项工作,具有较高的安全和环境风险。为
确保河道疏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本文将详细介绍河道疏浚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
## 二、疏浚工程前期准备
### 2.1 监理准备
监理单位应在项目施工前,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服务标准,明确监理责任和监理工
作安排。同时,应为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完善的工具和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施工准备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按照河道疏浚工程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
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 三、监理实施细则
### 3.1 监理人员管理
监理单位应在项目施工期间,派遣专业的监理人员驻场监理,对施工工作进行全程跟
踪和监督,并及时记录和汇报施工、质量、安全等各项问题。监理人员还应定期对施
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 3.2 施工质量监控
监理人员应对疏浚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施工工艺
和施工质量等。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
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跟踪整改情况。
### 3.3 安全监测
监理人员应对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安全预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 3.4 现场巡检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全面了解施工进度和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发现
河道治理监理细则
河道治理监理细则
一、明确监理范围
河道治理监理的范围包括河道的整治、疏浚、护岸工程、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各个方面。监理工作应确保所有治理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预定的治理效果,保证河道的正常运行及生态环境的安全。
二、制定监理目标
监理目标应以保障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保护为核心,确保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实现河道的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改善。
三、监理计划安排
监理计划应根据河道治理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进度要求,合理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监理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重点分析
河道治理监理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质量监督:对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度控制:对河道治理工程的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和控制,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环境保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五、难点解决方案
在河道治理监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难点问题,如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进度滞后、安全事故等。针对这些问题,应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如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优化施工计划、加强安全管理等,确保河道治理工程的顺利进行。
六、工程参建单位
河道治理工程的参建单位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监理单位应与各参建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同时,监理单位应独立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1.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河道治理工程管理经验。
2.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
应变能力。
3.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工作的准则,保持良好的职业
道德。
二、监理计划的制定
1.监理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工程施工的各
个阶段和任务分解。
2.监理计划应充分考虑施工条件、资源配备、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
3.监理计划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
可行性。
三、监理过程的监督管理
1.监理人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
的问题。
2.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
事故的发生。
四、监理报告的编制
1.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和问题。
2.监理报告应准确、详细地描述施工现场情况和施工单位的配合情况。
3.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单位和人员,保持信息畅通和沟通顺畅。
五、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
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和索赔要求进行评估和审核。
2.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和洽谈,确保变更和索赔的合理性
和合法性。
3.监理人员应向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交工程变更和索赔的评估和意见。
六、工程竣工验收
1.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2.监理人员应参与竣工资料的整理和验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监理人员应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说明工程的质量
河道治理监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监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监理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和目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类活动的增加,许多河道面临着严重的污染、水质恶化和水生态系统崩溃等问题。为了改善河道环境,保护水资源,制定河道治理监理实施方案成为必要的措施。
本方案的目标是加强对河道治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河道治理工程按照规划和标准进行,达到净化河道水质、恢复水生态、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
二、监理机构和职责
1. 设立专门的河道治理监理机构,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设立监理办公室。
2. 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1) 制定河道治理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监理目标和任务。
(2) 监督并评估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进度、质量和效果。
(3) 检查和验收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
(4) 对治理工程中的违法行为和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
(5) 提出完善河道治理政策和措施的建议。
(6) 向社会公众公开河道治理情况,接受监督和投诉。
三、监理流程和方法
1. 监理计划的制定:根据河道治理工程的规划和实施情况,制定年度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工作重点。
2. 河道治理工程的监理:监理机构派驻监理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监理,包括:
(1) 监督并评估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效果。
(2) 检查和验收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项监测和评估。
(4) 协助解决河道治理工程中的技术问题和争议。
3. 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机构根据监理工作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包括:
(1) 河道治理工程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评估。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河道疏浚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一、河道疏浚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
1.负责对工程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和完善意见。
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对施工单位的动用设备和机械进行审查和检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6.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说明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
1.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整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防止行人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作业区域的照明、通风、通道等设施完善,并保持畅通。
3.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严禁酒后上岗、疲劳驾驶、擅自改变工作岗位等违规操作,违者将
严肃处理。
6.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有效性。
7.严禁乱堆乱放材料和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三、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相关安全防护
用具。
2.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安全绳和安全网,并接受相关培
训和考核。
3.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合理的使用培训。
4.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特别是对于污水处理和有毒有
害物质的处理。
5.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和演练,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知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执行标准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执行标准
一、前言
为了保证河道整治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确保工程安全,
制定本监理执行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工作,
旨在规范监理行为,明确监理职责,提高监理水平。
二、监理范围与内容
1. 监理范围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验收等阶段。
2. 监理内容
(1)工程设计阶段:审查设计文件,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技术规范和工程实际需求。
(2)施工准备阶段: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等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3)施工过程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监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情况,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
(4)工程验收阶段: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
三、监理职责与要求
1. 监理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标准。
(2)客观、公正、及时地评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情况。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4)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评估。
2. 监理要求
(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经验。
(2)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3)监理工作应采用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方法,确保监
理质量。
(4)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便于查阅和追溯。
四、监理工作流程
1. 监理策划
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始前,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目标、内容、范围、方法、组织架构等。
2. 监理实施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方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填写监理记录,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河道治理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中河道疏浚、建筑物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河堤堤身填筑。
二、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
2、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 2334-201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DL T5129—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
《堤防工程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堤防工程》(SL631、634—2012)
其他有关规范、规程。
三、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面广量大、劳动强度大、施工条件复杂、影响因素多大,时间紧,机械化作业,场区内有植被、树木、垃圾、建筑物要进行处理,余土需外运;场区内青苗、房屋等需要征用,赔偿工作要提前进行;施工场地内开挖、回填、运输相互交叉施工,工程测量复杂难度大,要求精心施工。
四、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1、施工承建合同签署之后,承包人应抓紧时机,尽早开展施工准备工作。
2、监理处和施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报送给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处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河道景观工程监理细则
河道景观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前期准备
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了解工程特点、难点及质量要求。协助业主单位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和相关规范。协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确保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二、设计文件审查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对设计文件中的技术难题、施工难点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供设计单位参考。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确保设计意图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准确实施。
三、施工现场监督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四、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等实施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五、进度控制与协调
监督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跟踪实施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工程部位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协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
六、投资核算与审核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进度款申请等进行审核。对变更工程、签证等进行核算,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确保结算数据准确无误。
七、安全生产管理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执行标准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执行标准
一、前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执行的标准,以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二、监理人员资质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河道工程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2. 监理人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监理任务
1.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2. 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3.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监理责任
1. 监理人员应定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2.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
和协调。
3. 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验收,并出具监理报告。
五、监理流程
1. 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计划制定监理计划,并与相关方面进行
确认。
2. 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勘察和材
料验收。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
处理意见。
4. 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
六、监理报告
1. 监理人员应记录和整理工程资料,编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
2.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处理
情况。
3.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七、附则
1.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业的规范要求。
2. 监理人员应保守工程机密和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
人员。
以上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执行的标准要求,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详细]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其他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 (3)
二、监理工作流程 (4)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4)
四、施工过程的进度控制 (18)
五、施工过程的投资控制 (18)
六、安全文明施工 (19)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20)
(一)工程概况
新田河管理范围起点位于新田河下游出口拦河坝 ,终点位于上游盐井河熊家堡和油沙河幸家湾中桥.管理范围天然河道总长 4319 米,其中新田河长 1956 米,盐井河长 1456 米,油沙河长 907 米.管理后河道总长 3824 米,其中新田河长 1641 米,堤距 70 米,两侧堤顶宽 30 米;盐井河长 1484 米,堤距 50 米,两侧堤顶宽 30 米;油沙河长 699 米,堤距 50 米,两侧堤顶宽30 米.新田河左岸堤线长 918 米,右岸堤线长 922 米;盐井河左岸堤线长 150 米,右岸堤线长1508 米;油沙河左岸堤长 694 米,右岸堤线长 649 米.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书 ;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3、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资料说明、技术要求等;
4、有关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等:
(1) 《疏浚工程技术规范》 (SL17-90)
(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DL/T5144-2001)
(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4) 《建造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河道治理监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监理实施方案
一、前言
河道治理是保障城市水系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而监理则是保障河道治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键环节。本文将就河道治理监理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程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监理实施方案的制定目的
1. 保障河道治理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3. 防范和解决工程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4. 保障工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三、监理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1. 监理组织机构
(1)成立专门的监理组织,组建由工程监理师、水利工程师、环境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监理团队;
(2)明确监理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 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施工图审查、材料验收、施工质量检查等;
(2)监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3)监理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
3. 监理工作方法
(1)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建立监理档案,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问题,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解决工程实施
中的问题。
4. 监理工作成果
(1)监理报告: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实施过
程中的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2)监理意见:对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要求
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监理总结:对工程实施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工程的质量
和效益,提出改进建议。
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程
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程
前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河
道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职责
监理单位的职责
- 负责对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和记录;
- 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
- 对施工中的问题逐一解决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施工单位的职责
- 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 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并按照规定报告工程质量验收。
- 按照监理要求进行配合和沟通,及时解决监理提出的问题。
施工监理的流程
施工前
- 监理单位要审核设计文件,对施工图、规范、质量标准等进行检查;
- 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内容、要求和标准;
- 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施工单位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施工中
- 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记录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当场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 对施工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特别监理,并编制特别监理程序;
- 监理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
施工后
- 监理单位按照规定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 建设单位根据验收结果结算施工款项;
- 监理单位应做好工程质量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总结
河道治理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监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规程不仅规范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更明确了监理的流程和要求,有助于确保河道治理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前言
河道疏浚清淤施工是保障河道畅通和防洪措施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工程复杂度较高的任务。疏浚清淤施工监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为加强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河道疏浚清淤施工监理。
监理要求
1.设立监理机构,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监理人员。
2.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并且不能兼职。
3.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专业知识。
4.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规范进行监理。
5.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现场情况,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映问题。
6.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和反馈施工单位逾期未解决的问题。
7.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现场开会,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及时交流工作进展
情况。
8.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工作规范和安全培训。
9.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
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应向监理人员报告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
3.施工期间,应以保障安全为前提,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施工单位应在疏浚清淤施工时按照规范对浮游生物进行保护。
5.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监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采取
措施。
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进行环境保护。
验收要求
1.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2.施工质量应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规范,未达到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的,依据合同约定签署相关文件。
4.施工完成后,应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
河道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范围与目标
1.1 监理范围:本细则所规定的河道监理工作涉及河道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的疏浚、岸线整治、护岸工程、防洪设施等项目的监理。
1.2 监理目标:确保河道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实现河道工程的预期功能。
二、监理计划与程序
2.1 监理计划:根据河道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工程进度,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人员配备、工作制度、现场管理等。
2.2 监理程序:遵循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监理程序,确保各项监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工作重点与难点
3.1 工作重点:河道工程监理的重点在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进度符合计划安排,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3.2 工作难点:监理工作可能面临复杂的地理环境、多变的施工条件、严格的质量要求等挑战,需要监理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
四、质量控制与标准
4.1 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4.2 质量标准:遵循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河道工程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五、进度与安全管理
5.1 进度管理: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及时报告进度情况,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5.2 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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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深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
河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贝y
为有利于河道工程的监理活动,规范监理工作程序,依据《治理深
圳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监理规划》、《治理深圳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建造合同文本》、《治理深圳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监理合同文本》以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17-90《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水利水电施工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及BS系列规范编制本实施
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同C河道工程的监
理工作。
本细则所述的河道工程为河道土方开挖及河道防护工程,其中河道防护工程项目仅包括土工
反滤布、碎石层、块石层、干砌石、浆砌石、模袋混凝土,不含预制混凝土块、重力挡土墙、L型
挡土墙、地下连续墙、土锚及找平混凝土等项目(细则另册) 。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测量工作承建商在河道土方开挖项目开工前,承建商应作为联
合测量小组成员(成员由承建商、监理单位、雇主、香港代表组成)对该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复测前承建商必须先做好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承建商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2)测量设备。承建商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
(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作出设计(含方案图)。
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4)联合测量小组对原始地形进行复测。
2.2地质补充勘察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建商须完成地质补充勘察及污染土分析工作。承建商应根据施工详图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提出一份地质勘察施工计划,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工程主任审批。该计划的内容包括:
①钻孔布置图;
②施工进度计划;
③施工机械设备资料;
④室内试验承担单位资质材料;
⑤安全措施。
承建商待钻探完成后应对土质进行污染土分析。分清污染土和非污染界线。并提供地质测绘工作经完成的认证记录。
2.3在河道土方开挖施工之前28天、承建商应根据施工详图及有关规范的规定,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的施工措施报工程主任审批。其内容包括:
①施工开挖平面布置图;
②开挖施工设备;
③出渣和弃渣措施(含陆上转运措施如运输设备、临时转运码头或其它)
④边坡保护措施;
⑤安全措施;
⑥排水措施;
⑦施工进度计划。
2.4在开始进行河道防护工程的施工前14天,承建商必须拟备完成一份施工计划交给工程主任作为备案资料,该项计划须包括下列资料:
①工程概况(包括施工部位、施工平面布置图);
②各类材料如水泥、钢筋、碎石、块石、砂料、土料、土工布的来源及储
存方法;
③各项防护工程的施工方法,准备采用的机械、配套船舶等,尤其是土工
布的铺放及连接方法;
④安全措施。
2.5承建商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填写《主要施工机械进/
出场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批。运至现场作业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它辅助设备,必须经监理单位检查、率定、安装调试及环监检查噪声污染合格后,方可使用。
2.6倘若承建商在施工模袋混凝土时提议使用外加剂,须向工程主任提交
下列资料,经申请书面批准:
(1)商标及制造商的说明书;
(2)建议定书使用的份量不足和过多时所产生的不良影响;
(3)氯化物含量的详细资料;
(4)加到混凝土中的拌制方法。
2.7承建商要进行某河段的开挖施工之前,必须完成下列各项准备工作,并
且必须经工程主任的批准:
(1)河道开挖所得物料的运输和弃置的安排,包括机械和设备;
(2)河道开挖所得物料弃置的预备;
(3)防止污染和环境保护措施;
(4)临时水尺和施工范围标示;
(5)污染土的数量复核。
2.8上述文件经承建商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工程主任,工程主任
在14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承建商除非接到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立即向工程主任申请开工许可证。工程主任将于接受申请后的24小时内签发开工许可证。
2.9承建商未按时向工程主任报送上述文件,所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由承建商承担合同责任。承建商在14天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商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施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巡视、跟踪、旁站、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范作业的,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暂停施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原材料的控制
河道防护中所用的过滤土工布、砂填料、碎石、块石等须符合技术规范的
有关规定。
3.2河道土方开挖
在河道土方开挖之前,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建商协商提出进行记录测量和制图的方法,完成起始记录测量后,将测量成果绘制成图,并复核污染土和的数量,以核实河道开挖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