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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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协议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协议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监理方)为了规范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水运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委托乙方对水运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监理范围1.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及施工过程进行监督;2. 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3. 对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的符合性进行监督;4. 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协调解决工期延误问题;5. 对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6. 对施工成本进行监督,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监理费用1. 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支付监理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2. 如发生超出监理范围的额外费用,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支付方式。

第四条工作时间1. 乙方应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及时到场监理施工过程;2. 如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增加工作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同意。

第五条信息共享1. 双方应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工程进展和问题,共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困难;2. 双方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流程。

第六条变更管理1. 如有工程变更需求,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2. 工程变更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加或减少,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条纠纷解决1.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2.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补充协商解决。

第八条生效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2. 如工程超出计划时间,协议有效期可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第九条其他1. 本协议内容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 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地址:签署地点:电话:以上仅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协议示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修订说明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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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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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本文从合 同范本条款设 置的调整 、 内容的修订 、 格式 的处理 三方面 , 介绍 了合 同范本修 订的情况 。
关键词 : 水运工程 ; 监理合 同 ; 修订
中图分 类号 : 4 . U 642 文献标 识码 : C 文章 编号 :02—47 (02 0 —0 0 —0 10 92 20 )7 1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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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双 方在签 订合 同时参 照 范 本 , 以 比较全 面 地约 定 可

2-06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216-2000)水运工程

2-06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216-2000)水运工程
精品可编辑术语20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依据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等遵照一定的准则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从施工招标期到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的整个施工阶段对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关系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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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条件等因素,组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试验室或委托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室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平行试验。 监理工作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测量和试验专业人员
(!)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 (#)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控制点并核验承包人设置的测量控制网点或基线; ($)组织或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 (%)检查施工人员、机械、材料的进场情况,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 签署工程的开工令; (&)主持或参加工地会议,并进行有关协调; (’)控制施工质量,检查或检验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检查施工原始 记录及报告; (()对隐蔽、分项和分部工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分 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协助审查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其 补救措施; ()))检查工程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 ()!)审查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进行工程计量,审核支付申请; ()#)审核承包人提出的交工申请,组织初验合格后及时向业主转报; ()$)参与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 ()%)提交相应的施工质量评价意见和监理工作报告; ()&)协助业主审查竣工结算; ()’)审核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施情 况。 !"#"$ 监理机构应具有下列主要权利: ())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受监工程独立进行监理; (!)查阅受监工程的有关文件; (")参加业主和承包人召开的受监工程的有关会议; (#)制止各种质量与性能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和未进行验收的隐蔽工程拒绝计量; (%)当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时,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 (&)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承包人改正,情况严重时,报告业主 同意后可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的人员,直至建议业主更换承包人。 !"#"% 监理机构应具有下列主要义务: ())设置或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经业主认可; (!)按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常驻现场; (")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情况; (#)及时向承包人转达业主指令和修改设计;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前言为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运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包括施工招标期、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的监理,信息与资料管理等内容。

本规范共分8章12节和2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实际,并参考目前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编写而成。

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负责。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如进行局部修订,其内容将在《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信息》上刊登。

目录1 总则 .............................................................. 1 2 术语 .............................................................. 1 3 一般规定 .. (3)4 施工招标期监理 ........................................................7 5 施工准备期监理 (7)5.1监理准备 .........................................................75(2 施工准备期监理 ................................................... 8 6 施工期监理 (10)6.1工程质量控制 ....................................................106(2工程进度控制 ...................................................126.3工程费用控制 ....................................................136.4合同管理 ........................................................146.5工地会议 ........................................................156.6施工监理交底 ....................................................17 7 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监理 (17)7.1交工验收 ........................................................177.2保修期监理 ......................................................18 8 信息与资料管理 (19)8.1信息管理 ........................................................198.2资料管理 ........................................................19 附录A 常用施工监理表 ................................................. 22 附录B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 56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 (57)附:条文说明 01 总则1.O.1 为加强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行为,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工期和费用,制定本规范。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通用5篇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通用5篇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通用5篇篇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水运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合法、自愿、等等原则,就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理服务范围1.1 本合同的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对水运工程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测、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确保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1.2 乙方委托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水运工程进行监理服务,甲方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不得泄霩工程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二、监理义务2.1 甲方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2 甲方应当按时履行监理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

2.3 甲方应当保证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经验符合相关要求,确保监理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2.4 甲方应当对监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向乙方提供监理服务的成果和建议。

三、监理报酬3.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监理报酬,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见附件《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报酬明细表》。

3.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监理报酬,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监理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水运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误,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2 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审裁决。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修订出版稿2015.10.28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修订出版稿2015.10.28

J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S 252—2015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ode f orPort and Waterway Engineering2015—09—28发布2016—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主编单位:北京水规院京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北港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6年01月01日人民交通出版社2015·北京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0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新列项目部分)的通知”(交水发[2010]362号)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编制而成。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自2001年4月实施以来,对规范和指导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推动水运工程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水运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日趋多元化,国家关于工程建设一系列新法规的发布实施,使监理工作职责和定位发生了新的变化,原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需要,为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进行修订。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监理、施工期监理、机电设备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合同管理、监理资料管理等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将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监理改为缺陷责任期监理,取消了施工招标期监理和施工监理交底的内容,增加了机电设备监理、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2、取消了原规范中部分不适用的术语,增加了“施工监理、监理单位”等术语。

3、补充调整了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等内容,补充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其他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等要求。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手册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手册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手册是一本关于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实用工具书,旨在为从业人员提供全面的指导和管理方法。

本书在总结多年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水运工程特点,以最新的标准、法规为依据编写而成。

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运工程的基本理论、招投标、监理组织和监理文件的编制,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过程控制、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监控以及监理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水运工程施工工程材料、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各种码头结构型式,防波堤、护岸、陆域形成、软基处理、道路堆场、航道整治与疏浚的监理质量控制。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手册的特色突出、实用性、指导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它为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流程和标准,以确保施工监理的质量和效果。

手册涵盖了水运工程的各种类型,包括船闸工程、航道工程、码头工程、干船坞船台工程、跨河桥梁等,为不同类型的工程提供了专业的监理指导。

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控制和合同管理。

这些内容在手册中都有详细的阐述和指导。

监理单位需要审定承包人的人员、船机、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单位还需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此外,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手册还强调了监理合同和信息管理的重要性。

监理单位需要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水运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并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

这有助于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总之,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手册是一本非常重要的工具书,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从业人员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管理方法。

通过学习和应用手册中的内容,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进行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并保障施工安全。

手册的实用性和指导性使得它成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从业人员的必备参考资料。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一、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二、乙方:(监理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对水利工程进行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甲方特委托乙方进行监理工作。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1.1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要求,委托乙方对水利工程施工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合理控制。

1.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履行监理职责,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二条:工程范围2.1 工程名称:2.2 工程地点:2.3 工程规模:2.4 工程内容:2.5 工程进度计划:第三条:监理职责3.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3.2 乙方应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3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

3.4 乙方应对施工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意识。

3.5 乙方应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验收情况、施工方存在的问题等,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四条: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2 如因工程延期或其他原因需要延长合同期限,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

第五条:合同价款5.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2 如因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合同价款,双方应在合同变更时进行协商,并办理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或进度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2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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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合同通用条款第1条词语定义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第4条监理范围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第7条甲方的权利第8条乙方的权利第9条监理合同期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第12条人员的更换第13条奖励与赔偿第14条转让与分包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三、合同专用条款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第4条监理范围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第8条乙方的权利第9条监理合同期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第13条奖励与赔偿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副本份,双方各执份。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附件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款)第1条词语定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

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

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监理范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

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

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

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乙方权利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监理合同期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

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

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

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

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

(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

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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