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移动制氮机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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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制氮机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制氮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煤矿制氮机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使用制氮机的部门和个人。

三、安全责任1.矿长对本矿制氮机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矿领导具体负责制氮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氮机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制氮机。

4.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制氮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设备管理(1)制氮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规定。

(2)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制氮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制氮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设备参数。

2.操作管理(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制氮机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离岗、睡觉或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4)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1)制氮机操作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2)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3)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操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4.应急预案(1)制定制氮机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措施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五、监督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制氮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制氮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操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六、奖惩1.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制氮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制氮设备管理制度

制氮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制氮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制氮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及管理。

第三条制氮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管理职责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氮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生产部门负责制氮设备的使用,确保设备在规定的参数范围内运行。

第六条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设备操作规程第七条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了解设备操作规程。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确保设备运行参数符合生产要求,不得超负荷运行。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遵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

第四章设备维护保养第十二条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每班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每周进行一次设备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第十五条每月进行一次设备检修,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清洗、更换易损件等。

第十六条每年进行一次设备大修,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和更新。

第五章设备检修与改造第十七条设备检修应按照检修计划进行,确保检修质量。

第十八条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进行检修,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

第十九条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检修,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填写检修记录,并将检修情况报告给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设备改造应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确保改造方案合理、安全。

第六章设备报废与更新第二十二条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技术落后需要更新时,设备管理部门应提出报废或更新申请。

注氮管理制度

注氮管理制度

注氮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一、管理职责㈠通风科负责监督检查制氮机、注氮管路系统、注氮地点注氮情况。

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制氮机、注氮管路、井下注氮情况进行检查。

按采掘计划及时确定注氮地点后通知各单位进行注氮工作。

对不及时确定和调整注氮地点负管理责任。

㈡机厂负责监督检查制氮系统机电运转方面的情况。

对因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注氮工作负相应责任。

1.井下移动制氮机由机厂管理,负责自己所管辖的制氮机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并配齐值班人员,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每班两次对制氮机的运行状况、制氮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向矿调度和通风科调度汇报。

制氮机制氮量由通风科确定并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2.注氮管路管理具体划分为:(1)主管路由通风队负责检查、维护。

在管路最低点安设放水闸门,并定期安排专人检查管路有无泄漏、有无积水,并进行处理,确保主管路系统畅通。

(2)车场至工作面下隅角注氮管路及拖管注氮等工作由综采队负责管理,每天安排专人检查管路连接部位是否有泄漏,下隅角是否正常注氮,有问题应立即处理,确保注氮工作正常、连续进行。

为便于检查管路氮气浓度及是否有氮气等情况,(3)综采面下隅角注氮情况由该区域瓦检员监督检查,每班检查两次,向调度或通风科汇报。

(4)综采队在控制台处的支管上安装三通阀门,便于检查管路氮气情况。

3.井下移动制氮机停止运转时,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

不经审批停止运转,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4.综采队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注氮系统的管理工作。

严禁随意停止向采空区注氮,发现有管路泄漏等问题必须停机时,按程序报机电科和通风科同意后,调整注氮区域,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完毕并恢复正常注氮后,汇报通风科及调度。

5.各相关单位由一名队级领导负责制氮、注氮工作。

必须建立注氮管路系统检查记录,每天由专人对本队职责范围内的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处理记录备查。

6.通风科、机电科、不定期对矿井注氮系统各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正常进行。

矿井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注氮管理制度
(一)职责
1.通风瓦斯科负责注氮防灭火措施的编制。

2.机电运输科负责指导机电队维护注氮系统(泵站)、管网系统排查等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对因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注氮负管理责任。

3.机电队负责日常注氮系统的维护、检修,注氮主、干管的安装等工作,确保注氮机的正常开停等。

4.救护队负责组织人员培训注氮机司机,负责对井下需要注氮的地点注氮工作。

5.采煤队负责工作面注氮管路的安装工作等。

(二)管理要求
1.机电队、救护队在日常注氮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注氮系统(制氮机、泵、管路)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6.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7%,氧气浓度必须低于3%。

7.工作面采取预防性注氮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气体化验分析情况,决定是否注氮。

(三)责任处罚规定
1.机电队管辖范围内的制氮机因日常维护、管理不善造成制氮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制氮浓度达不到要求,对单位罚款100o元。

2.注氮机司机因班中不认真负责,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处理,造成制氮机停运或氧气超标,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
yc©
3.各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管路保证畅通,出现因管路不通,造成不能正常注氮,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yc©
4.使用单位在工作中维修、延接管路,拆除制氮地点管路等情况必须向矿调度和通风瓦斯科请示汇报,一次不汇报,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

制氮机使用管理制度

制氮机使用管理制度

制氮机使用管理制度1、负责制氮机看管和维护的单位,矿每月奖励1500元。

2、机电科负责制氮机的调、运及与厂家的联系,并负责组织供电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3、机电科须会同厂家对制氮机司机进行岗前培训,保证制氮机司机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4、综检车间负责制氮机管路系统的安装与拆除工作,包括制作连接的管件、弯头等,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罚款500元。

5、保安区负责组织制氮机及其管路系统的安装和拆除工作,并为制氮机停放的巷道配足风量,如未满足制氮机工作时所需的风量,罚款100元。

6、制氮机运转期间,保安区每班必须派人进行巡查,主要检查制氮机的运转情况,记录填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汇报。

7、矿指定的责任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对制氮机进行管理。

制氮机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严禁无故停机,如未经请示,无故停机,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100元,责任者100元。

保持制氮机附近的卫生,否则,罚责任者50元。

8、开动和关闭制氮机时,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动和关闭,如因操作失误而造成制氮机损坏,罚责任者100元。

9、开动的制氮机每间隔1—2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排污,如不按时进行此项操作,而造成制氮机损伤的,罚责任者100元。

10、制氮机因停电、停水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制氮机司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和汇报(保安区调度),并迅速恢复供电,以保证制氮机能够正常运转,否则,罚责任者100元;如故障排除后,仍然长时间不开机,按无故停机处理。

11、制氮机及其管路系统一经形成,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机器上的配件、仪器、仪表;不得随意断开管路系统,影响制氮机的正常工作;否则,每发生一次,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一般性质,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制氮机运转期间,制氮机司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1小时)填写记录,详细记录各种参数,包括出现的故障及时间,否则,每缺少一项,罚责任者50元。

井下移动制氮机管理制概论

井下移动制氮机管理制概论

井下移动制氮机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 1 2.制氮机司机操作规程 ------------------------------- 2 3.制氮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44. 制氮机司机交接班制度------------------------------ 55. 设备检修制度-------------------------------------- 66. 设备包机制度----------------------------------------77. 巡回检查制度-------------------------------------- 88.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9. 领导干部上岗制度------------------------------------1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上岗前禁止喝酒,神智不清者禁止上岗。

二、除岗位工作人员、公司相关领导、上级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严禁入内。

三、凡进入要害场所的外来人员必须有公司相关部门或公司领导陪同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认真填写“来人登记本”。

四、制氮机硐室内的机械、电气设备、制度及技术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摄影和抄录技术资料。

五、凡进入机房的人员,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品。

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制氮机硐室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乱动,乱摸设备,闲谈逗留,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制氮机硐室内发生事故及其他问题,要立即向调度室和主管领导报告,不得隐瞒。

八、制氮机硐室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岗位安全正常工作。

制氮机司机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DTJY系列矿用井下移动式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装置适用于煤矿井下注氮防、灭火以及消除瓦斯爆炸的危险。

制氮机设备管理制度

制氮机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制氮机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制氮机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及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氮机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护、检修及报废等工作。

2. 生产部门:负责制氮机设备的使用、操作、监控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3. 保卫部门:负责制氮机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设备不受外界破坏。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氮机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质认证。

四、设备采购与验收1. 采购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求,编制制氮机设备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供应商选择: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招标程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 设备验收: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的制氮机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4. 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将设备清单、技术参数、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归档保存。

五、设备安装与调试1. 安装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队伍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安装方案。

2. 安装过程中,设备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队伍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安装。

3. 安装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调试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设备性能满足生产需求。

4. 调试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将调试报告、设备操作手册等资料归档保存。

六、设备使用与操作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 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4. 生产部门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七、设备维护与检修1. 定期维护: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制氮机设备的维护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定期维护。

2. 预防性检修: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预防性检修,防止设备发生故障。

3. 故障处理: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故障处理预案,确保设备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得到修复。

井下制氮机管理制度

井下制氮机管理制度

井下制氮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制氮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生产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使用的制氮机设备的管理,包括制氮机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处置。

第三条井下制氮机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确保井下制氮机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煤矿井下制氮机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和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应当配备专职的井下制氮机管理员,负责井下制氮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运行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井下制氮机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井下制氮机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购置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二章井下制氮机设备的选型和购置第八条煤矿应当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井下制氮机设备型号和规格。

第九条井下制氮机设备的购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购买合格证明,并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

第十条购置井下制氮机设备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并应当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购置井下制氮机设备的资金应当按照煤矿的财务预算规定,合理安排,并确保设备的质量。

第三章井下制氮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第十二条井下制氮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安装井下制氮机设备的场所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四条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当做好安全检查和控制,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安装和调试完成后,应当对井下制氮机设备的参数和性能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第四章井下制氮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六条使用井下制氮机设备应当由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负责,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对井下制氮机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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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移动制氮机管理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井下移动制氮机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2.制氮机司机操作规程-------------------------------23.制氮机司机岗位责任制------------------------------44.制氮机司机交接班制度------------------------------55.设备检修制度--------------------------------------66.设备包机制度----------------------------------------77.巡回检查制度--------------------------------------88.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9.领导干部上岗制度------------------------------------1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上岗前禁止喝酒,神智不清者禁止上岗。

二、除岗位工作人员、公司相关领导、上级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严禁入内。

三、凡进入要害场所的外来人员必须有公司相关部门或公司领导陪同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认真填写“来人登记本”。

四、制氮机硐室内的机械、电气设备、制度及技术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摄影和抄录技术资料。

五、凡进入机房的人员,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品。

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制氮机硐室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乱动,乱摸设备,闲谈逗留,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制氮机硐室内发生事故及其他问题,要立即向调度室和主管领导报告,不得隐瞒。

八、制氮机硐室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岗位安全正常工作。

制氮机司机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DTJY系列矿用井下移动式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装置适用于煤矿井下注氮防、灭火以及消除瓦斯爆炸的危险。

二、上岗条件(一)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实习司机操作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二)必须熟悉制氮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安全保护装置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三)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一般故障处理方法。

(四)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五)上班前严禁喝酒。

三、安全规定(一)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严禁睡觉,遵守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严禁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技术参数:噪音:≤90dB(A)氮气流量:800m3/h氮气纯度≥97%氮气出口压力:四、操作前的准备(一)首先确认所有系统处于关闭状态。

(二)工艺参数的调整;制氮主机吸附、均压、解吸时间,在数字控制显示仪面板上,有调节按钮,可调定制氮主机各工作参数。

制氮主机吸附时间一般设置60秒,均压时间一般为2秒,解吸时间一般设置为60秒。

五、制氮装置系统的启动(一)打开冷却器冷凝循环水,是冷却器处于工作状态。

(二)启动空压机:当空压机上的压力表指示压力为时,打开制氮主机控制柜电源开关。

(三)开启空气缓冲罐排污阀约(10-15)秒后关闭,压力升至时,调节控制气源压力(三联件上压力表)调至()MPa,后打开制氮主机电源开关。

(四)打开空气缓冲罐出气口阀门,系统设备开始工作,注意检查个工作系统是否正常。

(五)确认整个系统正常工作2-3各周期后,打开氮气缓冲罐入口处阀门。

六、停机时的操作顺序:关闭供气系统阀门→关闭流量计调节阀→关闭空压机电源和出口处阀门→关闭冷却器循环水阀门→关闭空气缓冲罐出气口阀门→待吸附罐压力降至零后关闭制氮主机电控箱电源→放空空压机缓冲罐的压缩空气,打开空压机排水阀排水。

制氮机司机岗位责任制一、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司机必须熟知《制氮机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做到“三知”、“四会”,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开机,开机前必须先检查各关键部位螺栓是否松动,油位是否合适。

三、司机必须随时注意运行情况,有异常随时停机。

四、开机必须先发出信号,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五、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日志,对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

六、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组长认真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隐患。

七、经确认无误后,方准合上电源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启动。

八、一旦发现危急情况,必须紧急停机并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排查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九、司机离开岗位时,切断电源方可离机。

制氮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一、当班司机在交班前必须清扫干净所有设备、缆线。

否则下一班司机不予接班。

二、当班司机发现接班司机神志不清时,不得交班,并向调度室汇报,经协调安排好接班司机后方可交班。

三、认真做到“七交”与“七不交”。

(一)交清运行情况,不清不接。

(二)交清安全情况,不清不接。

(三)交清应汇报和未处理好的问题,情况不明不接。

(四)交清工具及配件、材料、数量,不清不接。

(五)交清机电设备,卫生不清洁不接。

(六)交清各项记录,记录填写不认真,填写不全不接。

(七)交班不交给非操作者、酒后或病人,非交班人交班不接。

四、交班前交接班司机应共同对设备、工具、牌板、记录检查一次,并由交班司机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交班司机必须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由交班司机做好检测记录。

六、接班司机必须在接班时检查所有设备,并空载试运行,发现设备不能启动或零部件损坏等现象时,应通知跟班队长裁决后再交接班。

七、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严禁异地交接班。

八、交班时间已到,接班人未到达工作岗位时,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请示队值班人。

九、因不执行交接班制度而造成事故者,责任由当班司机承担。

设备检修制度一、设备检修严格执行设备年、季、月及大、中、小修计划,使设备的检修按规定周期进行,达到预防性检修目的。

二、设备检修前,必须做好设备的原始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技术状况(尤其是缺陷),使用情况,各项技术性能,精度参数,检修部位等;以备在下次检修中参考。

三、凡设备的检修属中修以上者,其项目检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的主管领导。

四、设备检修实行超前强化检查统筹安排检修,设备检修质量责任者相结合制度。

检修人员每天必须有“巡检”。

每天检修人员必须定项目,定任务,定质量。

检修负责人负责检修项目质量的监督及落实工作。

设备检修后因检修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运行或出现新故障,必须追究相关人员及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五、设备检修后,必须做好设备检修记录,详细记录检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内容,作为设备以后检修时参考及处理事故的依据。

六、设备的检修计划及检修所需材料计划报送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执行。

七、缺陷的处理:检修中发现的缺陷,能处理的应尽量处理,个别不能处理,而又必须投运的(以不影响安全运行为原则),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设备包机制度根据“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设备管理原则,为了使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特制定设备包机制度,望认真执行。

一、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岗位包机责任制或包机小组。

二、对所有机器及附属设备进行编号、划片,将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编号分片,责任明确,相互监督,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三、根据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及完好标准,各司机、维修工定期将所包设备的运行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凡遇岗位定员缺勤,顶班人员必须按所顶号位,负责其设备维护及保养范围。

五、认真搞好设备维护保养,积极节约配件及材料。

六、各包机人员保证所属设备的干净、清洁、完好。

七、包机人员主要包设备的运转、维护、检修,并应做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设备原理)、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事故)巡回检查制度一、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同时做到。

(一)每天定时上岗检查自己所包干设备的运行情况,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运行记录。

(二)发现设备缺陷,若不停车可消除的应立即组织消除,需要停车消除的,及时向车间设备员反映,由车间设备员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消除之。

设备缺陷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三)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齐全。

(四)检查设备运行,跑、冒、滴、漏及整洁情况,防腐、防冻、保温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五)检查设备操作压力、温度等,是否超负荷运行。

(六)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润滑部位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七)做好当天的设备运行及检查、维修记录。

二、操作工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同时必须做到。

(一)坚守岗位,按设备巡检路线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二)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

若发现润滑油液位低于最小限度时要及时补充,发现润滑油变质或乳化时,应立即换油。

(三)对于设备要定期切换。

(四)保持设备整洁及周围环境卫生。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业法”。

(六)积极支持维修工的工作,及时向维修工反映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部门对执行的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有监督指导权。

(一)定期抽查操作工和检修工的巡回检查记录及现场情况。

(二)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苗头及不正常状态,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尽早消除。

重大隐患而暂时又未危安全生产时,必须及时研究消除缺陷的对策。

若缺陷严重,而危及安全生产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切实使设备缺陷得到有效地预控和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

1.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2.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二、设备缺陷处理原则应做到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及时。

三、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严重缺陷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四、检修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情况,对未消除的缺陷及时解决处理。

五、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巡视设备,当班发现缺陷,值班班长要组织值班员对所发现的缺陷进行判断处理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

六、对于紧急缺陷,应立即汇报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在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在设备带缺陷运行时间内,必须派专人监视并将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汇报,并做好缺陷记录。

七、月底必须对设备新老缺陷进行巡视核对,检查有无进一步发展,对所有缺陷进行分析,并向全体运行人员交待清楚每一个缺陷在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讨论提出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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