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 钢木质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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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业出厂成品检验报告

家具制造业出厂成品检验报告

家具制造业出厂成品检验报告1. 检验目的本次检验旨在对家具制造业出厂的成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合格性和可靠性。

2. 检验范围本次检验针对家具制造业出厂的各类成品,包括家具产品的外观质量、结构强度、材料耐久性、安全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估。

3. 检验方法和标准3.1 外观质量对于家具产品的外观质量,我们采用目视检查的方法,对产品的表面光洁度、色彩均匀度、无明显划痕或破损等进行评估。

参考标准为《家具产品外观质量检验标准》(GB/T XXXX)。

3.2 结构强度通过对制造出的家具产品进行机械载荷测试,测试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结构强度。

测试项目包括背部强度、静态和动态荷载下的稳定性、连接件的可靠性等。

参考标准为《家具产品结构强度试验方法》(GB/T XXXX)。

3.3 材料耐久性对于家具产品使用的主要材料进行耐久性测试。

通过模拟实际使用条件,测试材料在长期使用下的耐久性和稳定性。

测试项目包括抗压强度、抗弯强度、耐磨损性等。

参考标准为《家具产品材料耐久性试验方法》(GB/T XXXX)。

3.4 安全性能对于家具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和评估,主要包括材料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存在有害物质、产品是否稳固可靠等。

参考标准为《家具产品的安全要求》(GB XXXX)。

4. 检验结果经过全面的检测和评估,本次检验得出以下结果:1. 外观质量:所有样品外观均符合标准要求,无明显划痕或破损。

2. 结构强度:经过机械载荷测试,样品结构强度满足标准要求,能够承受正常使用中的荷载。

3. 材料耐久性:样品材料的抗压强度、抗弯强度、耐磨损性等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能够保持稳定的性能和寿命。

4. 安全性能:样品材料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害物质。

产品稳固可靠,不存在安全隐患。

5. 检验结论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家具制造业出厂成品经检验合格,质量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木家具出厂产品检验记录

木家具出厂产品检验记录
三、有害气体测试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甲醛
<0.12 mg/m3
四、涂饰:
检验项目
要求
检验结果
表面外观
无色差、,无明显粒子、涨边和不平
五、技术参数: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尺寸
与客户要求偏差允许值w20mm
载力
150N
底脚平稳性
w2.00mm
六、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检验项目
要求
检验结果
标志、包装、防护
有产品标志、包装防护、产品说 明书
检验员: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名称
检验日期
、外观尺寸: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外观
木制部分:外壳表面应清洁、无毛发碎屑、无污渍、无毛刺。
钢部分:焊接处平整光滑无气泡,钢管无锈斑。
、加工说明:
检验项目
重量要求
检验结果
加工处理效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人造板材制成的部件应进行封边处理,但必 须进行封闭处理;木质或其它材料的封边应 粘贴严密平整,无脱胶、鼓泡或损伤。 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 结合处无朋茬或松动

木家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模板

木家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模板
/
/
木制件
漆膜涂层应:1)无明显流挂;2)无针孔;3)无皱皮或无涨边;4)无明显积粉或杂渣;5)无明显刷毛等缺陷;6)无明显色差
符合
合格
漆膜涂层应:1)无漏Hale Waihona Puke ;2)无明显鼓泡;3)无涂层脱落或裂纹
符合
合格
检测报告
TEST REPORT
序号
Series
Number
检测项目
Test Items
技术要求
Requirement
/
/
管材表面接缝处应:1)无裂缝或虚焊;2)无明显叠缝
/
/
金属件焊接处不应:1)脱焊;2)虚焊
/
/
17
饰面外观要求
金属件
烘漆或喷塑涂层应:1)无明显流挂;2)无凹凸疙瘩;3)无皱皮;4)无飞漆
/
/
电镀层应:1)表面无烧焦;2)无明显针孔;3)无划痕;4)无毛刺
/
/
涂层饰面应无明显色差及裂纹或脱落;电镀层应无明显露底或锈迹
备注
Remarks
13
缝纫和包覆要求
面料的包覆应:1)平服饱满无明显皱折;2)松紧均匀无明显松弛现象;3)对称工艺性皱折线条应对称均匀
符合
合格
14
异常响声
徒手揿压座面和背面,应无异常金属摩擦和撞击等响声
符合
合格
15
安全性要求
沙发在正常使用中应无尖锐金属物穿出座面或背面等部位
符合
合格
座面与扶手或靠背之间的间隙内,徒手深入应无刃口、毛刺等
(盖章)
Test Seal
批准日期:2005年2月6日
Date of Approval
备注

木门质检报告

木门质检报告

木门质检报告报告编号:XXXXX
报告日期:XXXX年XX月XX日
1.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木门
生产厂家:XXX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批次号:XXX
2. 检测条件
检测温度:XX℃
检测湿度:XX%
检测时间:XX小时
3. 检测项目
3.1 尺寸精度
检测方法:测量尺寸误差
标准要求:门扇长度误差不超过2mm,门框长度误差不超过3mm,门扇、门框宽度误差不超过2mm,门扇、门框厚度误差不超过1mm。

检测结果:门扇长度误差为1mm,门框长度误差为2mm,门扇、门框宽度误差均未超过标准要求,门扇、门框厚度误差均为0.5mm,符合标准要求。

3.2 物理性能
检测方法:采用质检标准进行试验
标准要求:
(1)硬度:铅笔硬度不低于2H。

(2)耐冲击性:试验不得产生断裂或脱落。

(3)耐磨性:试验后不得有明显磨损或色彩脱落。

检测结果:
(1)硬度:铅笔硬度为3H,符合标准要求。

(2)耐冲击性:经过试验产生微小裂纹,但未脱落或断裂,符合标准要求。

(3)耐磨性:经过试验后,未出现磨损或色彩脱落,符合标准要求。

3.3 表面处理
检测方法:目测
标准要求:表面平整、无明显划痕、裂纹、色差等缺陷。

检测结果:表面平整,无明显划痕、裂纹、色差等缺陷,符合标准要求。

4. 结论
本次木门质检结果显示,经检测的产品符合相关质检标准,质量合格。

建议生产厂家进一步做好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检测人员:
签名:
日期:。

木家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木家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3.正视面(包括面板)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漆膜实干后应无明显木孔沉陷。其他部位表面涂层手感应光滑,无明显粒子、涨边或不平整,漆膜实干后允许有木孔沉陷。
合格系数为0.7
4.软硬质覆面表面纹理应相似,不应有凹陷、麻点、裂痕、划伤、蹦角和刃口。
产品标志
产品上应有持久性的厂标以及产品说明书
最终结论
检验员:审核人:检验日期:
<700
≤1.00
底脚平稳性,mm
底脚平稳性
≤2
平整度
面板、正视面板件
≤0.2
邻边垂直度
面板
对角线长度
≤2.5
框架
对角线长度
≥1000
<1000
允许值
≤3.00
≤2.00
位差度
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间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2.00
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两表面间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8.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加上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加1%。
9.影响产品结构强度或外观的贯通裂缝的木制零件不用。
木工要求
1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进行封边处理。
2.薄木和其他材料的贴面不允许有脱胶、鼓泡。
3.榫接合处不允许断榫。
4.榫及零部件结合应严密、牢固。
5.塞角,栏屉条等支承零件的结合应牢固。装板部件的配合不得松动。
木家具产品出厂报告
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执行标准:
批号
检验内容及技术要求
检验数据
检验结论
不合格类别判定
A
B
C
外型尺寸的极限偏差
受检验产品图样尺寸与实际测量值允差±5mm
高度
宽度

木家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木家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木家具产品出厂报告
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执行标准:
批号:
批次数量:
抽检数量: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内容技术要求
检验数据
检验结论
不合格类别判定
A
B
C
外型尺寸的极限偏差
受检验产品图样尺寸与实际测量值允差±5mm
高度
宽度
深度
翘曲度,mm
面板、正视面板件
对角线长度
1400
≤3.00
<1400且≥700
≤2.00
≤1.00
分缝
抽屉
嵌装式
上、左、右分缝
≤1.50
盖装式
抽屉面背面与框架平面的间隙
≤1.50
下垂度、摆动度
抽屉
下垂
≤20.0
摆动
≤15.0
用料要求
1.各类家具的同一单位产品采用树种的质地应相似,同一胶拼树种应无明显差异,针阔叶材不得混同使用。
2.虫蛀材须经杀虫处理,不得使用昆虫尚在侵蚀的木材
3.可见部位不得使用腐朽料,内部或封闭部位用材轻微腐朽面积不超过零件面积的15%,深度不得超过材厚的25%。
3.正视面(包括面板)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漆膜实干后应无明显木孔沉陷。其他部位表面涂层手感应光滑,无明显粒子、涨边或不平整,漆膜实干后允许有木孔沉陷。
合格系数为0.7
4.软硬质覆面表面纹理应相似,不应有凹陷、麻点、裂痕、划伤、蹦角和刃口。
产品标志
产品上应有持久性的厂标以及产品说明书
最终结论
检验员:审核人:检验日期:
4.外表及存放物品部位的用材不得有树脂囊。
5.产品主要受力部位用材的斜纹程度超过20%的不得使用。
6.节子宽度不超过可见材宽的1/3,直径不超过12mm的,经过修补加工后不影响产品结构强度和外观的,可以使用。

木家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木家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合格系数为0.7
9. 车木的线条应一致,凹凸台级应匀称;对称部位应对称;车削线条应清晰;加工表面不得有崩茬、刀痕或砂痕。
涂饰要求
1. 整件产品或配套产品色泽应相似。分色处色线应整齐。不涂饰部应保持清洁。内表应涂饰或作其他表面处理。
2.涂层不得有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雾光、白楞、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
6.启闭零件和配件应使用灵活
7.各种配件安装不得有少件、漏钉、透钉
合格系数为0.7
8. 薄木和其他材料的铁面的拼贴应严密、平整,不允许有明显透胶
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应无崩茬或松动。外表的倒楞、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不涂饰部位粗糙度:内部Ra3.2—12.5μM(细光),隐蔽处Ra>12.5μM(粗光)。
3.正视面(包括面板)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漆膜实干后应无明显木孔沉陷。其他部位表面涂层手感应光滑,无明显粒子、涨边或不平整,漆膜实干后允许有木孔沉陷。
合格系数为0.7
4.软硬质覆面表面纹理应相似,不应有凹陷、麻点、裂痕、划伤、蹦角和刃口。
产品标志
产品上应有持久性的厂标以及产品说明书
最终结论
检验员: 审核人: 检验日期:
≤1.00
分缝
抽屉
嵌装式
上、左、右 分缝
≤1.50
盖装式
抽屉面背面与框架平面的间隙
≤1.50
下垂度、摆动度
抽屉
下垂
≤20.0
摆动
≤15.0
用料要求
1.各类家具的同一单位产品采用树种的质地应相似,同一胶拼树种应无明显差异,针阔叶材不得混同使用。
2.虫蛀材须经杀虫处理,不得使用昆虫尚在侵蚀的木材

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检验报告(模板)

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检验报告(模板)
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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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生产厂家
供销单位
使用部位
材料名称
取样地点
代表批量
样品状态
送样人
见证人员
考核合格证号:
施工单位
试验员
考核合格证号:
主要检验
仪器设备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序号强制来自测参数指标限量检验结果
单项判定
1
游离甲醛含量(g/kg)
穿孔法:
E1:≤0.09
E2:≤0.3
2
游离甲醛释放量(mg/L)
干燥器法:
E1:≤1.5
1.5<E2≤5.0
结论
签发人:
证号:A
年月日
审核人:
证号:A
年月日
检验人:
证号:
年月日
备注
检测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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