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期

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期司法鉴定意见书是由法院委托专门机构或个人进行的鉴定工作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该有效期也会有一些变化。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有效期是指该鉴定意见书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在一定时间内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期的设定是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在有效期内,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超过有效期后,鉴定结论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重新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有效期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1. 更新的科学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鉴定方法和手段也会不断改进和更新。
因此,在一定时间后,旧的鉴定意见书可能因为鉴定方法已经过时而不再准确。
为了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需要重新进行鉴定。
2. 涉及的案件事实变化: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根据现有的证据和相关科学技术进行鉴定。
但是,如果案件事实发生了变化,可能会导致原有的鉴定结论不再适用。
因此,需要重新进行鉴定。
3. 法律法规的变化:司法鉴定的依据和标准主要来自于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如果这些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原有的鉴定结论可能不再符合新的法律要求。
因此,需要重新进行鉴定。
在实际操作中,当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有效期接近或已经超过时,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鉴定。
例如,如果鉴定结论对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新的事实证据出现,或者科学技术发展了新的鉴定方法等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决定重新进行鉴定。
总之,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有效期是为了保证鉴定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在有效期内,鉴定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超过有效期后,需要重新进行鉴定。
但是,具体的鉴定有效期和是否需要重新鉴定的决定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精选3篇)

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精选3篇)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篇1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尊敬的法鉴定中心鉴定专家:因原告与被告医院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原告申请并由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托贵中心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方认为,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被告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在对诊疗中存在诸多明显医疗过错,相应过错是导致原告伤残的根本因素,被告理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完全责任。
现原告方根据贵中心的安排,发表如下陈述意见,恳请鉴定人予以采纳:一、诊疗经过及过错20__年3月24日下午4点左右,在上班工作期间,在梯子上站着开线槽的时候,突然梯子歪了从上面掉落下来,摔伤。
之后厂领导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潍坊附属医院120来车接走。
于20__年3月25日11时入潍坊高新尊一骨科医院治疗。
转院过程中遵义医院的医生向我们介绍说,他们这里还有祖传的膏药,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还可以帮助我们尽快的恢复,没有后遗症;医生还告诉我们说你看我们墙上挂着的那些锦旗,那些不都是患者对我们的肯定吗,要是我们技术不过关谁会送我们锦旗啊,叫你你也不送是吧,而且那还只是一部分。
1、【尊一医院未及时为进行必要的检查】住院之后,主治医生崔主任就让护士来给抽血做化验,抽血的时候看到我们胳膊上有过抽血的针眼就问是不是抽过了,我们告诉他我们在附属医院的时候抽过,他说抽过应该用那个也行,我说不知道化验的什么,他说化验都是一样的,让问问医生要是行就不用抽了,之后我问主治医院可不可以用附属医院的抽血结果,他说可以。
之后护士又来给做了个心电图。
主治医生崔主任问我们要了片子看了看,说我们就是脚踝胫骨腓骨粉碎性骨折,没别的问题,放心吧,没事。
我说我们还照过一个CT片子,但是还没到时间没有拿出来就来我们尊一医院了,需要的话我们就去取回来,他说不需要有这一个片子就行,问他还需要别的什么资料吧,比如病例什么的,到时候跟化验血的单子一并取回来,他说不需要,到时在这现弄就行。
司法鉴定意见书完整版

司法鉴定意见书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文书2×××司法鉴定中心(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声明1.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鉴定的科学规律和技术操作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不受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非法干预。
2.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作为定案或者认定事实的根据,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判断,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权干涉。
3. 使用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4. 鉴定意见属于鉴定人的专业意见。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方式解决。
地址:××省××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司法鉴定中心(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司法鉴定专用章)一、基本情况二、基本案情三、资料摘要四、鉴定过程五、分析说明六、鉴定意见七、附件司法鉴定人签名(打印文本和亲笔签名)及《司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司法鉴定专用章)×年×月×日共页第页注:1、本司法鉴定意见书文书格式包含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基本内容,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司法鉴定协会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格式,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合理增减。
2、关于“基本情况”,应当简要说明委托人、委托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等情况。
3、关于“资料摘要”,应当摘录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如法医鉴定的病史摘要等。
4、关于“鉴定过程”,应当客观、详实、有条理地描述鉴定活动发生的过程,包括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法,鉴定材料的选取、使用,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技术方法,检查、检验、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方法和主要结果等。
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力吗

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力吗司法鉴定意见书是法院依法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所作出的结论性文件,它以调查收集的证据为依据,对争议事实进行分析研究,并据此提出专家意见。
司法鉴定意见书具有以下的有效力:首先,在司法程序中,鉴定意见书是作为调解、审判的有效证据之一,具有法定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所作的鉴定内容应当专业、客观、准确。
法院在判决案件时,可以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来确定争议事实,从而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其次,司法鉴定意见书有助于解决争议。
司法鉴定是法院在审理需要鉴定的案件时,依法组织专家对争议事实进行科学鉴定和技术分析的过程。
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时,采取专业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实证研究,提出具有权威性和科学性的鉴定意见。
这些意见能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为法院判决提供客观的参考。
再次,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可以将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证据采信,并根据鉴定结论来决定案件的事实和判决结果。
因此,司法鉴定意见书对于案件的调解、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最后,司法鉴定意见书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对争议事实进行司法鉴定,通过鉴定结果来证实或推翻其主张,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鉴定结果能够为法院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避免了单凭当事人对证据的主观理解和解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司法程序中具有法定的有效力。
它作为专家的科学、客观的结论,能够解决争议,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也需要注意,司法鉴定意见书并非绝对的真实和正确,法院在采纳鉴定意见时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司法鉴证意见书

司法鉴证意见书尊敬的法庭:根据法院的委托,我们受理了XXX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现就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鉴定,并根据收集到的证据以及专业知识和经验,撰写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案件概述XXX案件是一起XXXX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被指控犯有XXX罪行。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被告人是否在案发时拿有XX物品。
二、鉴定目的和原则根据法庭的委托,我们的鉴定目的是确定被告人是否在案发时拿有XX物品。
我们的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听证原则、专业性原则和科学性原则进行,力求客观、公正、准确地阐述鉴定意见。
三、鉴定方法和过程为了确定被告人是否在案发时拿有XX物品,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1. 口头询问:我们向相关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询问,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和相关的细节。
2. 物证分析:我们对案发现场涉及到的物品进行了收集和分析,包括被告人所佩戴的衣物、随身携带的物品等。
3. 遗留物检验:我们对案发现场相关的遗留物进行检验,比对是否有被告人的DNA等个人信息。
经过以上方法和过程的综合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鉴定结论。
四、鉴定结论经过对相关证据的分析和检验,我们得出以下鉴定结论:1. 根据物证分析,被告人所佩戴的衣物上发现了与XX物品相同的物质痕迹,暗示被告人可能在案发时拿有该物品。
2. 遗留物检验显示,案发现场的相关遗留物中发现了被告人的DNA,进一步证实了被告人与XX物品存在直接联系。
综上所述,根据我们的专业分析和鉴定,被告人在案发时拿有XX物品的可能性较大。
五、鉴定意见根据我们的分析和鉴定结果,我们得出以下鉴定意见:1. 根据证据,被告人在案发时拿有XX物品的可能性较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建议法庭根据我们的鉴定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作出合理、公正的判决。
以上是我们在XXX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意见,希望对法庭有所帮助。
如果对我们的鉴定意见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
谢谢。
鉴定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意见书文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意见书文件是什么司法鉴定意见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陈述司法鉴定机关对特定案件的鉴定结果、鉴定意见和鉴定依据的书面表达。
一、司法鉴定的定义与意义司法鉴定是指依法经司法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对特定的物证、书证、人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的分析、检验、实验、鉴定、评价等工作,形成权威、可信的鉴定结果和鉴定意见的过程。
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是裁判机关作出判决、裁定的依据之一;另一方面,它对于调查人员、辩护人和诉讼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性的技术支持。
二、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组成司法鉴定意见书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鉴定机构的名称、鉴定人员的姓名、鉴定项目和鉴定方法、鉴定过程的基本描述、鉴定结果和结论、鉴定意见和建议以及鉴定依据的详细说明等。
1. 鉴定机构的名称:这一部分主要包括鉴定机构的全称、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2. 鉴定人员的姓名:在这一部分,鉴定人员必须明确表明自己的姓名、资格证号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以确保鉴定人员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3. 鉴定项目和鉴定方法:这一部分主要说明要鉴定的项目以及采用的鉴定方法,包括鉴定过程中的实验、检测、测量等操作,以及鉴定结果的分析过程。
4. 鉴定过程的基本描述:这一部分主要描述实施鉴定的具体过程,包括收集、分析、验证、比对、实验等步骤,以及涉及到的设备、工具和相关人员的操作。
5. 鉴定结果和结论:这一部分主要表述鉴定结果以及作出的结论,例如对物品的真伪鉴定、对文件的真实性鉴定等。
6. 鉴定意见和建议:这一部分主要给出鉴定人员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例如对于涉及到的案件的法律解释、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建议。
7. 鉴定依据的详细说明:这一部分主要详细列出鉴定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实验室方法、鉴定书籍等相关依据,以支持鉴定结论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三、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重要性和效力司法鉴定意见书具有以下重要性和效力:1. 权威性:司法鉴定意见书是由具备专业鉴定技术和独立性的司法鉴定机关进行出具的,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对于案件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司法鉴定意见书格式要求

司法鉴定意见书格式要求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鉴定规范性文件制作的一种专门文书。
为了确保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以下是该文书的格式要求:1. 书面格式:司法鉴定意见书应采用标准的A4纸张,字体大小应为小四号或五号。
在纸张上方应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意见书"字样,并注明鉴定事项及鉴定请求单位的名称。
2. 文件标题:在意见书的正文正中间,应以加粗的字体书写"司法鉴定意见书"几个字,并在其下方给出鉴定事项的简要描述,比如案件名称和鉴定对象。
3. 编号:意见书应有独立的编号,编号应醒目、连续、有层次感,并在编号前注明"编号:"字样。
4. 基本信息:在意见书的左上角应注明鉴定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右上角应注明鉴定人员的姓名、职称以及鉴定时间。
中间应留空一行,用于填写鉴定事项的背景信息。
5. 正文内容:正文应分为引言、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结果和鉴定结论等部分。
引言应简洁明了地说明鉴定请求的事项和目的。
鉴定过程应详细描述鉴定人员所采用的方法、技术和数据来源。
鉴定方法应清晰陈述鉴定人员的鉴定原则、逻辑和过程。
鉴定结果和鉴定结论应准确、客观地阐述鉴定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对鉴定事项做出明确结论。
6. 附录:如有需要,可以在意见书的最后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实验数据、参考文献等。
附录应标明编号,并简单说明其内容。
7. 盖章签字:鉴定人员应在意见书的末尾留出足够的空间,用以盖上鉴定机构的公章和鉴定人员的私章。
在章之下应注明鉴定人员的姓名、职称和日期,并签字。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员作出的权威结论的书面表达,其格式要求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有助于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并为法院和相关当事人提供明确的依据和参考。
因此,在编写司法鉴定意见书时,鉴定人员应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进行,确保意见书的科学性和可读性。
司法鉴定意见书格式要求

司法鉴定意见书格式要求司法鉴定意见书格式要求1. 引言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专家依法依规进行鉴定后的产物,是对鉴定对象相关问题的分析、评估和判断的综合总结。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一份规范的意见书不仅要准确、客观地反映鉴定结果,还要清晰地表达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并符合相关的格式要求。
2. 意见书格式要求(1)标题:意见书的标题应准确、简明地表达鉴定对象和鉴定问题,使读者能够迅速了解鉴定的核心内容。
(2)编号:对于意见书的编号,建议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排,以方便管理和查询。
(3)成文日期:意见书应注明成文日期,以确保意见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鉴定机构信息:意见书须注明鉴定机构的名称、位置区域、通信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保证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鉴定对象信息:意见书中应包含鉴定对象的相关信息,如尊称、唯一识别信息号码、鉴定要素等。
(6)鉴定方法:意见书应明确鉴定的方法和过程,包括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实验条件、操作步骤等详细信息,确保鉴定的可复现性和可靠性。
(7)鉴定结果与结论:意见书的核心部分是鉴定结果和结论,应准确、具体地描述鉴定对象的相关问题,并给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和依据。
(8)鉴定意见书附件:若有需要,可以在意见书中附上实验数据、技术报告、图片、图表等相关资料,供读者参考和研究。
3. 对司法鉴定意见书格式要求的理解在撰写司法鉴定意见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准确性、客观性、清晰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准确性是指鉴定结论和依据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鉴定对象的情况。
客观性是指意见书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要尽量客观地描述鉴定过程和结论。
清晰性是指意见书应使用简练、明确的语言,以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和掌握鉴定的核心内容。
完整性是指意见书应包含鉴定的全部过程和全部结果,不遗漏重要信息,确保意见书的全面性。
可读性是指意见书应具有良好的阅读体验,易于阅读、理解和理会。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的重要成果之一,具有极高的语言和专业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结论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为查清案件事实,按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司-法-部
门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
行科学认定、特定检验、综合分析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性意见。
鉴定结论是刑事、民事、行
政三大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在诉讼中鉴定结论除具有其他证据共有的功能,
即法官借以查明案件事实,认定案件性质外,还以其专门的、特殊的判断和认定方式,使
那些初步具有证明作用的材料呈现出特有的证明力。
但是,从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鉴定结论只是证据材料的一种,没有预定的证明力,不具有优先采信或必须采信的证据地位,其必须经过当事人质证和法官审核,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司法实践中,
由于种种原因,鉴定人几乎不出庭作证,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主要取决于法官的立常然而,由于法官在认知方法、法律素质和对案件的理解思考等方面的差异,其对鉴定结论的
认识、理解和最终评判都是不同的。
由于对鉴定结论所持的态度不同,案件的判定结果也
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司法实践所追求的判定结果的同一性、必然性受到了挑战。
因此,笔
者就如何审查鉴定结论谈点自己的看法,以期能起抛砖引玉之效。
一、对鉴定结论形式要件的审查
(一)对鉴定主体进行审查
1.审查鉴定机构、鉴定人是否合法,是否具有鉴定资格。
法律规定,对有关专门性问
题的鉴定,有法定鉴定机构的必须由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有在无法定鉴定机构的才
由法院指定或委托其他鉴定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这说明并不是只要具备专业知识就可以
随便进行鉴定的,即便其鉴定结果有可能是正确的。
比如临床医生写的伤情证明和医疗费
用的证明,伤害致死案中由病理学家解剖后作出死亡原因的报告。
这些如果不是由法院指定,都是不能作为鉴定结论或者相当于鉴定结论的证据来使用的,因为鉴定主体不合法。
同时,鉴定人必须是成年的公民,即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这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
只有成年人智力才健全,才能承担鉴定任务;二是成年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解决专门性问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鉴定结论是鉴定
人对专门性问题的认识结果,这一认识结果是建立在鉴定人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基础之
上的。
通常判断鉴定人是否具有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是否接
受过专门训练,取得某种资格;二是在某一领域的理论和学术成就如何;三是是否有从事某
种行业的经历。
具体考虑的因素有专业教育、执业的年限、职业技术职称、科研成果、鉴
定经验、执业证书年检等。
3.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鉴定人是诉讼参加人,因而其必
须符合法律关于回避的规定,即其必须是控辩双方以外的保持科学立场的中立人,否则,
其所作的鉴定结论应视为无效结论,不予采纳。
具体来说,鉴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
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是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
关系;三是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四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
4.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诚实、客观、公正的品格。
实践表明,凡是需要鉴定的事项一
般是比较复杂的,也是比较关键的。
鉴定人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言九鼎、举足
轻重。
这就要求鉴定人应当具备其职业需要的品格,而诚实、客观、公正是鉴定人所必须
的品格。
所谓诚实是指要敢于讲老实话,讲经过科学鉴别所得出的结论;所谓客观是指鉴
定过程中一切均要从鉴定材料出发,不搀杂使假,按照原始的材料遵循严格的程序,本着
科学的精神,作出正确的结论;所谓公正是指鉴定人站在对法律和事实负责的立场上进行
鉴定,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二)对鉴定内容进行审查
1.审查鉴定内容是否属于鉴定机关业务范围。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
关所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执业类别开展鉴定业务,不得从事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定
的司法鉴定事项。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超越其被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从事鉴定活动,其作出
的鉴定结论应为无效的鉴定结论。
2.审查鉴定客体与案件之间有无关联性。
只有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所需要的,对与案
件事实有关联性的客体作出的鉴定结论才可以在诉讼中使用。
如对一把作为凶器的水果刀
进行鉴定,鉴定要求是判明刀上遗留的血型和指纹,那么鉴定结论中关于遗留血型和指纹的
部分可运用于诉讼,而证明其他无关内容的部分就不应该在诉讼中被采用。
3.审查鉴定内容是否具有专门性。
按照法律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专门性问题鉴定制度。
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可分以下几类:一是内容涉及法律专业以外的学科、专业或领域的问题;二是需要运用专门知识、理论、经验来判断和认识的问题;三是需要专门技术、手段、
方法检验或处理的问题。
如果鉴定内容不具有专门性,其结论就不应该在诉讼中被采用。
4.审查鉴定人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是否先进,操作程序是否规范,采取的方法是否正确。
具体包括审查鉴定人运用仪器设备的条件是否先进;技术检验手段是否完善;检验步骤、方
法是否正确;其所获得结论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如何等。
在鉴定中,往往只要在某一个环节
出现差错,或检测不到位,都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正确性和可信度。
当然,进行该项审
查时会涉及到许多专业性技术问题,可能为办案人员所不能理解,出现这种情况,可通过
向专家咨询予以解决。
5.审查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充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具体要审查鉴定材料的来源是
否合法;鉴定材料的发现、提娶处理、固定方法是否符合科学要求;鉴定材料提取的部位是
否准确,在储存、运送过程中有无遭到损坏;鉴定材料有无变形、伪装;鉴定材料的性状、
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鉴定材料在来源真实、数量充足、具有可比性这三个条件
中缺少任何一个,我们都可以怀疑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正确性。
6.审查鉴定时间是否恰当。
由于某些检材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因此在不同的时间对同一检材进行鉴定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比如对水泥的安全性检测,对检测的期限要求就相当高,如果不在有效的期限内对水泥样本作出检测,其结论往往是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