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对上电商平台账号注销 “老大难”问题能否解决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财政学专业论文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财政学专业目录1 导论 (3)1.1选题背景与意义 (3)1.2国内外文献综述 (3)1.3论文的结构及主要内容 (5)1.4论文的研究方法 (5)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5)2.1缺乏完善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 (6)2.2税收征管流程存在缺陷 (7)2.3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较低 (7)2.4征纳税意识薄弱 (8)3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 (9)3.1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完善 (9)3.2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先进 (10)3.3税收征管的监管有效 (10)4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解决对策 (11)4.1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法律法规 (11)4.2完善税收征管流程 (12)4.3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 (12)4.4营造良好的征纳税环境 (13)参考文献 (14)致谢 (15)摘要“互联网+”作为当代经济发展新动力,对推动传统行业的变革和完善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就是在“互联网+商业”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
C2C 电子商务依靠互联网进行运作,且不受时空限制,不拘泥于传统行业的经营模式,方便简洁易操作,给普通百姓带来了高效、便利的生活。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规范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发现我国C2C电子商务存在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税收征管流程有缺陷、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较低和征纳税意识薄弱的问题,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针对电商出现的问题,国家需要尽快采取措施解决。
国际上,不少国家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都针对此问题进行深刻的讨论和研究,并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相关制度。
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学习国外C2C 电商税收征管经验,适时合理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如继续完善与C2C电商税收征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电商税收征管流程、提升电商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营造良好的征纳税环境等。
以期望在保障电商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尽快调整C2C电商税收征管,为我国C2C电子商务创造良性健康的发展环境。
电子商务平台存在的监管难题与创新解决方案

电子商务平台存在的监管难题与创新解决方案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行各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然而,电子商务平台的迅猛发展也引发了一系列监管难题。
本文将分析电子商务平台存在的监管难题,并提出相应的创新解决方案。
一、电子商务平台存在的监管难题1.1 市场准入门槛低导致灰黑产亦步亦趋电子商务平台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容易成为灰黑产业链进攻的对象。
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使得虚假宣传、假货销售、商品侵权等问题愈演愈烈。
这无疑增加了政府和监管机构执法工作的复杂性。
1.2 没有全面统一规范引发跨境交易纠纷频发电子商务平台所涉及的跨境交易问题是非常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因为不同国家之间存在诸多法律和制度的差异。
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平台很难全面统一交易规范,导致跨境交易纠纷频发。
1.3 隐私和数据保护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电子商务平台需要收集大量用户个人资料以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然而,在不加强监管措施的情况下,隐私泄露和数据滥用成为了现实。
这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对消费者信任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创新解决方案2.1 强化市场准入门槛及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为解决市场准入门槛低带来的问题,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审查和评估,并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
通过增加准入门槛,能够更好地筛选出合规经营的企业,有效推动整个行业朝着积极健康发展的方向前进。
2.2 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针对跨境交易纠纷频发问题,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是解决之道。
各国政府可以加强合作,建立通讯机制,分享有关跨境交易的信息和经验,相互协助解决纠纷。
此外,引入国际组织和专家的建议也有助于制定更加全面统一的规范。
2.3 加强隐私保护和数据治理针对隐私和数据保护问题,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监管和监督。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共同推动用户隐私保护的标准化。
同时,要求企业严格履行用户隐私保护承诺,并通过技术手段加密存储、处理个人资料。
新《电商法》下电商产业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新‘电商法“下电商产业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郭小芹摘㊀要:21世纪是信息时代,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推动了电商企业的蓬勃发展㊂随着电商运作环境的改变,特别是新电商法的颁布,电商企业面临挑战㊂文章探究了电商企业的自我风险控制方案,以适应现阶段新电商法的法律条文要求,实现电商企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㊂关键词:电子商务法;电商产业;可持续性发展一㊁‘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及背景随着近十年来国内互联网电商经济的飞速崛起,电子商务平台㊁代购㊁微商等行业得以火速发展㊂为了规范电商经营行为,完善法律制度,在经历了五年立法和四年审议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于2019年1月1日起发布实施㊂各地方相继出台关于公司注册经营场所约束规范性文件㊂中小微电商经营者从过去简易线上注册,到现在必须依法满足市场登记要求,企业注册经营场所由过去的宽限制到现在不得使用一般性住宅等系列具体要求,两者发生耦合反应,间接激发了电商行业对商业楼宇的需求量增加㊂当前我国二三线城市已进入商业地产存量时代,如何将电商行业与商业地产行业有机融合,在满足电商行业经营发展需求的同时,解决二三线城市闲置商业楼宇库存已成为当前电商经济发展重要的研究课题㊂二㊁当前电商营商环境及其风险(一)没有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从事网络销售但却没有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从业者往往担心被市场监督及税务部门查处想办理登记同时又怕依法进行登记纳税后没有竞争优势㊂而不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就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特别害怕遇到客户投诉,尤其害怕被举报偷税漏税从而面临巨额罚款㊂(二)没有缴纳五险一金由于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名义上业主及员工都成为待业人员,只能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㊁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无法交纳㊂员工普遍觉得没有保障,挫伤了员工积极性,留不住人才,影响店铺的长期发展㊂(三)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于营改增和征管改革等原因,现在很多电商的客户都要索要发票进行报销和抵扣增值税㊂过去由于没有税务登记而无法自行开具发票,只能代开普通发票,严重影响到大公司的采购㊂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了很多优质大客户的流失,并且店铺的销售规模始终无法突破㊂现在电商从业者们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就可以留住这些优质大客户,让店铺的发展迎来新机遇㊂(四)没有秩序的恶性竞争曾经的淘宝㊁微商等平台上大量存在以次充好,鱼目混珠等假货横行的现象,而且还有人需要雇佣水军来恶意刷单,刷好评,删差评㊂这些恶性竞争行为增加了店铺经营成本,造成了市场秩序混乱,甚至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㊂电商法的出台使得平台更规范了,净化了网络空间,优化了市场秩序,让一些嚣张的造假售假的人员不敢再肆意妄为㊂三㊁‘电商法“出台对行业的影响此次‘电商法“的出台,针对前段所述的问题,精准发力,打破了行业天花板,解决了行业发展的瓶颈㊂有力地保障了行业规范发展,促进了电商经济繁荣,有效带动了人员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㊂(一)建立健全企业制度过去由于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而无须缴税进而企业制度不健全的情况将会大为改善㊂尤其是阳光下的监管使得电商行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成为势在必行之举㊂而随着法律的规范,本身企业的规范也随着完善,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的发生㊂现在国家出台了法律要求所有从业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让从业者们可以放心的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不必担心受到查处或者丧失竞争优势,同时也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增加了网购者对店铺的信任度,有助于提高电商销售㊂(二)提升行业整体形象过去由于没有法律规范导致的市场秩序紊乱,行业整体给人以假冒伪劣山寨代名词的时代过去了㊂作为市场的平等主体而同样可以开具发票,承担法律责任㊂过去在拼多多上刷单,快递空包最多违反平台规则,现在则是面临违法的问题了,情节严重,相应处罚力度也加大了,电商做大要更多在产品和品牌上下功夫了㊂(三)降低制度交易成本电商行业由于处于灰色地带而带来了高昂的制度交易成本,往往电商需要套一个实体 马甲 才可以注册营业执照㊁开具发票等㊂例如调研企业华士娟宝化妆品,曾经考虑注册实体店铺,但考虑到租用一个门面一年大概三万,以及水电费㊁垃圾清运费等加起来靠近四万而最终放弃㊂现在电商可以直接注册使用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省却了注册实体店铺带来的租金等费用,大大降低了制度交易成本㊂(四)促进行业繁荣发展规范的法律制度给电商行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㊂投资者不用再担心法律不明确的潜在风险,从而吸引了更多资金投入到电商行业㊂电商平台的火爆促进了经济发展,进而带动制造业发展㊂做代购的一些商家由于现在也需要交税了,利润空间被挤压,传统的代购模式可能进入死胡同了,需要转型发展,当然这对于政府部门深挖增潜,涵养税源,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具有积极意义㊂四㊁结语随着电商法的出台,电商经营者从互联网的幕后走上了市场经济的舞台㊂电商法约束了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要求㊁各地方政府限定了企业经营场所选择的条件,在电商经营者对商业楼宇需求量增加的情况下,合理地将我国二三线城市的闲置商业楼宇利用起来,做到电商行业与商业地产行业的有机融合,通过构建电商产业园区的模式,吸引基数庞大的中小微电商经营者聚集产业园区的共创空间,使电商行业合法聚焦发展,提出一种解决商业地产过剩㊁消化库存的模式,有效带动园区运营㊁商业地产行业发展㊂作者简介:郭小芹,南京财经大学㊂04。
《电商法》出台,线上线下公平对待

《电商法》出台,线上线下公平对待正文:电子商务已成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制定并颁布了《电子商务法》。
本文旨在对《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挪移网络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商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条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交易、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等。
第三条电子商务的权利主体电子商务的权利主体包括电子商务主体、消费者、第三方平台等。
第二章网络交易第四条网络交易的合同成立网络交易的合同成立应符合电子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应当保障交易各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五条网络交易的交付与归属网络交易的交付与归属应当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确保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网络交易的商品质量网络交易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三章电子支付第七条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电子支付提供方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的保密。
第八条电子支付的费用电子支付提供方应当公示电子支付相关费用,并合理设置费率。
第四章电子合同第九条电子合同的形式电子合同应符合电子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应当以可查验的形式保存。
第十条电子合同的效力电子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并对交易各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电子合同的撤销和解除电子合同的撤销和解除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附件:1. 电子商务法全文2. 电子合同样板3. 电子支付服务协议范本4. 电子商务侵权责任认定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主体:指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第三方平台:指为电子商务主体提供销售、展示、推广、支付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应用程序等。
3. 电子合同:指通过电子方式表达真实意思,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文件或者数据消息。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也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商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然而,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关法律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界定、数据隐私保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
(二)监管机制不健全电子商务的跨地域、虚拟化等特点,使得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适应。
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的问题,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同时,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还存在诸多困难,难以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部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问题,而消费者在维权时面临着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困境。
此外,对于消费者的反悔权、隐私权等权益的保护也有待加强。
(四)税收征管难度大电子商务的交易形式多样、交易数据庞大且复杂,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目前,对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还不够明确和完善,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
(五)法律适用冲突由于电子商务的全球性和跨地域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容易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
在处理跨境电子商务纠纷时,如何选择适用的法律成为一个难题。
二、解决我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规则、商家的经营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完善数据隐私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收集、使用、存储和共享的规则;加强对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制,确保其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王萌来源:《广告大观》2019年第05期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综合实力与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带动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快速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水平与质量;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部分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例如物流系统缺乏规范化管理、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等,这些问题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正常运转及发展,为此,相关人员需要加强有关技术与措施的应用,解决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进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律;商检问题;解决对策一、我国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具体法律通常情况下,我国有关部门在2004年于在全国人大会议中表决通过了《电子签名法》,由此而对电子签名通过法律进行了规范,同时,我国有关部门由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以此来与《电子签名法》相互配合,并对电子商务具体流程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同时,我国的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国务院办公厅及密码管理局还分别发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法》等,进而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1]。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具体问题(一)现代电子商务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当前时期,随着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大量电子商务行为都需要相应的商务平台进行辅助,不过,在现代电商平台的交易过程中,大多是通过平台自身的制度与规范对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与保障,我国有关部门缺乏法律政策的制定,由此导致电商交易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影响着电商用户的自身利益;此外,由于电商交易过程中,大多是通过网络进行,存在一定的虚拟性,如果部分商家出现某些违规行为,仅仅建立一个新的账户即可避免相应的处罚,由此导致电商平台无法有效的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进而影響着我国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转及发展。
《电子商务法》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电子商务法》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20年第1期文/梅岭2019年12月15日,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在学术年会上发布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元年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从案例类型看,十大典型案例包括电商主体类型、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电商信用制度、平台责任、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权属争议和劳动关系纠纷七大类型。
这些案例在过去的一年中,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解决的均为电子商务领域具有导向价值的问题。
以下为十大典型案例简情:一、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首例涉微信小程序案:腾讯是否构成帮助侵权【基本案情】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腾讯公司对小程序开发者提供基础性网络服务,其性质类似自动接入、自动传输服务,对涉案作品不具有审核义务,不构成帮助侵权。
【典型意义】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属性的界定应当结合技术原理、营利模式、协议约定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实现平台责任的私法属性和社会责任属性之间的平衡。
二、吴某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平台对滥用权利的用户停止服务的格式条款有效【基本案情】唯品会超级VIP会员吴某,因84.54%的高退货率,被唯品会依据用户协议冻结账户,吴某不服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虽享有退货权,但若退货行为长期超过消费者普遍的退货率,则该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权利滥用。
【典型意义】本案中,法院的裁判规则对消费者滥用权利作出消极评价,肯定了电商平台自治对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作用,为日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效参考和指导。
三、李某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平台“假一罚十”交易规则的效力认定【基本案情】平台与商家在平台协议中约定“假一罚十规则”,平台委托案外人购买商家商品后,鉴定该商品为假冒商品,据此认定原告销售假货,并依据平台协议冻结了原告的账户资金。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兴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不断进行电子商务法律的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探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一、隐私保护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涉及到了大量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利用。
尽管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个人信息,但隐私泄露问题依然突出。
有些电商平台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而个人信息泄露给黑客或者其他不法分子,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确保消费者的隐私安全。
二、网络购物纠纷解决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线上购物的兴起,网络购物纠纷也随之增多。
购买者可能遇到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快递损坏等问题,而卖家则面临假冒商品、售后纠纷等挑战。
如何解决这些纠纷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已经建立了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比如通过电商平台的仲裁、司法机关的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然而,这些方式对于小额纠纷的解决效率有待提高,电商法律调整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改进,以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
三、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大量盗版、侵权商品的销售问题,给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虽然我国已经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建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如著作权登记、专利权保护等,但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源头上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电子支付安全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支付逐渐成为主流支付方式之一。
然而,电子支付安全的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电子支付存在账号被盗、交易异常、支付失效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
电子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电子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一篇范本:学术风格正文:一:引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引发了对立法的需求。
然而,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本文将就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现有问题2.1 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当前的电子商务法未能全面而系统地涵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各个领域,导致法律的适用和执行存在困难。
2.2 法律分类不清晰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在法律分类上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相同或类似的电子商务活动在不同法律体系下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也不一致,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不便。
2.3 私隐和数据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活动涉及大量的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但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在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使用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
2.4 网络安全风险管理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恶意网络行为和网络犯罪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措施还不够完善。
三:对策建议3.1 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加强对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完善,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明确各个领域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并与相关法律相互衔接。
3.2 优化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保护的规范,加强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3.3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结论通过完善和优化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治化水平,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2.《电子商务法实施细则》3.《电子商务法解释(一)》法律名词及解释:电子商务法:指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律,包括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个人信息:指与个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明信息等。
《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的影响分析
《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的影响分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跨境电商以其便捷快捷的特点,已成为许多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的首选。
跨境电商也面临诸多问题,包括跨境交易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为了规范跨境电商的发展,中国制定了《电子商务法》,该法律的出台将对跨境电商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分析《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背景《电子商务法》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第51号主席令,在2018年8月31日正式颁布。
该法律的出台,是为了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电子商务的市场环境。
对于跨境电商来说,这份法律将有着重要的影响。
1. 跨境电商合规要求大幅提高《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合规要求,包括对跨境电商平台的备案登记、跨境电商企业的经营资质、产品的进出口标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跨境电商企业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经营,否则将面临处罚和责任追究。
这一举措将促使跨境电商企业提高自身合规意识和经营水平,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电子商务法》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跨境电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规范。
跨境电商平台要加强对商品的知识产权审核,保护原创设计和知识产权商品的合法权益。
此举将有力遏制跨境电商中的侵权产品流入国内市场,有利于保护国内创新企业的利益。
3.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加强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举将促使跨境电商企业更加重视消费者的利益,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加消费者对跨境电商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4. 规范跨境支付和结算《电子商务法》对跨境支付和结算提出了具体规定,要求跨境电商在进行跨境交易时,必须使用合法的支付和结算渠道,不得违反外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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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对上电商平台账号注销“老大难”问题能否解决作者:蒙慧欣来源:《计算机与网络》2019年第03期2018年9月,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5.9%的受访者遇到过APP账号难注销的情况,62.9%的受访者担心APP账号注销难导致账号被盗用。
而对于用户而言,注册一个APP账号往往很简单,但当不再使用,想对账号进行注销时,却会发现困难许多。
不仅一些APP的注销操作入口相当隐蔽,并且附加多项前置条件,甚至被要求提供多项证明,“一番周折”最后直接告知用户不支持注销。
同时,不可注销带来的隐私泄露和安全风险,让不少人倍感担忧。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必须明示用户注销的方式,而且不得在注销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那么,此前账号注销难的电商平台,情况有没有得到改观?为了更好地全面了解各领域电商平台APP账户注销情况,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对零售电商、生活服务电商、跨境电商以及金融科技各选取10家主流平台进行评测,一探究竟电商平台账号注销“老大难”问题。
调查显示:其中,零售电商平台分别为:淘宝、京东、苏宁易购、拼多多、唯品会、蘑菇街、当当、贝贝网和每日优鲜;生活服务电商平台分别为:美团、饿了么、百度糯米、大麦网、携裎、飞猪、马蜂窝、去哪儿、艺龙和滴滴出行;跨境电商平台分别为:网易考拉、小红书、亚马逊中国、洋码头、宝贝格子、蜜芽、走秀网、西集网、寺库和英超海淘;金融科技平台分别为:分期乐、来分期、优分期、拍拍贷、爱又米、支付宝、国付宝、百度钱包、中国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城以及中国银行的聪明购。
解读一:“上船容易、下船难”仅15家平台有页面注销选项说“再见”不容易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评测结果显示,在调查的40家平台中仅15家有页面有注销选项,主要为淘宝、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蘑菇街、美团、饿了么、百度糯米、去哪儿、艺龙、滴滴出行、网易考拉、寺库、支付宝和百度钱包,其中,京东、蘑菇街只能在电脑端注销,当当、大麦网、携程、艺龙、亚马逊中国、洋码头、宝贝格子、西集网和拍拍贷需要通过客服注销。
金融科技平台成账号注销难“重灾区”,仅5家可以选择注销且注销条件难度最大。
其中,只有支付宝和百度钱包有页面注销。
生活服务电商平台账号注销最完善。
在抽取的10家平台中每一家平台都能选择注销,但大多情况下,在进去注销程序时没有很容易就注销掉,注销审核时间长、过程繁琐且最后也只能解绑手机号,但实质上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注销,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网页版跟APP端平台的经营主体是一致的,账户也是相同共用的。
在个人看来,无论网页注销也好,还是APP注销也好,只要确定“一端注销即两端注销”,那么这种只提供一端注销的设定也不能算违规。
对于平台用户账户注销方式和程序是否合规,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要须考虑两点:1.是否明示,用户是否知道、清楚怎么注销;2.是否设置了不合理条件。
方超强进一步解释,从第一点来说,如果平台只设定了网页端注销,却没有在APP客户端明示须网页端注销的方式和程序,个人认为构成违规,如果明示了则不违规。
至于第二点,目前尚不能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不合理条件,但在个人看来,应当结合注册账户时的便利性来确定,注销账户与注册账户相比不应当有显著的不便利性。
只能通过客服注销的平台,其注销程序设定,个人认为是不合规的。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根据现有法律、行政法规,APP应当为用户提供账户注销服务。
从法理上来说,首先APP服务的开始与结束应当与当事人达成合意,服务内容包括对于当事人账户所拥有的信息记录,这点在GDPR的被遗忘权中可以看到进步,无须证明其使用具有违法性,用户即可要求删除数据信息。
其次则是数据使用的问题,用户的个人数据是否能够被保密?这个问题我想每个人都有答案。
个人数据涉及到的隐私权问题在近年来被提起的频率越来越高,这样的人权是否应当被保护?答案自然是毋庸置疑的。
解读二:账号注销难背后用户信息泄露成投诉焦点各大账号注销难,仅37.5%达标这一数字背后,导致的后果很多,为用户信息泄露埋下“隐患”,并且成为了网购投诉的一大焦点和“老大难”。
据运行近十年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2018年全年受理的全国电商平台用户消费纠纷案例大数据得出,信息泄露成为热点投诉问题之一,同时因用户信息泄露引发的网络欺诈、退款问题更是层出不穷。
在此次评测中,尤其体现在金融科技和跨境电商平台。
据公开媒体报道和“電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受理投诉案例显示,在“小红书”购物后信息遭泄露,收到自称“客服人员”打来的电话,遇“赔付套路”,被骗金额不等。
甚至有消费者不仅被骗造成经济损失,还被骗子诱导,开通了蚂蚁借呗、小米金融和来分期等借贷平台。
小红书回应称,信息由平台内第三方商家或者快递等其他环节泄露,2018年;月份陆续接到用户反映后,公司已报警处理。
对此,作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笔者认为,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并且其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本案中,小红书不能仅仅将泄露用户信息的责任归结于第三方而了之,消费者还有权知道其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若因小红书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来自内部人员或者外部第三方的窃取而泄露,也应当对其过失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此外,2018年9月31日,因上海洋码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存在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用户个人信息泄露补救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谈,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同时,在2018年8月18日,张先生接到自称爱又米客服电话说要帮忙注销账户,转移取现额度,根据操作在支付宝安逸花取现6400元后产生了利息128元,让张先生提现微信,需要发来个人微信收款码。
但是张先生发现有问题,没有转账。
自称客服人员的骗子随后威胁张先生并说出其手机号、身份证、家庭联系人电话以及学校信息。
由此,张先生认为信息被泄露,随后致电爱又米官方客服,客服一口否决泄露信息,并且无法注销账户只能进行冻结。
此外,张先生还表示,当初注册的时候只用了手机注册,身份证信息和学校信息就出现了,爱又米是如何通过手机号就获取我的信息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为什么不能注销账户,就很容易带来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等问题?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由于在电商平台APP属于消费类型的软件,在平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订单记录就包含了大量的个人信息,比如,外卖类APP的订单,就包含消费者的名字、电话和地址都有详细记录。
如果在注销时,不能彻底消除,就很容易埋下安全隐患。
此外,蒙慧欣还表示,消费者因不能注销账号甚至不敢随意更换手机联系方式,即便当下很多APP可以向消费者提供解绑手机号的功能,主要还是因为手机号码经过一段时间还是会被运营商再次“二次启用”,之后,新的使用者只要用手机验证码登录,就能看到手机号码原来使用者的各种订单信息。
解读三:注销账号“使绊子”,归根到底是商业利益注册账号“轻而易举”注销账号“难上加难”。
电商平台账号注册遵循自愿原则,注销亦然,从技术上讲,这并不难,那么,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APP设置各种障碍,千方百计给消费者注销账号“使绊子”添麻烦呢?对此,董毅智表示,这个现象需要看到用户的需求与APP经营者需求的本质错位之处,经营者的需求在于流量、用户量以及数据,集三者于一身的账户信息显然与APP的需求不符,用户想要达到这个目标,对APP经营者有3种可能方式:鼓励、道德评价和惩罚。
最为应当的、直接的且有效的,现在所采取的是惩罚方式,就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判例来说显然是不够的,数额、处罚部门和途径等都缺乏细则的规定,更不用说监管层是否有动力查处。
这方面来说,律师想要改变社会偏见,真正承担起社会地位,应当提高公益诉讼,真实地为每一个人保护权利。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通常在注册账户时,用户点击的注册协议,隐私政策等协议文件中,都有用户授权平台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內容。
平台可以凭借海量的用户信息搜集和分析,来优化经营与布局。
而一旦注销账户,就意味着无法合理正当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另外,APP的下载量、用户数和日活数等数据,都是平台是否良好运营,是否有成长的重要指标,关乎公司估值、股价等。
而且目前单位用户的获客并不便宜,对于平台而言,存量用户流失不起,基于以上原因,所以平台总是不希望用户注销账户的。
同时,师蒙慧欣认为,归根到底,还是商业利益在作怪。
一方面,APP用户量是衡量电商平台经营规模的重要指标,保障平台长期稳定经营;另一方面,对于平台而言,用户流量是后台大数据分析的基础,没有了用户,平台的发展更是无从谈起;最后,对于投资者而言,每个用户在资本市场上都是有价值的,在融资过程中,用户数往往是互联网公司的重要筹码。
综合以上种种因素,平台提高注销门槛,让用户知难而退,保证了用户数量的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里,对于网络平台就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并且明确规定了处罚条款,违者“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在法规落地这几年,鲜有看到有网络平台因此受到处罚。
最接近处罚的行为是2019年1月11日,工信部就侵犯用户个人隐私问题约谈多家互联网公司,要求加强对互联网服务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告知、账号注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测,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
但蒙慧欣表示,相比起巨大的获利前景来说,惩罚力度显然远远不够。
解读四:APP账号注销体系完善最后仍需平台自觉针对众多网络软件账号无法注销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作出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同时,工信部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就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
此外,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也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摆在首要位置的同时,也将推动电商行业更加良性有序的发展。
《电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