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社考核办法(合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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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评估评分标准通常是根据具体的指标和标准来对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等级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评分标准:1. 组织结构和管理:- 组织架构清晰明确,包括理事会、管理团队等。

- 有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

- 拥有合适的人员配置,包括专业能力和经验。

2. 项目设计和实施:- 项目设计合理,符合公益性原则,解决实际问题。

- 项目过程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 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并能够按计划执行。

3. 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 资金使用透明,符合捐款人或资助机构的要求。

- 财务管理规范,包括资金流动性、财务报告等。

- 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

4. 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对目标受益人的影响力高,解决了实际问题或改善了社会状况。

- 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 能够与其他相关组织合作,提高整体社会效益。

5. 透明度和公开信息:- 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包括组织介绍、项目报告等。

- 具有透明的决策过程,包括项目选取、捐款使用等。

- 向捐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财务状况和项目进展的信息。

以上是一些常用的评估评分标准,实际上根据具体的评估目的和背景,还可以细化和调整这些标准,以更好地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等级和质量水平。

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评估评分标准对于促进团体的发展和提高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评分标准准确衡量了团体的运营状况和社会影响,为公益组织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方向。

以下是更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1. 组织结构和管理:组织结构的清晰明确是评估一个公益团体的重要指标之一。

拥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管理团队等,并且职责明确,协作紧密,能够高效运作。

此外,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也是评估的关键。

团体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项目的高效运行。

同时,团体还需要拥有合适的人员配置,包括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员工,以及充分利用和培育志愿者队伍。

公益性社团评估评分细则.

公益性社团评估评分细则.
按规定开设账户
10
不准借用转入转出
10
会员管理
(30分)
会费收缴标准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投票通过
10
制定会费管理办法
10
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10
按规定配备财务工作人员
(20分)
会计、出纳分设,分工明确
10
会计有从业资格证书
10
财务管理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30分)
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账目
10
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10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0
财务公开透明,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20分)
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10
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10
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20分)
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进行审计
3
专人负责管理
3
人员变动、交届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等现象发生
6
证书管理
(10分)
有专人管理
5
办公场所悬挂证书正本
5
印章管理
(8分)
有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4
专人负责管理、变动交接、无遗失等现象发生
4
工作绩效(420分)
公益活动规模和效益
(180分)
公益活动支出金额
(40分)
近二年公益性支出符合总收入的比例,二年均符合得满分、一年不符合得20分
3
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
4
办公条件
(6分)
挂社团单位牌匾
2
有固定的办公住所

爱心社社员管理与考核奖惩度制度

爱心社社员管理与考核奖惩度制度

爱心社社员管理与考核奖惩度制度一,总则本管理与考核奖励制度旨在督察社团成员积极的参与社团的活动,规范社员的行为,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运行。

同时对表现优秀的社员会员进行肯定与鼓励,充分调动社员与会员的积极性,促进社团的长远发展。

二.细则(1)会员管理及考核奖惩1.凡加入申请我社的均以会员身份进行注册登记。

2.考核时间为三个月,在考核期内表现良好者且有意愿成为正式社员者可转为正式社员。

3.考核内容包括:参与活动的次数,活动期间的表现,对社团的贡献。

4.在学期结束时对表现优异的会员进行表彰与相应奖励。

5.凡年爱心社注册登记满一年,且参加活动三次以上者(爱心家教为一学期),才享有网络注册资格。

(2)社员管理及考核奖惩1.考核包括社员个人自我评价、社团日常考核、部门负责人评价与考核、同部门其他社员民主评议等。

2.考核内容包括:参与活动的次数(其中包括小组会议、部门会议、理事会、社团大会等会议的出勤率),活动期间的表现,其他方面(例如:对社团发展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好的活动创意,赞助的拉取等)3.在学期结束时,评选出5个“家教之星”小组(其中根据各年级小组多少的比例来定),8名“优秀社员”。

对其进行表彰,颁发相关证书,奖励一些纪念品。

4.凡一学期无故缺会两次以上或以任何理由(包括请假)缺会三次以上的社员予以除名;凡以一学期参加活动低于两次且表现较差(根据考核成绩而定)的社员取消干事职务并降至会员,进行重新考核。

(3)部门(中心)负责人管理及考核1实行部门(中心)负责人制,部门(中心)负责人有自己所属的职责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同时要积极与其他部门的负责人联系,促进社团的整体发展。

2.部门(中心)负责人要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加强部门内部的交流,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使部门和本社永葆活力。

3. 考核内容:所负责活动的效果;部门管理情况;对社团作出的贡献大小;4.每学期结束时召开社团总结大会,各部门及中心要有相关的成果展(形式多样例如:PPT、报告等),也将纳入考核的当中。

爱心社规章制度有哪些

爱心社规章制度有哪些

爱心社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爱心事业的发展,增强团队凝聚力,培养志愿服务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爱心社内所有成员,包括会员、义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爱心社的宗旨是传递爱心,帮助有需要的人,倡导公益活动,践行社会责任。

所有成员都应本着爱心和奉献精神参与社团活动。

第四条爱心社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正当合理行为,不得从事涉嫌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五条爱心社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力量,共同推动爱心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六条爱心社吸收新成员需经过内部推荐和审核程序,经社团理事会批准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保持活跃度,不得长期不参加社团活动或擅自退会。

第八条义工是爱心社的重要支柱,应具备一定的实际行动能力和爱心精神,配合社团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义工应定期参加社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社团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负责领导和指导成员,推动社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组织活动第十一条爱心社应定期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如走访老人、义卖筹款、志愿服务等,号召社团成员积极参与。

第十二条组织者应提前做好活动策划和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做到严谨细致。

第十三条参与活动的成员应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活动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纪律规定,不得私自行为或违反规定。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反馈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活动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爱心社将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或礼品等,以激励和鼓励其继续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如警告、禁赛、降级或开除会籍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公正、透明地执行奖惩制度,维护社团内部的公平公正和和谐稳定。

第五章外联合作第十八条爱心社可以与其他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开展合作,共同开展公益活动,推动爱心事业的发展。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比考核细则一、此评分细则为100分制。

二、总分100分,社团内部分栏总分为70分,社团对外活动总分为30分。

1.社团内部(70分):(1)文件上交(10分):(监察组)●活动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当天、社团活动相关报告/图片一周内、活动策划规定时间等)能够及时上交记10分;●活动材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加10分的前提上进行扣分)(2)社长工作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长能尽职尽责的带领社团成员完成社团日常工作记6分;●剩余4分由主席团在考察社团建设成果后进行给分(主席团一人有1分的给分权)(3)社团成果展示(10)在社团定时成果展示会上,有工作成果的,由会上评委(主席团、社团管理中心、监察部)进行分别计分,以总分30分的形式,去掉最低最高分进行取平均分的方式得最终分数(4)社团日常活动(10分)(监察组):附表:社团活动报送、须注明日常或对外(5)社团活动场地、器材、材料保护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团成员能够将活动的场地、器材、材料保护完整,没有损坏记;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向活动中心借出的材料并且没有损坏记10分。

否则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6)定期例会(10分):(监察组)●社团每月定期开展例会的记10分,不开展例会的社团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社团对外活动(30分):附表:社团活动报送(监察组)(1)大型活动参与情况(20分):●社团在学校主办的大型活动(包括校庆、汇演等)能作用,协助学校圆满举办大型活动(2)校外合作(10分):●社团能够积极发挥外交职能,与兄弟学校、合作学校、社会团体进行合作开展一系列能够提升我校良好风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有意义的活动或拉取赞助3.特殊贡献(额外10分):●社团做出对学生会内部发展或对学校完善具有明显作用的贡献或者其他特殊贡献加上10分。

三、说明:1.细则可根据社团内部的实际情况在通过申请后可做出一定的修改;2.进行评分时评分人不得依照主观意识或者徇私包庇,一切的评分标准都以实际为基础;3.模糊的评分点可经过各方面的充分商讨和协商后依照本细则和实际情况酌情给分;4.项制度时要秉持公正、公平的态度,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保证每个社团平等参与优秀社团的竞争;5.本制将更好地调动社团开展活动及社团成员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将学生会的社团推上更快、更好、更全面的发展道路,推进学校文化方面的建设进度。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优秀社团评比考核细则一、此评分细则为100分制。

二、总分100分,社团内部分栏总分为70分,社团对外活动总分为30分。

1.社团内部(70分):(1)文件上交(10分):(监察组)活动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当天、社团活动相关报告/图片一周内、活动策划规定时间等)能够及时上交记10分;活动材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加10分的前提上进行扣分)(2)社长工作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长能尽职尽责的带领社团成员完成社团日常工作记6分;剩余4分由主席团在考察社团建设成果后进行给分(主席团一人有1分的给分权)(3)社团成果展示(10)在社团定时成果展示会上,有工作成果的,由会上评委(主席团、社团管理中心、监察部)进行分别计分,以总分30分的形式,去掉最低最高分进行取平均分的方式得最终分数(4)社团日常活动(10分)(监察组):附表:社团活动报送、须注明日常或对外(5)社团活动场地、器材、材料保护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团成员能够将活动的场地、器材、材料保护完整,没有损坏记;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向活动中心借出的材料并且没有损坏记10分。

否则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6)定期例会(10分):(监察组)社团每月定期开展例会的记10分,不开展例会的社团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社团对外活动(30分):附表:社团活动报送(监察组)(1)大型活动参与情况(20分):社团在学校主办的大型活动(包括校庆、汇演等)能作用,协助学校圆满举办大型活动(2)校外合作(10分):社团能够积极发挥外交职能,与兄弟学校、合作学校、社会团体进行合作开展一系列能够提升我校良好风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有意义的活动或拉取赞助3.特殊贡献(额外10分):社团做出对学生会内部发展或对学校完善具有明显作用的贡献或者其他特殊贡献加上10分。

爱心社社团的规章制度

爱心社社团的规章制度

爱心社社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爱心社的健康发展,维护社团成员的利益,增强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爱心社是一个由爱心向上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团体,主要以慈善公益活动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条爱心社的宗旨是:弘扬爱心、传播正能量、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第四条爱心社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友爱、奉献奉献、勤奋努力、拼搏进取。

第五条爱心社的口号是:“用爱心传递阳光,让爱心永不止步。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爱心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部长数名,社员若干。

第七条社长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部长负责相应工作,社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八条爱心社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要负责社团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

第九条爱心社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收支管理、会费征收等工作。

第十条爱心社设立宣传部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

第十一条爱心社设立活动部门,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包括活动策划、执行、总结等。

第三章入社及管理第十二条有意加入爱心社的同学,需通过面试及评选程序,并得到社长及部长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方可入社。

第十三条社员有权利参与社团的活动,并有义务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社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发展自己的爱心和公益意识。

第十五条社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会费,按照规定参加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社员如有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行为,经过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社长有权开除其社籍。

第十七条社员有权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并有权利参与社团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八条社员应当保护社团的形象,维护社团的利益,不得有损社团的声誉。

第四章活动规划第十九条爱心社每学期必须制定活动计划,包括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团队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每周至少举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以提高社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二十一条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公益事业,传递正能量。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一)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一)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一)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公益性社会团体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为社会发展和民生服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了引导和规范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发展,以及保障社会公益事业的合法、规范、可持续发展,我国于2016年出台了《公益性社会团体管理暂行条例》。

条例中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进行等级评定,以评估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同时也可以为社会对其的信任度和资助提供参考。

那么,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评估评分标准有哪些呢?一、组织机构建设(30分)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具备完备的组织机构和运转机制,以便有效地开展工作。

评估标准包括:法人代表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是否设有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保持良好的日常运行状态等。

二、工作依据和目标(20分)公益性社会团体在开展工作时应该有明确的工作依据和具体目标,以便能够有系统的、有计划的完成任务。

评估标准包括: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计划、是否将团体的规章制度和使命宣言落地到具体的工作中、是否与其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向社会传递团体的信仰和使命等。

三、公益事业服务(30分)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公益性、非牟利性,对于社会建设、保护环境、促进人民健康都有积极的贡献,服务项目应当定期和持续的维持运行。

评估标准包括:服务项目是否符合公益性、非牟利性原则、服务质量是否高效、服务效能是否显著、服务的可持续性如何等。

四、自愿性原则及公益性信用体系建设(20分)公益性社会团体应该秉持自愿性原则,不强制成员参加和捐赠,依托可靠的信用体系,持续运作社会公益资源,深化公益性信用观念引领,提升社会公益物资的合理分配和日常管理。

评估标准包括:团体成员的自愿性程度、公益性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运营、团队的公益性文化建设是否到位。

以上是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等级评定评估评分标准。

评估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三个等级。

标准的制定和推行将有力促进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规范发展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也为公益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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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考核办法
(2008年3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同学,提高社团工作效率,激发社员工作热情,使社团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爱心社在原有《延安
大学学生爱心社考核办法》基础上,依据校团委、社联会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奉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考核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爱心社各组织机构及全体社员。

第五条:本办法实行“量化考评、分值奖惩制”,对各组织单位及个人分别予以考评、奖惩;各组织单位及社员基础分分别为
60分,根据其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予以加、减分,期末以
分数高低为依据对各组织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或批评
惩处。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各组织机构、社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社章程及社员大会、社常委会、社主席团会议决议;工作中未经申报审批自行决策,
并对社团造成一定影响的,该组织机构扣减5分,当事人扣
减3分。

第七条:社员必须遵守本社章程,维护本社荣誉,社员的言行对本社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本社荣誉者,每人每次视其情节轻重扣
减5—10分。

第八条:各组织机构应积极、主动参加日常活动,在完成活动任务的前提下,有创新之举或其它对社团有显著贡献的,该组织机
构嘉奖5分。

第九条:各组织机构中,组员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者,该组织机构嘉奖3分,该社员嘉奖2分;被采纳者该组织机构再加
2,该社员再加1分。

第十条:各组织机构在活动中未能按规定及时完成工作计划,或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对社团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按其
情节轻重扣减5-10分,该机构负责人扣减1-3分,当事人
扣减3-5分。

第十一条:有活动安排的社员无故缺勤并未请假者扣3分,对活动造成一定影响者再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2分;活动中临时
请假者扣1分;活动前请假者不扣分。

第十二条:召开会议时,无故缺勤并未请假者扣3分,其组织机构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2分,请假者不扣分。

第十三条:召开常委会议或开展活动中无故缺勤并未请假次数累计达3次者,或请假次数累计达5次者,取消其常委资格。

第十四条:社员对社团各项工作条例提出合理修改或更新建议者,每人每次加2分。

第十五条:社员及时并积极提交工作报告、工作材料、工作总结者,每人每次加2分。

第三章奖惩
第十六条:本办法奖励等级分为四级:
丁级: 60—65分及格表扬;
丙级: 66—70分会议口头表扬;
乙级: 71—75分爱心社建挡表扬;
甲级: 75分以上爱心社建档表扬并颁发爱心社”优
秀干部”荣誉证书,并上报社联会
给予建档奖励。

第十七条:学年末,由常委会无记名投票选出“突出表现奖”及“认真务实奖”获得者各一名,获奖者社团给予建档奖励并颁
发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本办法批评处罚分为四级:
D级: 56—60分会议口头批评;
C级: 51—55分批评警告,勒令纠正;
B级: 46—50分严重批评,取消常委资格;
A级: 45分以下特级处罚,勒令退社。

第十九条:各组织机构中分数最高者,年末总结大会予以会议表扬,该组织机构全部组员予以建档奖励,负责人授予爱心社
“优秀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依据《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章程》制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若存在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悖或不符等情况,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对办公室委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办法同上,由办公室主任执行。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监督办公室考核工作的实施,由全体常委监督考核工作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员对本办法有异议或建议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办公室审核、修订;在新考核办法未公布之前,按此办法严
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考核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并附以办公室说明。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

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
二00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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