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恒大集团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恒大集团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恒大集团的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恒大集团下属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恒大集团下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工程管理制度,并监督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所有从事工程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有权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恒大集团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工程项目管理应按照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招标。
第十条工程项目管理应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有序、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应设置专职负责人,负责协调各方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做好工程项目的文档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记录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管理应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和成本进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不降低。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管理应编制详细的质量管理方案,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恒大万科企业股份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完整版

恒大万科企业股份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恒大地产集团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工程进度款审核第一条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成后提交预决算部。
未按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工程部重复或提前申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超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5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预决算部考核。
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二条预决算部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
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金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有关资料一次性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预决算部须在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未按上述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预决算部进度重复申报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计算错误造成当期进度款超付的,必须在下期进度款扣回;如没扣回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考核。
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三条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每月30日前对上月预决算部已审核的工程进度款按份数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计。
主要抽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园建工程。
未完成抽查比例的,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地区公司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第四条工程款严禁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特殊情况须按权限报批。
第二章工程结算第五条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20天内完成审核,主体工程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提交预决算部,其他专业工程在二个月内提交预决算部。
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工程预 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程序,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保证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预算管理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预算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核、审批、执行、监督和考核等程序进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流程第四条工程项目的预算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预算编制的时间节点和需求。
第五条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当包括工程造价费用、管理费用、资金周转费用、预备费用等,合理划分各项费用。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对工程施工、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的预算编制意见。
第三章预算审核程序第八条预算应当由专门的预算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部门应当对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
第九条预算审核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对预算编制过程中的计量、核算和核准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十条预算审核部门应当对预算编制的资料、依据、数据进行认真核查,确保预算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四章预算执行监督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应当经过监督部门的监督,监督部门应当对项目的预算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偏离预算的情况进行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第五章预算管理考核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应当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应当对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等环节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五条考核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综合考虑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等因素进行评定。
恒大工程管理制度总则

恒大工程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恒大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成本,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恒大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权责,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恒大公司的各类工程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项目管理等。
第四条恒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工程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个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
第五条恒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项目管理等。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六条恒大公司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表。
第七条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熟悉施工工艺和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施工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施工管理人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恒大公司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熟悉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质量控制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人员要按照相关程序,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人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恒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要求进行,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安全培训证书,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15年发文版)

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1)第二章工程签证管理 ........................................................ 16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与结算管理................................................. 23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 ........................................................ 25 第一节基本规定......................................................... 25 第二节勘察工程......................................................... 26 第三节基础工程......................................................... 27 第四节土石方工程....................................................... 36 第五节主体结构工程..................................................... 39 第六节装修工程......................................................... 49 第七节水电安装工程..................................................... 56 第八节园林园建工程..................................................... 61 第九节材料验收......................................................... 62 第十节分部分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管理....................................... 65 第十一节资料管理....................................................... 68 第五章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 68 第一节交楼工作的组织管理............................................... 68 第二节交楼现场管理..................................................... 71 第三节维保修管理....................................................... 71 第四节营销部与买受人的楼宇交接 ......................................... 73 第五节物业公司与买受人的楼宇交接....................................... 74 第六章附则 (74)第一章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第一条项目收地时开发部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用地红线及用地面积进行核定。
恒大工程管理制度

恒大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恒大工程的管理制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恒大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建筑、房地产、基础设施等各类项目。
第三条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依法合规、精细化管理、透明化运作”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第四条工程管理应强调协调性、系统性、灵活性和创新性,以实现工程项目的高效运作和高水平管理。
第五条工程管理应确保各项工程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工程立项管理第六条工程立项应遵循“严格立项、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实时监控”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工程立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项目规模、投资额、工期等基本要素,并明确项目的管理目标和任务。
第八条工程立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工程立项报告,报请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确定项目的立项条件和程序。
第九条工程立项应建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有序化。
第十条工程立项应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方案,确保工程项目的持续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应遵循“创新设计、科学合理、审慎斟酌、精心实施”的原则,确保工程设计的优质化和高水平化。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条件和环境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报请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应建立设计评审制度,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五条工程设计应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避免设计变更对工程项目造成影响或风险。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应遵循“严格监督、精心施工、安全为重、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恒大地产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系统工程预结算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区公司的工程预结算及下属公司的对外工程结算。
第三条相关部门预结算工作职责1、预决算部:负责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进度款审核与支付、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结算编制与审核等。
2、预决算审计部: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抽查、结算审计、销售面积的审核,及对地区公司和下属公司的预决算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3、工程部:负责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提交。
4、招投标部:负责对有歧义的合同条款作出书面解释,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包干单价。
第四条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审核第五条预决算部须在全套主体施工图下发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为工程进度款审核、成本测算等提供依据。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审核1、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复核、审批并提交预决算部。
2、预决算部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
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必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3、预决算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工程进度款台帐报预决算审计分部,分部每月30日前对上月预决算部已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款的准确性进行抽查.主要抽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园建工程,抽查比例为:不少于上月已审核份数的20%;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及集团预决算审计部。
4、地区公司总工室须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电子版给预决算审计分部。
5、考核办法1)工程部重复申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超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2)预决算部重复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进度款超付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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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用于地区公司的工程进度款、预结算及下属公司的对外工程结算管理及考核。
第二条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审核
第三条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成后提交预决算部。
未按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工程部重复或提前申报、超报工程进度或进度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部考核。
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四条预决算部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
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金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有关资料一次性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预决算部须在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未按上述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预决算部进度重复申报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计算错误造成当期进度款超付10%以上的或超付的没在下期进度款扣回,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
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考核。
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五条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每月30日前对上月预决算部已审核的工程进度款按份数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计。
主要抽
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园建、桩基础、保温、土石方等工程。
未完成抽查比例的,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地区公司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第六条工程款严禁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特殊情况须按权限报批。
第三章工程结算
第七条工程部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后四个月内、其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预决算部,未按时提交的,每次扣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20天内完成审核,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部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八条工程部按附表二要求的内容审核结算资料,并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未按附表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的,每项扣罚工程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预决算部考核。
2、在结算资料审核中出现工程签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次每处扣罚工程部和工程技术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各500元;结算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次每处扣罚工程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各500元。
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预决算部考核。
3、各部门在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进行事后确认导致增加造价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并报相应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确认。
资料虚假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化系统上线前,工程技术部每月5日前将累计工程竣工验收台帐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和预决算审计部,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技术部负责人100元,提交有错误的,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负责人200元,预决算部考核。
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化系统上线后,由工程部在验收后一天内录入系统,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负责人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十一条所有结算资料由工程部提交给预决算部,预决算部不得接收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结算书除外),否则,给予预决算
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各降一级工资的处罚,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十二条结算分段审核
1、结算分段审核适用于地区公司主体、装修、园建、铝合金、智能化工程(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
2、预决算部应在结算前拟定工程结算分段审核方案,经地区公司主管预决算的公司领导同意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总经理审批(结算分段方案通过EMS系统审批)。
未报批或未按审批方案执行的,每次扣罚预决算部负责人1000元。
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十三条结算审核或结算分段审核的工程必须竣工验收合格,未完工、未验收合格的工程不能进行结算审核或结算分段审核。
特殊情况的,必须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未报审批而进行结算审核或结算分段审核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
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十四条结算时限
1、预决算部结算出数并回复意见给施工单位的时间:自收到结算资料次日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8天内;100万元~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15天内;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及3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30天内。
每延迟一天,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2、预决算部每次收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须在以下时间内回复意见: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2天内;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3天内;300万元以上的5天内。
每延迟一天,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3、预决算部结算总时限(包括审核、对数、落实审计意见):自收到结算资料次日起,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15天内;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25天内;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及3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50天内。
第四章结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