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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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指的是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为了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1、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预算编制要遵循从严从紧、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得虚报、多报。

2、三公经费预算应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途,明确各项费用的标准和额度。

对于因公出国(境)经费,要注明出访的目的、人数、时间和地点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要区分购车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并明确车辆的型号、数量等;公务招待费要注明招待的对象、事由和标准等。

3、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核和审批过程中,要重点审查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确保预算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1、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格控制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出访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访。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标准报销费用。

对于超出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车的购置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

加强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车使用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合理控制公务车的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的报销标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招待费公务招待应遵循节俭、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的范围和标准。

实行公务招待审批制度,对于确需招待的事项,应提前填写招待审批单,注明招待的对象、事由、人数和标准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待。

公务招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严格控制在高档酒店和娱乐场所的招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的核算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设立明细科目,准确反映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国家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为履行公务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三、预算管理1.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将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明确预算总额和分项预算。

2.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规模。

3.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超出合理范围的预算进行调整。

四、支出管理1.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时,应遵循合理、必需、节约的原则。

2. 公务接待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应符合国家公务用车政策,优先选用国产汽车,严禁违规购置豪华汽车。

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出国(境)任务审批制度,严禁无实质内容、无必要出国(境)活动。

五、审批程序1.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前,应按照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 公务接待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及财政部门审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

六、监督与检查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审计部门应将三公经费纳入审计范围,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三公经费支出标准、扩大支出范围、违规审批、虚报冒领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在三公经费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__“三公”经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市区有关要求,并结合__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__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__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及各事业单位。

第四条“三公”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预算资金。

第五条“三公”经费管理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通过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直接支付。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购置应当在广陵区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编制范围内实施,严格控制公车数量。

第七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应当严格纳入预算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成本。

第三章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第九条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具体操作细则请按照扬州市《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转嫁或摊派费用。

第十四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具体操作细则请按照《广陵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两费”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两费”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两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推进“三公”“两费”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三公”“两费”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所指“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两费”经费包括:培训费、会议费。

(二)各处室、各类资金用于“三公”“两费”经费开支,均适用本办法。

(三)“三公”“两费”经费预算管理1.“三公”“两费”经费预算编制(1)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应满足****交流学习的需要,同时从严控制出国(境)团组人数和时间,杜绝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和照顾性安排出访。

预算需列明食宿费、旅费、交通费、培训费等支出明细,提供出国(境)团(组)的名称、人数、时间、地点等内容,并填报项目绩效目标。

(2)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应控制在财政厅核准的预算控制数和委党组审定的金额范围内。

(3)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应根据公务用车的配置更新标准、编制数量和现状,需说明购置理由和用途。

公务用车运行费根据****公务用车数量和财政厅制定的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核定。

(4)培训费、会议费按按分类综合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实行总额控制。

2.“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执行“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

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两费”经费开支。

培训费、会议费按分类综合定额标准核定的总额执行,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相关费用开支的上限。

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三公”“两费”经费预算绩效考评根据****财政厅要求,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项目,需由项目实施部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撰写绩效报告。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按《****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号)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号)执行。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委办发〔××〕128号)、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关于转发财政部、XXX<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事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事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条“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应当遵行以下总体原则:-1-(一)只减不增。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规定,对“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本年度“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二)严格预算。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开透明。

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四)明确责任。

各单位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公开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汇总数。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依照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单独编报“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包孕从基本支出和工程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各单位在编制部分预算时应当依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效劳支出”类下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事接待费”、“公事用车运行维护费”款级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事用车购置”款级科目中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明细情形。

2024年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

行政人员、处室副职,、年级工作组成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并开通使用建行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研读并留存《华容县公务卡操作指南》,严格执行《暂行规定》及《强制结算目录》。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等,和____元以下零星购买支出,必须按强制结算目标相关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2、公务卡财务报销流程。

上述因公消费支出报批时须附消费发票及银联小票,履行经手、证明、入库、处室主任审核及学校财务集体审批等程序后,再到财务室结算。

财务室结算时先登录公务卡支付系统,录入持卡人消费信息,刷卡消费金额由财政及银行系统直接还款至公务卡,现金消费由财务室直接支付。

3、按照《教育局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差旅费、租车费、会议活动费等支出。

此项费用年度开支总额不超过教育局规定标准。

教师培训费按公用经费____%安排。

各种会议和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就餐。

出差伙食费补助和公杂费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每天报销限额:伙食费省外____元、省内____元、市内____元;公杂费省外____元、省内____元;县内公差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每天____元;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据实报销。

局管干部县内出差补助和交通费参照城关学校标准执行。

4、严格控制公款接待用餐。

所有因公接待用餐及住宿等开支须严格执行事先申报制。

申报时须先到办公室填写申报单,注明接待事由、接待人员及陪同人员,并由办公室注明消费限额,加盖公务接待专用章。

____元以上的公务接待用餐申报须经校长签字同意;____元以下公务接待申报须经值班副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所有公务接待用餐应事先申报表申报;电话口头申报的事后及时补办申报;未申报先用餐的不予报批。

所有因公接待用餐严格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同,并按照对口径、谁经手、谁刷卡、谁报批的原则经手和审批,坚决杜绝签单消费。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公款安全,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专门合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

2.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及因公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所需经费。

3.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4. 本办法是制定和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二、经费标准1. 公务接待费(1)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公务接待。

(2)公务接待范围内的食品饮料、礼品、宾馆住宿、交通等支出,均应合理、规范、节约。

(3)公务接待费用的合理标准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使用前公开向社会公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公务用车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数量、性能、级别。

(2)公务用车的购置、运行费应当通过招投标或者采购等公开的方式进行,严格控制采购价格,尽量选择节能环保、购置、使用成本低的车辆。

(3)公务用车的管理应严格制度、规范操作、节约使用。

3. 因公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所需经费(1)因公需要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活动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得到审批。

(2)活动的费用应按规定程序报销,费用标准应符合实际需要和节约原则。

三、经费管理1. 严格预算和限额管理(1)每年经费预算应编制详细,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

(2)各项支出限额应经过详细分析,并按照预算和限额执行。

2. 合理使用经费(1)各项三公经费应用于公务活动,并做到不多、不滥、不乱花。

(2)对于公务活动中浮现的“小钱”支出,应在规定范围内自行解决。

3. 控制使用范围(1)三公经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禁将三公经费用于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用途。

(2)严禁任意增减三公经费项,严禁借三公经费行私人活动。

四、监督管理1. 内部监督(1)各级领导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并实行批准和审核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第三条三公经费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内部管理和信息公开。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三公经费预算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编制。

第七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三公经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支出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提高支出标准。

第九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

第十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严禁超编购置和豪华装饰。

第十一条因公出国(境)费用应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禁公款旅游。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信息公开第十四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定期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时,应详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位实际情况、以及行业特点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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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近年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经费有关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

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
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

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
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
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
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

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
务管理部门申报。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
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

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
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章支出调控
第八条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申报核销制度。

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申请出国(境)考察,要提交出国(境)经费预算报告至
局计划财务科,报告资金来源及预算情况,并根据出国(境)的具体
情况,核定经费限额报销标准,同时将经费预算报告提交市财政部
门审核。

出国(境)费用必须按照核定的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出限
额标准的,不允许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各单位公车购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年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报批,购置车辆不得
超出单位公车编制,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全市公车购置按年度计
划数进行总量控制。

各单位财务部门核算公车运行费用时要实行单
车核算,公车运行费用控制在限额标准之内。

要按照中央、省、市、局有关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管理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条实行公务接待费进度控制。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市财政部门对支出进度过快的财政预
算单位会提醒预警,对达到年度控制指标的财政预算单位,市国库
将暂停支付费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支出时要严格执行财经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减少现金结算。

公务接待费用结算票据,要注明接
待具体事项,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
费开支,或在其他项目经费中随意开支接待费。

财政预算单位要严
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结算。

第十二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局属各事业单位每季度末将本单位本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书面报送至局计划财务科,
局计划财务科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

市财政部门汇总分析、提
出调控意见后,将报市政府相关领导,有关情况向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第十三条定期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要通过发布公示、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每季度在本单位公开一次,接受群众询问和质询,条件成熟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建立协作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

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由局计划财务科和监察室牵头,协同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编制科等相关职能科室,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

各职能科室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既各负其责,又协作配合,发挥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第十五条针对“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一)对因公出国(境)报批、境外活动及经费报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查处随意更改出访路线、国(境内外)外滞留、公款旅游和超标准报销费用等行为。

(二)对公车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车,借款、集资、挪用专项资金购车,隐匿或转移购车款超标购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

(三)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超标准公务接待行为;查处公款吃喝、在高消费场所以及经营性娱乐(健身)场所安排
接待活动行为;查处违规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行为;查处虚列票据、弄虚作假或转嫁费用行为。

第十六条将“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
定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局计划财务科商局监察室等有关科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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