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保险学基础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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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全套资料

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全套资料

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精品资料一、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真题汇编及考研大纲1.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回忆版)2012-2014、2017年考研真题,暂无答案。

2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大纲①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大纲。

②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大纲。

③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大纲。

二、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资料3.魏华林《保险学》考研相关资料(1)魏华林《保险学》[笔记+课件+提纲]①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魏华林《保险学》考研复习笔记。

②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魏华林《保险学》本科生课件。

③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魏华林《保险学》复习提纲。

(2)魏华林《保险学》考研核心题库(含答案)①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核心题库之魏华林《保险学》选择题精编。

②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核心题库之魏华林《保险学》论述题精编。

③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核心题库之魏华林《保险学》计算题精编。

(3)魏华林《保险学》考研模拟题[仿真+强化+冲刺]①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保险学考研专业课六套仿真模拟题。

②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保险学考研强化六套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③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保险学考研冲刺六套模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4.黄达《金融学》考研相关资料(1)黄达《金融学》[笔记+课件+提纲]①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黄达《金融学》考研复习笔记。

②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黄达《金融学》本科生课件。

③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之黄达《金融学》复习提纲。

(2)黄达《金融学》考研核心题库(含答案)①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核心题库之黄达《金融学》选择题精编。

②上海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考研核心题库之黄达《金融学》论述题精编。

保险专业基础(435)——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专业基础(435)——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名词解释保险部分1、风险(1)风险的定义(2)风险的特点(3)风险要素2、风险管理P1243、保险:(1)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2)保险的本质是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

(3)保险分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关系。

由于自然力和偶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是不可避免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这就决定了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保险分配关系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并受一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所制约的一种经济关系。

4、保险合同P1755、重复保险P1246、近因原则P1487、推定全损P1488、足额保险足额保险是指以保险价值全部投保而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保险合同中估计确定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若保险标的物全部受损,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部赔偿;反之,若保险标的物部分受损,保险人则以实际损失为准计算其赔偿金额。

唯一例外的是海上保险。

当海上保险的保险标的物未达到全部损失时,被保险人得以标的物的未受损部分以委付的方式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支付该保险标的物的全部保险金额。

9、不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亦称部分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产生的原因有两种:①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仅以保险价值的一部分进行投保,造成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②在订立保险合同后,因保险标的的价值上升,以致原来的足额保险变成不足额保险。

在不足额保险中,若保险标的物全部受损,保险人依据保险金额全部赔付,其不足额保险价值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责任;若保险标的物为部分损失,保险人按损失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

10、超额保险超额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保险专业基础(435)——险简答

保险专业基础(435)——险简答

保险简答保险学部分:1、风险要素有哪些?关系是怎样的?P1362、可保风险的条件P1353、坚持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P1524、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P1485、代位追偿的条件P1526、委付的条件P1507、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P1508、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P1259、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1)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成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负损失赔偿责任。

再保险的定义。

(2)联系:原保险与再保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原保险,就没有再保险;再保险是原保险的后盾和支柱,没有再保险,原保险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3)区别:①主体不同。

原保险主体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人主体双方均为保险人。

②保险标的不同。

原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与身体;再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合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③合同性质不同。

原保险合同中的财产保险合同属于经济补偿性质,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经济给付性质;再保险合同全部属于经济补偿性质,再保险人负责对原保险人所支付的赔款或保险金给予一定补偿。

10、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P20311、保险市场供给的影响因素P20412、保险市场需求的影响因素P20913、自我保险的优点和缺点P12514、对“无风险,则无保险”的认识P13215、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P13316、保险的基本功能与派生功能P13517、保险的作用P13918、“三者险”与“交强险”的关系P14119、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1)商业保险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湖南工商大学专硕2023初试科目保险专业基础435

湖南工商大学专硕2023初试科目保险专业基础435

2023年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435 考试科目名称:保险专业基础一、试卷结构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3、试卷内容结构保险学共占150分4、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简答题:5小题,每小题12分,共60分论述题:3小题,每小题 20分,共60分二、考试要求《保险专业基础》是2023年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专业课程。

《保险专业基础》考试力求反映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一定理论基础、较强业务分析、实操和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保险专业人才。

《保险专业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于保险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第一部分基础理论(一)风险与保险1.风险及其特征2.风险的分类3.风险管理4. 可保风险(二)保险的性质与功能1.保险的性质2.保险的功能3.保险的作用4. 商业保险5. 保险公司(三)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概述2. 保险合同的要素3.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4. 保险合同的变更5.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四)保险的基本原则1.保险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近因原则4. 损失补偿原则5.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第二部分保险实务(一)保险形态的分类1.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2.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3. 保险业务的种类(二)财产损失保险1.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2. 火灾保险3. 运输保险4. 工程保险5. 农业保险6. 责任保险(三)人身保险1. 人身保险概述、2. 人寿保险3. 年金保险4. 意外伤害保险5. 健康保险6. 团体保险(四)再保险1. 再保险概述2.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3.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第三部分保险经营与保险市场(一)保险经营导论1. 保险经营的特征2. 保险经营的原则3. 保险经营的环节(二)保险市场结构1. 保险市场概述2. 保险市场的组织3. 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第四部分保险监管(一)保险监管理论概述1.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2.保险监管的收益与成本分析(二)保险监管制度1. 保险监管目标2. 保险监管机构3. 保险监管方式(三)保险监管内容1. 市场准入与股权变更监管2.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监管3. 资产与负债监管4. 资本充足性与偿付能力监管5. 交易行为与网络保险监管6. 再保险监管7. 衍生工具监管。

2017年版厦门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专硕)考研专业课复习全书

2017年版厦门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专硕)考研专业课复习全书

2017年版厦门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专硕)考研专业课复习全书
《2017年版厦门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专硕)考研专业课复习全书》主要包含核心考点解析和2013-2014年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本书系统全面总结考研专业课知识,重难点分明,深度解析历年考研真题并进行命题预测,为考生节省大量宝贵的复习时间,帮助考生在扎实基础之上迅速提高专业课成绩,是2017年考生从基础到冲刺阶段必备的考研专业课资料。

年年相伴考研,年年更新完善,衷心希望本书能切实地帮助到每位考生,继续得到各位考生的喜爱!
一、适用考试科目代码与专业
适用考试科目代码:435保险专业基础
适用专业:保险硕士(专硕)
二、2016厦大公布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435保险专业基础
三、复习全书内容简介
1.专业课深度解析——高度概括的专业课考试剖析
(1)历年考点分布及题型结构(2013—2014年);
(2)试题分析及2016年命题预测;
(3)专业课复习方法(复习建议、注意事项);
(4)高分学长考研经验谈(初试经验);
2.参考书核心考点解析——面面俱到的专业课内容精粹
(1)历年真题原题(2013—2014年,真题原貌);
(2)参考答案及解题分析(2013—2014年);
(3)答题技巧。

435 保险专业基础 考试大纲

435 保险专业基础 考试大纲

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保险专业基础入学考试大纲本大纲适用于硕士研究生保险学科目的入学考试,考试参考书目为:刘平主编,《保险学原理与应用》,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 年 11 月第3 版;黄达、张杰主编,《金融学(第四版)精编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年5 月第4 版;高鸿业主编《西方经济学(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年1 月第7 版;保险专业基础的考试目的在于考察考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水平,注重考察考生运用相关原理与方法分析保险领域的现象和解决相关问题的综合能力,由此来达到判断考生是否具有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质和培养潜力。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学习要求本章主要围绕风险、风险分类和风险管理问题进行阐述,目的是帮助大家掌握风险与保险的关系,理解可保风险的条件等。

二、考核知识点1、掌握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组成要素及分类;2、理解风险单位的概念;3、掌握风险的特征;4、熟练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与方法;5、理解可保风险的条件;6、理解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第二章保险与保险发展一、学习要求本章要求掌握保险的基本含义、特征、职能和作用;商业保险与相关类似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保险产生的条件和发展历程等。

二、考核知识点1、理解保险的概念;2、熟练掌握保险的分类;3、了解保险的起源于发展。

第三章保险合同一、学习要求本章要求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规定、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等一系列的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1、理解保险合同的特征、分类和形式;2、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与内容;3、掌握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4、掌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相关知识;5、掌握保险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6、掌握保险合同的撤销与解除;7、掌握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方法。

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一、学习要求本章要求掌握各原则形成的条件、所包含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其法律规定和坚持这些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重要性,学会灵活应用各原则分析解决保险实务中的一系列问题。

兰州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兰州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是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根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了解考生对于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制定。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由经济学、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学原理构成。

其中经济学占40%、金融学基础占20%、保险学原理占40%。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本大纲列明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考试满分为150分。

一、经济学的考试范围(占总分40%)
(一)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与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量的变化与需求的变化;
2、供给与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化与供给的变化;
3、弹性的定义,点弹性,弧弹性,弹性的几何表示;
4、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
5、市场均衡的形成与调整,市场机制的作用;
6、需求价格弹性与收益。

(二)消费者行为理论
1、效用的含义,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效用的基本假定;
2、总效用与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3、无差异曲线、预算线与消费者均衡;
4、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三)生产理论。

2024 保险专硕435考纲 统一命题

2024 保险专硕435考纲 统一命题

2024年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全面评估与探讨近年来,保险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与此保险专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作为保险专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自然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2024年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进行全面评估与探讨,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

1. 考纲概述:2024年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法规、保险市场、保险产品、保险经营与管理、风险管理与精算、保险销售与服务、保险金融市场、保险监管与国际保险等多个方面。

这一考纲在考试内容的设置上,突出了对学生全面、深入理解和掌握保险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的要求。

2. 深度评估:2024年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的深度评估,不仅要求考生对基础知识的熟练掌握,还要求其对专业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能力。

考试题目不再停留在传统的选择题和简答题的形式,更加注重考生对保险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管理与精算等实际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3. 广度评估:2024年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的广度评估,要求考生在保险市场、保险产品、保险销售与服务等多个方面具备全面的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

这不仅考验了考生的综合素质,也反映了保险专业研究生的全面发展需求。

在此基础上,我对2024年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的个人观点与理解是:这一考纲的设置更加符合当前保险业的发展需求,突出了对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要求,有利于培养高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4年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以其深度和广度兼具的要求,不仅提高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也更好地适应了保险行业的发展需求。

我相信通过对这一考纲的深入理解与掌握,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应对保险行业的挑战,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4年保险专硕435考纲统一命题的深度与广度的要求,反映了保险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和对未来保险发展的期望。

在这样的背景下,考生在备战考试的过程中,需要更加全面地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培养创新思维,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发展自身素质,以适应保险行业日益复杂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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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
《专业基础课》是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
根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了解考生对于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相关知识
的掌握程度而制定。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由经济学、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学原理。

其中经济学占40%、金融学基础占20%、保险学原理占40%。

保险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本大纲列明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考试满分为150分。

一、经济学的考试范围(占总分40%)
(一)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与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量的变化与需求的变化;
2、供给与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化与供给的变化;
3、弹性的定义,点弹性,弧弹性,弹性的几何表示;
4、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
5、市场均衡的形成与调整,市场机制的作用;
6、需求价格弹性与收益。

(二)消费者行为理论
1、效用的含义,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效用的基本假定;
2、总效用与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3、无差异曲线、预算线与消费者均衡;
4、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三)生产理论
1、生产函数,短期与长期,边际报酬递减法则;
2、总产品、平均产品与边际产品,生产的三阶段论;
3、等产量线、等成本线与生产者均衡,生产的经济区;
4、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CES生产函数。

(四)成本理论
1、会计成本与经济成本,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
2、短期成本函数与短期成本曲线族;
3、长期成本函数与长期成本曲线,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规模报酬的测度与变化规律;
4、长期成本曲线与短期成本曲线的关系,成本曲线与生产函数的关系。

(五)宏观经济学基础
1、国民收入核算;
2、GDP的概念与核算范围;
3、GDP的三种计算方法;
4、GDP与GNP的关系。

二、金融学基础考试范围(占总分20%)
(一)货币与货币制度
1、货币的起源与货币形态变迁;
2、货币的本质及形式;
3、货币的职能;
4、货币制度构成要素;
5、货币制度类型。

(二)信用
1、信用的主要形式及其含义、特点和作用;;
2、信用工具的种类及特点;
3、信用对经济的影响;
4、利息率的定义及种类;
5、决定和影响利息率变化的因素;
6、利率的作用。

(三)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的概念、基本要素及分类;
2、金融市场的功能;
3、各类货币市场上的交易活动;
4、金融工具的种类及作用;
5、资本市场上各类证券的发行与交易。

(四)金融机构
1、金融机构的概念、种类;
2、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3、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和功能。

(五)货币政策
1、货币政策的含义;
2、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3、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4、货币政策工具;
5、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三、保险学原理考试范围(占总分40%)
(一)风险与保险
1、风险及其特征与类型;
2、风险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处理的方法和可保风险的构成;
3、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其主要分类,商业保险与类似行为的联系和区别;
4、保险基金;
5、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6、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二)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2、可保利益原则,各类保险的可保利益;
3、损失赔偿原则,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的限度,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和行使的条件,委付的成立条件;
4、近因原则;
5、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解决实务问题。

(三)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3、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4、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有效性;
5、保险合同的履行;
6、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争议处理;
7、保险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

(四)保险经营
1、保险经营的特点与原则;
2、保险费率的构成与厘定、保险费的计算与保险金额的确定;
3、保险展业与承保;
4、保险赔偿与给付;
5、保险准备金与偿付能力;
6、保险经营涉及的财务指标及其测算。

(五)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的构成,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3、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4、保险市场的管理,政府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内容;
5、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附件: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面向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备经济学基础、德才兼备的,从事风险评
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为:
1•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
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服务。

2•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掌握保险基本原理,具备从事保险职业所要求的知识、思维、方法和职
业技术。

3•具备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统筹决
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

能综合运用保险和其他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涉及保险实务及
运行工作,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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