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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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测-常规食品检验项目及检测依据

食品安全检测-常规食品检验项目及检测依据

检验项目一、粮食加工品 (1)二、乳制品 (3)三、饮料 (5)四、方便食品 (7)五、饼干 (8)六、罐头 (9)七、冷冻饮品 (10)八、薯类及膨化食品 (11)九、酒类 (12)十、水果制品 (14)十一、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 (16)十二、蛋制品 (17)十三、食糖 (18)十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18)十五、糕点 (20)十六、豆制品 (21)十七、蜂产品 (22)十八、茶叶及相关制品 (23)十九、速冻食品 (24)二十、糖果制品 (24)二十一、调味品 (25)二十二、蔬菜制品 (25)二十三、食用油 (26)二十四、食用农产品 (27)二十五、食品添加剂 (32)二十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3)一、煎炸过程用油 (34)二、小麦粉制品(自制) (34)三、熟肉制品 (35)四、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36)五、腌腊肉制品(餐饮) (36)六、辣椒调料(餐饮) (37)一、粮食加工品(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总则1.1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加工、销售的各类食品。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标准,保证食品的食用安全。

二、污染物限量2.1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如下:(1)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铅、镉、汞、砷等;(2)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二噁英等;(3)其他污染物:苯并[a]芘、丙烯酰胺等。

2.2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

三、真菌毒素限量3.1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如下:(1)黄曲霉毒素B1、B2、G1、G2;(2)赭曲霉毒素A;(3)伏马毒素B1、B2;(4)玉米赤霉烯酮;(5)T-2毒素、HT-2毒素。

3.2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四、农药残留限量4.1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如下:(1)杀虫剂;(2)杀菌剂;(3)除草剂;(4)植物生长调节剂;(5)其他农药。

4.2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

五、兽药残留限量5.1 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如下:(1)抗生素;(2)合成抗菌药;(3)激素类药;(4)其他兽药。

5.2 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限量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

六、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物质限量6.1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下:(1)放射性物质:铯-137、碘-131等;(2)其他危害物质:塑化剂、溴酸盐等。

6.2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表5中的规定。

七、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7.1 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的限量要求如下:(1)沙门氏菌;(2)金黄色葡萄球菌;(3)副溶血性弧菌;(4)大肠埃希氏菌;(5)其他致病微生物。

7.2 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的限量应符合表6中的规定。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8.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技术要求和卫生标准。

8.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解读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解读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解读⾷品中污染物限量今天,⼩编要为⼤家解读《⾷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品污染物⾷品污染物是指⾷品在从⽣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药)、加⼯、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等过程中产⽣的或由环境污染带⼊的、⾮有意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化学性、物理性和⽣物性的污染物。

⾷品污染物限量⾷品污染物限量是指污染物在⾷品原料和(或)⾷品成品可⾷⽤部分中允许的最⼤含量⽔平,但⼤家⼀定要注意:该⽔平不等于对健康产⽣危害的⽔平哦!⾷品污染物对⼈体健康的危害有哪些?⼈体超量摄⼊污染物,有可能对健康产⽣以下危害:神经系统:失眠、头昏、头疼、智⼒低下。

消化系统:⾷欲不振、胃肠炎、便秘、腹部绞痛、恶⼼、呕吐。

造⾎系统:凝⾎时间延长、贫⾎。

致癌:⽪肤癌、肝癌、肾癌。

致畸:胎⼉畸形。

其他:⾻质疏松、病理性⾻折、损害泌尿系统等。

⾷⽤含有污染物的⾷品⼀定会对健康产⽣危害吗?⼀般⽽⾔,按照正常⾷⽤习惯,⾷⽤污染物不超标的⾷品,不会对健康产⽣危害。

污染物对健康产⽣危害主要取决于三⽅⾯因素:1.污染物本⾝的毒性2.⾷品中污染物的含量3.⾷⼊含有污染物⾷品的量只有以上三⽅⾯因素达到⼀定⽔平,⽅对健康产⽣危害。

如何避免或减少污染物对健康的危害?制定限量标准是途径之⼀,但不是唯⼀⼿段,⽣产者⾸先应主动采取控制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品⽣产加⼯销售;使⾷品中污染物含量尽可能达到最低⽔平。

GB2762-2017 标准对⾷品污染物限量的规定有那些规定?污染物有⽆数种,我们⾷⽤的⾷品也多种多样,不可能也没必要把每种⾷品、每种污染物都列⼊标准。

是否将⼀个污染物项⽬列⼊国家标准,要看这个污染物的危害、暴露评估情况等。

GB2762-2017科学综合污染物性质、膳⾷结构、摄⼊量、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因素,列出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较⼤风险的污染物,对消费者膳⾷暴露量产⽣较⼤影响的⾷品制定限量值。

GB2762-2017规定了⾷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醇等12种污染物限量,涉及⽔果、蔬菜、⾕物等22类⾷品、160余个限量指标。

食品检验项目及抽检依据

食品检验项目及抽检依据

食品检验项目及抽检依据一、饼干(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GB 7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饼干质量通则》(GB/T 2098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饼干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10个指标。

二、餐饮食品(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餐饮食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铬(以Cr 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20个指标。

三、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茉莉花茶》(GB/T 2229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草甘膦、联苯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甲拌磷、克百威、吡虫啉、乙酰甲胺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甲氧滴滴涕、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毒死蜱14个指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的要求,在卫生部的统一安排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秘书处(挂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成立食品污染物限量的基础标准整合完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本次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明确了工作组内框架组、模型组、比对组、无机组及有机组的工作内容、承担单位、负责人以及进度要求等。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与标准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南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此外,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及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辽宁省粮食局、湖北省粮食局、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标准起草过程的研讨会。

工作组以我国现行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为基础,依照本次整合完善的框架体系要求,充分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中污染物的限量指标,找出标准中交叉、重复、矛盾或缺失等问题,提交详细的比较结果,并分析参考CAC、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及其规定,根据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的监测结果,结合我国居民膳食污染物的暴露量及主要食物的贡献率,将贡献率超过5%-10%的食品或食品类别以及热点关注的食品列入关注重点,对于已经确定PTWI 或TDI者的污染物,将超过5% PTWI 或5%TDI的食品或者食品类别特别重点关注,按大类(如蔬菜)、亚类(如叶菜)、品种(如菠菜)、加工方式(如罐头菠菜、干食用菌)为主线,尽量以大类和亚类为主整合限量,辅以品种和加工方式例外单列,提出我国需要制定限量指标的污染物项目和食品类别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污染物国家安全标准建议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等要求。

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最大限量,包括有机磷类、有机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农药。

2. 检测方法: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标准制定依据: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农药的毒理学评价、残留试验、膳食暴露评估、风险评估等。

三、食品中污染物限量1. 污染物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重金属、有害元素、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的最大限量。

2. 检测方法:污染物含量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标准制定依据:污染物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污染物的毒理学评价、暴露评估、风险评估等。

四、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1. 真菌毒素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真菌毒素的最大限量。

2. 检测方法:真菌毒素含量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标准制定依据:真菌毒素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真菌毒素的毒理学评价、暴露评估、风险评估等。

五、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1. 致病微生物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微生物的最大限量。

2. 检测方法:致病微生物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标准制定依据:致病微生物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致病微生物的毒理学评价、暴露评估、风险评估等。

六、其他要求1.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反本标准的违法行为。

3. 本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注:本文仅为示例,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标准内容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的要求,在卫生部的统一安排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秘书处(挂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成立食品污染物限量的基础标准整合完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本次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明确了工作组内框架组、模型组、比对组、无机组及有机组的工作内容、承担单位、负责人以及进度要求等。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与标准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南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此外,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及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辽宁省粮食局、湖北省粮食局、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标准起草过程的研讨会。

工作组以我国现行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为基础,依照本次整合完善的框架体系要求,充分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中污染物的限量指标,找出标准中交叉、重复、矛盾或缺失等问题,提交详细的比较结果,并分析参考CAC、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及其规定,根据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的监测结果,结合我国居民膳食污染物的暴露量及主要食物的贡献率,将贡献率超过5%-10%的食品或食品类别以及热点关注的食品列入关注重点,对于已经确定PTWI 或TDI者的污染物,将超过5% PTWI 或5%TDI的食品或者食品类别特别重点关注,按大类(如蔬菜)、亚类(如叶菜)、品种(如菠菜)、加工方式(如罐头菠菜、干食用菌)为主线,尽量以大类和亚类为主整合限量,辅以品种和加工方式例外单列,提出我国需要制定限量指标的污染物项目和食品类别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污染物国家安全标准建议值。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及抽检依据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及抽检依据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工程及抽检依据一、糕点(一)抽检依据GB 7099-2015《食品平安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工程抽检工程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二、调味品(一)抽检依据GB 2717 -2018《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酱油》GB 2760-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8186 -2000《酿造酱油》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二)检验工程抽检工程包括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铉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三、水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4884-2016《食品平安国家标准蜜饯》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二)检验工程抽检工程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苑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四、饮料(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9298-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洁水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二)检验工程抽检工程包括界限指标、裸、锐、漠酸盐、硝酸盐(以NO3 -计)、亚硝酸盐(以N02 -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五、冷冻饮品(一)抽检依据GB 2759-2015食品平安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60-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31114-2014冷冻饮品冰淇淋GB/T 31119-2014冷冻饮品雪糕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一)抽检依据GB 2760 -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2017《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二)检验工程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七、酒类(一)抽检依据GB 2757-2012《食品平安国家标准蒸儒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2017《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工程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甲醛、警示语标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展青霉素、氤化物(以HCN计)八、食用农产品(一)抽检依据GB 2760 -2014《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2017《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07 -2016《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63-2021《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整顿办函(2010) 50号《全国食品平安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二)检验工程抽检工程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莱克多巴胺、地塞米松、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磺胺类(总量)、金刚烷胺、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特布他林、土霉素、金霉素、氯丙嗪、四环素、甲氧节呢、沙拉沙星、吠喃哩酮代谢物、多西环素、金刚乙胺、孔雀石绿、地西泮、吠喃西林代谢物、吠喃妥因代谢物、吠喃它酮代谢物、地西泮、氟苯尼考、腐霉利、毒死蝉、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甲胺磷、敌敌畏、氟虫月青、甲基异柳磷、阿维菌素、噬虫脉、水胺硫磷、灭蝇胺、4-氯苯氧乙酸钠、6-苯基腺噂吟(6-BA)、亚硫酸盐、氯氤菊酯和高效氯氤菊酯、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涕灭威、倍硫磷、辛硫磷、久效磷、硫线磷、哩虫酰胺、嚷虫嗪、毗虫11林、敌百虫、漠氤菊酯、丙漠磷、对硫磷、毗哩酰菌酯、苯醍甲环哩、腊苯哩、三哇磷、氯哩磷、联苯菊酯、烯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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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淀粉及淀粉制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 762-2012 、GB/T 29343-2012、GB 2760-2011、NY/T87 5-2012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木薯淀粉)检验项目包括铝、氧氰酸、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酒类[其他酒(配制酒)]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GB/Y27588-2011、GB2757-2012、
GB/T10781.3-2006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酒类[其他酒(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铅、酒精度、甲醇、氰化物、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柠檬黄、亮蓝、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三氯蔗糖。

三、罐头(其他罐头)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QB/T2221-1996、GB7098-2015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罐头(其他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限板栗罐头和杂粮罐头)、商业无菌。

四、粮食加工品(大米)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GB1354-2009、GB2761-2011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无机砷、镉、铬、总汞、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丙草胺、稻瘟灵、禾草敌、敌瘟磷、杀虫环。

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DBS 45/020-2015、GB2760-2011、食品整治办[2009]5号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二氧化硫残留量。

五、乳制品(风味乳制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GB2761-2011、GB19302-201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农商总局质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公告、整顿办函[2010]50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乳制品(风味乳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总砷、铬、总汞、三氯蔗糖、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山梨酸、酵母、霉菌、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

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25191-2010、GB2761-2011、整顿办函[2010]50号、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农商总局质检公告2011年第10号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项目包括铅、总砷、铬、总汞、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三氯蔗糖、玉米赤霉醇、山梨酸、商业无菌。

附件2
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罐头、粮食加工品、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淀粉及淀粉制品主要是食用木薯淀粉,共抽检食用木薯淀粉样品4批次,覆盖北海市的4家(生产)企业;抽检的酒类[其他酒(配制酒)]主要是配制酒,共抽检配制酒样品6批次,覆盖北海市的4家(生产)企业;抽检的罐头(其他罐头)主要是八宝粥,共抽检罐头样品1批次,覆盖北海市的1家(生产)企;抽检的粮食加工品:(1)大米共抽检大米样品2批次,覆盖北海市的2家(生产)企业(2)[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主要是鲜湿米粉(圆粉),共抽检鲜湿米粉样品1批次,覆盖北海市的1家(生产)企业;抽检的饮料(蛋白饮料类)主要是含乳饮料,共抽检含乳饮料样品1批次,覆盖北海市的1家(生产)企业;抽检的乳制品主要是风味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风味乳制品样品2批次,覆盖北海市的1家(生产)企业,共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2批次,覆盖北海市的1家(生产)企业。

附: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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