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双方收付违约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合集下载

【会计实操经验】来聊聊“违约金”的财与税

【会计实操经验】来聊聊“违约金”的财与税

【会计实操经验】来聊聊“违约金”的财与税作为财务人员“违约金”的业务,您接触过吗?如果您了解“违约金”,那么对它的日常操作足够标准、规范吗?我们说这些标准规范就是不可逾越的,本文小编就与大家简要谈谈“违约金”不可逾越的“红线”吧。

一、什么叫做违约金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

二、违约金如何分类三、违约金涉税问题所有的“违约金”都划入了增值税的范围了吗?请看下图。

四、会计上的处理【举例】如果:卖方履约,买方未履约收取的违约金;卖方: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买方:借:主营业务成本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举例】如果:卖方履约,但属于质量问题的销售折让;卖方: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实务中可作为贷方红字)买方: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实务中可作为借方红字)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购销双方对违约金涉税的会计如何处理

购销双方对违约金涉税的会计如何处理

购销双⽅对违约⾦涉税的会计如何处理甲⽅向⼄⽅销售⼀批材料,因质量问题,交易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甲⽅需向⼄⽅⽀付23400元的违约⾦。

这部分违约⾦主要涉及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取得或⽀付违约⾦的双⽅的涉税处理⽅法各不相同。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增值税⽅⾯供货⽅取得违约⾦。

增值税暂⾏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为纳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价外费⽤是指价外向购买⽅收取的⼿续费、补贴、基⾦、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违约⾦作为⼀种价外费⽤,供货⽅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明确,对增值税⼀般纳税⼈向购买⽅收取的价外费⽤和逾期包装物押⾦,应视为含税收⼊,在征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并⼊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如,甲⼄公司均为增值税⼀般纳税⼈,甲公司向⼄公司销售货物,⼄公司收到货物但未能及时验货,导致延迟⽀付货款。

按合同约定,⼄公司向甲公司⽀付违约⾦23400元。

则甲公司取得的违约⾦应缴纳增值税=23400÷(1+17%)×17%=3400(元)。

应注意,如果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转移,则收取的违约⾦不缴纳增值税。

上例中,如果⼄公司并没有收到货物,⽽是因为其他原因违约,即甲公司实际上没有销售产品,则收取⼄公司的违约⾦不符合价外费⽤的特征,⽆需缴纳增值税。

购买⽅取得违约⾦。

⼀般情况下,对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为,如果因销售⽅违约⽽⽀付给购买⽅的违约⾦,由于购买⽅不存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情形,也就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故购货⽅收取的违约⾦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收取的部分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定⽐例、⾦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均应按照平销返利⾏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会计准则违约金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违约金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违约金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1. 如果合同已履行,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销售方应将收取的全部价款确认为收入和销项税金,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明细,贷:主营业务收入(含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而购买方的处理是:将支付的全部款项确认为成本和进项税金,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含违约金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明细。

2. 如果合同未履行,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销售方的处理是:确认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合同违约金。

购买方的处理是:确认为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合同违约金,贷:银行存款。

3. 如果合同已履行/未履行,销售方支付违约金,销售方的处理是:确认为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合同违约金,贷:银行存款。

购买方的处理是:确认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合同违约金。

此外,对于罚款,它通常应纳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处理。

盘亏、毁损资产发生的净损失也应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

【会计实操经验】支付违约金,区分不同操作方法

【会计实操经验】支付违约金,区分不同操作方法

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博会计学堂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会计实操经验】支付违约金,区分不同操作方法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不能履行经济合同的约定,一般来说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种类的划分,一般分为合同已履行支付的违约金和合同未履行支付的违约金两种,而这两种违约金中又有购买方支付违约金或销售方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形。

现以案例的形式,对违约金的不同情况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合同已履行支付的违约金
(一)购买方支付违约金
案例1:A电器生产企业和B电器经销商签订一份含税价格8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B电器经销商应在提货后30日内支付货款,逾期1日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B电器经销商因逾期10日支付货款,因此,向A电器生产企业支付违约金20000元。

(1)A电器生产企业的财税处理
①增值税的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及《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

合同违约金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合同违约金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合同违约金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合同违约金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与购销业务无关的合同违约金,不是税法规定的发票应载经济事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入账就可以。

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收入注意:如果销售合同正常执行,企业收取购货方的违约金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增值税的销售额中。

如果销售合同没有执行,企业收到的违约金并不存在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作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政策参考: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2、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违约金是价外费用,是不是需要缴纳增值税?】违约金是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

税率为违约所销售的货物的适用税率,如销售货物适用17%的税率,则按17%税率计算,如所销售的货物为13%的税率,则按13%的税率计算。

违约金一般不区分价款与税额,一般按照一个总额计算,比如一批货物价税合计的5%,计算销项税额是:违约金/(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违约金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根据现行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三.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导致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合同违约金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违约金是价外费用,是不是需要缴纳增值税?违约金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网小编都整理好了,请看!【合同违约金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与购销业务无关的合同违约金,不是税法规定的发票应载经济事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入账就可以。

【老会计经验】违约金的税务处理及案例解析

【老会计经验】违约金的税务处理及案例解析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违约金的税务处理及案例解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
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两大特点.违约金一般分为法定违约金法、约定违约金和混合违约金。

?违约金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

当然,若个人取得违约金所得,还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在企业购销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违约金支付行为,涉及增值税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一)供货方(或增值税应税劳务提供方)自采购方(或增值税应税劳务买受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相关的违约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供货方(或增值税应税劳务提供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案例分析1]:A公司向B公司销售W货物,增值税税率17%,B公司未能及时验货推迟支付货款,按照双方销售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0元,A公司应当就自B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按照价外费用申缴增值税7264.96元(5000/1.17*17%)。

(二)采购方(或增值税应税劳务买受方)自供货方(或增值税应税劳务提供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提供。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税务处理解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税务处理解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税务处理解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由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强调的是没有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

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强调的是已经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

无论违约金还是赔偿金,都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列举的价外费用,都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但是,如果没有实际履行的合同,违约金或赔偿金没有对应的正常价款作为载体,是否应当计算增值税或营业税呢?已经默示废止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计劳务营业税纳税人及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42 号)指出:“只签订劳务合同、未提供设计劳务并收取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已经全文废止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曾经规定:“试点航空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现行有效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前两个文件强调价外费用应当存在实际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作为载体,但最新的文件不再强调,只要是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不论是否实际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都应当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或营业税。

以上针对的都是购买方违约,销售方从购买方取得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反过来,销售方违约,购买方从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否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呢?《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从来没有文件规定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价外费用的税收待遇,按照税收法定原则,无须计算增值税或营业税。

购销双方收付违约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购销双方收付违约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购销双方收付违约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一、购买方支付违约金1、合同已履行情况下,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案例案例1:甲企业和乙经销商签订一份含税价格58500元的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乙经销商应在提货后30日内支付货款,逾期1日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乙经销商因逾期10日支付货款,因此,向甲企业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甲企业处理①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68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②增值税的处理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甲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入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另外依据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甲企业向乙经销商收取的违约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③发票开具甲企业应把违约金和货物价格合计起来开具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即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金额栏应填写价款为元、增值税税额为元。

乙经销商的处理①会计处理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68500②增值税的处理由于乙经销商支付的违约金构成了购买货物价格的一部分,因此支付的违约金一部分计入货物的采购成本,一部分属于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

2、合同未履行情况下,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案例2:甲企业和乙经销商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乙经销商没有购买甲企业的货物,乙经销商向甲生产企业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甲企业的处理①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10000贷:营业外收入10000②增值税的处理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由于甲企业没有销售货物,因此取得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具有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购销双方收付违约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购买方支付违约金
1、合同已履行情况下,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案例
案例1:
甲企业(生产制造企业一般纳税人,下同)和乙经销商(一般纳税人)签订一份含税价格58500元的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乙经销商应在提货后30日内支付货款,逾期1日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乙经销商因逾期10日支付货款,因此,向甲企业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甲企业处理
①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8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952.99
主营业务收入 58547.01
②增值税的处理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甲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入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另外依据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甲企业向乙经销商收取的违约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③发票开具
甲企业应把违约金和货物价格合计起来开具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即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金额栏应填写价款为58547.01元、增值税税额为9952.99元。

(2)乙经销商的处理
①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5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952.99
贷:银行存款 68500
②增值税的处理由于乙经销商支付的违约金构成了购买货物价格的一部分,因此支付的违约金一部分计入货物的采购成本,一部分属于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

2、合同未履行情况下,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
案例2:
甲企业和乙经销商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乙经销商没有购买甲企业的货物,乙经销商向甲生产企业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甲企业的处理
①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
②增值税的处理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由于甲企业没有销售货物,因此取得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具有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③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甲企业取得的违约金作为当期应税收入。

④发票开具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由于合同未履行双方没有发生购销交易,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甲企业收到违约金不能给乙经销商开具发票。

(2)乙经销商的处理
①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②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支付的经营性违约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销售方支付违约金案例3:甲企业和乙经销商签订一份含税价格58500元的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甲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货物,逾期1日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甲企业因逾
期10日交付货物,因此,向乙经销商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甲企业的处理
(1)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增值税的处理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方支付给购买方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合同的约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规定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因此,甲企业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2、乙经销商的处理
(1)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
(2)增值税的处理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由于乙经销商是购买方不是销售方,因此,乙经销商取得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乙经销商取得的违约金应作为当期应税收入。

(4)发票的开具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由于乙经销商取得的收入不是经营活动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不能给甲企业开具发票。

了解了上述政策规定和案例分析,另外,请大家思考一下:假设甲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因为运输公司的原因导致货物破损,甲公司收取运输公司支付的一笔赔偿款,这笔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能否给运输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