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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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一、引言
自然火灾是一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给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管理自然火灾,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制度目的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前预测和预报自然火灾的发生,减少损失,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制度内容
1. 自然发火预测
通过分析气象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预测可能发生自然火灾的地点和时间。

2. 预报发布
将自然火灾的预测信息发布给相关部门和公众,提醒大家做好防范准备。

3. 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自然火灾,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有序疏散人员,尽快灭火。

4. 后期跟踪
对自然火灾的发生原因和灭火过程进行跟踪调查,总结经验,改进预测和应急措施。

四、制度执行
1. 责任部门
相关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2. 培训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预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检查评估
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制度效果
通过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前预譲和预报自然火灾,减少损失,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六、总结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预防和管理自然火灾至关重要,各相关部门应切实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关于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文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自然发火管理制度

煤矿自然发火管理制度

煤矿自然发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自然发火相关工作,防范和减少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内外煤矿的自然发火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自然发火,是指因地质条件、煤体自身性质及运输过程等原因导致地下煤矿发生的无明火源的煤体自燃现象。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对煤矿自然发火进行监测、预警、防范、处理等方面提供科学依据和规范操作程序。

第二章自然发火风险评估第四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自然发火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应当包括矿井的地质构造、煤层自燃倾向、气体组分、煤质状况等情况。

第五条自然发火风险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应当按照评估报告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六条评估结果有可能影响到矿工的生命安全或者导致生产经济损失的,煤矿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自然发火信息收集系统,对矿井内的温度、氧气浓度、甲烷浓度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自然发火预警系统,对矿井内的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启动预警程序,通知矿工撤离。

第三章防范与处理第九条煤矿应当对矿井内的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畅通,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自然发火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对矿井内可能发生的自然发火事故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评估,确保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自然发火处理设备和器材,建立自然发火应急队伍,确保在发生自然发火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自然发火事故,煤矿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队伍投入到应急处理工作中,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自然发火事故处理过程中,煤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完好。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相关管理部门对煤矿的自然发火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煤矿,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八)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煤矿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九)回采、掘进工作面出现温度和一氧化碳超过规定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做好调压后有关参数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

(十)防火密闭以内的气体、温度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十一)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一氧化碳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C02、CH4、0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本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本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减少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是指通过科学手段,对自然发火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以便采取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损失。

第三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原则是科学、准确、及时、便民。

第四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管理机构应当是具备一定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机构,负责对自然发火的预测和预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对预报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和群众联系密切,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

第六条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发火事故,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和分析,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第二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程序第七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程序包括观测、分析、预测和预报四个环节。

第八条观测环节主要是通过采集自然环境、气象条件等相关数据,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九条分析环节主要是对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可能发火的因素和可能的火灾风险区域。

第十条预测环节主要是通过分析得出的数据和趋势,对火灾的可能性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预报环节主要是将预测结果进行整合和总结,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第三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第十二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科学严谨,准确预测。

第十三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十四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便民,方便群众获取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加强防火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第四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监督和责任第十七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由负责相关区域的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通用版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20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 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第二百一十条2019年8月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4煤自燃倾向性进行了鉴定,根据《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AMK/MZ-19013),鉴定结果为Ⅰ类容易自燃煤层。

西安科技大学2015年1月对4煤自燃特性参数进行了实验研究,结论为:煤样在初始温度为28.7℃条件下,实际自然发火期为37天。

矿井建立自然发火早期预测预报监控系统,采取矿井监控系统、人工日常巡检和定期取样分析三位一体的综合监测方法,及时检测和发现气体浓度、温度变化情况。

(一)煤层的自燃预测1.防止煤层自然发火,通过对其标志性气体进行分析,依此判定有无发火迹象。

2.高家堡煤矿4煤层以CO、C2H4作为自然发火指标性气体。

常温状态下就有CO气体出现,说明4煤层在低温时就已出现氧化反应;C2H4气体只有在超过干裂温度时才出现,在井下一旦检测到,说明浮煤温度超过了裂解温度。

试验指标:CO浓度达到0.015%且连续呈上升趋势。

监测出C2H4(乙烯)气体。

监测出现C2H2(乙炔)气体。

3.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点,采用自燃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在线监测、人工日常巡检和定期取样分析实现系统、定期观测。

观测内容:气体成分、气温、水温等。

4.发火观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煤层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地点,应设置发火观测点。

(2)发火观测点应选择在围岩及风流稳定、前后5m范围内断面无变化、支护完好的巷道内。

(3)发火观测点观测内容可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等气体成分和气温、水温等。

(4)自燃发火临时观测点:发生有异常现象,为缩小火区范围以便准确查找火源点而增设的观测点。

(二)人工检测方法瓦斯检查员必须每天按照指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对在煤层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观测点进行检查,检查路线为:运输顺槽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为掘进回风流掘进工作面。

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范文煤矿自然发火是煤矿生产中常见的安全隐患,给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了预防和控制煤矿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份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1.背景和目的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是为了提前发现煤矿自然发火的迹象,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以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度的目标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减少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

2.预测指标(1)煤层温度:通过监测煤层温度的变化,判断是否有自然发火的可能性。

当煤层温度超过一定阈值时,需要提高警惕,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2)瓦斯浓度:瓦斯是煤矿自然发火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矿井中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可以提前发现瓦斯积聚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

(3)氧气浓度:氧气是煤矿自然发火的必备元素,对矿井中的氧气浓度进行监测,可以判断是否存在煤与氧气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从而预测自然发火的风险。

3.预测方法(1)数据收集:收集煤层温度、瓦斯浓度和氧气浓度等相关数据,并建立数据记录数据库。

(2)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建立数学模型,寻找可能的预测指标之间的关联规律。

(3)预测模型建立: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建立自然发火的预测模型,并进行验证和调整。

(4)预测预警:根据预测模型,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是否可能发生自然发火事故进行预测,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5)措施采取:根据预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强通风、降低煤层温度等,防止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

4.人员责任(1)技术人员:负责煤层温度、瓦斯浓度和氧气浓度等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建立预测模型,并提出预测预报意见。

(2)管理人员:根据预测预报意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

(3)矿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并积极参与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的培训和演习。

5.制度执行(1)数据收集:每日对煤层温度、瓦斯浓度和氧气浓度等数据进行监测,并及时录入数据库。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井所开采煤层为自燃煤层,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自燃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采区和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应超过200Pa。

采煤工作面配风合理,严禁角联通风,尽可能减少采空区漏风。

采空区抽采必须安设CO传感器动态监控,孔口抽采负压不易过大;采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封闭工程必须进行全面验收。

第三条严格执行采面留设煤柱的报审和审批权限制度。

采面初采、末采及回撤巷道过程中、上山、立眼及石门揭煤后必须清除浮煤、木材等一切可燃物。

第四条巷道掘进时,严防空帮空顶,对高冒区和突出孔洞等要在现场做好醒目标记,并按要求由施工队采取充填、喷浆等封闭措施进行防火处理。

第五条每一开采水平必须设立专门的消防材料库,应急分队负责每季度对井下消防材料库检查1次;通风队负责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对过期的及时更换和补充。

第六条矿井必须确定煤层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标志性气体,确定标志性气体的浓度、温度等临界指标,并报中心和公司备案。

(一)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1.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指标主要是CO浓度和气温,采空区CO临界指标浓度为100PPm,采空区气温为超过35℃。

2.人体感知征兆:煤、岩、空气和水的温度超过正常值,附近巷道湿度增大,附近巷道壁面和支架表面出现水珠(挂汗),巷道中有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等气味。

3.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4月提供的煤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指标测定报告:(1)K1煤层在30~200℃之间,可以选择CO作为该温度段内的标志性气体。

当通风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CO浓度上升到日常量一倍时,说明自然煤炭的温度已经达到80℃左右,发现井下CO持续存在且浓度是不断增加的,就是煤炭自燃的征兆。

(2)K2b煤层在30~200℃之间,可以选择CO作为该温度段内的标志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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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及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一、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点,对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进行系统的、定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和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

观测内容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沼气、氧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防火墙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二、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科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报人员必须收集现场一切资料,确保预报的准确性。

预报前必须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

提前预报必须根据其性质在《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预报工作严禁口头说明,必须是书面形式和与其相适应的图纸,并有备字记录。

所有资料必须提前由总工程师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预报后必须掌握现场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改。

对于预报的相关资料必须备份存档,以备查阅。

四、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一个月后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性封闭。

建立永久性防火密闭,必须预留灭火灌浆及防火观察孔门、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也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
选择位置砌筑。

五、防火密闭的气体、温度,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CO出现、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并采取措施防止自然火灾的发。

六、教育全体员工了解矿井自然发火的征兆,如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七、早期发现煤层自燃发火的初期征兆。

煤层自燃的初期征兆,人体感觉气管可以察觉到的现象有:
1)巷道中出现雾气和巷道壁有“出汗”现象;
2)闻到有煤油味、汽油味和焦油味等;
3)出水温度大于25℃,空气与煤壁的温度骤增,气温较常温高出约10℃,皮肤有一种热感;
4)人感觉有头疼、闷热、憋气、四肢无力和精神疲乏等现;
八、巡回安、瓦员及工作面现场人员发现上述自燃发火预兆后,必须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报调度室。

九、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十、通风科每周安排专人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
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

十一、井下必须有完善的防灭火系统,由通风队定期对防灭火系统进行检查。

十二、每年年初由通风技术员制定出全矿井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十三、采面开采后,应采取合理配风,均压等综合措施防治煤层自然发火。

十四、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半月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

十五、对封闭的其它巷道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有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

十六、井上下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十七、对废弃巷道应进行密闭防止漏风,防止自然发火。

十八、井下从事电焊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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