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监理细则
生态恢复项目施工监理细则

生态恢复项目施工监理细则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面临严重破坏的挑战。
为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生态恢复项目的实施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生态工程项目的重要一环,施工监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旨在制定生态恢复项目施工监理细则,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二、监理人员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科学、生态工程等方面的学历和经验。
2.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能够与施工方、业主方等各方有效合作,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督要求,保证监理过程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三、监理任务1.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生态恢复项目的施工,保证项目的安全、合规和高质量完成。
2.监理人员应审核项目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管和把关,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和要求进行。
4.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四、监理报告1.监理人员应每月提交一份监理报告,详细记录项目的进展情况、质量验收情况、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2.监理报告应准确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具备可读性和参考性。
3.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施工方、业主方和相关政府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和解决问题。
五、监理制度1.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理工作,不得有违法行为。
2.监理人员应建立并维护一个完整的监理档案,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工程变更、施工记录等。
3.监理人员应对每次巡检进行记录和存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
六、相关责任1.施工方应配合监理人员的监管工作,及时提供施工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业主方应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3.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质量保证。
七、附则1.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监管部门批准。
XXX段河道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XXX段河道治理监理实施细则XXX段河道治理⼯程监理实施细则XXX项⽬监理部⼀XXXX年XX⽉1总则1.1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施⼯合同⽂件、设计⽂件与图纸、监理规划、施⼯组织设计等⽂件编制。
1.2适⽤范围本细则适⽤于XXX⼯程的左右岸游道、绿化带填筑、护坡、护脚等⼯程。
1.3监理职责(1)监理组负责实施⼯程质量监理活动,对本标段⼯程进度进⾏控制,与计量监理⼯程师共同审核施⼯单位申报的⼯程量,协助总监理⼯程师审核施⼯单位申报的⽀付申请。
(2)组内监理⼈员分⼯各有侧重,但分⼯不分家,有机协调。
有职位、有次序、有责任完成监理⼯作。
1.4本标段⼯程所适⽤的技术规程、规范:(1) XXX段河道治理⼯程监理规划。
(2)《⽔利⽔电⼯程单元⼯程施⼯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程SL631-2012。
(3)《⽔利⽔电⼯程单元⼯程施⼯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程SL632-2012。
(4)《⽔利⽔电⼯程单元⼯程施⼯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程SL634-2012。
(5)《⽔利⽔电建设⼯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6)《⽔利⽔电⼯程施⼯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2开⼯审批内容与程序2.1单位⼯程、分部⼯程开⼯审批内容和程序:(1)监理根据施⼯合同约定向承包⼈发出进场通知。
(2)承包⼈完成开⼯准备后,向监理部提交开⼯申请。
同时提交如下⽂件报请监理部审查:①现场施⼯组织机构及主要⼈员报审表;②⼯地试验室和试验室计量设备申报单。
③承包商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进⾏复核,上报施⼯测量成果报审单及施⼯控制⽹。
④施⼯进场设备报验单。
⑤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
(3)监理审核合格后,开出相应⼯程项⽬的开⼯通知。
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法《堤防⼯程施⼯规范》 SL260—981.堤防基线的永久标⽯、标架埋设必须牢固,施⼯中须严加保护,并及时检查维护,定时核查、校正。
2. 严禁在堤⾝两侧设计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取⼟。
河道治理监理细则

河道治理监理细则一、明确监理范围河道治理监理的范围包括河道的整治、疏浚、护岸工程、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各个方面。
监理工作应确保所有治理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预定的治理效果,保证河道的正常运行及生态环境的安全。
二、制定监理目标监理目标应以保障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保护为核心,确保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实现河道的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改善。
三、监理计划安排监理计划应根据河道治理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进度要求,合理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重点分析河道治理监理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施工质量监督:对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进度控制:对河道治理工程的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和控制,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环境保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五、难点解决方案在河道治理监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难点问题,如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进度滞后、安全事故等。
针对这些问题,应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如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优化施工计划、加强安全管理等,确保河道治理工程的顺利进行。
六、工程参建单位河道治理工程的参建单位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监理单位应与各参建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
同时,监理单位应独立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七、工程质量目标河道治理工程的质量目标是实现河道的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改善。
具体来说,应确保河道治理工程的结构安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等方面达到预定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治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细则

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细则目录第一部分工作规程 (3)一、监理人员守则和内部管理制度 (3)二、内部工作管理规定 (5)三、进度控制监理工作规程 (9)四、质量控制监理工作规程 (12)五、投资控制监理工作规程 (18)六、工程索赔监理工作规程 (22)七、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 (27)八、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规程 (31)九、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规程 (35)表1 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 (36)1. 断面轴线点或中心桩放样图,断面点测量方法; (37)2. 断面施测记录,计算和断面点成果表; (37)3. 各种断面图及断面编号; (37)4. 危险地带断面测量技术安全措施; (37)5. 监理人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37)第二部分监理实施细则 (39)一、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9)二、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6)三、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4)四、水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0)五、供水管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4)六、微灌、喷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9) (69)七、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3)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82)第一部分工作规程一、监理人员守则和内部管理制度1. 总则1.1 守法。
认真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令法规,遵守监理工作规程及各项监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本公司的统一领导和安排,做到奉公守法、忠于职守。
1.2 公正。
严格按照合同和业主的授权实施对工程建设的监理,秉公办事,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
1.3 科学。
监理工作中要坚持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认真钻研监理业务,熟悉工程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技术要求及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文件,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1.4 廉洁。
监理工作期间,不得在施工、物资供应、设备制造等单位兼职,不得参加承包商、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的各种经营性活动,不得接受上述单位提供的回扣、补贴或其它报酬,更不得徇私舞弊和承包商进行各种不正当的交往。
河道整治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整治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道整治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河道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工作变得至关重要。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河道整治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保障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监理责任1.监理人员有责任对河道整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监理人员应当熟悉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确保工程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3.监理人员要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4.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任何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建议。
三、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人员应当参与河道整治项目的设计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监理人员应当参与施工图纸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方案。
3.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巡查工地,检查施工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监理人员应当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材料和施工质量。
5.监理人员需要进行施工进度的监督,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6.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工程能力。
7.监理人员需评估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和质量满足要求。
8.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四、监理报告1.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委托方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问题。
2.监理报告中应当准确记录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合规情况和工程质量。
3.监理报告应当及时汇报任何工程问题和建议。
4.委托方应当认真阅读监理报告,并按照监理报告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监理费用监理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具体费用标准按照监理协议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附则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以上为《河道整治监理实施细则》,请各相关方遵守执行。
注:本文档内容及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操作应遵循法律和规定的相关要求。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范本

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细则编制:审核: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部2019年 5 月 25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3)二、编制的主要依据 (5)三、监理工作流程 (6)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1)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5)六、监理过程 (17)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9)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总治理面积约为11km²,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流域截污、面源整治、生态景观治理以及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
(二)、项目特点及控制难点:一、河道清淤1﹑本工程设计型式较多施工工序较为复杂;2﹑水系两岸都是原有单位或是简易居民住宅,整个标段没有任何突破口可以进行施工;3﹑淤泥堆放;4﹑沟道为常流水,河道压縮挡墙处于河道中,挡墙施工实施方案(排水﹑材料运输施工便道﹑地基承载)。
二、截污管道1﹑水系两岸障碍物较多(详见存在问题报告及障碍物调查统计表),绝大大部分难以实施施工;2﹑淤泥输送﹑堆放;3﹑沟道为常流水,河道压縮挡墙处于河道中,挡墙施工实施方案(排引水﹑材料运输施工便道﹑地基承载)三、水环境治理1、对白蜡河、龙泉河以及断头河进行全面断流,截流后的污水进入金阳污水厂处理;处理不完的混合污水通过金阳污水厂尾水隧道及蔡家关排污隧道进入市西河;2、远期结合金阳污水厂三期以及二桥污水厂三期的建设,同时对支流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四、湿地公园1、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要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2、建筑垃圾太多的土壤、盐碱地、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必须局部或全部更换种植土;3、种植土中影响植物生长发育的石砾、瓦砾、、砖块,树根、杂草根、玻璃、塑料废弃物、泡沫等混杂物,施工企业必须清除。
(三)、主要特殊工序及关键工序:一、河道清淤1﹑本工程涉及清淤土方量较大,淤泥堆放及晾晒场地既是本工程关键点。
且要求场地较大。
河道整治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

第五章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的河道整治工程。
二、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文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设计文件与图纸、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
本项目工程使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有: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 2334-20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三、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项目属于治理工程,堤防是在既有河堤基础上加高、加宽,河道整治1.9km,河道开挖方案为断流降排水,使土方开挖不受地下水影响,土方开挖均为陆上方四、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施工组织设计审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5)检查与批复。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工程开工通知。
2、土方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将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
3、土方工程开挖前,承包人应将开挖放样平、剖面图报送监理部复核,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
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
河道整治监理细则

河道整治监理细则河道整治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是一项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单位、中标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执行全过程监理。
监理目标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
二、监理目标:质量目标:严格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预防施工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达到工序合格率85%以上,部位优良率85%以上,整体工程优良。
进度目标:监督和协调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及时发现进度滞后并找出原因,确保各合同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投资目标:核对每项工程量,及时准确完成计量审核,为建设单位提供付款凭证,确保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支付公平合理。
安全生产目标:检查督促承包商及早建立安保体系和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对施工单位的生活基地、库房设施、施工现场进行督促和管理。
三、监理依据:本工程监理依据包括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设计文件、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上海市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范。
本监理细则经业主审批后,作为监理合同的附件,旨在确保有效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规定和条款,使该工程达到标书、合同中确定的目标。
6、本项目监理部将负责设计交底会议纪要、领桩记录及业主签发的有关技术、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书面文件。
7、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计委和建委颁布的《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8、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建设部、X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00)。
9、本项目监理部将制定监理规划,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0、本监理项目部将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99,确保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
四、监理组织机构网络:为了有效组织监理工作,本监理项目部采用矩阵组织结构。
监理部门将分别负责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材料、文明施工和测量等工作内容。
五、监理的职责和权限:1、监理的职责:本监理项目部将参与审查承建单位报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并提出意见后上报业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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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白马河上游九条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细则监理单位: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洪泽县白马湖生态保护项目监理部日期:2016年11月22日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说明: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版》等有关工程规范编制。
2.编制单位: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洪泽县白马湖生态保护项目监理部批准人:编制人:洪泽县白马湖生态保护项目监理部日期:2016年11月22日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有关工程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
2、承包人的责任2.1承包人应向监理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质量证明、出厂合格证和出厂试验报告。
2.2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规定将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审查和核备。
2.3监理可按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承包人应为监理的抽检试验提供方便。
2.4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报送监理审批。
2.5承包人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材料负全部责任。
一旦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监理指示予以更换并将不合格的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
2.6承包人未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而造成施工进度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3、申报签证程序3.1建筑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2在建筑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并向监理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
3.3上述报送文件连同签审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承包人方可使建筑材料进场。
3.4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4. 质量检验程序4.1钢筋与型材4.1.1钢筋与型材,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每批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1.2钢筋使用前,按同品种、同等级、同炉号、同厂家生产每60t一批(不足60t的按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组,做抗拉及冷弯试验。
4.1.3钢号不明的钢材,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使用。
对钢号不明的钢材进行试验,其抽样组数不得少于6组。
4.1.4钢筋的焊接方法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对使用的不同品种、钢号、直径的钢筋之间焊接均需至少进行一组焊接强度试验。
4.1.5钢筋的代换必须符合合同条件、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经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4.2水泥4.2.1水泥的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
运至工地的每个批号的水泥,均需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2.2承包人必须进行自检试验。
按同品种、同等级、同编号、同厂家生产的袋装水泥每200t一批(不足200t的按一批)、散装水泥每500 t一批(不足500t的按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组,做强度(3d、28d)安定性、凝结时间和细度试验。
4.2.3当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或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时,应做复检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4.3 砂、石骨料4.3.1砂、石料的品质应满足合同中技术规范、设计的要求。
4.3.2承包人按每400m3或600t取样一组进行自检试验,自检试验项目按砂石骨料质量评定表的要求进行。
4.4 块石料石料的品质应满足合同中技术规范、设计的要求。
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自检试验。
对砌体用块石必须要求石块有一面的表面比较平整。
4.5 外加剂4.5.1外加剂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
每批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
4.5.1外加剂用量应根据配合比的试验及设计要求或监理的指示使用。
4.6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和强度等级以及泥浆的配合比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泥浆和水泥浆的浆液比重在每次配制浆液时均需至少测一次,水泥砂浆、混凝土等按不同强度等级及规程规范的要求取样进行自检试验。
5. 材料的管理5.1运至工地的钢筋和型材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堆放、立牌标识、不得混杂。
钢筋宜堆放在仓库(棚)内,露天堆放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5.2 水泥、外加剂5.2.1水泥、外加剂等的运输要确保运到工地不受潮和其它杂物的污染。
不同标号、品种及生产厂家的水泥、外加剂应分别贮放、不得混杂。
5.2.2为保证使用的水泥、外加剂有良好的质量,承包人应先使用存放时间较长的水泥、外加剂。
5.2.3袋装水泥贮运期超过3个月,外加剂贮运期超过6个月的,不得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部位,并应做复检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5.3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5.3.1骨料的贮存应不使其破碎、污染和离析。
5.3.2堆放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不同粒径级配的骨料应分别堆放,严禁相互混杂。
5.3.3不允许任何不当的设备在骨料上操作。
5.4 混凝土预制件在运输中应防止碰掉边角和断裂,防止油渍等污物污染混凝土预制件的表面。
6、其他6.1所有建筑材料及中间产品等材料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及控制标准均应按合同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
6.2监理所为材料检测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和认证,并不能减免工程承包人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6.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为材料质量检验所进行的检查、取样、试验和鉴定,均不另外予以计量支付。
7、施工过程监理7.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7.2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7.2.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7.2.2 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7.2.3月报量收方测量。
7.2.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方测量资料。
7.2.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7.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
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7.4 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7.5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经监理部批准。
7.6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包人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7.7 按设计要求及时做好边坡防护,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7.8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7.9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碴、弃碴、进行有用料堆存;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因弃碴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或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7.10 基础和边坡开挖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部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
7.11 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
并在次月的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
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7.11.1 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
7.11.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7.11.3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
7.11.4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
7.11.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
7.11.6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
7.11.7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
7.11.8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
必须时,承包人还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指示,报送每周施工记录。
8、施工质量控制8.2.1 监理机构应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8.2.2 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8.2.3 监理机构应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工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8.2.4 监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核查承包人现场检验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况。
8.2.5 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
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人员,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或禁止其在本工程中工作。
8.2.6监理机构应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砼浇筑进行旁站监理9、工程验收9.2.1 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时段工程验收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协助发包人制定各时段验收工作计划。
2 编写各时段工程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理机构应提交和提供的验收资料。
3 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