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及相关案例分析(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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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商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电商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商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在电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电商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案为例,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9年,某消费者在一家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品牌手机壳,收到商品后发现与描述不符,存在质量问题。

消费者在联系卖家退换货时,卖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承担责任。

消费者遂向电商平台投诉,并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卖家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均为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了品牌方的知识产权。

三、法律分析1. 侵权行为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在本案中,卖家销售的假冒品牌手机壳,与品牌方注册商标相同,侵犯了品牌方的商标权。

2. 电商平台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审查,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本案中,电商平台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存在监管失职的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消费者在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时,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了威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电商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卖家侵犯品牌方商标权,判决卖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品牌方经济损失。

同时,电商平台因监管失职,被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要求电商平台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法院未予支持,但要求电商平台加强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电商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电商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我国某电商平台上的某品牌商家推出了一款声称具有减肥功效的食品。

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上详细介绍了该食品的成分、功效、使用方法等信息,并配有大量用户好评截图。

然而,消费者在使用该食品后并未达到预期的减肥效果,反而出现了不良反应。

消费者发现该食品的宣传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遂向电商平台投诉。

电商平台在核实情况后,对商家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损失。

二、争议焦点1.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2.电商平台是否履行了审查义务?3.消费者损失如何赔偿?三、案例分析1.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在本案中,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上宣传该食品具有减肥功效,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具有减肥功效。

消费者在使用该食品后并未达到预期的减肥效果,反而出现了不良反应。

因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2.电商平台是否履行了审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对其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电商平台作为商品销售的平台,有义务对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查。

在本案中,电商平台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及时对商家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损失。

这表明电商平台履行了审查义务。

3.消费者损失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消费者因使用该食品而受到人身损害,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商家作为食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电商平台履行了审查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电子商务法ppt课件

电子商务法ppt课件

促进经济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商业效率和创新力。
推动社会进步
电子商务法的完善和发展可以推动 社会进步,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 促进社会交流和合作。
谢谢
THANKS
电子商务法案例四
总结词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电子商务交 易,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本案例将介绍跨境 电子商务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及解决方式。
详细描述
跨境电子商务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包括知识产权侵权、 假货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解决方式包括协商、 仲裁、诉讼等。此外,跨境电子商务还涉及到税收、 外汇管理等问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跨境电 子商务中,合作和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同时 也可以通过建立国际规则和机制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 的发展。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需要制定 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 的税收和关税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
电子商务法对未来商业和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规范市场秩序
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规 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和消
费者权益。
它适用于以电子交易形式进行商业活动的各个领域,包括在线销售、在线服务、在 线广告等。
电子商务法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广泛,包括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电子支付的规范性 、网络交易的权益保护等。
电子商务法的起源和发展
电子商务法起源于20世纪末,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
及,电子商务活动日益增多。
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开始关注电 子商务的法律问题,制定了一系
电子商务法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电子商务法概述 •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 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法规 • 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与防范 • 电子商务法的案例分析 • 电子商务法的未来发展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资料讲解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资料讲解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资料讲解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电子商务法作为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律体系,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来探讨电子商务法的应用和相关问题。

案例一:售假问题2019年,小明在一家知名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只名牌手表,价格远低于市场价。

然而,当他收到手表后,发现它是个假货。

小明投诉到电商平台,要求退款并追究卖家的责任。

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对售卖假货负有一定的责任。

首先,平台应当对卖家的资质进行核实审核,确保其销售的商品的合法性。

其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退款要求。

最后,对于违法售卖假货的卖家,平台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封号、限制销售等。

在本案例中,平台应当退还小明的购物款项,并对卖家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个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电子商务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平台和商家进行交易。

案例二:侵犯知识产权问题2020年,一家电商平台上出现了多个售卖盗版图书的店铺。

这些店铺在未经版权方的许可下,销售了大量的盗版书籍,对正版出版社和作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版权方对电商平台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故意或者过失地帮助在线店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平台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实施版权监测、设立举报通道等,及时发现和处理侵权行为。

在本案例中,电商平台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盗版图书的店铺,并与版权方协商赔偿事宜。

这个案例对于加强电商平台的版权保护工作,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案例三:用户隐私保护问题2018年,某社交媒体平台被曝光存在大规模泄露用户隐私的行为。

该平台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获取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商业化利用。

电商法律案例分析 (2)

电商法律案例分析 (2)

案例1:一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她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机。

但就是当该网站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10周岁,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

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就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

而依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与第55条的规定,一个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该由她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其子刚刚上小学二年级,未满10周岁,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所以该打印机的网上购销合同无效;其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拒付货款。

对此,网站主张:由于该男童就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瞧,与其达成打印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就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而并不就是此男童。

由于网站就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也就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同的无效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当事人就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电子合同就是否有效?分析:这个案例反映出对电子合同主体进行必要限制的意义。

对于网络交易来说,合同当事人在网络上根本无法瞧到或辨别交易相对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就是利用计算机按键或鼠标来发出意思表示,即便网络中心要求交易相对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或信用卡号以证实其为成年人,但仍有伪造或提供不实资料的可能性,故网络中心或利用网络进行交易的销售者基本上无从得知对方当事人究竟就是否就是成年人,或者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如何判断网上交易的当事人就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与这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就是否有效,有无必要对通过网上订立交易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加以限制,成为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难题。

近年电子商务法律案例(3篇)

近年电子商务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某电商平台上的消费者王先生在一家店铺购买了某品牌手机。

收到手机后,王先生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屏幕出现了裂纹。

王先生立即与店铺客服联系,要求退货。

然而,店铺客服以“商品已拆封,不支持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王先生遂向电商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

二、案件焦点1. 商品质量问题是否构成退货条件?2. 电商平台是否应当介入处理?三、案例分析1. 商品质量问题是否构成退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在本案中,王先生购买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符合退货条件。

2. 电商平台是否应当介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及时处理。

”在本案中,店铺客服以“商品已拆封,不支持退货”为由拒绝退货,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因此,电商平台应当介入处理。

四、案件处理结果电商平台在接到王先生的投诉后,经调查核实,确认店铺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电商平台对店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店铺退还王先生的购物款。

同时,电商平台对王先生表示歉意,并承诺加强平台监管,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王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启示与建议1. 电子商务从业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商品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 电商平台应加强自身监管,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3.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信息,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4. 消费者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近年来电子商务法律案例频发,为广大电子商务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人民大2024电子商务法律实务第四版PPT单元2 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实务 第4版陈

人民大2024电子商务法律实务第四版PPT单元2 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实务 第4版陈
经营业务属于需取得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的,如从事食 品、药品销售的,需要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 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等。
市场准入与资格审核
仅开展网络经营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 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 同一经营者有两个以上网络经营场所的,应一并登记。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网店经营者一般只需向登记机关提 交所在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包含经营者姓名、身份证 号、网络经营场所网址三项基本信息,同时加盖平台公章)即可 办理相应营业执照。
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 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 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做出相关承诺。
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电商经营者往往会被认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 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应当承担责任。
在合同法意义上,合同的履行一般涉及主义务和附随义务。 鉴于要求顾客举证电商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很困难,电商法 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电商经营者,要求电商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 和交易记录(《电商法》第62条)。
电子商务经营
者概述
模块一
电子商务 经营者法
模块二
律实务
电子商务平台
经营者
导入:严查“三无”外卖、“三假”直播,浙江专项整治网络市场
2022年9月,浙江省市监局联合省委网信办等12部门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确定 从9月到11月,在全省范围集中整治网络市场存在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规范竞争秩序,优化 消费环境。 一是严禁网售禁限售商品。 二是治理“三无”外卖。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与实际不符、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行为, 把好外卖入网经营关。 三是整治“三假”直播。严打 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 四是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违法行为。 五是严查网售“一老一小”用品质量违法问题。 六是规范重要节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以“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为重点,突出对主 要网络交易平台及投诉多的网店、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开具发票、用能(用水) 产品能效(水效)标识展示信息不规范等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

电商典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电商典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商”)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然而,在电商快速发展的同时,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以某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例,分析电商领域中的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9年,我国某知名电商平台(以下简称“A平台”)发现另一电商平台(以下简称“B平台”)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A平台的商标、图片等宣传材料,且在商品描述、价格等方面与A平台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A平台认为B平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B平台是否构成对A平台商标权的侵犯?2. B平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3. 若B平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1. 关于商标侵权问题法院认为,A平台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B平台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A平台的商标、图片等宣传材料,构成对A平台商标权的侵犯。

2. 关于不正当竞争问题法院认为,B平台在商品描述、价格等方面与A平台存在高度相似之处,误导消费者,损害了A平台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3. 关于法律责任法院判决B平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A平台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五、案例分析1. 商标侵权本案中,B平台未经A平台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侵犯了A平台的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因此,B平台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2. 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B平台在商品描述、价格等方面与A平台存在高度相似之处,误导消费者,损害了A平台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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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的背景
电商法的形成
综合性立法:电子商务立法涉及到电子 合同、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快递、电子支付 、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等各方 面; 相对于民法、合同法而言特别法:电子 商务法规范电子商务行业或者领域中的各种 问题。
电商法的形成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 列入规划。 成立了电商法起草组
电商法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 目前国内还没有对电商平台法律 地位的明确界定,电商法就是要对电商 平台的地位、性质和责任等作出规定。
明确电商平台 责任
简单的来说就是,网购的过程中 买到了假货,不仅商家要负责任,电商 平台也要负责任。
明确平台责任案例 2015年1月28日,梁先生通过天猫商城选购年货。在一 家宣称是旗舰店的网络店铺内,他购买了野生松子、开心果 、薄皮核桃等食品,共花费1208.85元。梁先生在食用过程 中发现,这些食品所标注的能量值与实际含量不符,不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他向卖家反映问题后,卖家称所销售的 食品已在质监局备案,获批可以销售,但未出具批文给梁先 生核实。
不正当竞争案例1
一淘宝店店主为了打击竞争对手,雇人疯狂购买对方产 品,恶意“刷单”1500 多次,最终触发淘宝自动处罚机制, 造成对手蒙受损失 19 万余元。南京雨花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涉案淘宝店店主等人被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起诉,是南 京市网络恶意“刷单”第一案。
消费者数据保护
数据保护案例 2014年2月3日,天津市民刘敏(化名)在“天猫”上购买 了一张2月28日由天津至西安的天津航空公司机票。但在2月 27日,刘敏收到了一条航班取消的短信,拨打短信中的咨询 电话后,刘敏觉得对方向其索要账号存在蹊跷,此后经过核 实,航班并未取消。此后,刘敏将天津航空和淘宝公司起诉 到了天津市东丽区法院,认为只有两名被告知道其隐私信息 ,并险些造成自己被诈骗。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2.9万元 。
电商法的形成
电子商务立法原则:
“促进发展、 规范秩序、 保障权益”
电商法主要内容
消费者数据保护
明确电商平台 责任
规范电商领域 的不正当竞争
线上线下联动执法
电商发展中的核心法律问题。
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难免要留下 个人信息,比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等等。 电商会利用收集到的用户大数据 为品牌提供营销服务,而电商法出台后 可能要对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且不可逆 的匿名化处理”。
到2014年12月,起草 组针对16项具体问题 进行状体调研并完成研 究报告。
形成包括 部委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企业版 北京大学的学术机构版 地方财经委版 4个版本的大纲
十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电子商务法已经列入 2016年的立法计划。 11月23日声明将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预计2017年正式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得到的判决书显示,一 审法院并未支持刘敏的请求。理由是刘敏没能提 供证据证明两名被告泄露了其个人信息,且两名 被告并不是掌握刘敏个人信息的唯一介体。天津 航空提交了一份中国民用航空局第214号令,指 出其是通过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的计算机订座系统提供订票服务。一审法院还认 为,发送航班取消短信的人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破以前,法院不能确定是两名 被告泄露了刘敏的个人信息。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编号
201324010117 201324010129 201324010143 201324010209 201324010225 2013240102316年的 “双11”全网交易额突破1800亿元,再创新 高。10年来中国电商零售交易总规模已超过 全球连锁百强的年销售总和。 11月16日,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 《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 出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3.8万亿 元,年均增长15%左右。
2015年3月27日,卖家针对这次交易,申请天猫客服介 入,理由是其店的包装袋都是在质监局备过案的,如对产品 不满意支持退货。5天后,天猫客服在介入后告知涉案交易双 方,根据维权内容, 天猫目前还未收到买家梁先生的有效凭 证,因此维权作完毕处理。对于天猫商城的处理结果,梁先 生并不满意。2016年1月7日,他一纸诉状,将卖家、天猫商 城起诉至江南区法院。
卖家10倍赔偿,天猫商城无责 梁先生认为,卖家销售的食品标签违反了相关标准, 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向法院诉请,要求 卖家支付10倍赔偿,并要求天猫商城承担连带责任。今年 7月18日,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卖家销 售的食品能量值标注上的错误,属于标示不当、虚假标示 的情形,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存在误导消费 者的情形。卖家没有对相关问题严格审查,销售了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天猫商城,其 能够提供卖家的营业执照、真实公司名称、住所等有效信 息,针对梁先生的维权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因此梁先生 诉请天猫商城赔偿的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日前做出一审判决,卖家向梁先生退还货 款1208.85元、支付货款10倍赔偿12088.5元。天猫商城 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索赔遇阻,消费者提出上诉 梁先生虽赢了官司却提出上诉,因为他认为向卖家索 赔困难。法院按照天猫商城提供的卖家信息,发现其营业 执照等均存在,但就是无法进行送达。据此,只能以公告 形式进行送达。日前,该案已进入到二审程序,还在进一 步审理当中。今年以来,江南区法院受理的消费维权案件 激增,但状告网络平台的案件还是首例。对于网络维权, 消费者应该注意什么?法官指出,网络平台的购买记录、 电子化购物凭证、消费者与网络平台的沟通记录等,消费 者一定要保存好,在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以作为有效的维 权证据。此外,选择一名有信誉的商家也非常重要。
规范电商领域 的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在电商领域的表现有商 家盗图、名不副实的价格战以及“刷单 ”等等。 这一块监管对工商部门的管理能力 会提出很高的要求,占总量20%的线 上零售渠道不应占用过多的行政资源, 在不正当竞争的规范上:工商部门估计 更多是要监管电商之间的竞争;对电商 内部的监管,以电商平台“自律”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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