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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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和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区别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和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区别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和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区别增值税计算的两个特殊规定★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备注:此文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规定,是有问题,应该修正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具体请参考本人公众号文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这个文件的错误表述已经持续18年了!》)。

★二、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我们关注到,上述两个规定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概念:1、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两个规定有什么不同?分别应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的核算与申报?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是税法对于企业处置使用过的部分固定资产的优惠政策。

案例:某企业处置2013年5月份购买的小轿车(纳税人2013年8月1日前购买的小轿车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取得处置收入10300元。

纳税人在按照此政策进行增值税的核算时,会计分录如下:1、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借: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10300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02、减按2%征收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0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 100(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我们关注到,按照此证策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以及增值税,都是按照征收率3%计算,在实际缴纳时,给与1%的税收减免,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作为一名行业专家,我将就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进行详细的说明。

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简易办法征收。

简单来说,就是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简化税收征收流程,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那么,如何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呢?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简易办法征收的适用范围1.1 企业类型简易办法征收主要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类型的纳税人,由于其税收征收方式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同,因此不适用简易办法征收。

1.2 行业领域简易办法征收适用于各个行业的企业,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金融、房地产等,由于其税收政策的特殊性,可能不适用简易办法征收。

二、简易办法征收的优势2.1 简化税收征收流程相比于传统的税收征收方式,简易办法征收在税收计算、纳税申报等方面进行了简化,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企业只需按照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和申报,即可完成税收征收。

2.2 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简易办法征收使得企业在缴纳税款的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税收申报和核算。

这无疑为企业节省了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

2.3 促进企业发展简易办法征收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力。

简化的税收征收流程也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简易办法征收的备案事项3.1 备案条件企业在选择简易办法征收时,需要满足一定的备案条件。

主要包括:企业已经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符合行业领域的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等。

3.2 备案流程企业在满足备案条件后,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税务部门在接到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将对企业的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将为企业颁发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证明。

3.3 备案期限及变更企业的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注会税法中主要税种最新税率表(更新至2012年)

注会税法中主要税种最新税率表(更新至2012年)

减按l5% 20% 实际征税时适用10%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所 得 税
七级超额累进
超过9K~3.5W的部分 超过3.5W~5.5W的部分 超过5.5W~8W的部分 超过8W的部分 不超过1.5W的部分 超过1.5W~3W的部分
六 个 人 所 得 税 一 增 值 税
2、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销售额的5%~10% 销售额的5%~10% 1、焦煤:每吨8-20元; 2、其他煤炭:每吨0.3-5元。 1、普通非金属矿原矿: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2、贵重非金 属矿原矿: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一 3、煤炭 资 源 税 增 十 值 、 税 资 源 税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固体盐 7、盐 液体盐 十 一 、 城 建 税 1、市区 负有缴纳增值税 2、县、镇 及消费税、营业 税(即“三税”)义 3、其他 务的纳税人(分 所在地) 教育费附加 1.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2~10元/吨 7% 5% 1% 0.3~20元/吨 0.5~20元/吨 2~30元/吨 0.4~60元/吨 10~60元/吨
七 房 产 税
1、从价 2、从租 3、个人出租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计算缴纳 房产租金为计税依据 2001.1起,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用于居住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每 600元/辆 辆)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0-19人 400元/辆 每辆) 按整备质量每吨 每辆 48元~96元/吨 36元
类 税种 别
纳税对象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 品; 3.图书、报纸、杂志; 一般纳税人 低 税 率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 率) 3%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性规定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最全)一般计税方法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三、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四、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五、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几种情形【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几种情形【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 号)规定执行。根据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自 2009年 1 月 1
由于上述三类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 票, 取得的销售额均为含税收入,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 在计算应纳税额 时, 必须将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暂按简易办法计算的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 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暂按简易办法依照 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税, 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可选按简易办法计算的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 售自产的下列货物, 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 36个月内不 得变更。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 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 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 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 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 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 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 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 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 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 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 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 坚持一天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的增值税项目汇总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的增值税项目汇总

一、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7.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8.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9.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哪些税率?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的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哪些税率?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的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类。

一、按照5%征收率1.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财税〔2016〕68号)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财税〔2016〕47号 )4.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财税〔2016〕47号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财税〔2016〕47号 )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7.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财税〔2016〕47号 )8.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财税〔2016〕47号 )二、按照3%征收率1.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3.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4. 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5. 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6. 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7. 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8.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067讲_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

第4单元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案例1】某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万元,增值税为0.22万元。

【解析】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8.5万元可以抵扣;但支付运费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0.22万元不得抵扣。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

【解析】接受原材料投资视同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17万元可以抵扣。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万元,增值税为1.02万元。

【解析】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1.02万元可以抵扣。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7万元。

【解析】销售产品同时在价外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销项税额=[200+1.17÷(1+17%)]×17%=34.17(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8.19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解析】由于该企业销售的产品是五金,应按新货物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8.19÷(1+17%)×17%=1.19(万元)。

(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采购成本为8万元(购进工具的进项税额已抵扣)。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适用范围汇总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适用3%和5%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简易计税办法的增值税征收率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统一为3%。

从相关文件规定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确定了5%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3%和5%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一、一般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所称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增值税纳税人有两种计税方法,即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业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特定业务类型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特定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商品混凝土等货物。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寄售物品等货物。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旧货。

(二)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三)特定服务:《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共运输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第二条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动漫服务。

财税〔2012〕5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经营租赁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新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第一条(七)项继续明确了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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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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