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培训学校安全消防制度

培训学校安全消防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加强培训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所有教职员工和学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
三、消防安全教育
1. 定期对教职员工和学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消防安全设施
1. 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火灾预防
1. 严禁在校园内吸烟、使用明火。
2.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防止电气火灾。
3.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火灾应急处置
1. 发现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
2. 立即拨打119报警,并通知消防安全责任人。
3. 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七、火灾事故处理
1.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调查,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2.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监督检查
1. 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消防安全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教职工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学校设立消防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条新教职工入职前,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学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急疏散、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学校鼓励师生参加各类消防安全竞赛和活动,提高消防安全综合素质。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九条学校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条教职工和学生应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消防值班岗位,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第十二条学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教职工和学生应自觉维护消防安全,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
第十四条学校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巡查实行每日一查、每周一巡、每月一检。
第五章消防安全奖惩第十五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培训学校规章制度旨在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全体师生、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共创安全校园。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消防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强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内容1.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组,负责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和教育内容。
2. 进行防火常识普及,包括火灾的成因、防范措施、火场逃生技巧等。
3. 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激发学生对消防安全的兴趣。
4. 定期组织消防演习,让师生熟悉逃生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5. 张贴宣传横幅、海报等,提醒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注意消防安全。
二、学校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1. 建立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2. 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包括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消防器材的使用等方面。
3. 组织实际灭火演练,让教职工熟悉操作灭火器材的方法和技巧。
4. 协助教职工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应对措施。
5.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学生消防安全培训1. 每学期开展学生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制度、逃生演练、火灾预防等内容。
2. 组织学生参加实际消防演练,让学生了解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增加学生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和兴趣。
4. 建立巡查制度,每学期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5. 组织学生开展消防演讲比赛、宣传海报制作等活动,提高学生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度。
四、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建设1. 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材、灭火器等。
2. 定期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 制定学校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 组织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 学校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五篇)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教职员工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消防值班制度(一)学校要坚持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制度范本(精选5篇)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制度1第一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条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第四条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宣传教育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篇)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篇)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篇一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展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以下人员应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2、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3、消防掌握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来宾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展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1、由治理公司安环办、各分公司安全部组织员工培训;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展消防安全教育。
七、依据不同部门的实施状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展再教育培训。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篇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章制度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展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展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以下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治理人;2、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3、消防掌握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资料: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来宾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展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4、透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展消防安全教育。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篇)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
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
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
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
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园内各类活动。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条新生入学教育、教职工入职培训应包含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六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邀请消防专业人员授课。
第七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结合实际,开展以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一)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学校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五)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和教学计划,确保消防安全教育常态化。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情况;(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三条学校校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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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每个员工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委员会,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
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六条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禁止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充电式台灯、电炉、电烫斗、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杯、电梳、电饭煲、电热毯等。
违者没收电器,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第七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
学生做实验使用易燃易爆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各类加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守。
第八条学校公用房屋室内装修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设计、选材、施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必须上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良好,特别是各类温控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
安装、检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学校统一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
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均应有专人定点保管,防止器材丢失。
第十三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或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0一六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