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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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12 方案设计22。

1 一般要求22。

2 设计说明书22。

3 设计图纸63 初步设计83。

1 一般要求83.2 设计总说明83.3 总平面93。

4 建筑113。

5 结构143.6 建筑电气173。

7 给水排水203。

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243.9 热能动力263。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本文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图编制深度,以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

所有建筑工程单位和设计单位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图编制深度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最终成果,也是实现设计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

施工图设计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合理,不应含糊、模糊、疏漏和矛盾。

(一)施工图编制原则1、施工图应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施工图中表述的、未在设计方案中体现的要求,须经有关设计人员的审批才能实现。

2、施工图应包括建筑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3、施工图应重视施工图的细节,并且应确保施工图的正确性和连续性。

(二)施工图的主要内容1、施工图的构成:施工图应包括建筑结构图、建筑设备图、布置图、剖面图、明细图、构造图、雨水处理图、排水图等。

2、施工图的细节:施工图应准确反映施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设备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应在施工图中注明具体施工方法、材料等细节问题。

3、施工图的详细标注和表述:施工图中应详细标注建筑物中的所有材料,包括不同种类的材料、品牌、型号等信息。

4、施工图的图示:施工图中应包括建筑物的所有截面图,以及建筑物的平面图,从而能够更好地展示建筑物的整体结构。

(三)施工图编制深度1、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图应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建筑装饰等所有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同时在施工图中详细标注建筑物的材料、工艺等。

2、特殊建筑工程:如桥梁、隧道等建筑,施工图应包括桥梁纵断面、横断面、剖面、梁模和模板等,同时应标明各个主要结构材料的来源、品种、数量等。

3、大型建筑工程:如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建筑,施工图应详细标注建筑物内部各种设施的布置、通道位置、灯光设计等信息,并有图示说明。

4、复杂的建筑工程:如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酒店等建筑,施工图中应包括详细的空气调节、消防系统、声学处理等工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背景和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建筑项目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基础,其编制深度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和进展。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提高设计文件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本文将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进行详细规定。

2. 文件类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 方案设计文件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设计变更文件 - 技术交底文件 - 设计说明文件 - 工程量清单文件 - 专业构造图文件3. 文件编制要求3.1 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总体方案、结构设计方案、机电设计方案等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 建筑总体方案: 提供建筑布局图、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清晰呈现建筑的基本形态和空间布局。

- 结构设计方案: 提供结构整体布置原则、主体结构的平面布置和立面配置图,详细描述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参数。

- 机电设计方案: 提供机电系统的总体布置图、设备选型和配置图,说明机电系统的配套要求和技术参数。

3.2 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基于方案设计文件的详细细化,并提供了具体的施工标准和规范。

具体要求如下: - 建筑施工图: 提供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标明墙体、结构、门窗、设备等具体尺寸和构造要求。

- 结构施工图: 提供结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标明结构构件的位置、型号、材料、尺寸和施工工艺等细节。

- 机电施工图: 提供机电系统的平面布置图、配管、设备安装、电气接线等细节图,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3 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是对原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优化的记录。

具体要求如下: - 清晰明确: 对设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施工方能准确理解并按照变更后的设计进行施工。

- 图纸修改: 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对相关图纸进行修改,标注变更部分,并提供详细的说明和理由。

3.4 技术交底文件技术交底文件是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解读和说明,确保施工方理解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引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至关重要。

本规定旨在明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提高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2.1 规范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特别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GB 50009)等。

2.2 设计文件的结构和内容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结构和内容编制,以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对工程的位置、规模、用途等进行描述,包括工程的背景和目的。

2.技术经济分析:对工程技术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成本估算、投资回收期等内容。

3.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的总体布局、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建筑构造等。

4.地基与基础设计:包括土壤工程资料、地基基础类型、基础设计参数等。

5.结构设计:包括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结构荷载分析等。

6.给排水与供暖设计:包括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消防系统等。

7.电气与智能化设计:包括电源系统、照明系统、电力设备等。

8.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9.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部署、安全预防措施等。

10.建筑材料与构配件清单:包括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2.3 设计文件编制的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具备以下质量要求,以保证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1.准确性:设计文件应准确表达设计意图,确保设计的可行性。

2.完整性:设计文件应完整反映建筑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

3.专业性: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和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

4.适用性:设计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工程的实际使用需求。

5.统一性: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一致性。

6.可读性:设计文件应清晰易读,便于工程人员理解和实施。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深度规定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深度规定1. 总体设计深度规定总体设计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第一步,因此必须有足够的深度。

在进行总体设计时,应包括对场地环境、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建筑风格、建筑形态、结构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

总体设计规定的深度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场地环境分析:包括对场地地形、地质、气候、环境、交通、周边建筑等因素进行分析,为后续设计提供必要的信息。

(2)功能要求分析:分析建筑的功能性需求,包括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关联性、相互的布局关系、用户行为分析等。

(3)使用要求分析: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用户的需求,进行使用要求分析,包括对功能分区布局、空间使用效率、通风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4)建筑风格和形态设计:确定建筑的风格定位,包括建筑外观、体量、比例、造型等方面的设计。

(5)结构形式和建筑系统设计:对建筑使用的结构形式、建筑系统、材料、工艺等进行初步的设计规划。

2. 结构设计深度规定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度规定对于确保建筑的结构安全、经济、美观至关重要。

结构设计深度规定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结构体系选择和分析:对建筑的结构体系进行选择和分析,包括对不同结构体系的优劣比较和选择原因。

(2)结构荷载分析:进行结构荷载的计算分析,包括静力荷载、动力荷载、环境荷载等方面。

(3)结构设计原则和规范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4)整体结构布局和梁柱设计:对建筑整体结构的布局和各个梁柱的设计进行规划和分析。

(5)结构材料和连接方式选择:对结构所使用的材料、连接方式进行选择和分析。

3. 建筑系统设计深度规定建筑系统设计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度规定对于确保建筑的运行性能、舒适性、节能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系统设计深度规定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建筑节能设计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外表面传热系数、空调能耗限值、采光要求等方面。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时间:2007-11-2 10:13:55 点击次数: 1865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范本一:1. 编制目的及依据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方案文件的准确性、可读性和完整性。

1.2 依据1.2.1《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规范》(GB 50087-2014)1.2.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2. 编制内容及要求2.1 编制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方案文件编制。

2.2 编制要求2.2.1 编制人员应熟悉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并按照其要求编制设计方案文件。

2.2.2 设计方案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筑工程基本情况介绍- 建筑设计思想和原则- 建筑布局方案- 建筑结构设计方案- 建筑构造方案- 建筑给排水方案- 建筑电气方案- 建筑装饰方案- 建筑设备方案- 建筑节能方案- 建筑环境保护方案- 建筑工程预算-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 编制流程及要求3.1 编制流程设计方案文件的编制流程应包括方案策划、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方案修改和方案定稿等环节。

3.2 编制要求3.2.1 方案策划阶段,应明确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和设计重点,并编制方案策划报告。

3.2.2 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方案策划报告,进行建筑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方案设计书和图纸。

3.2.3 方案评审阶段,应将方案设计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及时修改和完善设计方案。

3.2.4 方案修改阶段,应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编制设计方案文件。

3.2.5 方案定稿阶段,应对设计方案文件进行最终确认,并编制设计方案定稿书。

4.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规范:指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规范》(GB 50087-2014)。

4.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3 设计方案:指建筑工程设计的初步方案,是建筑设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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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一)设计总说明
1.总休说明
(1)设计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名称及文号。

如: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什、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日例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规划审批意见书等。

2)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

如:地形、区域位置、气象、水文地质、抗震设防资料等初勘资料;水、电、燃气、供热、环保、通讯、市政道路和交通地下障碍物等基础资料。

3)招标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设计要求。

如总平面布置、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造型、建筑材料等;对周围环境需要保护的建筑、水体、树木等。

4)设计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采用国外法规标准应于注明。

(2)方案总体构思
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外形特点,建筑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景观,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2.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说明
1)场地现状和周边环境概况;
2)项目若分期建设,说明分期划分;
3)环境与绿化设计分析;
4)道路和广场布置、交通分析、停车场地设置、总平面无障碍设施等;
5)规划场地内原有建筑的利用和保护,古树、名木、植被保护措施;
6)地形复杂时应作竖向设计。

(2)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1)平面布局、功能分析、交通流线;
2)空间构成及剖面设计;
3)立面设汁
4)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技术,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如实陈述其适用性、经济性,说明有无相应规范、标准,若采用国外规范,说明其名称及适用范围并履行审查批准程序;
5)建筑声学、建筑热工、建筑防护、空气洁净、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说明拟采用的相关技术。

(3)主要经济设计指标;
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计算容积率时,按国家及地方要求计算。

3公共建筑应增加主要功能区分层面积表、旅馆建筑应增加客房构成、医院建筑增加门诊人次及病床数、图书馆增加建筑藏书册数、观演和体育建筑增加座位数、住宅小区方案应增加户型统计表。

(4)关键建造技术问题说明(必要时);
(5)建筑结构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1)建筑结构设计采用的规范和标准,风压雪荷载取值、地震情况及工程地质条件等;
2)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和抗震设防类别;
3)主体建筑结构体系、基础结构体系、屋盖结构体系、人防设计考虑。

4)采用计算软件的名称。

(6)电气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应分别对供电电源、变压器及变电室、照明系统、动力电源系统、防雷与接地等予以况明。

(7)采暖通风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应分别对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如采用高新技术及高性能设备亦需简要说明)、供暖系统等予以说明。

(8)给水排水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应分别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污水系统、中水系统(如有必要)、节水措施等予以说明。

(9)消防控制设计专篇说明
应分别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室、灭火系统(喷淋或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区、排烟系统、消防疏散设计考虑等内容予以说明。

(10)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说明
说明采用的规范和标准,详述建筑节能技术要点及技术措施。

(11)环境保护措施专篇说明
进行建筑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2)楼宇智能化及通讯系统方案没计说明
对项目设计中涉及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话通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包括同声传译系统)、卫星与有线电视系统、广播系统、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予以说明。

(13)安全防护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应对项目中涉及的门禁系统、电视监视系统、安防通讯系统、安防供电系统、取证纪录系统予以说明。

(14)部分卫生防疫要求较高建筑(例如:医药卫生建筑、餐饮建筑等)应做卫生防疫、防射线、防磁、防毒等专项说明)。

3.工程造价估算
工程造价估算作为技术经济评估依据,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造价估算准确度应在该阶段允许范围之内。

当准确度影响对方案的可行性判定时,应对该方案进行专项技术经济评估。

工程造价估算应依据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造价文件和项目有关资料,如项目批文、方案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和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等。

工程造价估算编制应以单位指标形式表达。

(1)编制说明
工程造价估算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编制范围(明确是否包括工程项目与费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说明(如有)、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2)估算表
工程造价估算表应以单个单项工程为编制单元,山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动力等单位工程的估算和土石方、道路、室外管线、绿化等室外工程估算两个部分内容组成;
若招标人提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按适当费率取定的预备费列入估算表,汇总成建设项目总投资;
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特殊结构时,应对该项技术进行专项评估,评估后纳入估算中。

(二)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纸
(1)区域位置图纸;
(2)场地现状地形图纸
(3)总平面设计图纸
图中应标明用地范围、退界、建筑布置、周边道路、周边建筑物构造物、绿化环境、用地内道路宽度等;
标明主要建筑物名称、编号、层数、出入口位置,标注建筑物距离、各主要建筑物相对标高、城市及用地区域内道路、广场标高等。

2.设计分析图纸
(1)功能分析图纸
功能分区及空间组合。

(2)总平面交通分析图纸
交通分析图应包括:主要道路宽度、坡度,人行、车行系统,停车场地(包括无障碍停车场地)主要道路剖面及停车位,消防车通行道路、停靠场地及回转场地;各主要人流出入口、货物及垃圾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自行车出入口位置等。

(3)环境景观分析图纸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景观性质、视线、形态或色彩设计理念与城市关系。

(4)日照分析图纸
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软件绘制符合当地规定的日照分析图并明确分析结果。

日照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医院、疗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住宅等建筑的日照条件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一般建筑应分析日照影响.确保环境效果和公共利益。

(5)招标文件要求的分析图纸
根据项目方案设计需要可增加分期建设分析图、交通分析图、室外景观分析图、建筑声学分析图、视线分析图、特殊建筑内部交通流线分析图、采光通风分析图等。

3.建筑没计图纸
(1)各层平面图纸;
(2)主要立面图纸;
(3)主要剖面图纸。

4.建筑效果图纸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特点和招标人要求,提供如实反映建筑环境、建筑形态及空间关系的建筑效果图。

(二)其他要求
可依据招标人要求制作建筑模型,建筑模型应准确反映建筑设计及周边真实状况。

其他需求内容由招标人自行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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