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交接管理制度[001]
员工离职移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确保离职员工工作职责的顺利交接,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移交工作。
三、离职移交流程1. 提交离职申请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应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2. 制定移交计划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15天内,与接替人员共同制定详细的工作移交计划,明确移交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 汇总工作资料离职员工应将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项目文档、客户资料、合同文件、工作日志等。
4. 实施移交(1)离职员工应按照移交计划,将工作资料、设备、工具等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确保接替人员能够顺利开展相关工作。
(2)离职员工应协助接替人员熟悉工作流程、业务知识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接替人员能够迅速胜任工作。
5. 审核确认(1)接替人员应认真核对移交内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员工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2)部门主管应审核《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确认无误后签字。
6. 办理离职手续(1)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
(2)离职员工应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移交清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四、责任与义务1. 离职员工责任:(1)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提交离职申请,并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2)按照移交计划,认真整理工作资料,确保接替人员顺利接手工作。
(3)协助接替人员熟悉工作,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
2. 接替人员责任:(1)认真核对移交内容,确保无误。
(2)尽快熟悉工作,确保接替后工作质量不受影响。
(3)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完成工作。
3. 部门主管责任:(1)审核离职员工提交的《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确保无误。
(2)监督离职员工和接替人员完成移交工作。
(3)确保接替人员顺利接手工作,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
4. 人力资源部责任:(1)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办理员工离职移交工作。
离职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离职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离职员工工作交接流程,保障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保证组织的稳定运作,提高离职员工离职交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交接程序1. 离职申请:员工向上级领导提出离职申请,提出离职日期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离职申请,决定是否接受员工的离职申请。
如果接受,将开始工作交接的准备工作。
3. 工作归档清单:离职员工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制定离职交接工作清单,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重点等。
4. 工作交接计划:离职员工和接手工作的同事一起制定工作交接计划,明确交接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交接内容。
5. 工作交接过程:离职员工和接手工作的同事按照交接计划进行工作交接,详细记录交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关键点。
6. 工作交接总结:离职员工和接手工作的同事进行工作交接总结,包括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第四章工作交接内容1. 工作内容交接:离职员工将自己的工作内容详细交接给接手工作的同事,包括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资料等。
2. 项目进度交接:离职员工将自己负责的项目进度情况详细交接给接手工作的同事,包括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未完成的工作等。
3. 客户关系交接:离职员工将自己负责的客户关系情况详细交接给接手工作的同事,包括客户的需求、合同的签订情况、后续服务安排等。
4. 其他工作交接:离职员工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将其他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一一交代给接手工作的同事。
第五章工作交接管理1. 工作交接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离职员工和接手工作的同事进行工作交接。
2. 工作交接验收:工作交接完成后,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验收,对交接的内容和质量进行评估和确认。
3. 工作交接总结报告: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交接的情况,撰写工作交接总结报告,包括交接的内容、交接的质量、存在的问题等。
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和信息安全,规范员工离职交接流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离职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离职员工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交接范围第四条离职交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作文件、资料、项目、客户信息等;2. 硬件设备、办公用品、工作账号等;3.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4. 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资料和物品。
第三章交接流程第五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交接表》。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接到离职申请后,应组织召开交接会议,明确交接事项和责任。
第七条交接会议应邀请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共同参与交接工作。
第八条交接过程中,离职员工应积极配合,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清点交接物品,填写《交接清单》;2. 逐项核对工作文件、资料、项目等,确保内容完整、准确;3. 将交接物品移交给接替人员,并指导其使用;4. 确认交接物品无误后,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应将工作账号、密码等信息告知接替人员,并协助其完成相关手续。
第四章交接责任第十条离职员工应承担以下责任:1. 在离职前,将工作内容、工作进度、项目状况等告知接替人员;2. 协助接替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3. 确保交接物品、资料完整、准确,不得遗漏;4. 在交接过程中,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 组织召开交接会议,明确交接事项和责任;2. 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3. 对交接结果进行审核,确保交接内容符合要求。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离职员工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交接,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未履行交接责任,导致交接工作出现问题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交接流程,提高离职员工、接替员工及公司行政工作的效率,减少由于人员变动所带来的不必要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离职、辞退及合同期满的员工,其中离职员工包括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时间满,自动离职的员工。
第三条离职交接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离职的申请和批准流程、离职工作交接流程、员工离职工作证明及结算流程、离职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流程等。
第二章离职的申请和批准流程第五条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第六条直接主管接到离职申请后,应尽快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进行沟通并确认离职事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核,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经审核确认离职申请无误后,将相关文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公司领导在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会签意见反馈人力资源部门,并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离职员工。
第十条离职员工收到离职批准通知后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工作交接时间进行离职工作交接。
第三章离职工作交接流程第十一条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工作交接时间进行离职工作交接。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将手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清晰的列出,包括工作职责、进行中的项目、需要交接的文件等,并交接给接替员工或直接主管。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应协助接替员工了解并熟悉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对接替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四条目前员工在离职日期前应完成手中工作的交接,并与接替员工或直接主管完成交接确认。
第四章员工离职工作证明及结算流程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在离职日期后,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工作证明申请。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离职员工的离职工作证明申请后,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出具离职工作证明。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工作证明出具后,按照公司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交还公司的物品、资料等。
公司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离职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公司离职交接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资源的顺利过渡和信息的安全保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的离职交接管理,包含正式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离职交接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离职员工按规定流程进行交接,确保交接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性;2.高效便捷:确保离职交接流程的高效和便捷,减少对公司业务的影响;3.保密安全:离职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离职通知和审批第四条离职通知1.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的离职通知,并注明离职的原因、离职日期以及交接工作的布置;2.公司接到离职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审批,并通知相关部门依据离职日期进行工作调整布置;3.离职通知书须盖章并归档备查,员工与公司形成离职协议。
第五条离职审批1.直接上级应在接到离职通知后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离职员工;2.若因公司特殊原因需要延迟或拒绝员工的离职申请,应及时告知离职员工,并供应合理的解释;3.公司对于离职审批结果保存最终决议权,决议结果应及时通知离职员工。
第三章交接准备和流程第六条交接准备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通知审核通过后,与直接上级沟通交接事宜,了解具体要求和时间布置;2.依照直接上级布置的时间,离职员工应准备相关的资料、文件、账号、密码等,确保交接工作可以顺利进行;3.离职员工应乐观帮助部门内部的交接人员,供应必需的培训和知识共享。
第七条交接流程1.直接上级应布置一名合适的员工担负交接人员,负责与离职员工进行交接工作;2.交接人员应与离职员工充分沟通,了解离职员工工作内容、项目进展和待办事项,并进行认真记录;3.交接人员应乐观学习和掌握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确保顺利接手离职员工的工作。
第四章交接内容和管理第八条交接内容离职交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工作档案:包含项目资料、合同文件、报告等;2.工作进展:包含进行中的项目、任务调配和进度情况;3.紧要联系人:包含客户、供应商等紧要合作伙伴的联系方式;4.系统账号和密码:包含电脑、网络、邮箱等系统的账号和密码;5.部门规章制度:包含部门工作流程、相关规定和制度等。
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一、离职交接须知
员工离职必须做好员工离职前交接工作,并获得以下各部门负责人签字。
1、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办公室钥匙,按项进行交接。
交接完毕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查无误后,进行签字确认,签字完毕责任转移。
2、部门负责人在与离职人员办理交接后1天内到财务部办理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入库手续。
财务负责人根据交接单上项目逐项办理入库。
3、与财务部负责人办理欠款清算、股金处理、工服清算、礼盒礼金清算、办公用品清算、宣传用品清算,逐项清算,全部交接完毕后,方可最后签字,以保证财务安全,签字完毕责任转移。
4、全部交接办理完毕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合同解除、保险封存转移手续。
二、员工离职
1、将各部门签字的《员工辞职/辞退申请表》及员工离职交接单返回人力资源办公室,核实无误,由部门上交员工离职呈报单,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离职。
2、因员工个人原因,离职有未尽事宜,公司有权停止最后薪金发放及相关人事关系的转移,并保留公司对员工应有的法律权利。
3、若员工交还公物因员工原因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审批:复核:整理:。
员工离职与移交制度

员工离职与移交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员工离职及其工作移交的流程,确保公司的平稳运转和业务的顺利过渡。
任何员工离职都应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得到妥当保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含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员工。
3. 离职程序3.1 提前通知当员工决议离职时,应在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主管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并在复印件上签署确认。
3.2 交接工作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与接替其职责的同事进行充分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并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3.3 设备及资产归还离职员工需在最终工作日之前归还全部公司设备、钥匙、工作文件和其他公司资产,并在离职清单上签署确认。
3.4 员工离职手续员工离职前需依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社保关系转移、工资清算、兑奖事宜、健康管理检查等。
4. 移交工作4.1 移交责任离职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将其负责的工作交接给接替其职责的同事或上级经理。
离职员工应供应充分的引导和培训,确保接替人员了解职责和工作流程。
4.2 移交内容移交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工作指引和流程说明;—项目和任务进展的认真情况;—紧要文件、账户和密码的存档信息;—客户和合作伙伴的联系方式和关系维护记录;—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和事项。
4.3 移交审核接替人员需核对移交的工作内容和资料,并在相关移交文件上签署确认,以确保移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离职员工身份处理5.1 离职员工权限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应立刻处理该员工的系统权限,包含但不限于电脑登录账户、邮箱账户、会议软件账户等。
同时,离职员工应在离职时交还公司门禁卡、工作证等。
5.2 员工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离职员工的个人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包含合同、工资单、社保相关文件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当保管。
5.3 数据备份和保密离职员工离职前应将相关工作数据进行备份,并依照公司的保密规定妥当保管。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离职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加强对员工离职交接制度的管理与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离职员工。
第三章离职交接程序3.1 提出离职申请员工确定离职后,必须在离职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提出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时间。
3.2 确认离职时间所属部门领导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确认离职时间,并作出不允许、允许或者延迟处理等决定。
3.3 开展交接工作离职员工应按要求准备交接材料,并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
3.4 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结算、社保福利处理、公司物品归还等。
第四章离职交接内容4.1 工作内容交接离职员工应详细记录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状态,并针对关键工作详细说明工作发展、存在问题、建议和提醒等内容。
4.2 绩效考核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本人工作绩效量化并形成文档材料。
4.3 人际关系交接离职员工应与公司内其他员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详细介绍自己常与哪些员工打交道,以及这些员工的特点。
4.4 其他交接离职员工还应将把个人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车库卡等公司物品进行清点,和行政部门或者直接上级进行归还。
第五章离职交接管理5.1 相关责任人公司HR部门、所属部门领导和离职员工均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离职交接工作,并对离职交接进行定期管理和评估。
5.2 交接任务分解公司应根据不同离职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合理分解交接任务。
5.3 内部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有关离职交接的内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交接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离职申请表;2、工作内容记录表;3、绩效考核记录表;4、物品归还清单。
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指全职员工与公司之间的书面合同,约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2、离职交接:指员工离开公司前,将个人职责、工作成果、工作发展、人际关系和相关事项等进行详细记录和交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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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
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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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
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
员、部门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四)档案管理员核对应交接的凭证、资料、文件并制作详细的档案交接清单,并注明档案的属性:原件或复印件;资料交接须以原件移交;离职员工电脑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备份。
(五)交接完毕后,《离职手续清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存档。
(六)财务部负责核算离职员工的应付工资,并于下个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第七条责任
(一)移交人责任:须将在职期间一切公司档案及资产完整移交。
隐瞒、伪造、损坏公司档案及资产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接收人、监交人责任:接收人对接收的档案及资产负有验收与保管责任。
监交人对交接负有监督责任。
在交接过程中须确保一切公司事项已交接完毕。
若移交人员离开公司后,发现遗漏交接事项或者交接不实的情况,由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资产管理员的责任:资产管理员须对所验收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并对其耗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若所验收的资产出现异常耗损,资产管理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赔偿;若因资产验收员的疏忽,未对异常耗损资产进行耗损评估,公司将有权要求资产管理员进行相关赔偿。
第八条注意事项
(一)部门主管自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之日起,有权封存该员工经
手的电脑及全部文件资料。
(二)部门主管应于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两个工作日内拟定交接计划,确定交接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等事宜并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人员进行监督交接。
(三)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交接或未按程序交接,部门主管应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处理;若存在违规违法情况,公司将报司法机关处理。
(四)员工因伤亡、失踪、潜逃等行为离职,由部门主管办理交接手续。
(五)离职人员严禁拷贝、复印公司一切文件资料,违者承担法律责任;因公司内部调动需要拷贝资料者,必须在工作交接单中注明;调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离职岗位文件资料,须报经部门主管及综合办公室批准后可查阅。
(六)相关的交接人员须确保离职员工将与工作相关的一切账号及密码一并交接清楚,员工离职后发现此项有漏交情况的,由监交人和接收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监督实施,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本制度为暂行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附件
附表1《员工离职交接表》
附表2《离职手续清单》
附表1 员工离职交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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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离职手续清单
兹有部(科)员工(工号)身份证离开公司。
请各有关部门指导其做好工作及物资的移交手续,移交完毕后请相关人员在本部门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或签名。
口本人申请离职结算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由本人亲自领取。
口本人申请离职结算工资以电汇方式打进本人银行帐号发放。
户名:银行帐号:;开户银行:离职员工本人签字:
TH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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