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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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指的是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为了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1、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预算编制要遵循从严从紧、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得虚报、多报。

2、三公经费预算应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途,明确各项费用的标准和额度。

对于因公出国(境)经费,要注明出访的目的、人数、时间和地点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要区分购车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并明确车辆的型号、数量等;公务招待费要注明招待的对象、事由和标准等。

3、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核和审批过程中,要重点审查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确保预算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1、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格控制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出访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访。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标准报销费用。

对于超出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车的购置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

加强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车使用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合理控制公务车的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的报销标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招待费公务招待应遵循节俭、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的范围和标准。

实行公务招待审批制度,对于确需招待的事项,应提前填写招待审批单,注明招待的对象、事由、人数和标准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待。

公务招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严格控制在高档酒店和娱乐场所的招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的核算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设立明细科目,准确反映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政府在公务接待、国内外宾客接待和公务车辆管理等方面所支出的经费。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三公经费的使用,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一、预算管理:1. 三公经费的预算应当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并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2.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额度,并定期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使用管理:1. 各部门在使用三公经费时,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 在使用三公经费过程中,应优先使用公务接待场所和公务用车,减少外部场所和租用车辆的使用。

3.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审查和监督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不得出现浪费、奢侈等情况。

4. 对于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追责和处理,包括处罚、责令退还经费、行政调整等。

三、审批管理:1. 对于需要举办大型、重要的公务活动,须提前向财政部门提交审批申请,并出具详细的预算计划和活动方案。

2. 财政部门应当对审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活动预算合理、用途正当。

3. 在审批过程中,应注重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依法予以审批,不得擅自扩大预算或违规审批。

四、监督管理: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2. 同时,各级纪委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 年度末,各部门应向财政部门报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公布。

以上是对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旨在落实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各部门对经费使用的责任意识,确保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只有坚持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一、概述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其财务管理严格受到各级政府的监督与指导,其中包括了三公经费的管理。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文将详细介绍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二、公务接待费管理1. 经费使用范围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来访人员以及开展公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接待办公活动、服务性活动、调研考察等活动。

2. 标准及限额事业单位应依据财务预算设定公务接待费的标准及限额,不得擅自调整或超出规定。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费的支出。

3. 申报和审批流程为确保公务接待费的合理使用,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审批机构或委托专人负责审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和实际支出。

申报和审批流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公务接待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和财务预算。

三、公车运行费管理1. 公车购置和报废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购置公务用车。

购置公车时,应符合质量要求和节能环保要求,并进行注册登记。

报废公车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处置。

2. 公车使用范围和限制公车使用范围应限定在公务需要的范围内,严禁私人使用或用于违法活动。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公车并保证安全,禁止搭载超员或超速行驶。

3. 运行费用核算事业单位应建立公车运行费用核算制度,对公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定期核算和报销。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管理1. 购置和维护费用核算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务用车的购置和维护费用进行核算,确保费用使用合规合理。

购置公务用车应经过审批程序,并遵守采购法和财务制度。

2. 车辆保养和维修事业单位应建立车辆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公务用车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

3. 资产管理和报废公务用车属于单位资产,应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并定期清查和检验车辆状况。

报废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以低价转让或私自处置。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加强经费管理,以下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一、三公经费的定义:三公经费是指用于公务人员出差、会议和车辆使用等与公务活动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使用范围:三公经费仅限于公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出差、会议和公务用车。

三、经费预算:各单位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前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提交给上级单位进行审核。

预算应包括费用项目、金额和使用情况说明。

四、经费审批:三公经费的审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内部规定执行,确保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相关经费的审批文件应包括活动目的、预算金额、费用使用计划、参与人员及安排等必要的细节。

五、经费使用:1. 出差费用:根据出差地区和行程的不同,合理安排差旅费的标准,严禁超标准报销。

出差期间的餐费应按规定报销,严禁高档饭店消费。

2. 会议费用:会议期间的场地租赁、住宿、餐费等应按规定报销,并不得安排过度奢侈的活动。

3. 车辆使用费用: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规定进行,私车公用应经相关审批,严禁滥用公务车辆、私车公用或者私人车辆承担公务出行费用。

六、经费报销:凡涉及三公经费的报销,必须备齐相关费用的原始有效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并填写完整的报销单据。

对于出差费用报销,还需要提供出差任务书和出差总结报告。

七、经费监督: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应进行日常监督,特别是出差、会议和车辆使用等重点费用的管控。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责任。

八、经费公开:单位应定期公开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单位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公开,公布在单位内部通告栏等地方。

九、违规处理:对涉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法律责任。

经认定的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追回相关费用,并依纪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修订和完善。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3篇)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3篇)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是指对政府机关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以及公务差旅费进行管理的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算管理:政府机关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三公经费的预算,并报经上级批准。

预算应充分考虑财政收入状况和发展需要,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经济、高效。

2. 使用范围:三公经费的使用应局限在公务活动范围内,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差旅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禁止将三公经费用于其他用途。

3. 管控措施:政府机关应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审批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审计。

同时,加强内部控制,防止滥用、浪费和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4. 公开透明:政府机关应主动公开三公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公布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5. 监督机制:设置三公经费审计机构,对政府机关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违规行为。

通过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政府机关的财务支出,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防止滥用、浪费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洁高效运行。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2)三公经费是指政府公车使用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差旅费。

为了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维护财务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常采取以下制度:1. 预算编制制度:制定三公经费的年度预算,明确经费用途、金额和来源,并按照预算执行。

2. 审批制度:设立审批机制,并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各项三公经费的支出进行审批和监督。

3. 报销制度:规定三公经费报销的要求和流程,明确报销的申请条件、报销范围和报销时限,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4. 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严格规范公车使用,限制公车私用,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 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对接待场所、内容、费用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接待活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6. 差旅管理制度:设立差旅审批制度,对公务差旅进行严格审核和控制,合理安排差旅时间和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差旅开支。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一、三公经费的基本概念三公经费是我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于公务接待、国内出访、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房租赁等方面的专项经费。

其中,公务接待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完成职能任务,接待有关单位和个人、团体代表等进行工作、交流和考察等活动的费用支出;国内出访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以完成公务任务的费用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工作需要购置和使用公务用车的费用支出;公务用房租赁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开展公务活动,租用办公场所的费用支出。

三公经费主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财政专户和单位自筹经费等多种渠道提供,涉及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

对于三公经费的管理,既是财政经费使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机关运作和形象建设的关键环节。

因此,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对于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益,增强财务透明度,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支出不断增加,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对于三公经费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

然而,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的使用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公款吃喝、国内出访“铺张浪费”等现象频发。

这不仅浪费了财政资源,也损害了政府机关形象,影响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使用行为,可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得到最大的利用价值。

2. 加强财务监督三公经费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是财政资金使用的一个重要领域。

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财务监督,确保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

通过规范经费的使用程序、加强财务核算和审计监督等手段,可以有效遏制三公经费的滥用和浪费现象,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3. 促进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可以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本制度所指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1. 公司财务部门是三公经费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及分析评价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三公经费的使用负责,并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四、预算管理1. 三公经费预算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及实际需要编制,确保合理、经济、有效。

2. 预算编制应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费用标准、支出范围和支出额度。

3.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应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五、费用支出管理1. 公务接待费支出应符合以下要求:(1)接待对象为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或个人,具有公务性质;(2)接待标准参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3)接待费报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接待函、接待清单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应符合以下要求:(1)车辆购置应遵循经济实用、节能环保原则;(2)车辆运行费用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报销需提供相关发票及行驶里程证明;(3)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应符合以下要求:(1)出国(境)任务应具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2)出国(境)费用包括签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报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严禁变相出国(境)旅游,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公司应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三公经费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八、预算控制与调整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公款安全,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专门合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

2.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及因公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所需经费。

3.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4. 本办法是制定和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二、经费标准1. 公务接待费(1)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公务接待。

(2)公务接待范围内的食品饮料、礼品、宾馆住宿、交通等支出,均应合理、规范、节约。

(3)公务接待费用的合理标准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使用前公开向社会公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公务用车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数量、性能、级别。

(2)公务用车的购置、运行费应当通过招投标或者采购等公开的方式进行,严格控制采购价格,尽量选择节能环保、购置、使用成本低的车辆。

(3)公务用车的管理应严格制度、规范操作、节约使用。

3. 因公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所需经费(1)因公需要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活动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得到审批。

(2)活动的费用应按规定程序报销,费用标准应符合实际需要和节约原则。

三、经费管理1. 严格预算和限额管理(1)每年经费预算应编制详细,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

(2)各项支出限额应经过详细分析,并按照预算和限额执行。

2. 合理使用经费(1)各项三公经费应用于公务活动,并做到不多、不滥、不乱花。

(2)对于公务活动中浮现的“小钱”支出,应在规定范围内自行解决。

3. 控制使用范围(1)三公经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禁将三公经费用于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用途。

(2)严禁任意增减三公经费项,严禁借三公经费行私人活动。

四、监督管理1. 内部监督(1)各级领导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并实行批准和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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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近年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局三公经费管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

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

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后,报政府批准。

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

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申报。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

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章支出调控第八条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申报核销制度。

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申请出国(境)考察,要提交出国(境)经费预算至局计划财务科,报告资金来源及预算情况,并根据出国(境)的具体情况,核定经费限额报销标准,同时将经费预算报告提交市财政部门审核。

出国(境)费用必须按照核定的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出限额标准的,不允许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各单位公车购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年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报批,购置车辆不得超出单位公车编制,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全市公车购置按年度计划数进行总量控制。

各单位财务部门核算公车运行费用时要实行单车核算,公车运行费用控制在限额标准之内。

要按照中央、省、市、局有关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管理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条实行公务接待费进度控制。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市财政部门对支出进度过快的财政预算单位会提醒预警,对达到年度控制指标的财政预算单位,市国库将暂停支付费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支出时要严格执行财经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减少现金结算。

公务接待费用结算票据,要注明接待具体事项,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或在其他项目经费中随意开支接待费。

财政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结算。

第十二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局属各事业单位每季度末将本单位本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书面报送至局计划财务科,局计划财务科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

市财政部门汇总分析、提出调控意见后,将报市政府相关领导,有关情况向市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三条定期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要通过发布公示、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每季度在本单位公开一次,接受群众询问和质询,条件成熟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建立协作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

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由局计划财务科和监察室牵头,协同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编制科等相关职能科室,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

各职能科室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既各负其责,又协作配合,发挥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第十五条针对“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一)对因公出国(境)报批、境外活动及经费报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查处随意更改出访路线、国(境内外)外滞留、公款旅游和超标准报销费用等行为。

(二)对公车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车,借款、集资、挪用专项资金购车,隐匿或转移购车款超标购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

(三)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超标准公务接待行为;查处公款吃喝、在高消费场所以及经营性娱乐(健身)场所安排接待活动行为;查处违规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行为;查处虚列票据、弄虚作假或转嫁费用行为。

第十六条将“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局计划财务科商局监察室等有关科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规范因公参观学习和出国(境)考察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目标的实现,制定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及综合管理部门政策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支出范围。

因公参观学习和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出国(境)参观学习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坚持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单位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须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上报市财政局。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控制数下达后不得调整和随意追加。

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二章因公出差、出国(境)参观学习管理第四条规范出差、出国(境)参观学习活动(一)实行干部出差学习审批备案制。

由经办人员填写会议及差旅登记单后,报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方能生效,并作为报销时的重要凭证。

(二)一律不准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三)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

(四)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五)出国(境)学习考察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五条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公款出差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正常外出学习考察时借机安排旅游项目,费用由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查处。

第三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管理第七条严格按照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进行车辆更新和购置。

第八条更新和购置车辆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和采购。

第九条达到更新年限的车辆在确保车况和行车安全及修理费无大幅增长的前提下尽量继续使用。

第十条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应选择政府采购定点单位。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列出清单,经局办公室初审后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明确责任人,对维修保养进行现场检查和清单核实,努力降低车辆维修费用。

第十二条对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在确保车辆性能要求的前提下统一使用93号汽油。

第十三条不得公车私用。

一律不准用单位的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有关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一律不准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度假休闲等非公务活动。

第十四条工作日8小时外、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除执行公务外,必须停放或封存在本单位。

第四章公务接待管理第十五条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用餐,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中,严禁使用香烟、高档酒和用公款购买礼品,确需用餐,一般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

严禁市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费用全部在“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不得转移列入基建项目管理费用和在下属单位列支,也不得列入单位食堂成本。

第十九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及接待审批表。

公务接待消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公务卡支付结算。

公务接待费用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控制数。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二十条“三公”经费执行实行局分管副局长一支笔签字核销制度。

大额“三公”经费使用需经集体讨论。

第二十一条局纪检组要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渠道。

第二十二条财务科的主要职责:(一)负责“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二)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对疏于监管发生的问题负相应责任。

(三)编制年度部门决算时,统计汇总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财政关于“三公”经费一律公开的要求,每半年在局机关和中心公开,接受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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