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完整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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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 试行)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及
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各类别墅、酒
店式公寓、商住楼及其他由市发改委、建委立项为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合同约定。
对1998年12 月 1 日前建成、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委托社
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
2、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
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
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
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
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 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
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
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3、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
基础、安全护卫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挑选。综合管理、秩序维
护服务标准应选择同等级别,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应选择相应类别,保洁、绿化服务
标准可选择向上或向下浮动一个等级。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一或二
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一类中选择,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
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
务标准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三类中选择。
4、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 平方米(建筑面积)月。
5、小区建筑面积小于2 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
过20 %;小区建筑面积在 2 万至 4 万平方米(包括 4 万平方米)之间的,公共区
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0%。
6、本《标准》中各分项服务标准高一级(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7、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所列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解释详见各部分说明。
二00 六年九月二十日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服务级别服务项目序号内容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元/m 2/ 月)
2/ 月)
1 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接待地点。
机构设置
2 人员要求小区管理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
3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接待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4 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 服务规范服务规范可参照《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执行。
一级
6 制度公示
业务接待地点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收费依据、收费
标准。
0.06
日常管理(1)24 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1】
二小时内到与服务
【2】
7 报修、投诉受理
达现场查看处理,小修五天内完成。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五天内答复处理。
物业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公共水电费分摊每8 服务费收支
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
9 满意度调查征求业主或使用人意见,促进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10 装修事项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
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11 接管项目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服务级别服务项目序号内容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元/m 2/ 月)
2/ 月)
1 管理处设置(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配置电话等简单的办公设备。
(1)小区经理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
机构设置
2 人员要求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小区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挂牌上岗。
3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周
六、周日在接待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4 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 服务规范服务规范应符合《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6 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7 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二级
0.13
(1)24 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一小时内到达
8 报修、投诉受理
现场查看处理,小修四天内修复。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
日常管理与服务
9 服务费收支
物业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公共水电费分摊每
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
10 满意度调查
采取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
低于小区住户的50%,促进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11 档案管理
建立小区物业管理基础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
料档案等)。
12 维修资金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按照政府规定运作。
13 装修事项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
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14 接管项目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服务级别服务项目序号内容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元/m 2/ 月)
2/ 月)
三级机构设置 1 管理处设置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等一般的办公设备。
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