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策略纲要(试行)
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xx总发〔xx〕6号附件5,xx年1月12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分支机构及所有使用xx银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各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信息安全管理活动:(一)数据处理活动;(二)数据处理活动的业务流程所涉及的部门和员工;(三)与上述活动相关的应用系统及支持信息管理系统包含的全部资产;(四)我行连接互联网及相关数据传输的活动;(五)其它信息安全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名词解释:(一)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含单机系统);(二)信息资产包括业务系统、硬件资产、软件资产、业务数据、物理设备和IT环境设施;(三)数据是指全行业务、客户、核算的流程数据、交易数据、信息数据、加工数据及其他;(四)数据处理活动是指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查询、修改、删除、插入等的操作活动;(五)计算机病毒,除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计算机病毒(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还包括木马、蠕虫、流氓软件等恶意代码;(六)计算机病毒疫情,是指某种计算机病毒爆发、流行的时间、范围、破坏特点、破坏后果等情况的报告或者预报;(七)本办法所称媒体,是指计算机软盘、硬盘、磁带、光盘、移动闪存卡(盘)等。
(八)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对xx银行信息系统的物理、软件、数据等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及废止等所实施的保障计算机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模版

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计算机犯罪,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包括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行。
第三条我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保护责任制。
第四条我行各部门的分支行负责人为本部门和分支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设施包括计算机中心机房的构筑防护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的技术防护设施。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防范设施及安全管理第六条我行的计算机中心机房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中心机房在建筑内应为独立区域。
(二)中心机房周围100米内不得有危险建筑,如加油站、煤气站等。
(三)中心机房必须按照有关标准配置防火、防水、防盗设施。
(四)中心机房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配备发电机、UPS等设施。
第七条重要的通讯控制装置及通讯线路必须有备份。
网络通讯设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中心机房其他安全设施及管理按照《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计算机普通用户安全管理第九条计算机普通用户安全管理包括各类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网络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的用户管理。
第十条所有计算机使用者负责维护和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用户密码。
对于可疑情况,必须向信息技术部报告备案。
第十一条各类用户应坚持一人一用户原则,严禁使用他人的计算机用户登录计算机系统;严禁将自己的计算机用户给他人使用。
计算机用户的使用者在用户登录期间因故离开或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退出系统。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各类用户密码长度(至少6位);密码不能和用户名相同,也不能使用本人姓名、生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容易被猜出的数字或字母。
第十三条计算机使用者每三个月必须更改用户密码一次。
中国银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策略纲要(试行)

发文单位:中国银行文号:中银科[2002]38号发布日期:2002-11-29执行日期:2002-11-291.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信息安全与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紧密相连。
中国银行各项业务已经由传统手工处理转向高科技信息系统处理模式,信息技术已成为银行赖以发展的基础。
中国银行信息系统是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大型复杂的网络化的人机系统,其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金融信息安全的风险来于管理层、技术层和操作层。
银行信息系统所面临的主要威胁是:(1)人为的失误:计算机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使用过程中,都有机会产生人为的错误或失误。
(2)欺诈行为:来自于银行内部员工或银行外部人员,欺骗性地修改或产生信息系统的数据,盗窃银行资金,进行金融犯罪。
(3)内部人员破坏行为:由于对工作不满或其他原因,有意在程序中设置“后门”或程序炸弹,并对设备、数据、系统进行故意破坏的行为。
(4)物理资源服务丧失:设备故障或物理环境发生意外灾难(电源断电、通讯中断、水灾、火灾、地震等)而产生系统宕机事件。
(5)黑客攻击:黑客通过非法手段访问或破坏银行信息系统。
(6)商业信息泄密:部分员工利用权限之便而造成信息系统数据的外泄。
(7)病毒(恶意程序)侵袭: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系统数据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8)程序系统自身的缺陷:程序设计开发时,对系统的安全性考虑不足,留下安全隐患,这是一种来自系统自身的威胁。
随着全行信息大中心的相继建成,数据形成了高度集中,风险也随之高度集中,因此信息安全问题所形成的现代金融风险,使传统的金融风险内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中国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不但涉及国家和金融业的利益,而且还涉及到广大客户的利益,任何不安全因素都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资金财产的损失和金融市场的混乱,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由于信息系统存在着自然或人为等诸多因素的脆弱性和潜在风险,中国银行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建立明确的安全策略,加强信息化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
电脑技术如何加强银行内部的数据保护和隐私

电脑技术如何加强银行内部的数据保护和隐私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大量的客户个人信息和财务数据。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保护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成为了银行业务的重要课题。
电脑技术作为关键的工具和手段,如何加强银行内部的数据保护和隐私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加强网络安全、完善数据加密、强化员工培训和建立监控系统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加强网络安全网络安全是保护银行内部数据的第一道防线。
银行应当加强网络防火墙的建设,及时更新网络安全设备和软件,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同时,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漏洞和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弥补。
此外,加强对外部攻击的防范和响应,建立紧急处理机制,以应对网络攻击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数据加密数据加密是保障银行内部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
银行应当采取高强度、高可靠性的加密算法和技术,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同时,对于存储在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上的数据,也应当进行适当的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或被非法获取。
此外,银行还应当建立完善的密钥管理机制,确保密钥的安全可控。
三、强化员工培训员工是银行内部数据保护的重要环节。
银行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让员工了解数据保护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责任。
培训内容包括数据保护的基本知识、常见的数据泄露风险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此外,银行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明确员工的权限和责任,确保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合理、规范地处理和使用客户数据。
四、建立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是银行内部数据保护的重要工具。
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对内部网络和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和可疑行为。
监控系统应当具备实时报警、历史记录和溯源等功能,能够追踪和还原数据的使用过程。
此外,银行还应当建立相应的数据访问日志和操作记录,以备日后的审计和追责。
银行计算机岗位安全保密协议模版

银行计算机岗位安全保密协议模板1. 概述本协议旨在规范银行计算机岗位的安全保密工作,保障银行客户信息、机构信息及机密资料的安全性。
2. 合法性本协议在合法前提下产生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协议的行为,银行将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保密原则3.1 银行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银行客户信息、机构信息及机密资料泄露给他人。
3.2 银行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存放在银行计算机系统中的敏感信息,防止非法获取或利用。
3.3 银行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注意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不得将重要信息留在不能锁上的抽屉、桌面或计算机屏幕上。
3.4 银行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时刻紧急监管,对于发现泄密行为及时报告处理。
4. 保密措施4.1 银行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密级制度,对于涉及重要客户信息、机构信息及机密资料的存储、传输、使用及销毁等过程,应当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银行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保密培训,增强保密意识。
4.3 银行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使用安全防范软件进行信息保护,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设备。
4.4 银行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网络攻击。
5.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银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规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6. 附则6.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6.3 本协议内容有可能根据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
变更或补充的协议,以相应的书面形式作为协议的补充、修改,如有争议,以银行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以上是银行计算机岗位安全保密协议模板。
银行计算机岗位涉及大量客户信息、机构信息及机密资料,保密工作十分重要,需要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
电子银行安全策略方案网上银行短信服务

04
安全策略方案的实施与维护
安全策略方案的培训和宣传
培训员工
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并掌握安全策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密码管 理、数据保护和识别潜在的安全威胁等。
客户教育
通过网上银行短信服务向客户传递安全提示和最佳实践,提高客 户的安全意识。
宣传活动
定期举办安全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向公众传播电子银 行安全知识。
电子银行安全策略方案网上 银行短信服务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电子银行安全概述 • 网上银行短信服务 • 安全策略方案 • 安全策略方案的实施与维护 • 案例分析
01
电子银行安全概述
电子银行安全的重要性
01
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电子银行作为客户进行金融交易 的重要平台,保障其资金安全是 首要任务。
02
VS
传输安全
采用SSL/TLS等加密协议,对客户端与服 务器之间的通信进行加密,确保数据传输 的安全性。
风险监控和应急响应
风险监控
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实时监测系统运 行状况、异常交易和安全事件,及时 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应急响应
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团队, 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安全事件和突发 情况,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网上银行短信服务的操作流程
客户绑定手机
客户需提供手机号码,并与银行进行 绑定。
定制服务内容
客户可根据需求定制接收的短信内容 ,如账户余额变动提醒、交易通知等 。
接收短信
当账户发生交易或余额变动时,客户 会及时接收到相应的短信通知。
验证身份
在进行某些敏感操作时,银行会向客 户发送验证码,客户需输入验证码进 行身份验证。
0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0.12.28•【文号】银发[2010]366号•【施行日期】2010.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的通知(2010年12月28日银发[2010]366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和事件处置工作,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报告制度附件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报告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发[2010]276号印发),为加强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信息安全)管理,规范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报告流程,提高信息安全事件和风险处置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各分支机构行、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报告范畴界定为网络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的信息安全,报告事项包括信息安全事件和信息安全风险两类。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自然因素或计算机软硬件缺陷等原因,导致网络、信息系统出现异常或数据受到侵害,影响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或数据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安全风险,是指人为、自然的威胁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及其管理机制中存在的脆弱性,导致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信息安全报告的义务。
按照“谁发现、谁报告”的原则,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或风险发现单位的计算机系统相关业务部门在向本单位应急办报告的同时,通报本单位科技部门。
银行业计算机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银行业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应对计算机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银行业务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 《银行业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政策和法规4. 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硬件故障、软件故障、数据泄露、系统崩溃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计算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计算机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
(1)组长:行长(2)副组长:分管信息科技工作的副行长(3)成员:信息科技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等2. 设立计算机应急办公室,负责计算机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
(1)主任:信息科技部门负责人(2)副主任: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3)成员:信息科技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等相关人员五、应急预案1. 预警与预防(1)建立计算机安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计算机安全事件进行预警。
(2)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
(3)对员工进行计算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突发事件响应(1)发现计算机安全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计算机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事件等级。
(3)根据事件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a. 一般事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b. 重大事件:立即上报计算机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4)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应急措施。
3. 应急处置(1)事件处理:根据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采取以下措施:a. 针对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安全事件,采取隔离、清除、修复等措施。
b. 针对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等,采取更换、升级、修复等措施。
c. 针对数据泄露、系统崩溃等,采取恢复、备份、修复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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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中国银行文号:中银科[2002]38号发布日期:2002-11-29执行日期:2002-11-291.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信息安全与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紧密相连。
中国银行各项业务已经由传统手工处理转向高科技信息系统处理模式,信息技术已成为银行赖以发展的基础。
中国银行信息系统是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大型复杂的网络化的人机系统,其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金融信息安全的风险来于管理层、技术层和操作层。
银行信息系统所面临的主要威胁是:(1)人为的失误:计算机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使用过程中,都有机会产生人为的错误或失误。
(2)欺诈行为:来自于银行内部员工或银行外部人员,欺骗性地修改或产生信息系统的数据,盗窃银行资金,进行金融犯罪。
(3)内部人员破坏行为:由于对工作不满或其他原因,有意在程序中设置“后门”或程序炸弹,并对设备、数据、系统进行故意破坏的行为。
(4)物理资源服务丧失:设备故障或物理环境发生意外灾难(电源断电、通讯中断、水灾、火灾、地震等)而产生系统宕机事件。
(5)黑客攻击:黑客通过非法手段访问或破坏银行信息系统。
(6)商业信息泄密:部分员工利用权限之便而造成信息系统数据的外泄。
(7)病毒(恶意程序)侵袭: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系统数据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8)程序系统自身的缺陷:程序设计开发时,对系统的安全性考虑不足,留下安全隐患,这是一种来自系统自身的威胁。
随着全行信息大中心的相继建成,数据形成了高度集中,风险也随之高度集中,因此信息安全问题所形成的现代金融风险,使传统的金融风险内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中国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不但涉及国家和金融业的利益,而且还涉及到广大客户的利益,任何不安全因素都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资金财产的损失和金融市场的混乱,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由于信息系统存在着自然或人为等诸多因素的脆弱性和潜在风险,中国银行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建立明确的安全策略,加强信息化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
中国银行的信息安全化建设是保障自身业务稳定发展、稳定金融市场、增强竞争力和生存力的基础,信息安全强调社会责任、强调合法、合规经营,并对中国银行稳健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2.安全策略2.1总体目标及原则中国银行信息系统安全总体目标是保护中国银行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业务信息和数据、通讯网络设备等资源的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或人为有意的破坏事件,合法、合规发展我行各类信息系统,确保中国银行为社会各界提供安全高效稳定的金融服务。
实现中国银行信息系统安全总体目标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职责明确、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建立信息资产所有人机制,明确信息资产所有人(业务部门)、代管人(信息科技部门)及安全管理人的权责并对信息资产进行分类。
2.2组织管理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的目标是建立中国银行自上而下的信息安全工作管理体系,确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统筹规划、专家决策,以推动中国银行全辖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
组织管理机构由中国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计算机安全工作机构——(包含计算机安全专家小组、计算机安全检查机构、计算机技术保障机构)、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业务服务的计算机综合应用机构共同组成。
------------|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计算机安全工作机构||计|-----------|算|↓↓↓|机|---------|综||计||计||计||合||算||算||算||应||机||机||机||用||安||技||安||机||全||术||全||构||专||保||检|---|家||障||查||小||机||机||组||构||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总行主管科技的行领导及计算机信息安全相关部门(信科部、保卫部、监察室、人力资源部、稽核部、财会部、零售业务部、银行卡中心等部门)的一名总经理室成员组成,责任是贯彻落实国家和人民银行关于计算机安全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决定我行计算机安全的重大事项;制定我行计算机安全措施的实施策略和原则;组织开展中国银行计算机安全普及教育;研究我行计算机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领导计算机安全相关部门工作。
计算机安全专家小组:由行内外金融计算机安全专家组成,在我行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从理论上、技术上指导我行计算机安全技术体系建立,对我行目前安全体系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鉴定。
计算机技术保障机构:由中国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全辖计算机运行中心、软件开发中心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我行全辖信息安全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有效的技术措施、协调落实全辖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实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支持工作。
计算机安全检查机构:由信科部、保卫部、稽核部、监察部等部门组成,在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我行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算机安全问题。
计算机综合应用机构:由中国银行业务部门及管理部门组成,在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指引下,安全合规地使用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服务。
2.3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设立银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为保证最大程度地降低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由于人为失误或错误所造成的风险。
人员是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的决定性因素。
与信息安全相关的岗位职责分配的基本原则为:职责分离原则:在人员岗位建立时,相关的信息系统访问的安全责任应该确定,不相容的职责应分离。
接触信息系统的人员应承担与其工作性质相应的安全责任,各类人员不得从事超越自己职责以外的任何工作。
有限授权原则:任何人员对信息资源的访问权利应受到限制,应对超越职责的访问进行控制。
相互制约原则:安全环节的管理应采取相互制约原则,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和制约。
任期审计原则:应记录并监控员工在任职期内的信息资源访问活动。
信息系统关键岗位员工(是指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直接从事生产系统或周围设施管理的人员)必须是我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使其充分了解信息系统安全的至关重要性。
对各类计算机系统的相关人员应实施有针对性、有计划的计算机安全教育和培训。
员工通过培训应明确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计算机安全知识和责任。
定期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调整与其岗位不符的安全职责权限或调离违反岗位安全规则的员工。
员工离职前,应交还手中持有的与信息系统相关的文档、物品,应交接其负责的工作。
一经离职,银行人力资源部门要立即通知信息资源控制部门,相应的信息系统合法身份及权限应立即注销,视调离保密岗位人员的重要程度,及时调整系统的安全保密措施。
所有员工必须定期签订信息安全及保密承诺。
相关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
2.4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安全的目标是通过建立中国银行内部业务处理、操作流程、信息系统管理和技术等一系列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过程,奠定中国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的基础。
标准化、规范化是信息系统安全的基础。
中国银行综合业务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各业务对银行资产保护的需要,制订应用系统的安全等级,建立我行各项业务的标准、规范化处理流程和业务数据标准,以及确定各级员工对信息资源访问的权限标准。
中国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应该规范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依照国家或银行业的安全管理政策和标准,逐步建立中国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的各项管理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和网络平台建立、应用系统开发、运行管理等重要环节,创建中国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的基础。
2.5设备与物理环境安全设备与物理环境安全的目标是保护中国银行计算机设备、设施(含网络)以及信息系统的物理环境免遭自然灾害和其他形式的破坏,保证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
安全计划和安全管理必须实施于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计划、部署实现、安装启用、终止结束等完整工程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信息系统有关物理环境的选址及建设应遵照国家计算机场地安全标准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场地环境设施标准,配备防火、防雷、防水、防静电、防鼠等机房安全设施,有效防止数据泄密,维持系统不间断的运行能力,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应对突发事故,实体安全建立应急计划,配备应急电源,实施系统主机及重要设备的备份、冗余技术保护措施;对数据应做到异地备份或做到异地存放;应对灾难事故,实体安全建立灾难中心,实现物理实体的恢复机制。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实施主备机的切换和应急方案的演练。
限制和规定计算中心、重要信息设备所在地的人员进出活动。
对重要安全设备产品的选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或经过专业测评机构检测不低于本行业计算机安全管理技术规范中的最低安全要求,并核实是否具备安全部门的设备准用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产品许可证书。
严格确定信息设备的合法使用人。
建立详细的设备使用运行日志及故障维修记录,实施定期的设备维护、保养操作。
2.6应用系统安全应用系统安全的目标是保证中国银行各业务应用系统开发过程以及最终产品的安全性,安全建设必须与应用系统建设同步进行。
应用系统安全决定了银行资金的安全,应用系统安全化建设是中国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质量管理和安全监控必须实施于应用系统从计划到运行全周期的各阶段(即需求计划阶段、系统设计阶段、技术实现阶段、安装测试以及投产运行阶段)。
应用系统的总体需求计划阶段,应全面评估系统的安全风险,分析系统的潜在威胁,根据银行信息资源的保护等级策略,确立系统的访问控制、身份认证、信息加密、审计跟踪、稽核检查等安全需求,并征求保卫部、监察部、稽核部意见,确立应用系统的安全策略。
在应用系统的总体架构设计的过程中,应实施安全需求设计,并确立安全服务机制、项目开发人员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应用系统的实现阶段,应根据安全需求设计实施安全技术,对应用系统技术实现过程进行质量管理,防止技术开发人员故意保留“后门”,保证系统最终产品的安全性质量。
在应用系统建设的各阶段,必须保证中国银行应用软件的完整性,即确保软件的变更是经过授权及合法性的验证;必须形成各阶段相应的系统功能设计及技术实施的规范性文档,以及重要的系统安全策略,安全规划、应急计划、风险分析、安全服务机制等安全性文档,并随着系统实现的进程应保持文档变更的同步及准确。
应用系统投产运行之前,必须充分进行局部功能、整体功能、压力测试,以及与安全需求目标一致的系统安全性能、操作流程、应急方案等重要安全性测试,测试的结果应记录文档。
只有正式经过管理、操作、技术控制等安全鉴定获准的应用项目,可以投入生产运行。
2.7通信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的目标是有效防范网络体系的安全风险,为中国银行应用系统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网络管理和技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