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特长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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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音乐特长生管理规定

高中学生音乐特长生管理规定

高中学生音乐特长生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高中学生音乐特长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提高音乐特长生的研究成绩和艺术素质,促进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

2. 定义音乐特长生指具有音乐方面的天赋和特长,且在音乐学科表现出色的高中学生。

3. 选拔标准和程序3.1 学生报名参加音乐特长生的选拔。

3.2 选拔标准包括研究成绩、音乐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选拔程序包括初步选拔和终审选拔。

初步选拔主要以个人演奏或演唱表现为主,终审选拔为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

4. 特长生认定与退出4.1 学校根据录取结果,认定学生为音乐特长生,颁发特长生证书。

4.2 学生在音乐特长生期间如违反规定,可以取消其特长生资格。

4.3 特长生一学年内如果表现不佳或不再有音乐特长,学校可以取消其特长生资格。

5. 特长生培养与管理5.1 学校将制定个性化、全面的音乐培养计划,并根据学生特长进行专业指导。

5.2 学校将为特长生提供必要的器材和场地,并组织特长生参加音乐比赛和演出。

5.3 学校将定期进行特长生的研究、练和表现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特长生的待遇6.1 学校将为特长生提供与其表现和能力相符的奖励和荣誉。

6.2 特长生享有一定的研究和生活便利,如优先选择音乐课程和灵活的作息时间安排。

7. 评估和监督7.1 学校将定期评估和总结音乐特长生管理工作,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7.2 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将对特长生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8. 附则8.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以前的特长生管理规定不再适用。

8.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高中学生音乐特长生管理规定》的内容。

根据本规定,学校将加强对音乐特长生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学习成绩,为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

学校特长生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特长生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特长生管理,充分发挥特长生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具有特殊才能和特长,经学校认定并招收的特长生。

三、特长生认定1. 特长生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定。

2. 特长生认定条件:(1)在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明显特长,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良好。

(3)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特长生管理1. 学校设立特长生管理部门,负责特长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特长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特长生在享受学校提供的学习、生活、文体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的同时,应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为学校争光。

4. 特长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需经学校批准,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5. 特长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特长生培养1. 学校为特长生提供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根据特长生特点,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2. 学校设立特长生辅导团队,定期开展辅导活动,提高特长生的专业技能。

3. 学校为特长生提供展示平台,鼓励特长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4. 学校加强与特长生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特长生的成长。

1. 特长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优秀,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特长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 特长生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规定。

3. 本制度由学校特长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高中艺术特长生规章制度

高中艺术特长生规章制度

高中艺术特长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中艺术特长生的管理,提高其综合素质,保障其正常学习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中艺术特长生是指在校学习期间,具有某一艺术特长并经过学校认定的学生。

第三条高中艺术特长生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条高中艺术特长生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权利和义务,同时还需承担艺术特长培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学校为高中艺术特长生提供必要的培养和发展条件,监督其艺术实践活动。

第六条学校将严格管理和监督高中艺术特长生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高中艺术特长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辅导员,设立专业化的教学管理团队。

第八条学校将定期组织高中艺术特长生进行综合评定,对其进行奖励和激励。

第二章招生与退出第九条学校将根据高中艺术特长生的特长和潜质,公平选拔并录取学生。

第十条高中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和条件将由学校规定,并在招生公告中明确。

第十一条高中艺术特长生需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高中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培养艺术特长,可申请退出特长生培养计划。

第十三条退出高中艺术特长生培养计划的学生,将不再享有与艺术特长生相关的任何权利和福利。

第三章学习与实践第十四条高中艺术特长生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安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

第十五条高中艺术特长生必须积极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高中艺术特长生须遵守文明礼仪,保持学习和生活环境的整洁,爱护学校公共财物。

第十七条高中艺术特长生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如遇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或相关负责人反映,寻求帮助和指导。

第十八条高中艺术特长生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缺课、迟到、早退或旷课。

第十九条高中艺术特长生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如有优秀表现,将获得学校的奖励和表彰。

特长班学生规章制度

特长班学生规章制度

特长班学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长班学生管理,推动特长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长班学生,包括但不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等特长班学生。

第三条特长班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加强对特长班学生的管理,建立健全特长班学生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入学管理第六条特长班学生的招生标准为具备相应特长技能,并经学校选拔录取。

第七条特长班学生入学时需提交特长技能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入学。

第八条特长班学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第九条特长班学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适应训练,以适应特长班学习的要求。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十条特长班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表参加课程学习。

第十一条特长班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认真听讲,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特长班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作业任务,不得擅自抄袭或者作弊。

第十三条特长班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考核方式完成学习任务,合格后方可晋级。

第十四条特长班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比赛,提升技能水平。

第四章行为管理第十五条特长班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不得进行欺凌行为。

第十六条特长班学生应遵守校园规定,爱护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七条特长班学生应着装整洁,不得穿着暴露或不雅的服装。

第十八条特长班学生应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教室,不得在课堂上玩耍.第十九条特长班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宵禁时间,不得熬夜。

第二十条特长班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消费制度,不得恐怖消费。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特长班学生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特长班学生如果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学校可给予停课、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二十三条特长班学生如有犯罪行为,学校将移交警方处理,并按学校规定予以开除。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学校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青岛高中体育特长生政策

青岛高中体育特长生政策

青岛高中体育特长生政策
青岛高中体育特长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等因素,制定体育特长生
招生计划,明确招生项目和人数。

2.报名条件:考生需符合青岛市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具备相应的体育特
长和技能,如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

3.考试录取:考生需参加青岛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按
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时,文化课成绩和体育术科成绩均需达到一定的分数线。

4.培养管理:高中学校要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的培养和管理,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
和训练计划,配备专业教练和设施,保障特长生的训练和提高。

5.学业要求:体育特长生在入学后需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日常体育训练和比赛,同
时也要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文化课学习,完成学业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青岛高中体育特长生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建议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和通知。

学校特长生招生与管理规定

学校特长生招生与管理规定

学校特长生招生与管理规定学校特长生是指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能的学生,根据其特殊的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校为他们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

学校特长生招生与管理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旨在培养学生的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特长生招生政策、特长生管理规定等方面展开回答介绍。

一、特长生招生政策1. 定义和范围特长生是指具备某一特定领域突出才能的学生,如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

特长生招生的范围将聚焦在这些领域,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

2. 招生对象特长生招生对象一般为初中和高中学生。

学校将通过选拔赛、面试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特长以及发展潜力。

3. 招生名额与比例学校特长生招生名额通常根据学校规模、师资力量和资源情况来划分,并确保合理的入学比例。

二、特长生招生程序1. 申请材料学生和家长应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的个人简历、特长证明材料以及家庭背景等,以便学校进行全面评估。

2. 笔试面试特长生招生通常需要学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等环节,通过考察学生在特长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以及综合素质来选拔。

3. 综合评分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学习成绩和其他素质评估,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特长生的录取名单。

三、特长生培养计划1. 个性化培养学校将依据特长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提供个性化的教育资源和指导,促进其在特长领域的发展。

2. 课程设置特长生将享受更加丰富多样的课程资源,学校将结合特长生的特长,安排相关的选修课程或班级,提供专业化的教学。

3. 教师培训学校将加强对特长生培养的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手段,以更好地指导和引导特长生的发展。

四、特长生管理规定1. 权益保障学校将保障特长生的权益,建立相应的教育保障机制,确保特长生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特长并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

2. 监督管理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特长生管理体系,加强对特长生学习和发展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多元发展学校将鼓励特长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

中学特长生选拔与管理办法

中学特长生选拔与管理办法

中学特长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一、选拔理念特长生选拔与管理是学校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发现和培养学生的个性与潜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而其中关键的选拔理念是平等、公正、科学。

二、选拔标准1. 学科特长学科特长是选拔学生的重要指标,学生应在相关科目的考试或评比中表现出色,具备较高的学科水平和综合素质。

2. 艺术特长艺术特长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学生应参加相关艺术类考试或比赛,并能在其中表现出卓越的天赋和才能。

3. 体育特长体育特长是体现学生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的重要标准,学生应通过运动项目的考试或比赛来评定。

三、选拔程序1. 选拔材料的收集学生在参加选拔前,需向学校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包括个人成绩、奖励证书、比赛成绩单等,以便评委对其进行初步筛选。

2. 能力测试学生会参加相关能力测试,以检测其在学科、艺术或体育方面的专业素养和潜力,如学科技能测试、艺术表演或作品展示、体育项目测试等。

3. 综合面试选拔人员会对通过能力测试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了解其学习态度、兴趣爱好、团队合作能力等,以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4. 潜力评估通过上述选拔程序,学校可以对学生的特长及其发展潜力进行初步评估,并将合适的学生列入特长生培养计划。

四、管理计划1. 培养方案学校应为特长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开设专门的选修课程和培训班,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帮助学生发展专长。

2. 师资配备学校需配备专业教师和教练团队,他们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针对特长生的需求进行个性化指导和辅导。

3. 团队合作特长生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特长生团队活动,与其他特长生共同合作、竞争,以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分享和成长。

五、选拔与管理的意义1. 发展个性潜能通过选拔与管理,学校能够更好地发现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并提供相应的培养与学习资源,使学生能全面发展,实现个性潜能的最大化。

2. 增强学术竞争力特长生的选拔与管理可以提高学校的整体学术竞争力,优秀的特长生将在学科、艺术或体育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和声誉。

高中学校特长生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特长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学校特长生教育资源优势,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特长生,包括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的特长生。

三、选拔与培养1. 选拔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3)特长突出、潜力巨大的原则。

2. 选拔程序(1)报名:特长生根据自身特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2)审核:学校成立特长生选拔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3)测试: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特长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4)录取:根据测试成绩,结合学生德智体美表现,择优录取。

3. 培养措施(1)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针对特长生特点,提供专业指导;(2)开展丰富多彩的特长活动,提高特长生综合素质;(3)鼓励特长生参加各类竞赛,展示特长成果;(4)加强特长生与普通学生的交流,促进全面发展。

四、管理与考核1. 管理职责(1)学校成立特长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特长生日常管理工作;(2)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共同参与特长生管理,关注特长生成长。

2. 考核制度(1)学期考核:每学期末,对特长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习成绩、特长表现、综合素质等;(2)年度考核:每年对特长生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优秀特长生;(3)特长生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升学等重要依据。

五、奖励与处罚1. 奖励(1)对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特长生,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2)对表现突出的特长生,授予荣誉称号。

2. 处罚(1)对违反校规校纪的特长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对特长生在培养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学校声誉的,取消其特长生资格。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和补充。

本制度旨在为我校特长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激发特长生潜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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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新世纪中学高二年级部
播音主持、美术等艺术类及体育类特长生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高二年级部播音主持、美术等艺术类及体育类特长生的管理,使他们在努力学习文化课的同时充分发挥特长优势,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优秀生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必须严格遵守《中法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廊坊新世纪中学《学生手册》等要求,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遵守校规校纪,否则,将按学校管理规定从严处理。

不搞特殊化,上文化课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管理,专业课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有专业老师管理。

二、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安排的专业课作息时间,必须严格服从专业辅导教师的指导,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训练任务,不得迟到早退。

三、专业课实行点名制,有事不能上课必须向专业教师请假。

无故不上专业课者,报年级和班主任处,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作相应处理。

无故不上专业每学期累积三次,高考报名时取消专业课报名资格。

四、非专业课时间,不擅入专业教室及训练场所。

五、不得假借训练之名,逃避文化学习,逃避文化课教师的作业等相关检查。

不得在专业教室及训练场所从事与专业课学习和训练无关的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活动。

六、不得把非专业学生等闲杂人员带到专业课教室及训练场所。

七、不得将零食、杂物等带入专业教室及训练场所,保持专业课教室
及训练场所的卫生。

爱护公共财务,损坏、丢失,及时上报,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不及时上报,由当事人按原价双倍赔偿。

八、当专业课时间与学校的组织的大型活动发生冲突时,由学校统一调度安排,一般性的活动,应以专业课为主。

九、学生个人外出训练、学习,学生应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报年级批准,方可离校,无申请离校按旷课处理。

十、赴校外长期进行集训,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由家长、班主任、年级部、学校教务处签字同意,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外出集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管理规定,个人安全由带队专业教师及培训单位负责,与学校无关。

十一、联考及校考结束后,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集中参加文化课学习,如随意在外逗留则后果自负。

十二、其它中学生所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等。

廊坊新世纪中学高二年级部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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