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医院发展战略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选拔与任用第四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拟定选拔任用方案;2. 公开报名、资格审查;3. 组织考察;4. 提出任用建议;5.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6. 任前公示;7. 办理任职手续。
第六条中层干部任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免职或调整: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3. 工作不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4. 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职责;5. 其他应当免职或调整的情形。
三、职责与权利第七条中层干部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各项决策部署;2. 组织领导本部门、本科室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 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4. 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5. 带头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第八条中层干部享有以下权利:1. 行使所在部门、科室的管理权限;2. 依法依规参与医院决策;3. 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和建议;4. 接受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察;5.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医院建立健全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包括:1. 政治素质和思想表现;2. 工作实绩和创新能力;3. 遵纪守法和工作作风;4. 个人品德和廉洁自律。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2篇)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复杂的运营环境,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中层干部是连接医院高层领导和基层员工的关键纽带,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发展和运营效果。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中层干部管理方案对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目标设置1. 提高中层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2. 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加强中层干部的团队协作和沟通,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方案实施1. 定期培训为中层干部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科学管理知识、临床经验分享、领导力培养等方面。
培训可以由外部专家进行,也可以由医院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讲。
同时,可以邀请优秀的中层干部分享自己的经验,增加学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2.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评估,激励中层干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绩效。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晋升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激发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每年初,与中层干部进行一对一的工作计划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中层干部的实际情况和个人能力,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定期跟踪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和协调资源,保证工作计划的顺利进行。
4. 强化团队建设加强中层干部的团队协作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可以组织定期的团队建设活动,如集体拓展、团队合作训练等,增强团队成员之间的互信和合作精神。
同时,可以开展团队内部的业务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学习和进步。
5. 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为中层干部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
可以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和学术研讨会,提供学习和展示的机会。
同时,可以鼓励中层干部参与医院内部的重大项目和改革,提升其管理和领导能力。
四、效果评估对中层干部管理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为了提高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管理方案:
一、强化中层干部培训
1.制定中层干部培训计划,包括领导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
设等内容。
2.开设专业化、系统化、实践化的培训课程,采取学习实践相
结合的方式。
3.建立师资库,邀请内外部专家到医院开展中层干部培训。
二、建立中层干部考核机制
1.制定中层干部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考核周期。
2.实行双向考核,即上级对下属考核,下属对上级考核,并建
立完善的考核记录系统。
3.对考核合格的中层干部给予激励,如加薪、晋升等;对考核
不合格的中层干部进行必要的惩罚和整改。
三、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选用机制,明确选用条件、程序和标准。
2.重视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为中层干部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各科室。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四化”建设,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层干部管理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1、政治条件:(1)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办事认真负责、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注重职业道德,能以身作则,富有开拓精神,能创造性开展工作.(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状况良好.2、业务素质。
(1)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胜任科室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科研和创新能力.(2)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管理理论知识和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本部门工作。
3、任用资格:(1)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20年以上。
(2)业务科室负责人年龄要求:男58岁以下,女55岁以下,临床科室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20年以上,医技科室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3)护士长年龄要求应在5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1)择优聘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期述职、民主评议、党支部审定,由院长聘任.(2)竞争上岗: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党支部审定,由院长聘任.四、中层干部任期内管理1.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后任期一年,年终每位中层干部必须进行个人述职,并由医院考核组对其进行任期目标考核.中层干部述职必答内容:(1)科室管理;(2)科室业务发展和人员培训;(3)科室各项业务指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上年比较增减情况;(4)科室行风建设;(5)个人医德行为(有无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收取”红包”、药品回扣等).2.对聘期内不能较好履行职责者实行诫勉制度,并限期整改,到期后不能整改者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党支部讨论通过,院长有权予以解聘.(1)收受”红包”和回扣,影响恶劣者;(2)管理能力低下,团结协作意识淡薄,无所用心,不求上进,造成科室秩序混乱,多项规章制度无法实施落实,多项责任目标不能达到.(3)本人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4)导致医院资金、财产、设备等重大损失;(5)严重违反院纪院规,受到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者.五、科室负责人的权利科主任(科长)是科室工作的全权负责人,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护理工作,科主任(科长)的权利包括:(1)行政领导权: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科室内部规章制度及多种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医德医风的监督管理.(2)人事管理权:科主任(科长)拥有对本科室人员的选择权、职称晋升的建议权,不合格人员退用权.(3)业务建议权: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在医院宏观调控下,依据医院规章制度,科主任(科长)有对本科室业务发展、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以及人员进修、培训和参加各种业务活动的决定权.(4)经济分配权:在医院调控的范围内有权在科室内进行二次分配.六、中层干部管理的纪律和监督在中层干部管理中应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超职数分配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2)不准临时决议干部任免;(3)不准拒不执行干部轮岗,交流的决定;(4)不准在任用干部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6)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院支部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院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举报,申述,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xx县妇幼保健院xx年三月十二日第二篇: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是医院的中坚力量,是医院人才与干部建设的关健环节,本办法涉及到的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业务科室正副主任及各学(班)组组长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或组长(3人以下)。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干部管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选拔、任免、考核、监督中层干部,不断提高我院中层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保证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加强院党组对干部工作的领导,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层干部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中层干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章中层干部管理权限与相关制度第五条:本办法适用全院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干部管理权限属于院党组。
第六条:政工科是中层干部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培训、考核等日常工作,并配合纪委、监察等部门实施对中层干部的监督。
第七条:中层干部管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组织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第八条:中层干部离任时要实行离任审计制,由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其审计结果将作为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第四章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第十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水平,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较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献身党的司法事业,在工作中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团结同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所任职务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根据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原则;(四)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范围:医院内部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党委实行选举制的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
第四条党委会是干部任免的决策机构。
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和主管院长组成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名单的审核。
第五条院党委及其组织(党委办公室)和人事(人力资源部)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科室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思想品德;(二)积极投身于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在学科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得到群众认可;(三)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水平、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独当一面,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五)作风民主,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六)身体健康。
第七条提拔担任科主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初任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3年以上中级职称,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初任行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二)提拔担任中层干部正职,应有2年(含2年)以上中层干部岗位工作经历。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八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可采取以下方式:(一)内部中层干部聘任,须经过以下程序:1.发布信息。
公布岗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落实:
1. 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制定中层干部管理制度,明确中层干部的权责和管理要求。
包括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晋升提拔等方面的规定。
2. 加强中层干部培训和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中层干部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团队建设、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3. 建立激励机制:中层干部是医院管理层的中坚力量,应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贡献,建立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机会等。
同时,要建立正向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中层干部的工作能够有效地推动医院的发展。
4. 推行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估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和管理效果。
通过明确的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激励中层干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5. 加强沟通和协调:中层干部作为医院管理层的桥梁,需要加强与上级和下级的沟通和协调。
通过定期的会议、座谈和交流,促进信息的流通和沟通效果的提升。
6. 培养团队意识:加强中层干部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培养他们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合作的精神。
通过项目组织、跨部门合作等方式,促进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7. 领导示范和榜样作用:中层干部是员工的榜样和引领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注重自身修养和提高,以身作则,发挥好示范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提升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形成一支忠诚、能干、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医院的发展和改革提供良好的管理保障。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目的:为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保证医院各项管理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所指中层干部指指经医院聘任的科室(部门)正、副主任、护士长、经理等。
3.定义:4.职责:4.1中层干部的任免由院务会研究决定;4.2院办负责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工作。
5.标准:5.1中层干部任职条件:5.1.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热爱医疗行业,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1.2担任业务科室(包括医、药、护、技)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及大专(含)以上学历。
5.1.3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2中层干部的选聘5.2.1内部选拔:在医院内部中层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内部进行选拔,选拔人员优先从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进行推荐,选拔由院长提名,报院务会审核批准,并予以聘任。
5.2.2市场化选聘:在院内选拔无合适人选时,可从外部聘任,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办理。
5.2.3任免:新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考察期为半年;考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由院办负责发文。
5.2.4聘任期限:中层干部聘任期一般为三年。
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的,可以续聘。
5.3中层干部的职责与权利5.3.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对主管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院长管理。
5.3.2护士长、副主任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由科室主任管理。
编写:审核:批准:。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依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旨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和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管理得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适用范围为受聘于医院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大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技类科室的正副主任。
临床医技科室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党群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依据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群团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任用审批程序。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选拔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任职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篇: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是医院的中坚力量,是医院人才与干部建设的关健环节,本办法涉及到的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业务科室正副主任及各学(班)组组长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或组长(3人以下)。
一、基本条件1、拥护医院章程,遵守医院各项规幸制度,爱岗敬业,责任性强,团结同志,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有相关的部门工作资质或执业资格,对用工性质现阶段原则上不作要求,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再担任中层干部。
但特殊岗位确因特殊需要的,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也可暂时聘用退休返聘人员担任中层干部,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3、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讨50周岁。
对于个别岗位确因工作需要或暂无合适人选的,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延长任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任免办法1、中层干部的产生分公开竞聘与组织任命两种形式,两种形式可以同时采用,也可单一使用。
公开竞聘的时间与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不设固定期限。
2、公开竞聘按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进行。
一般由院办公布岗位要求。
竞聘者报名后,按特定程序,决出竞聘分数,根据得分情况及工作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最后聘用人员。
3,中层干部任期一般一年一聘。
岗位的设立与中止完全由考核情况、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及科室新发生的变化决定。
原则上职能科室负责人不再兼任业务科室主任。
院长办公会议因实际工作需要有权对医院的中层干部进行合理调整。
中层干部离任后一般不再享受原有待遇。
三、权利与义务1、作为科室行政与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干部应以身作则,讲奉献求实效,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严格服从医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2、中层干部要高质量高标准实施科室日常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医院分配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尤其应对科室的业务发展与安全生产实施前瞻性战略管理。
3、中层干部应按规定组织并主持各类科务会,做好科室与科室之间的各种协调工作,准时出席院周会或中层干部会议,并定期向分管院长报告工作情况,请示下阶段工作目标和县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二一团医院中层干部聘用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五)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八)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一)由党组织牵头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二)根据科室发展需要,由科室推荐、个人报名,全院竞聘,在团政工办、纪委的监督下产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
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中层干部中进行。
(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党支部及工会集体研究决定;(五)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由医院党总支下发任命文件,医院行政下发聘任文件,医院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一年一聘,年度述职考核称职者可连续聘用,否则给予解聘,与其相对应的责任和权力解除。
(七)按干部管理程序,签订《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一)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四)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五)因违规违纪、经司法党纪受到相应处理的;(六)因其它原因需要免去、解聘职务。
第七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院党支部研究,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第八条中层干部因退休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第九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四章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第十条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对科室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第十二条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第十三条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四条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第十五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
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十七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
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的推荐权。
第十八条科主任享有科室经济分配权。
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经济分配方案,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
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推荐权。
第二十二条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
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实习推荐权。
第二十三条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职能。
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第二十四条护士长享对科内消毒灭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共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及其权限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十六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以及量化绩效考核。
第五章中层干部考核第二十七条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由医院党总支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医院办公室协助完成。
第二十八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院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二十九条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
(一)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二)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责任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四)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内容。
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
德:主要是政治态度和立场、政治理论素养、组织观念、思想品质和作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能:通过学理论、学业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的情况,抓质量、抓安全、抓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等。
勤:主要是在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措施、完成任务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中所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情况等。
绩:主要是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取得的有效成果和实际贡献等。
廉:主要是在科室管理和从事医疗业务过程中廉洁行为情况,以及医德医风考核。
第三十一条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一)每个中层干部年底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
(二)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考核科室职工参加的述职评议会,被评议人作述职报告,到会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打分测验。
(三)考评组与部分骨干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科室情况和被考核人进行广泛了解考察。
(四)考评组综合分析、认真研究考核情况,提出评鉴意见,向医院汇报。
(五)由医院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二条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评定标准如下: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尽职敬业,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好,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公认,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效果显著,实绩突出。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廉洁问题,能够团结协作,注意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工作努力,能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明显。
基本称职: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不廉洁问题,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虽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平平。
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如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之上;道德品行不端,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难以打开局面,明显不能胜任现职。
(三)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如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因主观武断,导致重大管理失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职工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
(四)存在以权谋私、不廉洁问题。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本科室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六)工作实绩差,完不成工作任务。
第三十三条在年度考核中,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时不胜任票达30%以上,经检查不存在人为因素的应视为不称职,予以免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达20%以上的要给予诫勉,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和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考核、评议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和告诫。
对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干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发现中层干部有违纪问题应及时进行查处并视情况进行调整。
确定考核档次时,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同级干部的20%。
第三十五条干部本人对考核或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得到组织反馈意见后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组申请复核,考核组应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在15日内向本人作出回复。
如本人仍有异议可越级向团政工办申诉。
第六章中层干部行为规范第三十六条中层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部署,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条坚持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中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勤政廉政,尽职尽责,求实务实,努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第三十九条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要始终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医院交付的各项指令性工作。
凡院部作出的决策、议定的事项、部署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按时如质完成,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对于执行不力的中层干部,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四十条及时在本科室传达院部各种会议精神,及时学习和贯彻落实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并做好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