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及办法[最终版]》

合集下载

物资采买管理制度

物资采买管理制度

物资采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管理,保障物资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外采购、领用、调拨、报废等物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物资,包括工程设备、办公用品、仪器仪表、耗材、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

第四条本制度要求全面贯彻经济、合法、合理、效益和风险管理原则。

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擅自发包、秘密合同等违规行为。

第六条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必须通过本单位的采购流程,不得擅自变更采购程序和标准。

第七条物资采购管理应当突出创新、合作、共享、质量、信用等原则。

第八条物资采购管理要求事先公开、事中监管、事后审计,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九条本单位设立采购委员会,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及监督检查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单位工作任务、资金预算和市场情况编制,并经过采购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当在制定采购计划时认真查阅市场情况,确定拟采购物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交货期限、价格等。

第十二条采购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并将采购计划公示。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文件,并经过采购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十四条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询价邀请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

第十五条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采购活动,保证供应商的选择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物资采购档案,并经过合法授权的人员管理。

第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组织供应商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当对所购买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物资库存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合理配备库存。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物资采购管理行为,保证采购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合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办法。

本规定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物资采购活动,包括货物、设备、服务等。

1.3 采购程序公司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具体采取何种采购方式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采购前的准备2.1 采购计划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在采购计划提交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

2.2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人员应向需求部门了解具体采购需求,确认采购物品名称、品种、数量、质量要求、技术规格、交货期限等具体要求。

2.3 采购预算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需求确认结果,编制预算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2.4 采购方式确定采购人员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并制定采购方案。

2.5 采购文件准备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采购人员应制定不同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等。

2.6 参与采购的人员确定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参与采购的人员名单,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

2.7 投标文件准备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人员。

2.8 评审组织准备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组成采购评审小组、采购委员会或独立评审组。

三、采购过程3.1 公告发布对于需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员应在中央和地方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并将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给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3.2 技术标准和规格对于需要提出技术标准和规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员应明确产品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以及保修期限等信息。

3.3 投标文件的接收和开标在公告发布期限内,采购人员应接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数量等信息。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最终版)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最终版)

第一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集团各单位、各部门所需各类物资实行统一采购制度.集团主管副总裁为集团物资采购的管理者,开发物资部为集团物资采购的业务管理部门,开发物资部和各子公司的采购部经理均为第一责任人.集团现存在的其它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接受开发物资部的业务管理和监督,并逐步创造条件实行业务合并。

为明确集团统一采购的业务范围和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1 目的和意义:本办法适用于东方企业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及各部门.2集团物资采购的范围及分工:2.1、建筑安装工程;2。

2、各种设备设施、工程材料等;2。

3、各类办公用品;2.4、广告及印刷品类物资;2.5、各类物业、园林用品及物资;2.6、其它物资。

除紧急物资由物业直接采购外,上述均由集团开发物资部负责指定供货商,但实施过程是:集团的物资采购由开发物资部完成,子公司的物资采购由其采购部完成。

3采购的方式分类及流程按照物资需求,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非招标采购又分为常规采购和紧急采购。

工程类物资分为甲供材料和认质认价以及甲指乙定。

集团、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开发物资部负责;子公司的办公用品下订单给年度指定的供货商,并完成收货、验货、付款以及退换货等流程,同时接受开发物资部定期的价格摸底和市调;物业、园林用品和广告及印刷品类物资的采购参照办公用品的采购流程。

3.1、招标采购:主要涉及工程类物资。

凡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和1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大宗工程类甲供材料的采购均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详见集团《招标管理制度》。

集团使用部门和子公司有招标需求时必须提前报集团开发物资部办理.3.2、常规采购:涉及办公用品、各类物业、园林用品、广告及印刷品类物资等。

3。

2.1 此项采购由需求部门按月填报《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由使用部门或子公司对采购申请单进行编号,并经各级领导和总裁、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按批准计划实行供货。

3。

2。

2 常规采购的物资均由集团开发物资部组织子公司的采购部门每年对供货商进行评估和选定,指定一家至三家年度供货商进行供货。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物资采购行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及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二、采购委员会(一)企业应当设立采购委员会,以保证物资采购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透明度,委员会应包括不少于3名成员,由企业领导任命。

(二)采购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采购计划及招标文件;2.审批采购方案及采购结果;3.监督采购过程。

三、采购流程(一)采购计划的制定:企业各部门应当结合自身工作需要,提前制定各自的采购计划,然后经过采购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采购方式的选择:企业可以采用常规采购方式和招标采购方式,招标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采购方案的实施:企业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制定采购方案,经过采购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进行采购活动。

(四)审核及签订合同:企业应当对采购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审核,对招标采购应当按规定向招标人询价,并且应当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审核招标结果并签订合同。

(五)履行合同: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采购义务,结算货款,接收货物,核对发票,并妥善保存采购文件。

四、采购合同管理(一)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和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品种、品质、数量、价格及付款方式;2.发货期限、运输方式、保险责任;3.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4.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三)企业应当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并妥善保管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

五、监督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实施日常监督,防止发生违规行为和腐败行为。

监督管理应当由企业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并与纪检监察等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企业上级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根据本规定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以上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制度的全部内容,企业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子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

二、规定2.1 采购方式公司采购物资时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

2.2 采购申请各部门、子公司需要采购物资时,必须填写采购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参数、用途、预算金额、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

每份采购申请表应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2.3 采购流程采购流程包括采购计划、采购组织、报价审核、合同签订、交付验收等环节。

(1)采购计划:根据各部门、子公司的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名称、数量、预算、采购方式等信息。

(2)采购组织:按照采购计划,组织标准化的采购活动,并确定评审小组及其成员。

(3)报价审核:评审小组对报价进行初审,做好报价文件和评审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合同签订:经过评审小组确认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合同范围包括物资名称、型号、数量、规格、质量标准、服务保障等内容。

(5)交付验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物资,并进行验收。

凡未经验收的物资,一律不予付款。

2.4 采购评审对于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的采购,评审小组应按照相应的采购程序和标准审核并确定中标方。

2.5 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评估,评估结果为采购方选择单一来源采购平台提供的供应商提供参考,并向社会公开。

2.6 物资验收采购得到的物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领用部门应当按照领用申请单领取物资,并确保物资的安全、完好。

2.7 保密条款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的采购内容,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保密。

三、责任制度各级领导和部门经理对本规定的贯彻实施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完整版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完整版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资采购与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采购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物资的采购要从降低物资全生命周期综合使用总成本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物资的购买成本、配套设施、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和替代等因素,分析和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市场信息,优化采购方案,提升采购品质。

第三条物资的管理包括采购物资管理、供应物资管理和废弃物资管理,并贯穿于物资需求,物资获取和资源控制等全过程。

第四条该制度适用于河北绿岭果业有限公司和河北绿岭庄园食品有限公司的采购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实行“规则在先,实施在后”原则,采购物资必须经相关部门逐级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实施。

(三)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操作行为,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第六条物资的采购要高度重视物资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加强采购的后评估工作,收集使用部门的信息反馈,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七条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加强服务意识,设置采购应急保障机制(绿色通道),为公司项目、生产运营等应急要求提供优先快速服务;或采用委托采购,授权需求使用部门先行购买,后补办相关手续。

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分为采购部采购、委托采购两种,采购部采购为日常使用的物资;委托采购为专业的机械设备和一些目前有供应厂家同时采购部不能独立完成的采购,由采购部委托使用部门采购,使用部门负责具体采购工作,但采购方案及时与采购部沟通,对经常性、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采购部派专人协助受托部门进行采购,相关的采购资料及供货合同采购部保存复印件一份。

第九条编制物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依据物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制定采购目录,掌握物资需求程度,明确采购权限、采购时间、地点、物资的用途等。

第九条物资采购供应部负责组织整个采购工程,负责编制采购方案,负责组织招标、谈判、采购情况汇报、合同承办等各项采购工作。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内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对采购需求的制定、采购计划的制定、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单一来源采购等环节。

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制定第三条:单位内各部门应按照实际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需求表。

第四条:采购需求的内容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采购预算等。

第五条:采购需求表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上报采购部门。

第三章:采购计划的制定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采购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按照物资的优先级、采购金额等进行排序。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采购方式的选择第九条:采购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采购应按照招标方式进行。

第十条:采购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下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比价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具有特殊情况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第五章:招标的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进行招标前,应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资格预审文件等。

第十三条: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招标文件应在采购部门或指定地点提供。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第十五条:投标截止日期后,采购部门应组织评标,并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评标结果应及时公示,并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公示。

第六章:竞争性谈判的程序与要求第十八条:进行竞争性谈判前,应组织编制谈判文件,包括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等。

部门提供。

第二十条:供应商可以购买谈判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一条:谈判结果应及时公示,并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第二十二条:采购部门应与谈判成功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公示。

第七章:询价、比价的程序与要求第二十三条:进行询价前,应组织编制询价文件,包括询价公告、询价文件等。

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办法规定

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办法规定

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办法规定一、采购流程1.需求评估:根据部门各项工作需要,进行物资需求评估,明确物资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2.编制采购计划: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

3.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采购计划,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

采购公告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基本信息和要求,招标或询价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供应商提交报价的截止时间。

4.供应商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供应商的合法性、信誉度、质量管理体系等。

只有经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报价或投标。

5.报价或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报价或投标文件。

报价或投标文件应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报价或投标的条件和要求、服务承诺等。

6.评审及中标结果公示:采购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中标结果应及时公示,以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和公正。

7.签订合同: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8.物资验收:采购单位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

验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返厂或退货。

二、供应商管理1.供应商资质管理: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管理。

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2.供应商评价: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准时率、售后服务等方面。

评价结果可作为供应商绩效考核和续约的依据。

3.供应商培训:采购单位可针对某些特殊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从而提升供应商的整体质量水平。

4.供应商退出机制:对于供应商不符合合同要求、服务质量较差或发生违约行为的,采购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通知整改、罚款、降低供应商等级等,严重情况下,可解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及办法[最终版]》供应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儋州市龙光藤艺制品有限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公司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的物资采购,具体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共同议决签字同意。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供应部,编制另行制定,供应部与生产部门,仓储部门紧密联系在一起,相关业务相互配合协作完成。

第五条物资供应部职责(一)负责物资采购、保管、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制定;(二)负责物资采购员、调拨员和保管员的监督与管理;(三)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协助物资仓储的管理;(四)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以及招标工作;(五)负责本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地采购本公司所需各种物资;(六)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物资存放、卫生、安全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一)未经审核批准的请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二)库内已有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三)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四)对长期订货和大款项的进货,应通过签订合同和实行银行结算的方式;(五)按要求需通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组织的物资采购,必须按规定办理;(六)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择优确定采购单位;(七)对于先试用的物资,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第七条采购部应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降低采购成本的指标,或达到采购目标成本。

第八条采购员密切关注主要材料、物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情况,趋势预测,提出最有利的采购时机。

第九条采购部分分析主要物料的采购成本及构成,掌握出厂价、运输费、采购费用、在途损耗、保险费等在采购成本的比重,对有关费用重监控。

第十条采购部选择运输方式,应考虑运输费用、快捷性、途中损耗、安全性、方便性等,多方案比较后选定方式。

第十一条会同财务部确定贷款分期付款和结算方式,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减少公司采购和库存资金的占用。

第十二条为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实行按月上报采购计划。

各单位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盲目提报物资采购计划。

第十三条各部门物资采购计划要按程序进行上报。

在每月月底向物资供应采购部门上报下个月的采购计划,由基层单位编报,负责人签字,领导签署意见,物资采购部汇总后,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各单位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造成物资缺口及发生的经济损失,由迟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计划外急需采购的物资,由基层单位填制《急需物资请购单》,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小批量(5万元以内)的由物资采购部采取询价、比质、比价采购;大批量或固定资产采购必须由招标委员会进行招标,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十六条物资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原则、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保证做到不错订、不漏订,及时准确做好物资货源落实工作。

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确数量、规格、型号、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运杂费承担者、包装、运输、验收方式、经办人经济责任以及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一般按照先验收后付款的原则进行,特殊情况先款后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质量、数量有误的全部由采购人员承担。

第十七条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公司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期限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直接主管说明异常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条采购人员物资采购报账,需同时附有仓储的验收单,合格单,入库单方可进行财务报账。

第四章物资验收入库管理第十五条物资入库时,保管员要与交货人、质检员办理验收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是否与计划合同及购货凭证相符,检查包装封印是否完好,计量物资按净重验收,计件物资按清点验收,保管员、质检员、采购员应按验收单上的要求签字,开具入库单,以履行其职责。

第十六条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和物资采购部,并同时做出记录备案,分清责任,责任不清时严禁验收入库。

第十七条验收中的不合格物资,严禁接收,如出现工作失误或故意验收,保管员负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物资的发放管理第十九条物资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发料,发料时要坚持一核对、二签字、三记账、四盘点的程序,对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各单位领用物资时,须填制“部门领料单”,单位负责人签字,凭调拨员开具的“内部调拨单”到仓库领取物资,领取物资时要有发料人、领用人的签字。

第二十一条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先办理领料手续后出货的原则,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和白条发货。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部门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部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写;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调拨员有权拒绝开具“内部调拨单”。

第二十三条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时,需经公司领导审批,保管员凭财务部收款出库凭证,方可对外出售,属于赠送的物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调拨员办理手续,方可领取。

第二十四条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领取后作登记。

第二十五条生产用原料、劳动工具、维护材料(包括设备配件等)的领用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领用后作登记管理,工具采用交旧领新制。

第二十六条属于劳保用品,一律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条例》执行,领用时由各单位申请,安全保卫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超出条例范围领用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物资出库后要及时登记账簿,保管员按月与调拨员核对账目,调拨员按时填报材料购入、消耗日报表,保管员半年、年终必须各盘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卡物相符。

第二十八条所有发料凭证、原始单据应由调拨员、保管员妥善保管,发料凭证、原始单据要按保管时间和销毁程序办理,不可丢失,否则,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二十九条退库的材料范围包括生产任务完成或竣工多余物资;借领、借发物资;车间小库多余物资。

退库时,物资必须完好,物资退库单与原领料单内容要相同,物资退库时保管员要认真进行验收,因物资质量不合格退库,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出示有充分数据的检查证明方能退库,以便与生产厂家交涉退货。

第三十条对超储物资应积极调剂,正常存储物资一般不予调剂,紧俏物资严禁对外调剂,凡对外调剂的物资必须由物资采购部申请,领导审批,其它任何人无权处理。

第三十一条严禁将物资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违者重罚和开除处理,同时追回外借物资,追回物资磨损、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使中心物资采购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和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范围本中心所有物资的采购,包括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的采购均依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为综合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配合执行,综合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凡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及发放,不管资金来源和供应渠道,也不管使用部门,均应经综合部统一计划、统一订购(属政府采购范围的除外)、统一分配、统一调拨和统一管理。

第四条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各使用部门应根据现有物资的供应能力和次年的工作任务,提出次年的物资购置计划,并于当年××月上旬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汇总后编制出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初稿)报中心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进行审查,经审查后的物资购置计划报中心主任批准生效。

第五条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长期、批量订货实行招标采购,货比三家,使用部门(用户)应对所需物资提出详细技术要求,并参与同供货方进行的技术谈判。

综合部指定专人询价,并根据收集到的报价资料,由中心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厂商。

物资采购合同统一由综合部签订,设备采购入库手续归口由综合部组织办理。

经济合同的执行应做到谁经办谁负责,设备到货后经办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内容进行验收,使用部门(用户)确认,综合部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物资的验收物资的正常验收由综合部牵头、使用部门派员配合。

物资到货后,应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验收。

验收后发现有问题,涉及到违反合同或不满足合同要求时,需要进行合同的更改或索赔等有关事项,由综合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

有关索赔事项,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处理质量和其他有关问题,避免经济上不应有的损失。

物资验收后应由记帐员填写“物资验收单”,综合部签字后归档。

物资仓库保管员验收后应及时填写“入仓单”,作为入帐依据。

第七条物资(设备及材料)发放及发放前的保管物资仓库实行凭单发料,使用部门(用户)领用物资(设备及材料)时必须在“出仓单”上签字才能生效,记帐员据此销帐。

物资实行分类、分库保管。

物资摆放整齐,标识齐全。

物资保管员和记帐员坚持每季度对帐一次,年终进行清仓盘点,做到帐、物、资金三相符。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报废按照国家规定的年限执行,综合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认固定资产的报废。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统一由综合部负责处理。

第九条罚则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给中心造成损失的,由综合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造成损失的,报中心办公会议作出纪律处分。

第十条附则本制度自中心办公会议通过公布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体制1.公司可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具体负责公司采购业务。

2.公司所有原轼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3.公司采购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体制。

三、重要的、大宗的、贵重的或限额以上的采购,由采购部门统一办理;1.低值、小额或限额以下的采购,由使用的部门各自办理。

2.公司实行成批和零星采购相结合体制。

四、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测算和制定年度原辅材料、物资需求计划,每年进行1~2次的成批采购;五、年度物资计划难以概括,或市场供求变化导致物资需求计划改变的,可在年度中进行多交的零星采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