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管理规定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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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篇)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篇)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外包工程施工安全,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外包工程的承包者、承包单位、参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以及其他与外包工程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四条外包工程的承包者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负责配合承包者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监督。

第六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权责分配原则是各方均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各方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八条外包工程的承包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九条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责任、安全监督、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

(二)安全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岗位。

(三)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安全资料管理:建立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外包工程的参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承包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一条外包工程的承包者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外包工程的参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合承包者的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参与工程的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包工程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四条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综合治理,各司其职;(三)全员参与,共同推进。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外包工程的安全责任首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责任:(一)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权限、程序和要求;(二)编制工程安全生产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施工安全;(三)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制定和落实紧急救援预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应急响应;(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器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六)监督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七条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责任:(一)认真执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活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三)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四)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责任:(一)认真执行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活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三)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四)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安全防控第九条外包工程的安全防控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包括围挡设施、安全标志、警示标语等;(二)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和隔离危险源;(三)工人的劳动保护,包括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卫生等;(四)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使用,包括操作培训、定期检修和维护等;(五)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加强烟火管控等。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外包项目(工程)安全作业的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特订立本规定。

二、管理标准1. 项目现场管理1.1 在每个外包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订立认真的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安全要求。

1.2 项目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不安全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1.3 工作场合应保持干净乾净,定期清理杂物和垃圾,防止堆放物品引发安全事故。

1.4 工作场合应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确保及时灭火救援。

2. 人员管理2.1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工作的实施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2 外包项目(工程)每日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必需的安全会议,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3 外包项目(工程)中的施工人员应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4 若发现施工人员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示并进行必需的矫正措施。

3. 安全设施管理3.1 外包项目(工程)应配备必需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护栏、安全网、安全带等。

3.2 安全保护设施的设置位置和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3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其功能正常。

4. 不安全源管理4.1 项目负责人应对外包项目(工程)中的不安全源进行识别和评估,订立相应的应对措施和紧急预案。

4.2 施工人员在接触不安全源时,必需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如护目镜、耳塞等。

4.3 不安全源应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隔离和封闭,以减少不安全对施工人员的威逼。

5. 事故处理和报告5.1 在外包项目(工程)中发生事故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刻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2 内部人员对于事故应进行认真记录,包含事故发生经过、影响范围、伤亡情况等,并形成事故报告。

5.3 事故报告应定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留存备查。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外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包工程的安全主要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共同负责。

第四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设立具备安全管理职责的机构,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九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安排、设备配置、安全设施等方面。

第十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报告制度,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

第三章人员安全第十一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的安全证书。

第十二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

第十三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身体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安全奖惩制度,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

第十五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设备。

第四章设备安全第十六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保证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保证施工设备的合理配置,不得滥用或者私自调动设备。

第十九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组织定期的设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外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外包工程是指委托他人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四条承接外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第五条外包工程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规范,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工程合同第六条承接外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与委托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的范围、工期、报酬等。

第七条工程合同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明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二)明确工程的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三)明确工程的进度和工期要求;(四)明确工程的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五)明确委托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明确工程的保修期和维修责任。

第八条工程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工程合同的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条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间,委托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承包方有义务配合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工程质量第十一条外包工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外包工程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外包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并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外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强化质量管理,监测施工质量,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和改进。

第十五条外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委托方、承包方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按照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外包工程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由承包方进行维修,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工程安全第十七条外包工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保障工程安全。

第十八条承包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责任。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三篇)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三篇)

外包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工程的管理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包工程管理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涉及外包工程的各类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之相关的各方参与者。

第三条外包工程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信、风险可控。

第四条外包工程管理的目标:实现外包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外包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五条外包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外包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实施、工程验收、结算支付。

第二章外包工程招标第六条外包工程招标的程序:招标方式由招标人确定。

应当采用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确保投标人的平等竞争。

第七条外包工程招标的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工程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内容。

第八条外包工程招标的要求: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性质、工程范围、工程时间、工程质量要求等内容,确保投标人明确了解招标工程的情况。

第九条外包工程招标的评标:评标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公正、公平、透明地进行评标工作。

第十条外包工程招标的结果: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公布中标结果,并及时通知投标人。

第三章外包工程合同签订第十一条外包工程合同的内容:外包工程合同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工程期限、工程价格、工程质量要求等条款。

第十二条外包工程合同的签订:外包工程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第十三条外包工程合同的履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外包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四条外包工程合同的变更:变更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十五条外包工程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四章外包工程实施第十六条外包工程实施的组织:外包工程实施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各发包单位负责本单位发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四条管理原则(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 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应具有和施工作业相适应的资质。

(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做好合同评审。

(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无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 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 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 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学习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第六条安全施工管理现场施工中, 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第七条安全责任(1)外包单位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 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经济处罚。

(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经济处罚。

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 不服从管理, 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 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 并给予经济处罚。

(1)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 保护好现场, 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 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包工程日常管理规定(3篇)

外包工程日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外包工程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

第三条外包工程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原则;(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外包工程的范围和程序第四条外包工程的范围:(一)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大型设备安装、精密仪器调试等;(二)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如高科技研发、新技术应用等;(三)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服务,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四)单位内部难以承担的工程。

第五条外包工程的程序:(一)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包工程的需求报告,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送相关部门;(二)招标投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三)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与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工程实施: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外包工程;(五)验收交付: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三章外包工程的组织实施第六条组织实施外包工程,应成立项目管理组,负责外包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项目管理组的职责:(一)制定外包工程的管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三)监督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外包工程;(四)协调解决外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五)组织验收交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外包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组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审核中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承揽能力;(二)审核外包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要求;(三)监督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四)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对工程变更、索赔等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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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管理规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Q/X B P307Z H003-2014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写:2015年7月30日1 编制目的为提高公司外包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外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日常维护、定期检修、技改、重大修理、小型基建等委托本公司外实施的项目管理。

本标准是规范外包项目管理行为、明确企业各部门与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流程、考核评价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

3 适用原则已包含在年度检修计划中的外包项目。

技改项目以建投能源批准下达为准。

设备需返厂检修的项目。

无设备、技术力量或需经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的技术监督项目和特殊项目。

可改进、提高设备系统性能的技改项目,其本身技术含量高、须设备厂家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项目。

检修中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因工作量大、工期紧迫、施工难度大等经认定由公司检修人员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

4 引用制度《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公共设施施工管理规定及要求》《关于加强外包焊接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文件包管理标准》5 专业术语外包工程:根据工作需要由我公司通过招(议)标方式,将某项工程、项目给予有资质的相关方进行施工或维护。

6 职责与分工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类外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外包项目的立项申请、招(议)标文件的编写、负责招(议)标中投标人的技术资质审核及推荐。

参加招(议)标及合同谈判、签定技术协议、办理合同会签。

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及验收。

负责办理付款及结算手续。

负责合同变更及变更手续的履行。

经营策划部:是外包工程招(议)标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公司基建类(包括小型基建)外包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的招(议)标工作及公司基建类(包括小型基建)外包工程项目立项申请、招(议)标文件的编写、招(议)标中投标人的技术资质审核及推荐、招(议)标及合同谈判、签定技术协议、办理合同会签。

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及验收。

负责办理付款及结算手续。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所有外包工程的归口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安全措施进行审查,负责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负责组织检修车间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

审计法规部:是外包工程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外包单位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参加外包工程的招(议)标及合同谈判。

负责对外包项目合同招投标过程及合同谈判过程进行监督。

财务部: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费用审核、支付及结算。

纪检监察部:负责外包工程招(议)标过程的监督,监督招(议)标过程中存在的违纪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各检修车间:是外包工程实施的具体监督部门。

提出需要外包施工的申请,负责监督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在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全面负责。

参加工程项目的验收及工程量的检查验收,并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发电部:参与外包工程的施工过程,预先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参加外包工程项目的调试、试运、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项目试运行过程中对各种运行数据、指标、参数的监督,并提出优化及整改措施。

7 外包项目管理提出外包项目申请7.1.1 生产技术部以年度检修及技改计划(检修项目、技改项目、科技项目)确定的外包工程为依据,在项目开工前三个月填报《外包工程项目申请单》(见附件一),由生产部专业专工对外包原因进行说明,确定费用来源及所需费用。

生产部主任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定、总经理批准。

7.1.2 凡未列入年度检修及技改计划、需增加的外包项目,由检修车间办理《计划外外包工程项目申请单》(见附件二),填写申请的详细原因、列出所需主要的设备材料及所需费用,生产技术部专业确定费用来源。

生产技术部专业及生产部主任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定、总经理批准。

选择施工单位。

生产技术部及检修车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施工单位,对其资质、信誉、施工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择优选定投标单位。

生产部专业填写《施工单位考察推荐表》(见附件三)。

进行施工单位的招(议)标、签订合同。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外包项目要进行招投标。

合同谈判结束后应履行合同会签手续。

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并成立公司内部工程监理小组。

需要外委施工监理单位的重大工程项目,生产技术部通过招(议)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与我公司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监理酬金、监理服务期限、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外包工程项目无论是否有施工监理单位,我公司都要成立工程项目监理小组。

工程项目监理小组组长由工程项目主要负责车间的主任(副主任)担任,监理小组成员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发电部专业专工、安监部相关人员、车间专工及相关班组的班长(副班长)、技术员、工作负责人组成。

外包项目检修文件包的编制及审批。

外包项目全面实行检修文件包管理。

项目开工前30天,项目主要负责车间完成检修文件包的编写及审批,将检修文件包及《检修文件包管理标准》一并下发施工单位执行。

外包项目检修文件包应严格按公司《检修文件包管理标准》编写。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的工作。

项目开工前15天,施工单位应完成下列工作。

7.6.1确定项目经理,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机构人员联系方式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相关车间备案。

7.6.2 编制详细的《项目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

《项目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应包含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组织机构)、详细的施工计划或网络图、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安全及技术措施、施工风险管理控制等。

《项目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报生产技术部及安全监察部审核批准并备案。

施工单位未按期完成上述工作的,每延误一天,从合同总款项中扣除违约金1000元。

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完成的工作(无监理单位的由工程项目监理小组完成)。

项目开工前15天,监理单位应完成下列工作。

7.7.1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负责人批准,报送生产技术部审核备案。

监理规划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联系方式。

8)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7.7.2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包括资质、人员和组织机构的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施工机具装备、材料物资、管理制度、场地等),形成核查报告报生产技术部。

7.7.3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填报的各种表格均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范的表格进行填写,电脑打印。

监理单位应在开工前准备上述表格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使用。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目录》见附录(略有修改)。

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项目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提报《外包工程正式开工认可表》(见附件四),检修车间专业人员、生产技术部专业、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审核,副总经理(总工)签批。

外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控制7.9.1公司所有外包工程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外包工程公共设施施工管理规定及要求》。

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编制的《项目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及公司下发的检修文件包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进度和施工质量。

公司项目监理小组对《项目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检修文件包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不按照《项目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施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500元。

对于不按照检修文件包的要求进行施工或没有履行质检点签字手续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200元。

项目施工过程中外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对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关键工序加强管理并及时通知安监人员到现场监督实施,发现安全隐患责令停工进行整改。

7.9.2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对不执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者予以处罚,对造成后果或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

7.9.3公司工程项目监理小组对施工单位执行施工方案及检修文件包的情况、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工期等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

7.9.4 建立项目联络会制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关键阶段通过召开项目联络会的方式解决问题、统一认识。

项目联络会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工程项目监理小组参加。

外包工程项目进度控制7.10.1 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作业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施工进度计划以编制的施工网络图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网络横道图来进行计划指导。

监理单位及公司工程项目监理小组应全面跟踪项目进度情况,对整体施工进度进行把控。

7.10.2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工期定额、有关技术资料、施工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编制。

2)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等。

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并由项目经理指定的现场负责人进行记录。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应采取日检查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应检查下列内容: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进度偏差情况。

4)进度管理情况。

5)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7.10.3.3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关键节点延误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总额的1%违约金;导致总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总额的2%违约金;导致甲方发电机组延期启动并网的,每延误一天,扣除的违约金不低于20万元。

当发生的进度偏差已无法进行补救时,应进行进度调整,工期进度调整应在总工期过半前完成。

调整后的工期进度报监理单位及公司工程项目监理小组审核,经生产部主任、副总经理(总工)批准。

工期进度的调整不解除对施工关键节点延误及总工期延误的违约处罚。

外包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控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7.11.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人员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查。

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人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

项目经理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应保存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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