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细讲解带答案和解析

1、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2、《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3、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
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A.子女赡养父母B.严禁刑讯逼供C.公民依法纳税D.紧急避险5、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6、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2、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
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
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
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
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
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
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4、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5、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6、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某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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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
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
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B.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C.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D.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正确答案】:B,C,D2、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3、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
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B. 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C.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D. 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正确答案】:D4、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
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 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 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 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正确答案】:A,C,D5、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6、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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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2、关于M银行向L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不得向L公司发放任何贷款B.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不得提供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C.该贷款合同无效D.该贷款合同有效3、2011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
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
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
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
早日去投案,或者,惶惶终日,潜逃无聊,了结真好。
”关于某市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恰当的?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4、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5、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6、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1)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1)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单项选择题部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答案】D【考点】不作为犯罪【解析】A项错误。
“法无明文规定不作为罪”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犯罪类型,不作为犯罪亦不例外;但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并不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有可能来源于生活经验(理论上称之为“开放的构成要件”)。
B项错误。
作为可能性的具备是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不具备此条件,不作为犯罪即不成立。
C项错误。
不真正不作为犯并非单纯的不作为即可成立,而是必须其不作为导致一定的法定后果才成立。
D项正确。
不作为只是一种实施犯罪的方式,原则上所有犯罪类型均有不作为方式存在的空间。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
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
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
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
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
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D.丁敲诈勒索陈某。
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
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答案】C【考点】刑法因果关系【解析】A项错误。
王某的财产损失是由乞丐独立导致的,而不可归责于甲,甲只需对其导致的伤害后果负责。
B项错误。
虽然在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自身行为,但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却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9、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6、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正确答案】:A,B,C,D2、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正确答案】:A,C3、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B. 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 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 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正确答案】:D4、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5、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 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 向法院提起诉讼D. 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正确答案】:D6、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预测题及参考答案(卷二)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预测题及参考答案(卷二)一、名词解释1、刑事责任2、犯罪中止3、牵连犯4、单位犯罪5、量刑二、填空题1、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 )和承担的( )相适应。
2、犯罪的( )或者( )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是使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 )。
4、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 )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5、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而采取的损害( )的行为。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 )的犯罪分子。
7、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 )。
8、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 )9、对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罪犯,应采取( )的方法并罚。
10、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的行为,并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称之为( )。
三、简答题1、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是什么?2、简述不作为形式犯罪客观方面的条件。
3、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4、简述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
5、简述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四、案例分析题1、被告人洪某,男,1982年10月出生。
1997年8月21日,洪某见一女孩(10岁)在塘边放牛,洪某强要牵牛玩水。
女孩未理,即刻骑上牛背回家。
洪怒,用手中锄柄赶牛下塘,欲使女孩受惊,发泄不满。
不料牛入深水后,女孩惊慌落水。
洪见状颇为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果,女孩被溺死。
问:(1)洪某的行为与女孩被溺死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洪某表现为什么样的心理状态?(2)根据犯罪主体的构成条件,分析洪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2、被告人王某,男,17岁,初中毕业后闲居在家。
被告人吴某,男,53岁,下岗工人。
被告人王某某,女,28岁,个体工商户。
系王某的姐姐。
被告人王某在公园闲逛时,结识了吴某,日子长了当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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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
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2、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
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3题)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个月,而非二个月。
选项C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下同)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本题中,区政府是和县政府平级的行政单位,因此,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法院。
选项D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
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3、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
故C项当选。
4、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5、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选项C错误。
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6、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7、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8、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9、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
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10、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