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建设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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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方面

1、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日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同期同类用地基准地价减收50%。(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

2、凡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投资建设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可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即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时先按15元/平方米交纳,其余部分可在五年内逐步交清。(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

3、生产性项目自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五年内免收土地使用金。技术密集型和产品出口型项目十年内免收土地使用金。(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

4、一次性交清土地出让金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返还给项目投资单位。(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

5、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建设固定设施项目,免收土地管理费,其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予以奖励企业。(河北省南宫市)

二、建设投资运营方面

1、对入区新办生产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自投产年度起,前二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收益部分的10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第三年按5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年度起,前两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收益部分的75%给予无偿扶持资金,第三年按25%给予无偿扶持资金。在年末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工业区管委会财税部门核准,予以拨付。另有约定者按约定执行。(河北沧东工业区)

2、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5000万元至5亿元或年缴税100万元以上的新建

项目投产或开始经营后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2年内县级留成部分全额支持企业发展;第3年至第5年,县级留成部分50%支持企业发展;5年后根据企业税收贡献率继续给予一定支持。(河北省怀来县)

3、对引进县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5亿元(不包括土地)的新建项目,按投资方资金到位额0.2%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较小、但生产和经营后年缴税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年缴税额3%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投资超过5亿元或年缴税特别突出的,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引进总部企业等非生产性新经济组织,按1个完整年度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总额10%给予一次性奖励。(河北省怀来县)

4、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当年产品总产值的40%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六年减按7.5%征收企业所得税。(北京联东U谷)

5、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北京联东U谷)

6、经财税部门审批,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财税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达到10%(含10%)以上的,当年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北京联东U谷)

7、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和新技术开发的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快速折旧。(北京联东U谷)

8、鼓励企业重视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对企业中年薪(税前)超15万元、担任企业关键职务(如副总经理及研发中心主任级别以上)、签订有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予以个人所得税留区部分额度内的奖励,支持方式为前四年按50%比例奖励,第五年按100%奖励,并一次性补齐前四年差额部分。企业不满足筛选条件的年份,不享受当年奖励。提前离职或解除合同的,不予补齐差额部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

9、鼓励企业投资属于高新区主导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新项目,引进全新的产品、技术、工艺和管理。对经过核准备案并新增投资超5000万元的项目予以优先申报各类国家和市级项目资助。对没有获得国家和市级项目资助的,高新区按项目执行情况予以10%-30%的贷款贴息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产业扶持与招商落户方面

1、用地管理费、土地初始登记费、土地变更登记费和土地年租金缴入市级体制收入部分全部返还给投资者。(吉林白城产业园)

2、投资新办企业免收市政公共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消防设施建设费、防雷测定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专项基金、防洪基金、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动迁管理费、质检费、定额测定费、工程预算审查费、缴入市级体制收入部分的土地变更登记费和用地管理费等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吉林白城产业园)

3、落户工业园区的用水量大需要打自备井的工业企业,水资源补偿费的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吉林白城产业园)

4、明确了对小企业产业园工业标准厂房的认定和分割转让基本要求:小企业产

业园单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500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一般不在同一楼层内分割。(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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