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队的使用效率和节约资源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使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包括直接使用或者委托使用行政池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
第三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服务于行政机关工作及公共利益事务,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高效、安全、节约、环保,并遵循公共利益和货币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对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行驶管理、维保管理、加油管理、事故处理、处置等。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定点、定时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章行为。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情况时,应当即将报警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必要时可以请求支援。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珍惜资源为前提,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和合理安排。
第十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一)严谨审慎,避免滥用和挥霍;(二)合理分配、合理使用,确保效率和节约;(三)注重安全、环保和质量,保证工作无障碍。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审批、登记、报销等管理制度,并规定使用车辆的时长和里程限制。
第四章维护和更新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维护和更新应当以保证车辆安全、持久、环保、符合规定标准、合理经济为原则。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需要更新或者废弃时,应当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设立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人员,负责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同时参预单位工作的相关协调和管理。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和考核,重点考虑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合理利用和节约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紧急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保障公务行车安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茶政办发[xx]10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公车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驾驶员管理:1、各单位要严格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要聘请品行端正、责任性强、驾驶技术娴熟的人员担当驾驶员,防止因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而影响单位的声誉。
2、非专职驾驶员,特别是单位领导,无论因公因私,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驾车外出。
3、驾驶员在上班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酒后驾驶。
二、严格车辆管理:1、规范公车停放。
非公务活动期间,公务车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单位车库或指定位置,不得在单位外乱停乱放,更不能把公务车开进休闲娱乐场所(急救任务除外)。
2、禁止公车私用。
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参与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
对因私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公车的,要说明用车原因、时间、地点、线路,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3、严格用车登记制度。
公务用车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各科室需要用车的,必须先向办公室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所有车辆加油统一用ic卡管理,实行一车一卡,非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
4、严谨公车对外承包。
救护车只能作为日常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不得改装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严格监督整改: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公车管理具体办法,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并于本月底前将整改情况及管理办法报局办公室。
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局办公室、监察室将不定期开展抽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公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公车管理的职责。
对因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损坏、交通事故等,致使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除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规依法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个人全部承担。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3.06.25•【字号】•【施行日期】200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定点维修企业: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管理,确保车辆的维修质量,杜绝公务用车维修中的不正之风,节约维修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阳江市200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决定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
为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经按规定组成的评标委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定程序,对各投标企业的的规模、实力、技术、价格、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市冠贤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市溢信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市和顺进口汽车维修中心、市阳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市振阳警用汽车维修保养点、市冠铭汽车修配厂共六家企业为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二、为方便各单位汽车的维修,促进定点维修企业之间的竞争,提高修车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定点范围内自由选择维修企业。
三、定点维修对象及时限。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凡属公务用车需要维修的,必须到上述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汽车维护、修理。
各单位到定点维修企业维修车辆时,定点维修企业凭单位车管领导在《阳江市公务用车送修单》(见附件一)的签置意见及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制发的《阳江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卡》受理业务并作进厂登记。
没有办理维修卡的车辆,不得享有政府采购权利,不得享有定点维修规范之保证。
为做好该证的发放工作,市级各主管部门必须于7月10日前将属下各单位的所有车辆按要求填制《阳江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卡申请表》(见附件二),报市政府采购中心(阳江市石湾路财政局二楼、联系电话:3418693)。
用车审批程序

一、用车审批程序1.使用公司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
工作日市区公务用车可在当天填写,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
2.“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长途异地需经分管领导-副总)签字同意后,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备存。
3.车辆的使用,以“优先申请,集中管理”为原则,做到合理调配。
如几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的,若行车路线相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尽可能统一安排用车,否则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4.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先申请后派车的制度,无特殊情况,长途公务用车不得当天申请派车,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来不及按正常程序申请用车的,可酌情派车,事后补办手续。
5.为确保安全,私人用车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由用车人以外的任何人驾驶,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任何事故的均由用车人负责,并对用车人进行处分。
6.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免费使用。
7.外单位用车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所有费用(油费、路桥费、用车人食宿费、停车费等)由借用方支付。
8.自有车辆并享受公司交通费补贴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派车。
二、用车人注意事项1.用车人应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往返时间与路线使用车辆,因情况变动需要延迟返程时间或改变行车路线,应提前1小时与行人部协调,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2.用车人在行程完毕时,需在用车单上对用车单记录的公里数、加班时间等予以签字确认。
3.用车人因故取消用车,应在预定发车时间前30分钟内提出撤单。
4.用车人当天必须返回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关好门窗,锁好防盗锁、加满油、随身携带随车证件及钥匙。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做好车辆检查,以备随时用车;如车辆返回时间已过下班时间,请将车辆停在指定地点后,告知值班保安登记返回时间,并自身保管及携带上述证件,并于第二天交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三、用车人行为规范1、用车人在行驶前需认真检查车辆性能,如有异常,自行处理。
如不能自行处理,需及时报告行政部负责人。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
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公务接待费:各单位应明确一位领导为公务接待审批人。
公务接待经办人员应事先按照《公务接待审批单》的内容和要求,一次一单如实填写,并报单位领导审批。
同时,经办人员报销费用时,应附《公务接待审批单》、被接待对象单位公务活动公函、各项接待费用结算清单、正式发票。
凡超出审批标准和接待范围的接待费不得报销;无被接待对象单位公函的接待费不得报销。
各单位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经费情况,报送同级有关部门。
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应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经费审批意见表》以及有效的原始票据。
无审批手续的出国(境)费用不予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
各单位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报送同级有关部门。
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维修应事先编制审批单,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报销车辆维修费支出应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机动车维修审批单,以及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
各单位要记录车辆损耗油耗情况,实行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定点保险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报销应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凭证》、政府采购相关手续、购车正式发票。
无控购手续及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的购车费用不得报销。
会议费:各单位召开各种会议应事先编制《会议费预算表》,经主管经费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
报销会议费支出应附会议费预算单和结算单、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据凭证,凡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得报销。
差旅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凡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外出学习、培训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培训费:各单位举办各种培训班应事先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按审批计划组织培训。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5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2、负责调派车辆,监管车辆运行和司机履责情况,对车辆保养维修和使用奖惩司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5、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车辆调派与费用结算第五条根据用车部门申请次序及任务轻重缓急,车管人员统一调派车辆,派车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方便部门要车用车。
第六条司机凭车管人员出具的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非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越过车管人员指定车辆或自找司机直接出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及油费承担执行以下规定:1、车管人员根据用车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填发派车单,费用列支部门经费。
2、值班车辆仅限于接送值班人员上下班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使用,未经同意,严禁挪作他用;接送值班人员的区域限于新密市城区、矿区中心城范围内,每班接送次数一般不得超过当次值班人员总数的____倍。
若办理部门公务需使用值班车辆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公务车辆执行长途任务(郑州市域范围外)或节假日用车,用车部门应在工作日内提前申请,车管人员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出具派出单,司机凭单出车,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八条出车时司机必须向用车人明示里程起始底数;收车时应如实核算出当次费用(精确到“____元____角”),请用车人当场签字后立即交车管人员核查。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原始凭证标准清单参考案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原始凭证标准清单参考案例一、购买办公用品、耗材、配件等1.审批单(1000元以上要有签呈)2.发票(要附有明细,或附和发票一致的机打清单)3.验收单据二、报销差旅费1.出差审批单2.交通费发票(应和出差审批单一致)3.住宿发票(附酒店机打住宿清单)4.如果参加会议和培训,需附会议/培训文件5.其他特殊情况应附的原始凭证三、报销会议费、培训费1.审批单(签呈)2.会议/培训议题等文件3.会议预/决算表4.会议通知5.参会人员名单6.会议签到簿7.师资费用:讲课费签收单或合同、异地授课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提供相关凭据。
8.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
四、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1.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单独购买固定资产时用)2.审批单(非单独购买固定资产时用签呈,但是需要附)3.合同4. 中标通知书(如果需要招投标)5.发票6.固定资产验收单7.购置进口设备:须附国外发票、商务合同、代理手续费发票、银行水单及银行手续费票据(如银行水单为复印件,则要加盖银行印章)。
五、购买实验实训耗材1.审批单2.发票(要附有明细,或附和发票一致的机打清单)3.验收单4.如果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则需要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
5.合同6.中标通知书(如果需要招投标)六、报销公务接待费1.对方单位公函2.公务接待申请表3.报销单据上写清楚公务接待活动的详细情况,包括公务活动内容、招待人数、地点等4.交通费发票、餐费发票、住宿发票等七、报销公务用车维护费1.公务用车维修申请单、发票、维修清单2.汽油费:加油审批单、发票,注明加油卡编号、加油日期。
3.其他支出:签呈、发票、支出明细等八、报销出国费用1.出国任务批件2.护照复印件3.培训费票据4.国际旅费票据5.住宿费票据6.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九、发放院外人员劳务费1.签呈(相关业务已有审批单的,不需要再单独提供签呈)2.院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必须有制表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3.相关支持性附件,例如课程表、培训/会议文件、考试组织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