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追溯产地证明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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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包括从事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彈贸摄尔霁毙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2015 年 7 月 2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33 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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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追溯类别与品种) 本市对下列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含种植、养殖、加工) 、流 通(含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实施信息追溯管理: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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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食及其制品;(二)畜产品及其制品;(三)禽及其产品、制品;(四)蔬菜;(五)水果;(六)水产品;(七)豆制品;(八)乳品;(九)食用油; (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农业、 商务、 卫生计生等部门确定前款规定的实施信息追溯 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类别的具体品种 (以下称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及其实施信息追 溯管理的时间,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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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责任) 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 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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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 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攬砖卤庑诒 鼓励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其他生产经营者参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
食用农产品(追溯)产地证明[1]
![食用农产品(追溯)产地证明[1]](https://img.taocdn.com/s3/m/82d9a573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0d.png)
食用农产品(追溯)产地证明食用农产品(追溯)产地证明1. 引言随着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对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和质量的追溯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始采取措施,要求农产品供应商提供产地证明。
本文将介绍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的概念、作用和相关的技术手段。
2.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的概念与作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是指通过相关的监管机构对农产品种植基地、生产加工环节进行调查、检验、认证,最终发放的可证明农产品产地的文件或标识。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准确的农产品产地信息,并对农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进行验证。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通过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消费者可以了解到农产品的具体产地,并能够验证农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这有助于避免因为食用不合格的农产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
- 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备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的产品,可以更好地与其他竞争对手区分开来,并建立起一种信任和品牌优势。
这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额。
- 推动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可以促使农产品种植、生产和加工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它要求农产品供应商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从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可追溯性。
3.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的技术手段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可以利用多种技术手段来实现。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技术手段:- 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基于分布式账本的技术,可以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
通过区块链技术,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可以被记录在不同的区块中,从而保证信息的可追溯性和真实性。
- RFID技术】:射频识别(RFID)技术可以通过无线电信号自动识别并读取标签上的信息。
农产品可以通过贴上RFID标签,从而实现产地、批次和品牌的追踪。
消费者可以通过RFID读卡器获取农产品的产地和相关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第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
第六条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汇总分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并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
鼓励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
第八条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相关行业协会和食用农产品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履行法律义务。
第二章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义务第九条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范围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批发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担管理责任,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批发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可采用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促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第五条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与产地准出衔接的市场准入制度,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销售者无法提供的,不得入场销售。
第六条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具有下列可追溯效力的证明材料:(一)销售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二)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要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销售除上述两项外的食用农产品,应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者合格证明文件。
无法向批发市场开办者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三者中任意一项进行查验留存的,入场销售者应当向批发市场开办者申请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上述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由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确认,确保与原件一致。
食用农产品(追溯)产地证明

食用农产品(追溯)产地证明食用农产品(追溯)产地证明简介食用农产品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并且在近年来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引入了食品追溯系统,其中的重要一环就是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
什么是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是一种文件或标识,用于证明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地。
通过这个证明,消费者可以了解到食品的产地,确保其安全和质量。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是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真实、可追溯而设立的。
它涉及到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通过对这些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的重要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通过证明食品的产地,消费者可以了解到食品是如何生产的,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这就可以使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食品,也能推动生产者提高食品的质量。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还有助于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溯源。
通过对食品的产地进行核实和记录,监管部门可以更好地追踪食品的流通路径,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还有助于打击假冒伪劣食品。
通过证明食品的产地,可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生产地的声誉来冒充高价值的食品,保护合法生产者的利益。
如何获得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获得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需要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监管机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步骤和方法:1. 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和质量。
2. 农产品的追溯体系需要建立和完善,包括建立农产品追溯档案和实施追溯码的标识。
3. 监管部门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农产品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
4.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提供食品安全信息的查询和公示。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国际组织和标准可以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的认证服务,如国际食品标准组织(ISO)等。
通过这些认证机构的认证,可以将产地证明的可信度进一步提高。
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

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1. 引言在当今社会,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加强了对农产品的管理和监管,其中包括农产品产地的溯源证明。
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作为保证农产品质量的有效手段,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和政府的重视。
本文将以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为主题,探讨其定义、重要性以及实施措施,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对其作出评价。
2. 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的定义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是指通过一系列认证和监测手段,确保稻谷的来源真实可靠,并追溯其种植过程和生产环境。
3. 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的重要性稻谷是人们的主食之一,其质量与人们的健康密切相关。
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消费者信任度的提升通过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消费者可以了解到稻谷的种植地点和生产过程,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有更为全面的了解。
这提高了消费者对稻谷的信任度,从而提升了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购买欲望。
3.2 产品质量的保障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需要农户严格遵守相关的种植标准和规范,确保稻谷的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通过对产地环境的监测和种植过程的记录,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保障稻谷的品质。
3.3 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可以为稻谷建立一个可靠的品牌形象,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消费者对于有溯源证明的产品更有信心,更愿意购买,这有助于农户在市场上拓展销售渠道,提高收入。
4. 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的实施措施要实施农户稻谷产地溯源证明,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4.1 认证体系的建立建立稻谷产地溯源认证体系,明确认证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这样可以确保稻谷种植符合规范,并对农户进行认证。
4.2 监测设施的投入为监测稻谷的生产过程和环境,需要投入一定的监测设施,如监测仪器和传感器等。
这些设施可以实时监测土壤质量、施肥情况和病虫害等指标,确保稻谷生产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一、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联系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二、产品信息1:产品名称:2:产地:3:生产商名称:4:生产商地址:5:批次号:6:生产日期:7:有效期至:8:成分表:三、生产环境1:基本农田面积:2:使用的农药种类及用量:3:施肥方式和用量:4:用水情况:5:采摘收货方式:四、质量安全控制1:抽检合格率:2:产品质量认证情况: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五、产地监管1:监管部门名称:2:监管部门地址:3:监管责任人:4:监管机构联系方式:六、相关附件1:附件1:产品成分表2:附件2:基本农田面积证明3:附件3:农药使用登记证明4:附件4:施肥记录5:附件5:用水记录6:附件6:采摘收货记录7:附件7:产品抽检合格证明8:附件8:质量认证证书9:附件9: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附件10:产地监管部门批准证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食品安全法:指保障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法规。
2:农药:指用于农田、园地和农作物上,或者用于林地、草地、花卉、果园等园林景观,预防、治疗、抗生、杀灭和防虫害、草害、有害植物等的化学制剂。
3:施肥:指向农作物提供养分的行为,包括化肥、有机肥和微生物肥料等的施用。
4:抽检合格率:指食品抽样检测中合格样品的数量与总样品数量的比例。
本文档涉及附件,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部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详见上述条款。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一、工作目标: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为重点,以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紧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制度。
二、工作指导原则:“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工作指导原则,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全程监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将质量安全理念贯穿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三、蔬菜质量可追溯制度1、实行农业投入品档案管理,加强用药安全管理,实行农药专人负责保管制度,建立了农药统一购买、发放、使用登记制度和剩余农药回收等制度,确保农药安全使用。
2、建立田间档案,推行良好农业规范标准。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积极推行建立田间档案。
档案上详细记载了从食用农产品栽培管理到产品收获、加工全程的所有活动,一旦食用农产品生产出现质量问题,就能很快从档案上查到出问题的环节。
种植前对生产基地产地环境的土壤、灌溉水、大气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保种植环境安全达标,种植过程对种子、肥料、农药实行动态监督,建立详细的出入库制度和使用档案,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间隔期,保证了生产全过程每个环节都有详细记录,并且关注了人员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3、实行包装标识,树立品牌。
在质量管理中强化产品认证和包装标识,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品品牌建设。
4、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
加强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在产地实行产品质量检测,产品检测合格证后方能流出产地。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1、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